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曉漁:郭建梅,你不是一個人在前行(東方早報 2010-4-19)
王曉漁3月底,北京大學一紙通告,宣布撤銷四家研究機構。接著,被撤銷的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發布「被關閉聲明」,既表達了悲哀與震撼,又表達了繼續前行的決心。最新一期《時代周報》刊文《北大婦女法律中心被撤始末》,詳細講述了前後過程。據報道,該中心15年來提供免費法律諮詢7萬多次,代理案件近3000件,先後介入鄧玉嬌案、李蕊蕊案等事件,中心建立的「中國公益律師網路」吸引了近百家律師事務所200多名律師加入。中心成立10周年之際,北京大學黨委書記閔維方和時任北京大學校長的許智宏,在賀信中盛讚中心「為推動中國婦女權益保護和法律援助事業的進步和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為構建和諧社會發揮了應有作用,得到了社會各界以及國內外同行的關注、支持和讚譽,獲得了廣大婦女的認可與尊重,為北大贏得了榮譽」!這麼一個起到先進模範作用,代表先進生產力、先進文化和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機構,被「原因不明」地撤銷,顯然並非北京大學社會科學部部長程郁綴先生所說,是「正常的『新陳代謝』」。程郁綴接受《公益時報》採訪時表示,此次撤銷決定主要依據是2006年頒布的《北京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機構管理辦法》,研究機構負責人一般應為校內教學研究人員,而北大婦女法律中心主任郭建梅是北京大學法學院兼職副教授。這個理由非常牽強,2006年的管理辦法為何到2010年突然執行?中心此前與校方溝通,試圖另行註冊獨立的公益性組織,為何校方突然單方面宣布撤銷機構?郭建梅得知中心被撤銷是朋友轉告,顯然,校方和中心此前並未進行充分協商。對於這麼一個並非「新陳代謝」而是「劣勝優汰」的事件,可以從學術自治、公益律師、社會組織等多個角度進行分析。北京大學對中心的「始亂終棄」,更像是來自外部的「不可抗力」所致。如果確實出自校方意願,校方決策過程的粗暴讓人驚詫。而公益律師,本來是維權和維穩之間最好的平衡器,眾多主管部門卻習慣性地把良民等同於順民,認為公益律師鼓動良民成為刁民,是不穩定的製造者。他們迴避了一個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規律,拒絕以法治的方式解決利益衝突,最後的結果往往是暴力盛行。這幾年,小政府、大社會的觀念,逐漸被接受,但是社會組織尤其是NGO依然舉步維艱。3月份開始執行的《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機構捐贈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對NGO更是雪上加霜。關於這些問題,媒體已經進行深入探討,不再贅述。在這裡,我更想向郭建梅以及她的團隊表達個人的敬意。最初知道郭建梅,是讀到《郭建梅你怎麼還在做公益律師呀?》(2009年4月20日《南方人物周刊》)。郭建梅,北京大學法律系1983屆畢業生,1995年採訪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NGO論壇,聽到希拉里的演講Women"sRightsareHumanRights(婦女的權利就是人權)。沒過多久,她「棄明投暗」,辭去《中國律師》主編助理一職,組建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很多人對她的工作不理解,有的法官問她是不是找不到案子才做公益訴訟,還有的法官直接將判決書扔在地上。但是,郭建梅一直在努力。為了籌集經費,她曾經接拍芬必得的公益律師電視廣告,其中的台詞讓人難忘:「公益律師這條路不好走,我卻走了12年。每一個眼神,都是一個沉重的託付;每一個案子,都是一道難關。」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今天,郭建梅又面臨一道難關。15年來,無數難關沒有讓她卻步,今天這道難關也不可能阻攔她,正可謂「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我身邊的朋友經常存在觀點分歧,但是對於郭建梅以及她的工作,無不抱有敬意。與我持同樣觀點的絕非少數,我在網上看到2009年武漢市文科狀元的夢想是做一名律師,和郭建梅一樣去伸張正義。郭建梅的示範性作用,正在默默地影響著未來。不知道北京大學法學院以郭建梅為目標的學弟學妹們,對於學校的「新陳代謝」有何感想?希望此次中心被關閉,不會打擊年輕一代追尋夢想的心愿。中國有句俗話:「人在做,天在看。」這裡把這句話送給郭建梅,你不是一個人在前行!(作者系文化學者)http://www.dfdaily.com/node2/node24/node619/userobject1ai2190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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