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神學 章力生 卷二 上帝論(2)

卷二 上帝論 第一章 緒論壹人生首要之事一、無限博大之課題研究上帝,乃是最高深的學科,最崇高的思維,最偉大的哲學;關於至高至大真神天父的聖名、特性、位格、並工,和他奇妙作為與存在,乃是上帝兒女所應最關心的大事。人類的心智,對於上帝的窮究深思,有異常的發展。因為這乃是一個無限博大的課題。誠如經云:「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側!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羅一一33~36)因為他的廣大,我們的思念,便無法側度;因為他的無限,我們的驕傲,便要在他面前消沉。我們研究其他問題,可有把握,能夠了悟;且能自成一家之言,沾沾自喜。但是對這至高的學科,則我們的「量帶」和我們的「鷹眼」,實在莫測高深,只能自慚形穢,自嘆無知。在神之前,唯有謙卑俯伏。但從另一方面看,我們的心智雖在神前謙卑下來,卻又因此開闊增廣。一個時常思念上帝的人,比一個畫地自限,勞神苦思的人,更為開廣。最能開廣我們心靈的學問,便是研究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又復認識他的神性和榮耀的三位一體。沒有一樣學科比真誠不息的研究上帝能增益人智,和開廣我們的心靈。研究上帝,不僅能使我們增益智慧,開廣心靈,且又令我們得到安慰。當我們沉思默想耶穌基督和天父上帝的時候,他便能鎮撫我們一切的創傷,消除我們一切的愁苦;而由於聖靈的奇工,復能安慰我們一切的傷痛。世人若欲祛除愁苦煩惱,便要投到上帝廣大無量的懷抱,和他化為一體,則千愁萬慮,不但自消,且能重新得力,身心振奮,精神煥發。二、關切人生之要務急功好利之士,或以為此種研究,乃是高談闊論,不切實際,對於人生,乃是無關宏旨;殊不知乃適得其反,對於上帝本質和特性的研究,乃是最實際的計劃。人生在世,非同鹿豕,首當認識造他的主,所以研究上帝,乃是非常重要的事。誠如經云:「你趁著年幼,衰敗的日子尚未來到,……當記念造你的主。」(博一二1)一個不認識上帝的人,住往這個世界,倘使不知創造這世界,統治這世界的上帝,必感覺到這個世界乃是一個奇特、瘋狂、痛苦的地方;而在世為人,尤且為一種失望和痛苦的事。所以倘不任意研究上帝,則正似蒙住自己的眼睛,必不知方向,不曉得周圍的事,勢必在暗中摸索,手足失措,絆倒自己;且復渾渾噩噩,醉生夢死;虛度一生,喪失靈魂!明乎此理,所以研究上帝,責罵人生首要之事。但是居今之世,在這個邪惡悖謬,叛道反教的時代,研究上帝乃如逆水行舟,且須遭遇驚風駭浪;誠如主耶穌說,乃是進入狼群。我們的敵人,在狂呼「上帝已經死亡」,「丟棄神的形像」,攘臂「爭鬧」,要想「敵擋耶和華,並他的受膏者」、「要掙開他們的捆綁,脫去他們的繩索。」(詩二1-3)他們以為居今之世,高談上帝,乃是「胡說八道」,不識時務;所謂上帝,乃是無稽之談;所謂「加爾文主義」、「基要主義」、「正統神學]、「基督教哲學」……都已成「明日黃花」,落伍思想。處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要研究上帝,闡揚聖道,當有勇往直前,乘風破浪之精神。約翰本仁(JohnBunyan),在他開始《天路歷程》之時,他的妻子兒女要叫他回來,他便用他的手指塞住他兩個耳朵,奪門而出,大聲高呼「生命阿,生命阿,永遠的生命阿!」這種勇往直前的衝勁,正是我們應當效法的榜樣!不要看人看環境,我們當眾醉獨醒,不隨從世俗,阿時取譽;而要有逆水行舟,乘風破浪的精神,作中流的砥柱;要有「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勇氣,發出時代先知的呼聲。我們研究上帝,應當持守以下五個基本的原則,鍥而不捨:1.上帝已向世人說話,整部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使人有得救的智慧;2.上帝乃是統攝世界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他掌管萬事,彰顯他的榮耀;他一切的作為,乃盡善盡美,世人和天使,都要敬拜他;3.上帝是人類的救主,藉著主耶穌基督,用它權能的大愛,拯救世人,脫離罪惡的權勢,使我們成為他的兒女,並且蒙恩得福;4.上帝乃是三位一體,聖父、聖子、聖靈協力施行其救贖的恩功;天父計劃救贖,聖子作成救贖,聖靈施行救贖;5.敬虔非在外貌,貴有實意,要信服上帝的啟示,用信心向上帝敬拜、祈禱、讚美、順服、事奉;行事為人,要在上帝的光里,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彰顯出來。三、上帝屬性的認識我們研究上帝,首應檢討他的神性,神與人的不同,以及造物主和被造物的分別,藉見上帝和世人不同的本質——他的自存性,他的無限性,他的永恆性,和他的不變性;復要檢討他的權能——他的無所不能,無所不知,和無所不在;還要檢討他的完善性,藉著他的話語和作為,顯明他的聖潔,他的恩愛,他的信實,他的真誠,他的良善,他的忍耐和他的公義;又復要警覺,何者可討神的喜悅,何者違反他的旨意,何者觸犯他的聖怒,何者令他喜悅滿意。以往教會人士深感上帝的屬性乃是一個重要問題,應當放在教義問答(Catechism)之內,使教友部能知道,並以教導兒童,於是便列入西敏斯特教義問答(WestminsterShorterCatechism)第四項之內,文曰:「上帝是一個靈,是無限的,永恆的。他有智慧、權能;聖潔、公義、良善、真誠。」大神學家霍祺(Char1esHodge)認為這一個信條,乃是對上帝最好的定義。查諾克氏(Channock)在其所著《論上帝的存在與屬性》(DiscoursesontheExistence&AttributesofGod,1682)一書,也闡發這一個信條的精義,惜於現代教會,很少聽到關於這類的講章,也很少人以此教導兒童,或著成專書,供人研讀。四、須具崇高的目標但是我們研究上帝,知道了上帝的本質和屬性以後,還要進而追問,我們這種研究,到底動機何在,目的為何呢?倘使僅為自己,則徒增靈驕,且會揚己抑人,自負不凡。誠如使徒保羅寫給狂傲自負的哥林多人說:「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什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林前八1-2)倘使研究神學,沒有純正崇高的目標,結果適足自滿自欺。我們於上文固曾論及,沒有正確的神學思想,不能有健全的靈性;但是若無正確的目標,也不會有健全的靈性,甚且發生靈性的危機。所以我們當以哥林多人作為我們前車之鑒。一個真正重生得救的人,當然渴慕靈奶,喜愛追求真理。例如詩篇一一九篇說:「耶和華阿,你是應當稱頌的;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終日不住的思想。……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求你賜我悟性,使我得知你的法度。」(詩一一九12、18、97、103、125)但是我們進而探究,詩人所以渴慕上帝律法的知識,不是理論的,乃是實踐的。他最高的願望,非為知識,乃是要真正得著上帝,知識僅為達成其目的之方法。他要知道上帝的真理,乃是要使他的心能歸向神,使他能效法上帝,心意更新而變化,察驗何為上帝的良善。純全可喜悅的旨意。