從考古展現黃帝時代的中國文明
一、歷史學與考古學的整合
1994年元月,台灣學術界盛大舉行一次「中國考古學與歷史學整合國際研討會」,海峽兩岸及國際著名學者在台北南港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云集,大家就歷史學方面及考古學新發現方面的論題,提出諸多見解卓越的論文①,企圖將經典載述的歷史與科學實證的考古貢獻,早日整合,融為一體,以免二者在時間的觀念上,長久不相統屬。例如由距今3800年前後的二里頭文化,尚未能與夏代結合,而距今5000年前後的仰韶文化晚期彩陶工藝,就更難與黃帝的時代結合。在大會討論時,不佞曾提出一個簡單的譬喻:即歷史學與考古學,二者應該就像一件夾克的左右邊,若將它中間連繫的「時間拉鏈」拉上,不就自然地連結整合了嗎?所以,當代表中國文明的夾克,因拉上拉鏈而整合時,我們可以說:夏代的二里頭文化,黃帝時代的仰韶文化晚期彩陶及早期龍山文化灰黑陶工藝,便會是對應同觀可被接受的理念。
黃帝,通俗尊之為中華民族的「共祖」,中國人大多自詡是黃帝的子孫,向來號稱中華民族具有五千年的光輝歷史,便由黃帝算起。但我們如據「軒轅教」每年四月五日大祭黃帝聖誕(2734B.C.)計算②,實在距今才4732年,而黃帝活動的時間,則大約應在4650年之前。西漢武帝時司馬遷著《史記》(91B.C.)首卷「五帝本紀」,即以黃帝居首,載述事功歷歷,二千年來傳若信史,可是在考古求真的今日,卻少實證可舉。
黃帝的地望,根據近代史學家及通俗概念,多指在今河南省西部地帶,其北僅止於山西省南部,與夏禹的地望略似,方圓不過三、四百公里,約只《史記》所述黃帝活動範圍的九分之一③。
三十年來,各地考古發掘大興,古代文物不斷出土,雖然黃帝的年曆及地望難確,但我們藉著與其相應的考古年代,及各地出土當時文物的展現,仍可通觀黃帝時代的中國文明。茲先由古籍史料擇要敘述,並試證黃帝其人的真實性。
二、黃帝其人及索證
大約自東周的春秋晚期到西漢之時,相當於西元前五世紀到西元前一世紀的四百多年間,至少在傳下將近十部的經史古籍中,可以窺見黃帝的事迹,後世又傳《今本竹書紀年》,也有補遺。現試作摘譯,貫串如下:
黃帝為少典之子,姓公孫,名軒轅(《史記》);少典是娶有蟜氏女,生黃帝與炎帝(《國語》)。黃帝在神農氏沒落之後興起(《易經·繫辭下傳》、《莊子·山木篇》、《管子·輕重篇》),初時建都有熊,最先製作百官穿戴的官服和官帽(《今本竹書紀年》);教導人民用鑽木及借日光的方法生火,來煮熟肉類,使老百姓不患胃病(《管子·輕重戊篇》)。之後,勢力日漸壯大,曾在阪泉戰勝炎帝(《春秋左傳》、《史記》);又在涿鹿擒殺蚩尤(《莊子·盜跖篇》、《史記》),於是天下大定,諸侯咸尊軒轅為天子,代神農氏,是為黃帝(《史記》)。
有一次,黃帝要到大隗具茨山去游賞,在襄城附近迷了路,於是向牧馬童探問,牧馬童見聞甚廣,回答了他,他很驚訝,就又請教治理天下的方法;牧馬童經黃帝一再懇請,回答說:「治理天下如牧馬一樣,只要剷除害群之馬就行了!」(《莊子·徐無鬼篇》)。黃帝又曾在洞庭湖之濱,彈奏《咸池》的樂章(《莊子·天運篇及天下篇》)。
黃帝在位十九年,政令遍行天下,聽說空同(崆峒)山上有位賢人叫廣成子,於是就去崆峒山問道,廣成子遂教他放任無為而治天下的道理(《莊子·在宥篇》)。黃帝聞道後,善於治理人民,能使人民勤奮工作,並順應民心,使人民自然而然接受教化;同時,黃帝制定的法律,簡明不亂,百姓都能安心守法,於是各地人民相率來歸,自動自發從事各類生產建設,所以黃帝能夠無為而將天下治理得很好(《易經·繫辭下傳》、《管子·任法篇》)。黃帝在位二十年時,看到天上五彩祥雲出現,於是就用各色彩雲制定官名(《春秋左傳》、《今本竹書紀年》)。
