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技不輸演技的明星理財

財技不輸演技的明星理財

這幾天,崔永元開撕范冰冰簽訂陰陽合同成為輿論焦點。

崔永元的爆料內容,顯然超出了娛樂八卦的範疇,捅了個簍子。受此影響,昨天影視股開盤大跌,華誼嘉信跌停,華誼兄弟、唐德影視逼近跌停。只能說崔永元也真牛逼,一個人干倒了一個版塊的股價。

不過,你以為明星的收入只有這一塊兒嗎,其實真不是,很多明星早就已經靠投資步入豪門了。

這次事情的爆點就是范冰冰4天演出收益6000萬,一天1500萬,就算24小時不眠不休,一小時收入62.5萬,一分鐘「1萬多!

雖然知道範爺一直是豪門,但是並不知道冰冰原來那麼壕啊!跟這些大明星的收入相比,我們得有多絕望:可能我們干一輩子,也不過人家幾天的收入。

其實,在影視行業里,演員歌手像牛糞一樣多,但真的賺很多錢的,也就是頭部的那百十來號人,其他的小演員,小明星基本沒什麼錢。大家羨慕嫉妒恨的其實就是這百十來號人,每年收入動輒幾千萬,最前面的10來個人甚至過億,貧窮限制了大家的想像,一個演戲的憑什麼能賺這麼多錢!

去年5月,《2017中國名人商業價值榜》公布。選取兩岸三地最活躍,表現最出色的100位名人進行估算收入統計。

其中顯示,范冰冰以2億4400萬元拔得頭籌,鹿晗收入1億8160萬元位居第二,周杰倫以1億8150萬元收入排名第三。這一百人2016年一年的總收入高達70億9530萬元。

前十名的收入總和近17億元,前三十名的收入超過了35億元,前五十名的收入近50億元。

普通工薪階層6000塊都要繳稅,明星收入這麼高,他們到底納了多少稅呢?

其實明星和普通人並沒有什麼不同,只要取得相應的收入,就要按照該收入類型繳納個稅。

小美覺得像范冰冰這種咖位,明目張胆逃稅不太可能,但是合理避稅應該是跑不掉的。

明星都有避稅這種說法,只不過現在明星們避稅已經升級到了2.0、3.0階段了,以往現金拿報酬、或通過公司明目張胆的偷漏稅等方式已經過時了。

現在掛名成立工作室走個體戶納稅通道,不但可以大額抵扣應納稅所得額,還可以將個稅率最高檔由45%降至35%。或者在稅收優惠地去註冊公司、工作室,最出名的就是霍爾果斯,簡直就是明星公司聚集地。

像華誼兄弟這樣的上市公司,支出必然要求形式上合規,甚至會幫著演員做稅籌,所以陰陽合同至少也是踩著稅法灰色地帶走的。

所以這次的事情,大牌藝人大概率是沒問題的,但影視和經紀公司很可能有問題。因為合作的時候,大牌藝人作為強勢一方,風險會儘可能的甩給製作和經紀環節。

其實在生活中,不僅僅是演藝界,其他行業也存在陰陽合同,所謂「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並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等為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是書面或口頭。「陰陽合同」是一種違規行為,在給當事人帶來「利益」的同時,也預示著風險。

在二手房交易中,「陰合同」顯示買賣雙方真實的成交價格,而「陽合同」則根據使用需要有所不同,一種是虛高的房價合同交給銀行,以申請更多按揭貸款;另一種是填低房價的合同交給房地產交易中心過戶,以便少交稅。實際交易中,買賣雙方為達到避稅或其他目的,向有關部門登記時用一張合同,通過少報價格或少報面積的方式,降低買賣合同標的,報低價格少納稅,稱為「陽合同」;賣家與買家另簽一份合同,作為實際支付交易金額的合約並實際履行,稱為「陰合同」。

雖然目前明星們的代言和片酬雖然都不低,但想要達到很壕的地步,依然得靠投資的經濟頭腦。

明星的A股江湖,遠比演戲賺的錢多。拋開演員的片酬不說,單靠投資,很多明星就能掙來億萬身家。

股權投資算是明星賺錢的一大途徑。不少明星入股公司,憑藉其名氣,可以提高股價,之後就可以在股市任意收割韭菜了。

黃曉明憑藉入股華誼兄弟,12年就已經躋身億萬富翁行列。吳秀波投資幸福藍海浮盈逾5000萬,范冰冰、趙薇持股唐德影視市值過億;娘娘孫儷也追隨投資潮流,以202萬元價格獲得了海潤影視2.6%股份,在海潤影視借殼申科股份後,孫儷身價破2億元。

房地產投資也是明星賺錢的另一大途徑。

投資房地產不止普通人喜歡,更是很多明星的心頭好。 劉嘉玲十分善於投資理財,她和梁朝偉光單房產市值就超過了8億港元。周星馳被譽為「港娛圈最會賺錢的明星之一」。他的名字是華語電影界最有力的票房保障,此外,周星馳還長年投資不動產,被稱為「樓王」。

明星的財富也是拍戲掙來的,再以各種投資理財方式賺來的,這叫原始積累,錦上開花!所以學會投資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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