所以他在詩篇一一九篇開首時說:「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詩一一九1-2、5)他非以求知為目的,他最高的目標乃是遵行耶和華的律法,要身體力行,事奉偉大的上帝。我們也應效法詩人。我們研究上帝,不是為己,乃是為神,好讓神引導我們,使我們頭腦的知識,成為屬靈的悟心。使我們從研究上帝,進而真正認識上帝,得著上帝的生命,和他的喜樂、平安、與力量。故認識上帝,乃為人生首要之事。貳認識上帝之人一、非求頭腦的知識我們在上文論到認識上帝,乃為人生首要之事;但是究諸實際,一般自以為已經認識上帝的人,乃是有名無實。他們僅有頭腦里的知識,在實際生活的表現上,世人只是看到他們徒有「敬虔的外貌」,這便流為一種無生氣的斯多亞主義(Stoicism),他們縱能滔滔不絕作歸主的見證,但卻沒有像彼得前書所指出的「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表現他們「信心的果效」,證明他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參彼前一3-9)。一個真正認識上帝的人,不是僅具頭腦知識,不怕世上「聰明人」、「智慧人」、「文士」、「辯士」(林前一19一20)的冷嘲熱諷;而乃有使徒保羅的氣魄。他向世界挑戰,高呼:「智慧人在哪裡?文士在哪裡?這世上的辯士在哪裡?上帝豈不是叫這世上的智慧變成愚拙么?」(林前一20)他不以福音為恥,把「先前以為與(他)有益的,……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他)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他)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並且……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他)也得以從死里復活。」因此「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里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三7一14)保羅的見證,誠足供我們反省與檢討,許多信徒,有純正的信仰,自稱是正統的福音派;對於道的真偽,頗能加以明辨;對福音真理,也能侃侃而談。倘使有人問他怎樣能知道上帝,便能立刻示以正確的公式──我們必藉著主耶穌基督,方能知道上帝,因著他十架的恩功,作神人的中保,靠著聖靈的大能,憑著他的應許,運用我們的信心,便能得著信心的果效。他們雖說得頭頭是道,但是他們這些頭腦里的知識,不能表現他們在聖靈里的釋放,喜樂和良善,證明他們真正認識上帝。所以我們應加註意,教會裡乃有兩種人,對他們的靈命,須加關切。第一種人,乃是有許多關於上帝的知識,而卻沒有真正認識上帝。他們對於神學,很有興趣。像遠在十七世紀,許多有身分地位的人,以研究神學為時尚;但都是滿足他們頭腦的需要,而且藉以提高他們的身分。很多人愛讀神學和辯道學的著作;精通教會的歷史,熟悉教會的信條,而且還愛查考聖經的真理。還有許多人會公開證道,領導各種團契,作文撰稿,發表著作;有些人且好為人師,駁斥異端,為道爭辯。此種闡發上帝真理的精神,固屬可嘉;但是他們對於神學的興趣,關於上帝豐富的知識,以及清楚的頭腦,講解的口才,卻未必能令其真正認識上帝。他們對上帝的知識,縱可與神學家加爾文並駕齊驅,惜對神完全茫然。其次,還有一種人雖然知道上帝敬虔的奧秘(提前三16);他們從聽道看書與同道交契,得到這些知識。現代出版界的名著,汗牛充棟,關於如何讀經,如何祈禱,如何見證,為何獻身事主,為何引人歸主,如何做一個得勝的基督徒,甚至如何能得聖靈的洗,以及靈恩派的偏差,還有關於著名聖徒的傳記;凡此種種的著作,乃是應有盡有。此外還有許多人知道如何輔導軟弱信徒,以及牧養教會,從其外表種種作為而看,堪稱教會標率,受到眾聖徒的尊敬推崇,但從其和上帝實際的生命關係而論,卻可能未必真正認識上帝,甚至對神完全茫然。二、真正認識神的特徵基上所論,我們的問題,非在神學問題,非在關於上帝的知識,而在是否真正認識上帝。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可從但以理先知書里,得到明顯而實際的答案,茲請分四點來說:1.真正認識上帝的,必為神大有能力——但以理書說:「作惡違背聖約的人,他必用巧言勾引;惟獨認識上帝的子民,必剛強行事。」(但一一32)但以理乃有「富貴不淫,威武不屈」的大無畏精神。當時尼布甲尼撒王,氣焰萬丈,但以理和三個朋友,身為俘虜,「卻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神卻使他們蒙恩,他們雖只吃素菜,喝白水,「過了十天,見他們的面貌,比用王膳的一切少年人更加俊美肥胖。」(但一8-15)以後大利烏王又「立一條堅定的禁令,三十日內,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什麼,就必扔在獅子坑中。」但是這條可怕的禁令,並未使但以理畏怯,「但以理知道這禁令蓋了玉璽,就到自己家裡,(他樓上的窗戶,開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雙膝跪在他上帝面前,禱告感謝,與素常一樣。」於是那些大臣,便進到王前,控告但以理,結果便把但以理扔在獅子坑裡。但「上帝差遣使者,封住獅子的口,叫獅子不傷(他);因(他)在上帝面前無辜,……王就……吩咐人將但以理從坑裡繫上來。於是但以理從坑裡被繫上來,身上毫無傷損,因為信靠他的上帝。」此後「大利烏王傳旨,曉諭住在全地各方、各國、各族的人,……曉諭(王)所統轄的全國人民,要在但以理的上帝面前,戰兢恐懼,因為他是永遠長存的活上帝,他的國永不敗壞,他的權柄永存無極。他護庇人,搭救人,在天上地下施行神跡奇事,救了但以理脫離獅子的口。」「但以理當大利烏王在位的時候和波斯王古列在位的時候,大享亨通。」(但六6一28)2.真正認識上帝的必對神有崇高之感——但以理先知書,時常述說上帝統治萬邦,照他美意對個人,對國家賜恩並審判,彰顯他的主權,及大能的作為,往在可以見到上帝的智慧,大能和信實。一一引證,則為本章篇幅所不容。巴比倫王朝,侵吞了巴勒斯坦,以色列似乎為之屈尊降卑;但這僅是後人的看法,實為皮相之見。從全部但以理書來透視,以色列的上帝,始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上帝乃是歷史的主,歷史(History)一字,其意乃是「他的傳記」(Hisstory),乃是神永久計劃的揭開,最後的歸趨,便是上帝國慶的勝利。例如:在第二、第四章,尼布甲尼撒王學到的;在第五章第十二至二十三節,向伯提沙撒王所提示的;在第四章第三十四至三十七節,尼布甲尼撒王所承認的;在第六章第二十五至二十七節,大利烏王所公開表白的;以及第二、第九章,但以理祈禱的主題;在第一、第六章他抗拒王命的膽識;第三章他三個朋友抗拒王命的勇氣,凡此種種,都是上帝在第二、第四、第七、第八、第十、第十一、第十二各章對但以理所啟示的真理之主要內容與本旨,無非證實「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四25)。上帝知道並預知一切;而且他的預知乃是命定的;所以上帝對於世界歷史以及個人命運,都要作最後的判斷;他的國度與公義最後必然得勝。凡此都是但以理心中所充滿的上帝的意旨。但以理禱告說:「上帝的名是應當稱頌的!從亘古直到永遠,因為智慧能力都屬乎他。