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中國人心中的苦澀

琉球,中國人心中的苦澀

琉球群島系中國的東大門。「二戰」後期,美國總統羅斯福曾兩次誠心建議,將日本用武力侵佔而在歷史上與中國關係密切的琉球群島交給中國。羅斯福之所以作出這樣的建議,是基於歷史和現實兩方面的考慮的。

一、琉球與中國的歷史淵源

在日本九州島同中國台灣省之間,從東北向西南,有包括大隅、吐噶喇、奄美、沖繩和先島五組群島,前三組即薩南諸島,後兩組即琉球群島。

《隋書》中稱琉球群島為「琉求」。據說「琉求」原名「琉虯」,虯是龍的一種,琉球群島散布在大海中,其狀態遠望如蟠旋蜿蜒,若虯浮水。因為龍是華夏帝王的象徵,史官寫史多有忌諱,所以將「琉虯」改為同音的「琉求」。

元朝末年,琉球分裂為三個各自獨立的國家:中山、山南、山北,以中山國的勢力最為強大。琉球三國長期奉行與中國、日本歷代政權平等交往的原則。據《殊域周咨錄》記載,明代洪武五年(1372年),朱元璋派使臣攜詔書出使琉球,詔書中稱其為「琉球」,這個中國皇帝賜的國名此後長期成為該島國的正式名稱。琉球國中山王察度接受明朝詔書,並立即派遣王弟泰期與明使一同來中國,奉表稱臣。朱元璋要求琉球三國「能體朕意,息兵養民,以綿國祚」。三國果然罷戰息兵,明確表示向明朝政府稱臣,正式成為明朝的藩屬。宣德四年(1429年),中山國滅了其他兩國,完成統一,明朝正式冊封中山國國王為琉球王。

此後,琉球國一直按照明朝的典章制度,隔年進貢,謹守臣節。明朝滅亡以後,琉球繼續與清政府保持著藩屬關係,不斷遣使進貢。順治時期,清廷冊封琉球國王尚賢為琉球國中

山王;康熙元年(1662年)改封為琉球國王。以後,歷任琉球新王即位時,都要遣使向清政府請予冊封,從未間斷。明清兩代也不斷遣使前往琉球,如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出使琉球的陳侃寫下了著名的《使琉球錄》、清嘉慶十三年(1808年)出使琉球的齊鯤寫下了難忘行程的《航海八詠》[1]。

二、琉球國的富裕引起日本覬覦

琉球國是個海上島國,海運發達。在與明清兩朝的交往中,獲得了大量的物資供應,並因其豐富的物資而成為當時十分發達的海外貿易之國。琉球國不斷發展的經濟,引起了它的鄰國——日本的覬覦。

明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日本薩摩藩的島津久之向已被中國明朝冊封兩百多年的琉球敲詐錢財,遭到拒絕。島津久之遂率軍攻打琉球,俘虜了國王尚甯,逼其寫下每年「入貢」糧食8000石的誓文,後來又強行「冊封」琉球國王為藩王。此後,日本政府不斷向琉球國施加政治、軍事壓力,逼其斷絕與中國的宗屬關係,但每次均遭到琉球國的斷然拒絕。1868年,日本明治維新政府強行將琉球置於日本鹿兒島縣的管轄之下,隨後又將其改為政府直轄地,企圖將其納入日本內政的軌道,這一切均未獲得琉球國的同意。

三、「琉球事件」與《北京專條》

面對日本政府的百般逼迫,琉球國一方面向日本「請願」,要求不改變琉球國體政體,保持與中國的藩屬關係,願對中日兩國「奉公」;一方面向西方各國公使發出外交求援信。琉球國的不馴服,令日本政府惱羞成怒,於是利用此時發生的「琉球事件」以達其侵略目的。

1871年11月,有琉球宮古島船民66人到中國朝貢和貿易後,歸途中遇颶風,漂至台灣的八瑤灣;船民乘小船登岸,深入台灣高山族土番牡丹社居住地,與當地居民發生武裝衝突;被當地居民殺死54人,另外12人被清政府護送回琉球。這一事件本來只涉及中國與琉球之間的關係,與日本無關,但日本卻借端尋釁,陰謀乘機吞併琉球和侵略台灣。

1873年,日本派使臣福島種臣等在天津換約後,又到北京進行活動。福島種臣命副使柳原前光到總理衙門質詢琉球船民被殺事件。總理衙門大臣毛昶熙、董恂正言聲明:台灣和琉球都是中國屬土,屬土之人相殺自然應由中國自行解決,用不著日本煩為過問。但「殺人者皆屬生番,故且置之在外,未便窮治」。[2]這裡所說的「生番」,其實與「蠻夷」、「胡人」、「戎狄」等詞語一樣,均是中國歷代居於中原地區的中央政權對同屬於中國的只是居於邊區的民族的習慣稱謂,並無特殊之意。但日本卻以此為口實,曲解為台灣東部番社不屬於中國領土。