黃帝也曾到赤水北邊去遊玩,還登過崑崙的山丘,然後向南回來(《莊子·天地篇及至樂篇》)。黃帝在位五十九年時,仁義遠播,於是有外國人貫胸氏和長股氏前來臣服(《今本竹書紀年》)——可能是當時的邊疆民族。
黃帝在位一百年,曾經發生大地震,地面坼裂,於是黃帝駕崩(《今本竹書紀年》)。黃帝崩後,他的第八世孫——虞舜和夏禹,先後治國,每隔五年都要隆重禘祭黃帝(《國語·魯語》、《禮記·祭法篇》)。
春秋時候,曾傳說黃帝在位三百年,宰我很奇怪,就請教孔子,孔子解釋說:黃帝是個勞心勤政的君主,他能教導百姓節省民生財物,因此他在位的時候,人民蒙受他的德政一百年;死後,人民敬奉他的神靈一百年;等到後人忘記他時,也還用他的教化一百年,所以說黃帝在位三百年(《大戴禮》)。
以上內容,大多出自距今二千年前的典籍載記,其中不免有浮托教化之說,但總顯現黃帝確然存在於先秦時期中國人的心中。不過,上舉的先秦竹帛典籍,所用文字原非楷書,乃皆東周古文,當時各國文字結構,依然本於商及西周文字(見於銅器銘文)一脈而傳,除字形長扁別緻,筆畫略有增減外,可謂大同小異。到了秦及西漢,則是小篆及隸書通行之世,文字結構已多變化,當時對先秦典籍有否進行移譯傳抄,不得而知,但東漢之時,楷書盛行,諸籍勢必用楷書改寫,一如今本;因此今人所讀黃帝故事,並非直接由先秦典籍古字識得,其真實性終究仍有一些存疑。
大地無秘藏,但看早發掘。幸而有東周的戰國中期,齊威王所鑄的一件「陳侯因◆敦」出土在世(圖一),因◆通因齊,是齊威王的名字④。這件銅禮器的腹內鑄有銘文七十九字(圖二),我們將它楷寫並通讀(圖三),內容譯解如下:
時在六月癸未這一天,齊威王——陳侯因齊在器銘上鑄曰:我孝武雙全的父親桓公(指田午——陳侯午),你的興邦大計能夠實現,是我最敬佩的啊!我因齊為了弘揚父親,並繼承先祖黃帝及效法齊桓公(指春秋初之齊桓公——小白)和晉文公的霸業,大會諸侯,以炫耀祖先的盛德。諸侯獻來純好美銅,就以它為孝武雙全的父親桓公鑄造這件祭祀用來盛飯的敦器。此敦可供秋冬祭用,願祖先庇佑我保有齊國的強大,使萬世子子孫孫,永遠引為典範。
本銘的器主是「陳侯因齊」,他就是《史記·田敬仲完世家》(以下簡稱「田完世家」)中的威王『因齊』,原乃田敬仲完(陳完)的十二世孫;陳完是春秋初陳厲公之子,因恐罹禍而在齊桓公十四年(672B.C.),從陳國投奔到齊國,並改姓田氏⑤。但我們現在見金文所記,凡陳國之「陳」都作『◆』,奔齊後就都改寫作『◆』,不過是將原本從「攴」而「陳」聲之字,改為從「土」之小異而已。由此一端,亦證商周銅器銘文原貌之珍貴,遠勝典籍移譯傳抄的失實。
《史記》稱:(齊威王)因齊初即位九年之間,諸侯並伐,國人不治,到在位
廿四年(355B.C.),楚、趙及燕諸國才不敢來侵,泗上十二諸侯(邾、莒、宋及魯等國)皆來朝;在位廿六年(353B.C.),救趙敗魏,最強於諸侯,於是始自稱為「王」,以令天下;在位卅六年(343B.C.)卒,其子辟疆立,是為齊宣王。
本銘中之「因齊」自稱「陳侯」(田侯),是尚未稱王之時;而六月之前,大會諸侯後,用諸侯獻來的美好純銅,為其父桓公——陳侯午(田午)鑄制此一祭器。據此研判,本敦便應鑄於大會諸侯之後,自稱為王之前,是可能即鑄於廿六年(353B.C.)的六月,當器鑄成,致祭其父桓公後不久,睥睨時勢,有不可一世之概,於是稱王!