他改變時候、日期、廢王、立王,將智慧賜與智慧人,將知識賜與聰明人。他顯明深奧隱秘的事,知道暗中所有的,光明也與他同居。」(但二20一23)「大而可畏的上帝向愛主守誡命的人,守約賜慈愛。」「主阿,你是公義的」;「主我們的上帝,是憐憫饒恕人的」;「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在他所行的事上,都是公義。」我們都應和但以理有同感,要念茲在茲,晝夜思想耶和華上帝的崇高偉大,他的聖潔公義,他的全善全美,他的慈悲信實,我們應當謙卑順服,並且敬畏他,信靠他。依此準則來衡量,便可側知我們對於上帝真正認識程度的深淺。3.真正認識上帝的,必為上帝大有勇氣——但以理和他三個朋友都有大無畏的精神,置生死於度外,「不以性命為念」(徒二O24)。此非愚蠢無知,匹夫之勇;而賁有深謀遠慮,乃為求上帝的國和他的義,反抗強暴,伸張公義。他們乃深知後果的嚴重,但深信上帝若施展其奇妙的作為,則必能逢凶化吉,化險為夷。他們必曉得所採的立場,乃是正當的,為著上帝,雖是赴湯蹈火,也是在所不計!試觀但以理三個朋友的所作所為,實在可敬可羨,足令我們效法。當尼布甲尼撒,要把他們「扔在烈火的窖中」,問他們說:「有何神能救你們脫離我手呢?」他們回答說:「我們所事奉的上帝,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窖中救出來。王阿,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接著復勇敢的說:「即或不然,王阿,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三15一18)此其大忠大勇,所作所為,洵足彪炳千秋。他們只問理之是非正邪;不計事之成敗利鈍,吉凶禍福。誠如「彼得和眾使徒回答」大祭司說:「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五29)保羅對教會的長老說:「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心甚迫切,不知道在那裡要遇見什麼事;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上帝恩惠的福音。」(徒二O22一24)但以理和他三個朋友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以及使徒彼得、保羅,都是真正認識上帝的人,他們不看環境不看人,只知遵行上帝的旨意,倘使理之所在,事之當為,則不管人的贊同與否,不問吉凶禍福,必勇往直前,義無反顧;成敗利鈍,在所不計,只求公義伸張,神旨成就。此其志行與節操,實堪作聖徒之典範,復可考驗衡量我們是否真正認識上帝。4.真正認識上帝的,必在上帝內平安知足──主耶穌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一四27)凡真正認識上帝,上帝也認識他們的人,他們心中所有的平安,乃比世上任何平安為大;他們和上帝的關係,保證他們從生到死,直到永遠,可得上帝的眷顧與恩惠。主耶穌乃是「和平的君」(賽九6)。世人都要平安,卻不要「和平的君」,不信耶穌基督,實乃自相矛盾。保羅在羅馬書第五章第一節說:「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這便是與世人不同的平安。保羅復進而論這種平安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里的,就不定罪了。……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上帝的後嗣,……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上帝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都不能叫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羅八1、16、17、28、30、31、33、35、38、39)這種平安,就是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所有的平安。當尼布甲尼撒王對他們說:你們「若俯伏敬拜我所造的像,卻還可以;若不敬拜,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窖中,有何神能救你們脫離我手呢?」他們的答覆,實可懸為千古名言:「尼布甲尼撒啊,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上帝,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窖中救出來。王阿,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王阿,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三15一18)當大難臨頭之時,仍是泰然自若,心境平安,這又可考驗衡量我們是否真正認識上帝。三、認識上帝的要件我們要真正認識上帝,就當根據上述四點,作自我的檢討,針對我們的缺陷,對症下藥。1.必須多多祈禱省察──我們不能靠頭腦里關於上帝的知識,在教會裡事奉;而須多多祈禱,時時省察我們的內心。我們要真心追求與主同在——主耶穌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約一五5)主與我們乃是不可須臾或離的。但以理三個朋友,扔在火窖里的時候,尼布甲尼撒王,「見有四個人,並沒有捆綁,在火中遊行,也沒有受傷;那第四個的相貌,好像神子。」結果「這三個人,……火無力傷他們的身體,頭髮也沒有燒焦,衣裳也沒有變色,並沒有火燎的氣味。尼布甲尼撒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因為沒有別神能這樣施行拯救。」(但三19一30)但以理被「扔在獅子坑中。……上帝差遣使者,封住獅子的口,……但以理從坑裡被繫上來,身上毫無傷損,因為信靠他的上帝。」(但六16一23)主耶穌基督乃是「長遠活著,替(我)們祈求」(來七25),他應許我們「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八20)主耶穌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來一三5)「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太七7),我們要追求與主同在,便可臨難不懼,得勝有餘,並對世界宣告我們認識上帝。叄被神所知的人一、認識上帝的真義人類為什麼被造?乃為認識上帝。人生的宗旨是什麼?乃要認識上帝。主耶穌所給的永生是什麼?乃為認識上帝。主耶穌禱告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一七3)人生最好的事是什麼,是得更多的喜樂、愉快、和滿足嗎?不是,乃為認識上帝。「耶和華如此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耶九23一24)什麼是最令上帝喜悅的事?乃為認識上帝。「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上帝,勝於燔祭。」