1874年,日本以征討「生番」為名,對台灣進行軍事侵略。5月8日,三千日軍在台灣西南琅蕎(今恆春附近)社寮港登陸,分道進襲龜山、竹山、鳳港、石門等地,企圖一舉佔領台灣東部。在軍事進攻的同時,又派外交官柳原前光、大久保利通相繼來華交涉。

面對日本對台灣的武裝侵略,正為阿古柏侵略新疆和沙俄侵佔伊犁的西北問題搞得焦頭爛額的清政府任命沈葆楨為「欽差辦理台灣等處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帶兵輪去台灣巡閱。到台灣後,沈葆楨立即照會日本任命的「台灣番地事務總督」西鄉從道(原日本陸軍中將),聲明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生番殺人當由中國政府全權處置,日軍必須立即撤出台灣,併當場出示《台灣府志》等歷史證據,以及各番社不再劫殺的具結書。西鄉從道理屈詞窮,卻聲明如果日軍退出台灣,必須予以補償。

當時主持中日交涉的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和總理衙門傾向於開放台灣和各國通商,以達到「以夷制夷」的目的,不想「再辯論曲直是非」,經過談判,1874年10月31日(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在北京簽訂了中日《北京專條》。

《北京專條》規定:日本此次出兵,系「台灣生番曾將日本國屬民等妄為加害」,「原為保民義舉起見,中國不指以為不是」;「前次所有遇害難民之家,中國是給撫恤銀兩」10萬兩,日本在台「修道、建房等件」費用,中國籌補銀兩40萬兩。[3]這裡所謂的「撫恤銀兩」,明明是給琉球的,卻成了給「日本國」的;日本武裝進攻台灣,本是赤裸裸的侵華暴行,卻成了「保民義舉」,中國還「不指以為不是」。這實際上就是承認了日本為被殺的琉球人出兵的合理性,等於間接承認了琉球是屬於日本的。弱國無外交,《北京專條》可謂就是證明。

四、琉球與中國都曾反對日本吞併琉球

1875年,即《北京專條》簽署後的第二年,日本就派內務大臣松田道之赴琉球,以促進改革政治為名,逼迫琉球國王斷絕與中國的宗藩關係。在遭拒絕後,日本遂派軍隊駐屯並控制了整個琉球,將琉球納入日本防衛體系。接著又禁止琉球對清朝遣使朝貢,並要求琉球王繼位不得再受清廷冊封,廢除清年號改用日本明治年號,遵行日本法律,禁止對中國貿易並關閉在福州的琉球館。

日本吞併琉球的舉動,引起琉球國王尚泰的不滿,他派密使向德宏向宗主國清政府告急求救。向德宏向李鴻章表示:日本要「滅數百年藩臣之祀」,琉球上下正「主憂臣辱」,「生不願為日國屬人,死不願為日國厲鬼」,懇請清政府「威惠於天下」,希望能「速賜拯援之策,立興問罪之師」,救琉球國於水火。但是,當時中俄伊犁交涉正陷入僵局,中法戰爭又已開始,面對向德宏的哭訴,清政府竟採取了妥協的態度。儘管首任駐日公使向如璋曾就日本阻止琉球向中國入貢之事提出抗議,並建議總理衙門採取強硬態度,可是腐敗和實力衰落的清政府卻只能停留在「據理詰問」上。眼看琉球國即將滅亡,作為宗主國的中國卻不能援助,琉球國通事林世功在北京壯烈自殺,以死抗議日本侵略,以死請求中國出兵,也未能感動中國的統治者。

就在何如璋還在與日本據理交涉,打「文仗」時,1879年4月,日本派出軍警赴琉球,封存文書,接管政權,正式將琉球廢藩置縣,改名為沖繩縣,並將琉球國王尚泰及其王室其他成員解赴東京。琉球國正式被日本吞併。

清政府畢竟不能對此袖手旁觀,聽任琉球滅亡。此時,美國前總統格蘭特來到中國,李鴻章在與他會談中,詳細介紹了琉球一案的來龍去脈,並希望利用格蘭特的特殊身份從中斡旋。雖然格蘭特始終弄不懂儒家色彩濃厚的「冊封」、「進貢」、「藩屬」等概念,使調停不得要領,但格蘭特的助手楊約翰卻將中日琉球交涉文書交美國《哈拉報》發表,並著文評述,說是中國致日本照會「無甚不合」,而日本致中國照會「事實為無禮,切自相矛盾」。[4]這些文章引起了各國的強烈反應,美國、歐洲甚至日本等國的報紙都大量轉載。儘管大家都知道是日本侵略無理,然而正如一篇評論所說:「琉球事件真正決定了中國的命運。它向全世界宣布,富饒的滿清帝國願意任人宰之,而不願意用武力抵抗。」[5]正是清政府的「任人宰之」,所以在失去琉球之後不幾年,又因甲午戰爭的失敗而讓日本割佔了台灣。