齊威王(因齊)的祖父叫田和,原是齊康公時丞相,由於齊康公淫於酒及婦人,不聽政,田和遂篡奪其位,五年後周天子立他為齊侯(386B.C.);立二年卒,子田午立,稱桓公(384B.C.),就是齊威王的父親。此齊桓公田午即銅器上的「陳侯午」,他在位第七年時,用諸侯送來的美銅鑄了一件「陳侯午七年敦」(圖四)⑥;在位第十四年時,又用群諸侯進獻的美銅,鑄了二件「陳侯午十四年敦」及一件「陳侯午十四年簋」(圖五—七),顯然這位齊桓公在位十四年時還威武顯赫的活著!但很遺憾《史記》竟載齊桓公是在位六年時卒,而其《年表》單列了原本的齊康公二十六年卒(379B.C.),太公望的後代至此絕祀,田氏遂並齊而有之,並未列桓公的六年卒,接著就是齊威王因齊元年(378B.C.)了。
因此,若不是齊桓公(陳侯午——田午)在七年及十四年所鑄的諸器出現,這位戰國豪雄豈不就被《史記》白白早葬了許多年;《年表》雖然也只跳脫了一小節,可是他兒子齊威王的年代,以及齊威王與列國所有關連的事迹,必然都有錯亂不實之嫌。由此一例,乃證《史記》載述之有誤,而商周銅器銘文(金文)保存史料之可貴且可信。倒是唐代司馬貞著《史記田完世家》之「索隱」,引了《紀年》提出異議云:
案《紀年》,梁惠王十三年當齊桓公十八年,後威王始見,則桓公十九年而卒,與此不同⑦。
由於齊桓公陳侯午諸器的現世,正與唐人所見的《竹書紀年》記載可互證為真,而《史記》稱齊桓公六年卒,則是一大敗筆!
金文既然信而有徵,齊威王所作「陳侯因齊敦」銘中自述「高祖黃帝」,就比移譯傳抄的經典史籍真實。那麼,我們再來追索齊威王與其高祖黃帝的譜系脈絡。
據上引「田完世家」,知齊威王的身世,可溯出他是陳完(田完)的十二代孫;再據「陳杞世家」,可由陳完溯出齊威王是陳胡公滿的二十三代孫,而《左傳》及《國語》又稱陳胡公為虞胡公,是虞帝舜的後裔。最後據「五帝本紀」的串連獲知,虞帝舜是帝顓頊的第七代孫,是黃帝的第九代孫;因此,黃帝便真是戰國時齊威王的「高祖」無疑。
黃帝有二子,其一為昌意生帝顓頊,其二為玄器生孫帝嚳;由這兩系的家族成員,共同締造一部五帝及夏、商、周、秦共達2500年的中國上古史。如今,帝嚳為殷商始祖的真實性,已用安陽殷墟出土商代晚期的甲骨卜辭證明⑧;同樣的,黃帝的真實性,用戰國中期的銅器銘記證明,也應屬可信。
三、黃帝時代的活動範圍
黃帝其人,既得證實並非漢代傳譯的先秦古史所虛構,而是由2350年前的戰國中期之人(齊威王)所鑄記,並多見當時人對黃帝的載述,則有關黃帝的事迹就非全然烏有。因此,前章從先秦古籍摘譯勾畫出的黃帝行蹤,我們一一指出當今的地理位置,更得時空概念。
1、有熊:黃帝都邑,學者稱其地在今河南省的新鄭縣西北,此處有黃水,出於有熊山之黃泉,黃帝是因居於黃水而得名⑨。按新鄭縣西約60公里處,是今中嶽的嵩山地區。
2、大隗具茨山:錢穆著引《水經注》考稱,在新鄭西南20公里有大隗山,今名具茨山。按讀《莊子·徐無鬼》:「黃帝將見大隗乎具茨之山」的語氣,具茨山應是大隗山的支脈,所以黃帝向牧馬童探路,既問具茨之山,又問大隗之所在。
3、襄城:在今新鄭西南約60公里,黃帝應是迷路跑過了頭才到此地。
