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談孝:孝道的六個境界
以敬孝易,以愛孝難;以愛孝易,而忘親難;忘親易,使親忘我難;使親忘我易,兼忘天下難;兼忘天下易,使天下兼忘我難。——《莊子·天運》儒家談孝順,可謂名正言順。《莊子·人間世》特別藉孔子之口說:「天下有兩大戒律:一是命,一是義。子女愛父母,這是自然之命,也是人心所不可解除的;臣子侍奉國君,這是人群之義,無論任何國家都不能沒有國君,這在天地之間是無可逃避的。這叫做大戒律。」
簡單兩句話,說出了儒家的信念,難怪有人認為莊子曾經是儒家弟子。孔子在《論語·微子》讓子路宣布儒家的立場:「長幼之間的禮節都不能廢棄,君臣之間的道義又怎麼能夠廢棄呢?……君子出來從政,是做道義上該做的事。至於政治理想無法實現,則是我們早已知道的啊。」這不是「知其不可而為之」嗎?這麼堅持的理由不正是「無所逃於天地之間」嗎?
忠是如此,孝更是如此,那是出於「命」,因為子女愛慕父母親乃是出於天性,所謂「不可解於心」,心中就是放不下,非要孝順不可。孟子稱讚舜的理由之一,即是他「五十歲還在愛慕父母」。「二十四孝」的故事中,老萊子「性至孝,年七十,常穿著五色綵衣,學作嬰兒戲,以娛其親」。莊子同樣肯定孝順是必要的,但是他的說法別開生面,讓人有驚艶之感。
《莊子·天運》這樣寫著:「用恭敬來行孝容易,用愛心來行孝較難;用愛心來行孝容易,行孝時忘記雙親較難;行孝時忘記雙親容易,行孝時使雙親忘記我較難;行孝時使雙親忘記我容易,我同時忘記天下人較難;我同時忘記天下人容易,使天下人同時忘記我較難。」
我們稍加分析「孝的六階段」於後。
一,用恭敬來行孝:按禮儀的規定,昏定晨省,出於恭敬之心向父母噓寒問暖。即使看到父母將會犯錯,也要溫和委婉地勸阻,如孔子所說的:「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意即:即使父母不接受我的勸阻,仍然要恭敬地不觸犯他們,內心憂愁但是不去抱怨。(《論語·里仁》)
二,用愛心來行孝:對父母的愛慕之心,將使子女「保持和悅的神色」(《論語·為政》)朱熹的註解說:「蓋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故事親之際,惟色為難耳。」和悅的神色必然出自深刻的愛心。
三,行為時忘記雙親:由習慣而成自然,不必考慮自己的職責就可以做到孝順的要求。亦即,把雙親當成自己的「生命共同體」,行孝時毫無壓力可言。
四,行孝時使雙親忘記我:雙親接受我的行孝,也是由習慣而成自然。換成雙親把我當作「生命共同體」,好像成為他們終身最有默契的朋友一般,可以對我無話不談,真是天倫之樂,其樂融融。
五,我同時忘記天下人:我與雙親都在人間世活動,但是我行孝時,可以忘記天下人的存在。意即:別人的看法、世俗的評價,對我已經不再有任何影響。不但像「父子騎驢」的事情不會出現,父子之間的融洽感情實非旁觀者所能測度。
六,使天下人同時忘記我:天下人見到我與父母親相處,有如「魚相忘於江湖」;久而久之,大家也就習慣看到我們一家人的生活模式。天有四時,人們按照春夏秋冬的韻律安排作息;真正的孝順也有如四時,人們不知不覺地認為原本應該如此,以致根本忘了「我在孝順」這回事。
綜上所述,可知儒家的孝順頂多可以談到第二步與第三步之間。也許儒家與道家最後抵達的境界是類似的,但是莊子的表達功力畢竟略勝一籌,可以一路往上談到六個階段,真可讓人目眩神迷。事實上,如果承認孝順是出於天性,那麼莊子的說法就可以成立,因為凡是出於天性的,終究都在「道」裡面形成一個整體,不忘也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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