(何六6)以上所說的一切,其要點乃在給人生一個基礎,模型與目標,以及評定價值的秤。一旦知道了人生在世最主要的大事,乃為認識上帝,則其人生一切問題,便都迎刃而解。現代人因為不認識上帝,都感苦悶。照卡繆氏(AlbertCamus)的「荒謬主義」(Absurdism),人生乃是一場「惡作劇」(Badjoke),毫無意義,所以整個人生,沒有規律,失調混亂,困難問題,層出不窮。蚩蚩者氓,滔滔世人,都受了這種「荒謬主義的絛蟲」(AbsurdistTapeworms)和「安束尼熱病」(AntoinetteFever)的困擾;只有基督徒,靠著上帝的恩典能夠免疫,因為他們以認識上帝懸為他們人生最崇高偉大的目標。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認識上帝」,僅為一種字句的公式,好比一張支票,倘不兌現,是毫無價值的。當我們講「認識上帝」,我們有什麼感應呢?是一種特別的情感嗎?使我們背部打顫,汗流浹背嗎?是一種夢境嗎?飄飄欲仙,展翅上騰嗎?抑或是一種理智上特殊領悟的經驗?有無聽到聲音,看到異象?或有一乘的思想涌溢於心?這些問題,都須加以檢討,因為這個問題,人每易自我陶醉,以為已經認識上帝,其實並未認識上帝。易言之,「認識上帝」,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是否能夠確切的詳加具體的講解呢?請進論之。二、必繫上帝的啟示「認識上帝」實較認識人更為複雜。正如認識你的鄰舍,比認識一所房屋更為複雜。對象愈複雜,認識愈困難。認識無生命的物,比認識有生命的物,較為容易;而認識一般動物,如牛馬,則又比認識人較為容易。「我受造奇妙可畏」(詩一三九14);況且「人心比萬物都詭詐,……誰能識透呢?」(耶一七9)我們研究一匹馬,幾天即可了事;而對於人,雖認識多年,未必真能識透。尤其有些人乃表裡不一,不顯露真情;或則徒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三5)。我們以為深知其人,實乃隔靴搔癢,僅為「皮相之見」。苟非對方推心置腹,縱或我百般示好,彼此終是「貌合神離」。甚至可以這樣說,我們要想認識人,須靠對方的「啟示」,宣稱他的姓名,非靠我們的研究。同理,我們要「認識上帝」,必須相信他的啟示,非靠我們的研究。新神學家,迷信理智,不信上帝的啟示,自以為「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一21-22);因之異端百出,迷惑世人。舉例言之,倘使我們和一位道德學問,資歷地位比我們高的人往來,我們必對他謙抑有加,執禮甚恭,在談話之時,必讓他發表意見。倘使和君王總統相見,對方如果僅僅講些禮貌上的話,我們不能對他們發怨,更無權要求他們與我們作朋友。何況全能的上帝,創造天地萬物的主,萬軍之耶和華,在他面前「萬民都像水桶的一滴,又算如天平上的微塵」(賽四O15);而他竟不以我們為卑微,先來和我們談話,且把他的恩言寫在聖經裡面,供我們閱讀。這是何等的福分!很多人,讀經多年,木然無義,完全茫然;忽然有一天恍然大悟,開了心竅,在上帝面前謙卑下來,聽到上帝向他說話,深知他的罪惡、軟弱、愚昧、無知。謬妄、無望,便在上帝面前哀呼,請求赦免他的罪。孰失口上帝不但赦免他,並且「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詩一O三10一12);並且重用我們,作「上帝的同工」(林前三9);更榮幸的,復「賜(我)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一12;羅八14);「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是上帝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羅八15一17),作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兒女,這種福分,誠為令人驚奇,不敢相信;的事,但都是千真萬確,乃是上帝的應許,記在聖經。約瑟「丟在坑裡」,被賣作奴,「下在監里」;但由於上帝奇妙的安排,所施的奇功,竟使他貴為埃及的首相(創三七24一28,三九7一33,四O6一45)。這也是令人不敢置信,卻是千真萬確的事,而且正為基督信徒地位轉變的寫照。我們本來「都卧在那惡者(魔鬼)手下」(約壹五19);被擄「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服在虛空之下」,受「敗壞的轄制」,「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羅七23,八20一21,六16)。「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本為可怒之子」,「然而上帝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4-6)。世人以高官厚祿為榮,本人往年也任中樞首長;但得救以後,糞土萬事,以「認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腓三8),以事奉創造天地萬物之主,萬王之王為尊榮。基上所述,「認識上帝」首當聽上帝的話,照聖靈的解釋與感動,完全信受,身體力行;其次,要照著上帝話語和作為的啟示,藉知他的特性;三則,接受他的呼召,遵照他的命令,忠心事奉他;四則,體會上帝的愛心,他竟來親近我們,吸引我們,使我們和他有美好的團契,應當滿心喜樂。三、須賴救主的恩功聖經深入淺出,常用類比的筆法,來描寫「認識上帝」,神人關係的意義,好像兒子認識父親,妻子認識丈夫,臣民認識君王,綿羊認識牧人。這四種類比,乃表明認識者和被識者之間的關係;前者對後者,乃存著仰望之心;後者對前者,乃有眷顧之責。一個真正「認識上帝」的人,上帝必對他們愛護關懷,正如父親對兒子,丈夫對妻子,君王對臣民,牧人對羊重一樣,請進論之。聖經指示我們,我們認識上帝,乃透過我們認識主耶穌基督,主耶穌基督乃是「上帝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來一3)。主耶穌說:「你還不認識我么?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一四9、6)所以「認識耶穌」意義非常重大,我們須加註意,不可漠視。上文論及,倘與德望卓著,權位崇高的人往來,必須態度謙恭。主耶穌「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一3),任何德高望重的世人,都不能和他比擬;「卻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平等的地位(新譯本);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二6.7)。他的門徒,乃是「無知小民」,主耶穌竟對他揀選的十二位門徒,信任他們,「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可三14一15)他的門徒也知道他是君王,「有永生之道」(約六68);他們知道他們尊貴的特權與對主應有的忠貞,從而完全改變了他們的人生。