4、洞庭湖:在長江中游的湖北、湖南兩省交界處,從新鄭南下約600公里。
5、阪泉:錢穆著引沈括《夢溪筆談》(卷三)考稱,其地在今山西省西南隅河曲的鹽池解縣東境,該處有蚩尤村。
6、涿鹿:錢穆著考稱與阪泉相近,在解縣之西約12公里處。
7、空同:即崆峒山,錢氏《黃帝故事地望考》稱在河南省中部的臨汝、許昌、禹縣及密縣之間,不在隴山之西⑩;其與大隗具茨山及襄城接壤,都在河南省中部,而位於有熊(新鄭)之西。
8、赤水:在昆崙山下○11,北魏酈道元《水經·河水注》云:「赤水出罷谷川東,謂之赤石川,東入於河」。地在陝西省宜川縣之北,是知黃帝遊蹤到過陝北。
9、崑崙:按昆崙山是中國最大山脈,西起新疆省蔥嶺,向東橫貫以至海濱,長達4000公里左右○12;其中崑崙東北走為祁連山(在甘肅省)、賀蘭山(在寧夏),綿延至陰山(在內蒙古),正屬河套地區。黃帝既游陝北而登上崑崙之丘,便應是到了陰山,然後向南返回其都,至為合理。
上述地理脈絡,大多出自2300年前的《莊子》一書所載,比較齊威王銘記其高祖黃帝,約晚50年左右,而當時傳聞的黃帝活動範圍,應該是以河南為中心,向北到山西,經陝北,登內蒙古河套北的陰山;向南到湖北和湖南交界,在南北來去約1500公里的區域內。
晚於莊子約250年後,漢武帝時司馬遷記述黃帝的活動範圍,則是東至於海,西至空桐,南至長江,北至釜山,而邑於涿鹿之阿。約相當於現今的山東、甘肅、兩湖及河北等省,南北東西方圓皆1500公里的範圍,但都城已改遷涿鹿。此涿鹿的註解頗為分歧,一說涿鹿即在今河北省北部的涿鹿縣,其遠在新鄭之北約800公里,似不如在山西省南部河曲的解縣附近,並居於活動範圍之中心為合理。
據《史記·五帝本紀》云:「黃帝崩,葬橋山」,後世注說都指在陝西省中部的橋山,並設黃陵縣,其位於洛河之西,有支流沮河三面圍繞。自漢武帝遠征朔方凱歸,途中在此致祭黃帝(見《史記·封禪書》、《漢書·武帝紀》),歷代皇帝相繼立下祭祀碑碣已七十多通。按此處地居陝北黃土高原的真正分界點,在河套陰山崑崙之南約700公里,由河曲涿鹿來此約150公里,若徑取水路由西北流向之洛河往來,還稱便利;若稱黃帝所都涿鹿是在河北省的北部,則黃帝崩時,欲向其西南深入黃土高原近千公里之遙覓葬,不管是埋真人,或立衣冠塚,從地緣上看,都難言之成理,故寧信黃帝遷都是在河曲的涿鹿之說。
四、考古發掘黃帝時代的四方文物
黃帝可以稱為中華民族的共祖,但中華民族的文明並不始於黃帝時代。在這塊地貌約略作60度角斜分的廣大沃土上,西北是高原,東南多丘陵與平原;早在8000年前的新石器時代初期,先民便已孕育著生活用品日趨精美的工藝文明;黃帝的時代約活動於距今4700年前後的百年間,只相當於新石器時代(約8000~4000年前)的晚期,據現代新興考古發掘文物的呈現,從出土的陶器、玉器及工具等,最能總覽通觀當時的四方文明。