五、「二戰」後中國曾有機會收回琉球

1943年,世界反法西斯戰爭開始進入反攻階段,對日作戰開始成為同盟國的作戰重心。為此,美國總統羅斯福決定召開由美、英、中、蘇四國首腦參加的開羅會議,協同對日作戰。

開羅會議於1943年11月22日至26日召開,其間蔣介石與羅斯福會談了四次。23日晚,蔣介石帶王寵惠與羅斯福單獨會談,在談到剝奪日本在太平洋侵佔的島嶼時,羅斯福想到了琉球群島。他對蔣介石說:「琉球系許多島嶼組成的弧形群島,日本當年是用不正當手段搶奪該群島的,也應予以剝奪。我考慮琉球在地理位置上離貴國很近,歷史上與貴國有很緊密的關係,貴國如想得到琉球群島,可以交給貴國管理。」[6]

羅斯福的建議不僅有歷史依據,更重要的也是現實的需要。從1879年到1943年,日本廢琉球國為沖繩縣後,為了撲滅琉球人的國家意識和獨立風潮,不擇手段,極力消除琉球人的民族意識,企圖使琉球人忘卻本國歷史。殊不知,漢化很深的琉球人經過日本近七十年的「皇民化改造」,千年積累下來的中華文化仍然根深蒂固,基本未變。他們使用與日本完全不同的漢語方言,風俗民情、社會人文依然屬於儒家文化,採用的是中國的農曆紀年,節日喜慶也與儒家文化大同小異,更有自己獨特的歷史。連它的國都首里的宮殿,都不是坐北朝南,而是面向西方,充分表示歸慕中國之意。為防止日本法西斯的復活,將本不屬於日本又具有重要戰略地位的琉球列島划出去,實為明智之舉。

可是,面對羅斯福突然提出將琉球群島交給中國的建議,大出意料的蔣介石竟不知如何回答。過了老半天,他才對羅斯福說:「我覺得此群島應由中美兩國佔領,然後國際託管給中美共同管理為好。」蔣介石這麼一說,羅斯福就未再往下說。

11月25日,蔣介石與羅斯福再次會談時,又談到了琉球群島。羅斯福說:「我反覆考慮,琉球群島在台灣的東北面,面向太平洋,是你們的東部屏障,戰略地位極其重要。你們得到了台灣,如不得到琉球,台灣也不安全。更重要的是,此島不能讓侵略成性的日本長期佔領。是不是與台灣及澎湖列島一併交給你們管轄?」

蔣介石見羅斯福又提到這個問題,想到琉球被日本佔領了多年,在國內草擬的談判方案又不含琉球問題,變得十分猶豫。羅斯福見蔣介石半天不作聲,以為他沒有聽清楚,又補了一句:「貴國要不要琉球?如果想要,戰爭結束了,就將琉球群島交給貴國。」蔣介石猶豫再三,最後答覆說:「琉球問題比較複雜,我還是那個意見,中美共同管理為好。」羅斯福對蔣介石竟不想要琉球的態度,感到真是不可思議,自此後也就不再提琉球的事了。

蔣介石當時為何不要琉球群島?據跟隨蔣介石的國民黨官吏們分析:他去開羅,主要是爭東北、台灣及澎湖列島,沒有爭琉球的方案,蔣介石認為能將東北、台灣及澎湖爭回來就足夠了;另一個原因是日本是亞洲強國,蔣介石怕中國得到琉球後,以後中日麻煩不斷。據說蔣介石在開羅會議結束後就意識到不接收琉球群島是極大的錯誤,卻已經無法彌補了。

由於蔣介石堅持不要琉球群島,所以《開羅宣言》在寫到日本應歸還中國的領土時,只提到「日本所竊取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台灣、澎湖列島等」,隻字未提琉球群島。

1945年日本投降後,包括琉球群島在內的「南西群島」由美國「託管」。此後,國際風雲變幻,中美交惡而美日結成同盟,1969年11月,日本首相佐藤榮作與美國總統尼克松達成協議,美國同意將由美軍佔領的「琉球於1972年歸還日本」[7]。琉球群島這片曾經「藩屬」於中國並在「二戰」後又差點回歸中國的土地,在1972年後正式歸於日本了。這是中國歷史的悲痛,這是中國人心中難以表述的苦澀。

注釋:

[1][7]何瑜著:《寸寸山河寸寸金》,第190頁、第195頁,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2][3]李濟琛、陳加林主編《國恥錄》,第313頁、第310-312頁,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4][5]據《列強分裂中國紀實》,第50頁,新疆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6]羅斯福兩次提議將琉球群島交中國事,據《天府早報》2005年8月7日轉載《環球時報》陳三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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