主耶穌復活以後,這又「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一七31);復因他在十字架上完成的救贖的恩功,凡一切信而得救的人,則「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就……必與他同活」(羅六6-8);「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並可如當時門徒當他在世之時,和他一樣的關係。所不同的,一則,現在信徒和他的關係乃是屬靈的,不是肉體的;二則,現在信徒在初信之時即知他的神性以及救贖的恩功,而門徒則經過了幾年,始漸漸知道;三則,主耶穌現在對我們說話,不是親口講,乃是藉著四福音的記載以及聖經對他的見證。但是我們認識耶穌基督,則和當時十二門徒和他有切身關係一樣;我們仍如當時的門徒一樣,現在仍可和他相親,和他同行。主耶穌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約一O27)他的聲音,就是他的要求,他的應許,他的呼召。主耶穌說:「我是生命的糧。……我就是羊的門;……我是好牧人;……復活在我」(約六35,一O7、14,一一25)。他又說:「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約五23一24)。「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太一一28一29)聽了主耶穌的聲音;接受了他的要求,相信了他的應許,應了他的呼召,他便成為我們的牧者;凡是信靠他的,就成為他的羊。他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一O27-28)四、認識上帝的特徵主耶穌舉目望天禱告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一七3)這便是我們所講的「認識上帝」的意義,舉要言之,可分三點:1.「認識上帝」必和上帝切身相關——認識上帝,比結識朋友意義更深。認識上帝,並非僅僅知道他,乃要和他有往來,他也知道你,使你能夠親近他。知道上帝乃是信靠上帝的先決條件。羅馬書第十章十四節說:「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但是我們知道上帝的寬度,不能作為衡量知道上帝深度的標準。加爾文(JohnCa1vin)和歐文(JohnOwen)二人在神學上的造詣乃較約翰本仁(JohnBunyan)、葛培理(Bil1yGraham)為深;然無人否認後二人知道上帝的程度正和前二人相等,並無軒輊。這四人都對聖經有精深的研究,這乃比神學院的正規訓練,更為重要。倘使以純理論的頭腦里的正確了解作為決定性的因素,則最有學識的經學家便是最知道上帝的人;但事實上並非如此。有很多人,頭腦里裝滿了許多正確的理論,但在內心裏面卻毫無其所知所信的實底;反之一個熟讀聖經,聖靈充滿,常常聽道的平信徒,乃比一個有豐富神學知識的學者對上帝有更深切的認識。其根本原因,乃為後者能把他的知識實際應用,充實他的靈命,和上帝有切身的關係;但前者則僅有頭腦的知識。2.認識上帝必對上帝深切關愛——真正認識上帝的人,並非僅在頭腦里知道他,必以他整個的人,在志、情、意各方面關愛他,盡心、盡性、盡意愛他(太二二37),事奉他。即就人和人的關係而論,我們必須對人設身處地,關懷對方的利害,方能成為「知己」,否則泛泛之交,沒有情味。大衛的詩說:「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詩三四8)。譬如吃菜,廚師介紹一樣好菜,看起來也很好;但必人口親嘗,始能知其真味。同理,我們交友,也必親自嘗到對方的情味,始能真知其為人如何。我們與朋友來往的時候,對於日常所見的所遭遇的,反應如何,苦樂如何,是否都有同感;彼此是否有推己及人的心,常常為對方設想。此乃為認識朋友,成為「知己」的主要條件。我們要真正認識上帝,也當如此,要深切關懷神的意念,要以神的意念為意念。我們當對他存這種態度;「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六39)但一般信徒對上帝的態度乃正相反。他們乃以自我為中心,不以上帝為中心,時時處處為自己著想。殊不知上帝的存在並非為我們的安樂與滿足。經云:「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人若說:『我愛上帝,』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約壹二4,三6,四20)。認識上帝,乃是和上帝在情感上,理智上,意志上全面的關係;否則其關係便不深切。一個名副其實,真正認識上帝的信徒,對於上帝在世界偉大事功的興衰成敗必深切關懷;如果上帝的旨意成就,必大感喜樂;倘使上帝的聖名受損,必深為悲憤。當巴拿巴到了安提阿,「看見上帝所賜的恩就歡喜,勸勉眾人,立定心志,恆久靠主」(徒一一23),反之「我的眼淚下流成河,因為他們不守你的律法」(詩一一九136)。一個真正認識上帝的人,必有此種對他深切關愛的心。3.認識上帝必知上帝奇妙救恩——上帝乃高高在世人之上,世人因為犯罪墮落,失喪了一切所享的神恩。世人所以會與上帝發生關係,乃完全由他主動。我們沒有資格與上帝為友,乃因上帝愛世人,他來親近我們,引領我們認識上帝,知道上帝的大恩大愛。使徒保羅說:「從前你們不認識上帝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現在你們既然認識上帝,更可說是被上帝所認識的」(加四8-9)。世人所以能夠認識上帝,能夠得救,乃先由上帝愛世人,完全由於上帝的恩典。因為上帝揀選了我們,靠他的恩典,把我們揀選出來,正像「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摩四11;亞三2),使我們能夠認識上帝。這一種「認識」,乃由上帝的主權和恩典,他先主動,愛我們,揀選我們,救贖我們,呼召我們,保守我們。我們對於上帝「知道的有限」(林前一三12),上帝也深知我們不能完全知道他,所以他先來愛我們,使我們能夠認識上帝。但上帝自始至終卻認識我們。「耶和華對摩西說:「……因為你在我眼前蒙了恩,並且我按你的名認識你。』」(出三三17)對耶利米說:「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耶一5)主耶穌說:「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並且我為羊捨命。……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一O14、27一28)。上帝認識他所揀選的,以及要得救恩的,所以我們認識上帝,並非靠我們的智慧,乃因上帝在創世以前,已預定救我們,完全是他奇妙的救恩。基上所論,最關重要的,非在我們知道上帝,而乃我們被上帝所知。我的名乃刻在他的手掌之上,我乃永遠在他掌握之中,誰也不能把我從他手中奪去(參約一O28)。我所以會認識他,乃是靠他首先知道我;並且他要「以永遠的愛愛(我)」(參耶三一3);他的眼目沒有一刻不關注我,會鬆懈他對我的眷愛。這是最關重大的道理,也是我們說不盡的安慰——是充滿活力的安慰,不會衰竭的安慰,因為上帝經常的為我們的幸福關愛我們。他的愛是絕對切實可靠的,足以解除我們一切憂慮煩惱。世人每易灰心喪志,甚至以為神不眷顧祝福我們;明乎此理,便可釋然無慮。