新石器時代仰韶文化的晚期(約3000~2500B.C.)○13,在黃帝都邑有熊(新鄭)附近的黃河中游地區,有洛陽的王灣二期文化○14,所見彩陶為大口曲腹小底的碗缽與盆,又有罐、瓮等;其早段有不少紅陶是先施一層白色陶衣,再用紅、黑二色畫上紋飾,紋飾有帶狀網格紋、豆莢紋、細腰紋及新月紋等;其後紅陶減少,灰陶增加,陶器表面不施陶衣,單用紅或黑色作彩紋,但多簡化成各式線紋,也有作弧線交叉及彎曲如鉤之紋;到了二期後段,年代便約與廟底溝二期文化相當(圖八),大多是細泥磨光的灰黑陶,彩陶已少○15。
從王灣遺址西去約70公里,經澠池縣的仰韶文化遺址,再西約50公里,就是黃河南岸陝縣(三門峽市)的廟底溝遺址;它的年代可早到西元前3900年左右的仰韶文化遺存,晚到西元前2780年的早期龍山文化遺存○16。廟底溝仰韶文化類型的陶器,大多用泥條盤築法,少數用捏製法,質地多為細泥紅陶及夾砂紅陶,紋飾以黑彩為主,畫在上腹作弧紋或迴旋鉤連紋,並加綴圓點,也有作花瓣紋,另有少數簡化的蛙紋和鳥紋○17。與廟底溝類型相似的彩陶,還有陝西華陰縣的西關堡,及黃河北岸的山西夏縣西陰村等地;若觀屬於廟底溝期的遺址分布,則向西可沿渭河流域擴及黃河上游的蘭州地區,向北可溯黃河兩岸經陝北及太原之西直上河套,向東只到鄭州一帶,向南可達漢水的上游地區○18,縱橫近千公里的範圍。
廟底溝的二期文化,年代下限在西元前2800年左右○19,與王灣二期文化及黃帝時代約相當,其陶器中已百分之九十七為灰陶,彩陶極少,有盆形的鼎和斝出現(圖九——一一),接近早期的河南龍山文化遺存○20。
六、七千年前的西安半坡類型彩陶,及稍晚的廟底溝類型彩陶,從關中渭河流域向西越隴阪而擴散,在甘青高原黃河上游的蘭州地區落戶生根,造成馬家窯、小坪子、半山及馬廠諸類型的彩陶體系。黃帝時代則應處於馬家窯類型(3290~2880B.C.)與半山類型(2655~2330B.C.)之間的小坪子期;在蘭州附近出土的小坪子期彩陶,作橙黃色,其早期的器表用黑彩而當中變寬的條紋,畫出旋渦紋、波形紋(圖一二)和局部網格紋等,與馬家窯期條紋粗細均勻者有異,較晚者其紋飾亦全用黑色,又與半山期紅黑相間的彩紋不同,而彩紋上的鋸齒也不如半山期細小○21。在黃帝時代的西土蘭州地區,所用橙黃色彩陶,實較黃帝都邑所在的中原地區演變成灰黑陶要炫麗得多。
近乎河南龍山文化(2600~2000B.C)早期盛行的灰黑陶,顯然與黃河下游山東地區的大汶口文化晚期(2800~2500B.C),有了密切的來往。此時山東的彩陶已少,代之而起的是灰黑陶及黃陶,有籃紋鼎、袋足鬶、折腹豆、瓶,黑陶高柄杯(圖一三、一四)及籃紋大口尊等;也燒制一種質地堅硬、胎薄壁勻,色澤或白或微黃、或粉紅的光素白陶○22,明麗嬌美。也見玉鏟及玉石裝飾品(圖一五、一六),還有透雕的象牙梳、象牙筒及鑲嵌綠松石的骨雕筒等,表現當時制骨工藝的高度技術○23;尤其說明黃帝時代的山東地域有象群的棲息,給制骨工藝提供上好的骨料。
與黃河中游相對的南方長江中游,便有以江漢平原為中心的屈家嶺文化(圖一七、一八),其後期的年代為3000~2600B.C.正是黃帝南來洞庭湖濱奏樂的時段。當地的陶器主要是灰陶、黑陶和黃陶,而以圈足的凹底器較多,還有少量的朱繪陶和彩陶,以及新出特有的薄胎暈染彩陶和彩陶紡輪,也有朱繪的石鉞○24。
