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尿停」電梯後墜傷,責任誰來承擔?

媒體:男童「尿停」電梯後墜傷 該吐槽「熊孩子」嗎?

8月3日下午,浙江義烏,一名6歲男童進入觀光電梯時,往電梯控制主板位置撒尿,導致電梯停滯,電梯門半開狀態,男童隨後不慎墜落。

知情人向當地媒體稱,電梯當時在7樓和8樓之間懸停,男童多次按電梯按鈕、呼救,均沒有人發現。男童隨後不慎墜落電梯井(非電梯墜落),已被送往醫院救治。

新京報記者23時許從醫院獲悉,男童已轉到ICU病房,多處摔傷骨折,尚未脫離生命危險。

目前,事故初步判定系尿液致使電梯線路板短路,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


父母的不作為?

電梯運營方的不履職?

————僅供交流。


父母一定沒教育孩子不要自己做電梯,沒教育孩子不要隨地大小便。報應


如果法律不是根據人死為大的情況來的話。。。。

首先應該第三方權威機構鑒定電梯主控板的問題,看電梯保養方面究竟有沒有問題,設計有沒有問題。因為如果不是有人故意尿上去,把手裡的水潑了怎麼辦?有責任的話需要追責,以及加強行業標準。

其次,追責監護人責任以及鑒定電梯被尿之後的相關損失由監護人承擔。具體賠償需要看第三方鑒定結果。但是特別不贊同熊家長一鬧店家就賠錢的態度。

監護人哪裡是那麼好當的,應該要承擔起自己孩子行為的後果。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這句古話聽不懂啊?別一句哎呀他們都小孩子,別的被傷害的物件和人就瞬間成了背鍋俠。這些的確是小孩子,對自己行為造成的後果沒有一定的認識。這個時候是監護人的責任確保孩子的安全以及適時地教育孩子。周圍的大眾沒有義務和責任來容忍以及看管別人的孩子。這些熊家長不付出一些代價,怎麼能知道原來當爹媽責任重大,要交學費的?


除了作為當前監護人(用當前這個字眼是有原因的),除了需要對電梯的損壞負責之餘,我還想問一個問題,是否會有一個權力機構來評價一下這個孩子的監護人,是否有能力給予這個孩子安全而健康的監護?為了這個孩子的健康成長,是否需要為其另行指定有能力的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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