而在積極方面,這又激勵我們應當格外的愛他,敬拜他,因為由於測不透的理由,上帝竟與我們為友,「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我)們」(約三16),「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以達成他救我們出死入生的目的。這裡面奧秘的道理,我們實在無法想像,無法深知;但我卻相信我們的上帝,不但使我們知道他,他乃知道我們。肆道成肉身一、超過人智的奧秘關於基督福音裡面許多事實的記載,很多有思想的人覺得難於置信,因為其中的奧秘乃超過人的智慧和悟性,實在百思不得其解。所可惜的,他們的所謂難處,乃是在不應有的地方,以致他們便庸人自擾,愈想念不能信。例如主耶穌救贖的恩功,他們以為拿撒勒人耶穌,他不過是一個人,他死在羅馬的刑具(十字架)之上,為什麼能夠除去世人的罪呢?為什麼,他在幾乎兩千年前的死,至今尚能有效,能令上帝赦免我們的罪呢?又如復活,許多人便以之為絆腳石。他們始終懷疑,不能相信主耶穌從死里復活。即或他的墳墓是空的,但是他從墳墓里出來,有形有體的復活,而有永遠不朽壞的生命,這就令他們難於置信。又如童貞女懷孕生子,這連教會裡面很多「新神學家」都不相信,他們以為這乃違反生物學的道理,不能置信。還有對福音書裡面所記的各種神跡,他們又都不信,他們不信主耶穌在水上行走;五餅二魚餵飽五千餘人,還剩下十二個籃子;按手在身,叫死人復活;吩咐死了四天已經腐爛發臭的拉撒路,從墳墓里出來,……凡此種種,他們認為都無法可信;甚至所謂「基督徒」,乃至「新神學家」,也對此深感困惑。但是真正的難處尚不在此,由於基督福音無上的奧秘,真正的難處,尚非在受難節十架贖罪的信息,亦非在復活節死里復活的信息,而尤在聖誕節「道成肉身」的信息。真正令人困惑的,乃在說拿撒勒人耶穌乃是上帝成為人(參腓二6-7),是「出於天」的「第二個人」(林前一五47),是「上帝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一3),是第二個人類的代表和首腦,要決定人類的命運;拿撒勒人耶穌雖是一個人,他到世上來,「成為人的樣式」,(腓二7)但卻並未失去他的神性;他雖是真人,卻又是真神。神人二性,合於一個位格裡面,這乃是主耶穌位格的兩大奧秘。而聖父、聖子、聖靈三個位格,卻又合為一體,成為「三位一體」。主耶穌基督降生,第一個聖誕節,乃開了人類歷史的空前絕後的新紀元,這乃是最深奧的最難側的基督聖道屬天的啟示。「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一14),上帝成了人,聖子成了一個猶太人;一個創造萬物全能的上帝,生在馬槽裡面,在世上成了一個好像毫無辦法的人——「客店裡沒有地方」給他住(路二7),被放在馬槽裡面,躺著呆看,需人喂他,需像其他孩子一樣,需人教他講話。且這些記載,都是事實,並非神話寓言;凡此種種,都是超乎人的智慧,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所以「道成肉身」,實為一個奇妙的奧秘。因此,基督聖道,「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林前一23)。關於上述的童女懷孕,十架贖罪,死里復活,以及各種神跡奇事,乃是世人、猶太人、回教徒,神體一位論者(Unitarians)、耶和華見證人(Jehovah,sWitnesses)最感困惑的難題。這乃是由於他們的不信,或是因為對於「道成肉身」的道理,不能相信;但是倘使他們對於「道成肉身」的實意能夠把握,則對其他各項難題,也必能恍然大悟,迎刃而解,疑雲全消。倘若以為主耶穌僅僅是一個非常敬虔的好人,則新約裡面一切關於他的一生以及奇妙的作為,都要成為重重如山無法破解,莫由了悟的難題。但倘使知道他乃是活潑長存的道,是和天父同工的創造天地萬物的造物主(來一2),那便不感驚奇,他成了肉身降世為人,在世上完成了他救贖的恩功,「洗凈了人的罪」,又復活升天(參徒一9),「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一3)。倘使知其為生命之主,也不會駭異,他死在十字架上,埋葬以後第三天又復活。倘知他「真是上帝的兒子」(太二七54),必能相信他死了以後,還要復活,「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衛斯理(JohnWes1ey)因此照著說:「那不死的會死,這實在完全是奧秘!」主耶穌的復活乃更是無比的奧秘。假使永生的神子會「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腓二8),則無怪他這種死,乃有拯救失喪世人的重大意義與果效。一旦世人承認主耶穌的神性,如再不信這些道理,則乃自證其自相矛盾,不明事理。所以「道成肉身」,責罵無可測度的奧秘,而使整部新約聖經所記的一切,發生意義。二、他是真神亦真人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對於上帝的兒子主耶穌降世的情形,乃有詳細的報導。他乃是當羅馬帝國極盛時代,生在一個不著名的猶太村莊一間小旅館的外面。關於聖誕故事,世人往往僅知其為大喜的信息,而不注意世人對他的冷淡無情。「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約一10一11)主耶穌為什麼生在旅館外面,乃是因為旅館客滿,「客店裡沒有地方」,其實乃是沒有人願意給一個出身寒微的貧苦婦人一個床位,所以她只好把她的孩子「放在馬槽里」(路二7),就用馬槽作他的搖籃。聖經裡面對他降生的故事,僅加簡單的敘述,關於世人對他如此殘酷不仁,也未加評語;但稍有思想的人,不能不為之震驚。聖經裡面對於他降生故事的敘述,其重點非在其降生時候的環境(除了馬太福音第二章第一至六節,為應驗彌迦先知的預言說:「猶大地的伯利恆阿,你在猶大諸城中,並不是最小的;因為將來有一位君王,要從你那裡出來,牧養我以色列民」),而乃在注重這嬰孩的身分。關於這點,新約裡面,乃有兩大要義:其一,他是上帝;其二,他不但是上帝,又是上帝成為人,請分論之:1.他是真神上帝——生在伯利恆的嬰孩,乃是上帝——聖經裡面稱他是上帝「父懷裡的獨生子」(約一18)。當他受侵,「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上帝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6一17)當他和門徒「上了高山;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臉面明亮如日頭,……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且有聲音從雲彩里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太一七1-5)。他乃是上帝的兒子,在神學上,主耶穌乃有神人二性,但非有兩個位格。神人二性,乃在一個位格里,在神學上謂為「二性一位」。主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在英文裡面,「兒子」一詞之前乃專用「特定冠詞」(TheSon),而不用「不定冠詞」,稱為「一個兒子」(ason),乃有「獨特的」、「獨一無二」的意義。在約翰福音前三章里,提了四次,稱他為上帝的「獨生子」(約一14、18,三16、18),乃所以重視他的「獨特性」和「無比性」。