屈家嶺文化北與仰韶文化晚期的廟底溝二期文化,從相似的陶器形制,反映出它們曾先後發生接觸和交流○25。向西溯長江而上穿巫峽,與大溪文化(4400~3300B.C.)也有關連,而大溪文化彩陶罐上的五齣花瓣紋,又與廟底溝仰韶文化的彩陶罐相似○26,顯見黃河中游與長江中游當時在文化上的互通氣息。
順長江而東進入下游的太湖地區,是良渚文化的溫床,年代約為3300~2200B.C.。晚期以黑皮陶器為常見,並有薄胎黑陶,器形有T字形足的鼎、甗(圖一九)、竹節形把的豆、貫耳壺及罐、侈口圓腹罐、簋、大圈足盤與寬把帶流杯等;彩繪石斧(圖二○),石制農具有三角形犁形器(圖二一),及略呈三角形的斜柄刀○27。手工藝的玉器製作,最盛且突出,有長筒形的十一節玉琮,高三三·二公分(圖二二),及直徑二六·二公分的大玉壁可為代表(圖二三);大多玉琮四周刻有獸面紋(圖二四)。
以位處長江與太湖中間的江蘇武進寺墩遺址三號墓葬為例,所出土的一座青年男墓,其隨葬玉器即達百餘件,單是玉琮就有三十三件,玉壁十數件,還有玉鉞及玉刀等。另一座位於浙江餘杭縣的反山二十三號墓,幾乎是座純玉壁的陪葬墓,數約五十件左右。整個太湖地區所發掘墓葬的良渚文化玉器,量及數千,雕工精美,形制詭奇○28,可以說是黃帝時代的東方文化奇葩。
在太湖南岸,有吳興(湖州)縣的錢山漾遺址(3300~2600B.C.),出土可能早過黃帝時代的絲織品,是用家蠶絲線織成的絹片和絲帶;另有一件石斧上還留有黑繪的回紋○29。但讀史料及載記,黃帝的足跡似未到過太湖之濱。
由長江中游南下,則有江西鄱陽湖邊修水的山背文化,年代為西元前2800年,見夾砂紅陶,盛行裝飾凹凸弦紋,細頸瘦袋足鬶、圈足壺、子母口豆等;有些陶器與屈家嶺文化、良渚文化和廣東石峽文化的陶器近似○30,足見黃帝時代江南各文化的交流融合。
廣東的石峽文化,在珠江之上北江的曲江縣出現,年代約為2900~2700B.C.,盛行三足器(圖二五)、圈足器和園底器,主要是鼎、鬶、盤、釜、豆、壺、罐,而以子母口的三足盤、盤式鼎等較為典型。石制工具有石錛、石鑿,又有大量石鏃、斜弧刃石鉞等兵器。晚期也有精美的琮(圖二六)、璧、瑗、環、玦、璜和笄等玉器○31。
向南更到珠江口的香港馬灣島,一九九七年也從東灣仔北遺址發掘到新石器時代晚期的墓葬,出土有陶器、石器、玉器和蚌器等,製作工藝相當精湛○32。
遠在青藏高原的藏東,瀾滄江上游昌都,海拔3100公尺高的山區,發掘到卡若遺址的文化,年代約為3300~2100B.C.,有鑲嵌石葉的骨刀梗,細磨的骨針、骨錐、骨飾等;早期陶器多紅陶,偶見簡單紋飾的彩陶;晚期多灰陶,器類有缽、盆、罐(圖二七),多屬小平底陶器○33。
一九九六年在長江上游四川岷江流域的成都平原,還發掘到郫縣古城、都江堰的芒城古城及溫江的魚鳧古城,年代都在5000年到4000年之間,大約與黃帝時代相當。
越過長江與黃河兩流域直上北方,更有5500年前後紅山文化的樸拙玉器,散布在遼河流域的內蒙古及遼寧地區;到了晚於紅山文化的小河沿文化(圖二八),便入黃帝的時代,其生產工具依然使用石器,陶器則以夾砂褐陶及灰陶為主,並未見玉器出土。再向遼東半島,還有長海縣小珠山文化的三期遺存,所見多為磨製石器,陶器皆手制而多呈黑褐色;此地先後期的文化,都分別受到渤海對岸山東大汶口及龍山兩個文化的影響○34。