約翰稱主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所以基督教會的信條里說:「我信天父上帝,……我信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初期教父俄利根(OrigenC.』185一254)以及古教會的亞流派(Arians)異端,否認主耶穌的神性,以為基督的地位,乃是介乎神人之間的半神(Demigod)。他們自相矛盾:一方面說他乃是上帝的被造物,同時又說他是萬物的造物主。因此說他並無絕對的神性,而僅為一個最高級的受造物。於是他們把若干有關基督卑微之境的經文,牽強附會,加以曲解;以他暫時的虛己自卑,居於次位,便誤以為他和上帝原非同體,而且永遠不是同等。從而否認聖父聖子乃是同體,同尊。殊不知他為拯救失喪的世人,雖降世為人,但並未放棄他的神性;所以他雖被釘十架,受死埋葬,仍能照他所說在第三天復活,「他從死里復活」,乃是「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一七31),他乃是上帝,是獨一的救主。「他本來有上帝的形像,卻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平等的地位(新譯本),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以完成其救世的恩功,否則世界人類將永遭沉淪,沒有得救的希望。惜亞流派異端的餘毒至今猶存。「神體一位論派」(Unitarians)、「耶和華見證人」派(Jehovah』sWitnesses),便是其惡果。但他們只要虛心查考聖經,便不難恍然大悟。約翰福音第二十章三十一節說:「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全部約翰福音的主旨,乃在陳明主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但約翰也深知「上帝的兒子」一詞,已被許多不純正的觀念所混淆:例如猶太神學的「彌賽亞」,希臘神話里的許多「外邦邪神的眾子」,「邪神和人結婚所生的超人」。約翰不願世人對他所稱的「上帝的兒子」一詞發生誤解,所以他在他所寫的福音書中,開宗明義在首章即確切表明主耶穌的神性,乃是專屬於他的。因此英國教會在每年聖誕節必宣讀這一段聖經。在整部新約裡面,最能精確表明主耶穌神子身分的性質與意義的也在此段。約翰闡明主耶穌是神子,非常審慎,所以他在提筆寫福音書的時候,不先講「子」,而乃講「太初」之「道」。這乃在避免發生誤解。讀者因此便會查考舊約。創世記開宗明義,乃講「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在中文聖經里的「太初」與「起初」,在英文聖經,都是「Beginning」。在創世記第一章第三節:「上帝說:『要有……就有』」;詩篇三十三篇六節及九節說:「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因為他說有,就有」。這裡的「說」字和「命」字,在英文乃為「Word」與「Spoke」;而太初有「道」的「道」字,在英文也是「Word」。所以,上帝的「道」(話),乃有上帝的工作和創造的意思。約翰根據此義,便進而闡釋七事:(a)「太初有道」(約一1)——這乃指道的「永世性」(eternity)。中文「太初」一詞,較英文beginning涵義更為深遠,萬物有始,他乃是無始的。(b)「道與上帝同在」(約一1)——這乃指「道」的位格,道與上帝雖位格不同,卻和上帝有永遠的關係,乃在一體裡面,永不分離。(c)「道就是上帝」(約一1)——這乃指「道」的神性,他不是被造物(Creature),它雖和天父位格不同;但聖父聖子,乃為一體,「道」乃有神性,乃是三一真神里的一位,乃是上帝,和聖父沒有分別。其奧秘乃在三位一體的真神,雖位格各有分別,不相混淆;但體乃仍是合一,永不分離。(d)「萬物是藉著它造的」(約一3)——這乃指「道」創世的奇功。上文說,「道」不是被造物,他乃與天父同工,為他所用,完成天父一切創世的工作;「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這又證明「道」乃是造物主,他不屬任何一類的被造物。這便可駁斥許多異端邪說。(e)「生命在他裡頭」(約一4)——這乃指「道」乃是有生命的,若不藉著他,則天下萬物,一切被造物,將沒有生命氣息。世人不知生命的來順,不知生命為何會持續綿延,於此而得解答,萬物乃從[道」而來,而藉著他,才得存留維繫。「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把他的「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4一28)一切被造之物,其本身並沒有生命,生命乃是從「道」而來——三一真神的第二位。(f)「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4)——這乃指「道能令人開悟」「「道」不僅賜我們生命,並且賜我們光,光照我們。蚩蚩者氓,渾渾噩噩,不知生從何來,不知人生意義。「道」乃令我們開悟,我們得生,乃因「道」的奇功,我們乃活在上帝的世界,為神而後。(g)道成了肉身(約一14)——這乃指「道]成了人的樣式;降世為人,「住在我們中間」;那生在伯利恆馬槽里的嬰孩,乃是永生之「道],就是至聖至善,全知全能的真神上帝!這乃是上帝對世人的大恩大愛!於此,我們當可認識「道」的意義,道乃是真神上帝,乃是創造萬物之主,是上帝「父獨生子的榮光」(約一14);「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當聖經宣稱主耶穌是上帝的兒子,這便清楚斷言他的神性;聖誕節的信息,就是昭告天下,那個馬槽里的嬰孩,乃是上帝。2.道亦是真神成人——那生在伯利恆的嬰孩,不但是上帝,又是上帝成為人,上帝在肉身顯現——「道」成了肉身,成為一個嬰孩。但他仍是上帝,並未絲毫減少了的神性。他成了人以後,並未因此減少他的神性,僅是加上了人性。他「為人人嘗了死味」,稱我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他「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參來二9一18,四15一16)道成肉身的奧秘,是人智不能測度的。但我們雖不能解釋,卻能陳述。例如正統派信條,其中如西敏斯特信條(WestminsterConfession)說:「上帝的兒子,三一真神的第二位,乃是真實和永恆的上帝,與父同質而同等。當日期滿足的時候,就取了人性,(約一1、14;腓二6;加四4;約壹五20)及其諸般基本稟賦,和一般軟弱,只是沒有罪(來二14、16一17,四15)。他因聖靈的權能,由童貞女懷孕,取了他的實質(路一27、31、35;加四4),因此他有兩個完整而不同的特性——神性和人性,聯在一個位格裡面,不分離,不轉換,不混合,不紊淆(路二35;羅九5;西二9;提前16;彼前三18)。他是真神,也是真人,卻只是一位基督,神人中間唯一中保(羅一3-4;提前二5)。三、道不能憑外貌認他所以我們要明白「道成肉身」的意義,不能「憑著外貌認」「基督」(林後五16),而應仰體上帝的大恩大愛而敬拜他。「道成肉身」,乃是上帝謙卑他自己,降世為人。誠如使徒保羅說:「他本來有上帝的形像,卻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平等的地位(新譯本);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此乃上帝屈尊降卑,拯救世人,偉大的救恩。