以上藉著近年考古發掘的成果,對黃帝時代的中原及其四方文明,作一概要的鳥瞰(圖二九),乃知黃帝活動的區域,不過是占當時整體範圍的五、六分之一,而中華民族的文化孕育面,實在比黃帝時代更大、更早。
結 語
黃帝其人的真實性,已見於2300多年前戰國中期的銅器鑄銘,及典籍載述,比起後來兩漢時期的傳錄應較可信。黃帝活動的範圍以中原為主,未越黃河上、中游之外地區,最北經陝北到過河套,最南只達長江中游的洞庭湖濱;現經考古發掘地下文物的再現,乃知4700年前後黃帝時代及其域外的文明真相實況○35。總括來說,黃帝處於新石器時代的晚期,也是從各地彩陶盛行的末期過渡到早期龍山文化的階段,所以當時民生用器,除蘭州的小坪子期仍制彩陶外,其他各地彩陶已少,大多改用灰陶、灰黑陶及黑陶;在生產工具及武器方面,是以石器為主,兼用骨器;在祭禮及佩飾上,則以太湖地區的良渚玉器最盛,在衣著上也以此地的絲織品最多。如此新發現,與俗傳5000年前後的文物已多差異,學界似應釐清。
雖然,黃帝的行蹤並未涉足中原以外的文明地區,中華民族的文化早就活躍在四面八方,作多元化的滋長、興旺與擴散,但經由黃帝及其子孫所歷夏、商、周、秦一脈治理天下的大融合,乃造就中華民族悠久輝煌的一體文化。於茲追遠探源,藉著考古文物與年代的實證,理應將歷史的共祖黃帝鏈結整合。
注釋:
①一九九四年元月,台北南港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主辦「中國考古學與歷史學整合國際研討會」,兩岸及海內外學者與會者數十位,依年序約有石璋如、張政◆、胡厚宣、李孝定、李學勤、管東貴、張光直、許倬雲及杜正勝等,筆者應邀附驥,發表《論商代金文在中國文字史的地位》一文,證實商代金文為正體字,並早於殷墟晚商甲骨文,而甲骨文為當時宮廷契刻甲骨卜辭出現的簡體字,一正過去推崇晚商甲骨文為中國最早文字的誤說。
②按「軒轅教」總壇設在台北縣的淡水鎮,每年四月五日為黃帝聖誕舉行大祭,並以西元前2734年起推算年數。
又按:一九二七年萬國鼎在南京金陵大學圖書館編《中西對照歷代紀年圖表》(一九六六年台北商務印書館出版),其「歷代興亡久暫圖」表記黃帝自西元前2697年始,其「歷代紀要」記黃帝至虞舜凡七世,492年(西元前2697年~2205年);頁一七「黃帝·軒轅氏·100年·西元前2697年」。據此核算,則黃帝距今亦僅4695年,距俗傳之5000年,也少300年多些。
③錢穆:《黃帝故事地望考》,見《禹貢半月刊》第三卷,第一期。(一九三五年·三)張光遠:《有熊氏黃帝》,《故宮季刊》第十卷,第一期,頁三○。(一九七五年)
④徐中舒:《陳侯四器考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三本,第四分,頁479。(1933年)
丁山:《由陳侯因◆◆銘黃帝論五帝》,書刊同上,頁517。
⑤漢·司馬遷:《田敬仲完世家》及其《索隱》,《史記》。(91B.C.)
⑥《陳侯午七年敦》之銘,見於省吾編《商周金文錄遺》(1957年)頁44所收第168拓本,其首句:「唯七年陳侯午」之「七」,原銘作「十」,乃金文習見;若金文在豎筆的中間加肥點才能釋為十,請比較二件「陳侯午十四年敦」之銘可證。吳鎮烽編《金文人名彙編》(1987年)列作「十年陳侯午敦(錄遺一六八)」,恐有出入。
⑦按范祥雍編:《古本竹書紀年輯校訂補》(1956年)及《今本竹書紀年》所引「索隱」,皆為「梁惠王十三年,當齊桓公十八年,後威王始見。」現行之標點本《史記》誤植為「梁惠王十二年」,應訂正。
⑧王國維:《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觀堂集林》,卷九。(1923年)
⑨晉·皇甫謐:《帝王代紀》之說,及錢穆:《史記地名考》(後文簡稱「錢著」)。(1968年)
⑩錢穆:《古史地理論叢》,頁134。(1982年)
○11《莊子郭象注》,「天地」第十二,卷五,頁3。
○12臧勵和等編:《中國古今地名大辭典》,頁791。(1931年)
○13嚴文明:《仰韶文化研究》,頁152。(1989年)
○14按王灣遺址的年代,約為西元前3390~前2390年,其文化分三期;王灣第三期文化的上限年代,約為西元前2600年,故而推知其第二期文化約與黃帝時代相當。(所列年代見《中國大百科全書·考古學》頁540,蘇秉琦撰《王灣遺址》;頁141,佟柱臣撰《河南龍山文化》)
○15同注○13,嚴文明著,頁1~5。
○16《中國大百科全書·考古學》(1986年)頁330,石興邦撰《廟底溝遺址》。
○17同注○13,嚴文明著,頁40~64及插圖。
○18同注○13,嚴文明著,頁114、119及圖三。
○19同注○16。
○20同注○16,頁331。
○21同注○13嚴文明著,頁317~319。
○22同注○16,彩圖頁13下右之陶鬶。
○23同注○16,頁81~83,邵望平撰《大汶口文化》。
○24同注○16,頁404~406,任式楠撰《屈家嶺文化》。
○25同注○24。
○26同注○16,頁83~85,任式楠撰《大溪文化》,及同注○13嚴文明,頁55。
○27同注○16,頁271~273,吳汝祚撰《良渚文化》。
○28《良渚文化玉器》,牟永杭撰《前言》,頁3,(1989年)。
○29同注○16,頁374,吳汝祚撰《錢山漾遺址》。
○30同注○16,頁362~363,李仰松撰《跑馬嶺遺址》。
○31同注○16,頁475,李仰松撰《石峽遺址》。
○32《中國文物報》1998、1、7,總567期。
○33同注○16,頁250,李仰松撰《卡若遺址》。
○34同注○16,頁198,徐光冀撰《紅山文化》及頁653、654,《中國北方地區新石器文化》。
○35俗傳及一般歷史觀念,多以黃帝為5000年前人物,故大多學者即以5000年前後的考古文物——仰韶文化晚期彩陶及紅山文化晚期玉器,試與黃帝整合,如郭大順撰《中華五千年文明的象徵——牛河梁紅山文化壇廟冢》,見《牛河梁紅山文化遺址與玉器精粹》頁1~59,(1997.9)。本文所論則以黃帝為4700年前後人物,故舉之考古文物,亦晚3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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