若干新神學家,玩忽「道成肉身」重大的意義,以為僅是為了改善被造物的情況,乃是無關救恩。但是神學家丹納氏(JamesDenney),他堅決強調:「新約聖經的道理,絕沒有使『道成肉身』脫離與救贖的關係。新約啟示的焦點,非在伯利恆,乃在各各他,髑髏地。倘使忽視或曲解這個要點,便是摧毀基督聖道。」伯利恆那個嬰孩的搖籃之偉大意義,及其所發生的後果,乃在一步一步帶領上帝的兒子到各各他的十字架上去。所以解釋[道成肉身」新約聖經的金句,非僅在約一14,而尤在林後八9:「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我們應當重視的特點,非僅在他降生的奇特;而尤在他救恩的奇妙。四、乃是他自願限制腓立比書第二章七節,英文聖經有幾種譯法:Phi-lips譯本,譯為「剝奪他一切權利」;AuthorisedVersion譯本,譯為「反倒虛己」,「不圖己名」;R.V.譯本,譯為「倒空自己」;N.I.V.新譯本,譯為「自視無物」。中文欽定本譯為:「反倒虛己」;新譯本譯為「反而倒空自己」。腓立比書第二章七節和哥林多後書第八章九節兩節經文,對於主耶穌的神性有無減少呢?在神學上乃有兩種學說:一為「克奴細說」(Kenosis),意指「虛己」,「倒空自己」。就是把他掌管天地萬物主宰的權威,自願捨去,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二為「大專奴細說」(Tabeinosis),意指自卑。就是甘願受律法的咒詛,存心順服,甚至捨棄生命,死在十字架上,受一種最羞辱的死刑。從這兩節經文來分析,我們可知基督卑微地位的主要意義,乃在他以天地之主,最高立法者的地位,甘願處在律法之下,代替他的百姓,履行律法上的責任;那便是為我們的罪,受了律法的咒詛。加拉太書第四章四至五節說:「生在律法之下,要把津法之下的人救贖出來」(新譯本),便是最扼要的啟示。從一方面看,基督降世,乃是三一真神的第二位承受人性,從某種意義說「道成肉身」,並不是「上帝成人」;但這乃知其一,不知其二。所以應從另一方面看,在「道成肉身」之時,聖父、聖子、聖靈三位,卻都參加(參太一20;路一35;約一14;徒30;羅八3;加四4;腓二7)。易言之,「道成肉身」,並非僅為關於「道」的事,「道」乃是集體參與此事者其中之一位。從這點而言,又可證他在降世之前,實早已存在(參約一1,六38,八58;加四4;西一17)。這一位在太初即已存在的「神子」,承受「人性」,成了「血肉之體](來二14),這實在乃是一件超過人類智慧所能領悟之事。然這卻又是一件無可否認的神跡,便是那「無限的],可以而且確是和那「有限的」發生關係;那「超凡的」,可以而且確是臨到這世界,「住在我們中間」(約一14),度我們人類的生活,「體恤我們的軟弱」(來四15),「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4);「乃是要叫世人口他得救」(約三17)從某些事例來說,主耶穌降世為人以後,他的權能,似受限制。例如:他「在眾人中間轉遇來,說:『誰摸我的衣裳?』」(可五30)又說:「你們有多少餅?」(可六38)又說「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可一三32)但是從其他事例來說,他又表現其超凡的知識。例如他「斥責風和海,風和海就大大的平靜了。」(太八26)他對撒瑪利亞的婦人說:「你已經有五個丈夫;你現在有的並不是你的丈夫。」(約四17一18)他又知道彼得「先釣上來的魚……開了它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作稅銀(太一七27)。他不必等人報告,已經知道「拉撒路死了」(約一一11一14)。他又時常表現他超凡的能力,能叫「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麻瘋的潔凈,聾子聽見,死人復活」(太一一5)。從四福音的記載來看,他降世以後,雖似剝奪了他的權能,其實不然;他僅僅自己限制他的神性,卻絕未減少他的神性。主耶穌在世所言所行,都要順從天父的指導;聖父、聖子、聖靈乃永遠是一體的,彼此相聯的,不是特立獨行的。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於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約五19)「我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五30)「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約六38)又說:「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我常作他所喜悅的事。」(約八28一29)此乃三一真神第二位的本質,所以他宣稱第一位是他的父,他自己是子。他們在永世里雖是平等的,乃是同質同等的;但既稱為於,自必樂意「作(父)所喜悅的事」。此非因他降世為人,才是如此,而乃為父子在永世里的關係;所以,無論在天在地,子乃始終順從父的旨意;一切所思所行,莫不以父的旨意為依歸。因此關於世界末了和他再臨的日子,他說「不知道」,此非由於他道成肉身才如此,而乃因天父原來的旨意。加爾文詮釋馬可福音第十三章三十二節說:「關於世界末了的日子,在主耶穌尚未完成中保職務以前,天父沒有告訴他;到了他復活以後,他才知道。」所以主耶穌在世之時,限制他所知,不能根據「道成肉身」加以說明,而須憑天父的旨意,來加解釋。於此可見神子「倒空自己」,「成為貧窮」,乃是他自願限制他的權威,放棄他的榮耀,忍受苦難、虐侍、辱罵、誤會,最後受死,且在十字架上受最慘酷的苦刑,不但肉體的痛苦,尤其是心靈上的傷痛,使他心痛欲裂。此乃是他對悖逆的人類極度的恩愛。聖經的真諦乃是失喪滅亡的人類,有罪蒙赦免的盼望;與神和好的盼望;以及最後榮耀的盼望。而由於天父的旨意,主耶穌本來富足,成為貧窮,生在馬槽,最後死在十架。此乃是人間最奇特的信息,大喜的福晉。世人會滔滔不絕,高談聖誕,但卻類多感情作用,出於一時的狂歡,甚且乘機,沉於宴樂,鮮能闡發其極重無比的意義。基督聖徒應把聖誕的精神——主耶穌基督,本來富足,卻為世人成了貧窮(參林後八9)的恩典,在我們日常行事為人上,具體彰顯出來。可惜一般聖徒,甚至信仰最純正的正統派,都像主耶穌關於愛鄰舍的比喻中的祭司和利未人,沒有同情的愛心,都「從(路的)那邊過去了」(參路一O30一37),不能真切把聖誕精神彰顯出來。真正聖誕的精神,乃是基督「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八9);要對我們的鄰舍多行善事。「耶和華阿,求你不要叫我羞愧。你開廣我心的時候,我就往你命令的道上直奔。」(詩一一九31一32)我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來有上帝的形像,卻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平等的地位(新譯本);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5-8),拯救失喪的世人。這是「道成肉身」的本旨,真正聖誕的精神,凡我聖徒,應當仰體他的旨意,發揚這種精神,教會才能復興。伍聖靈奇功一、三位一體論的奧秘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耶和華真神;三個位格聯於一體,不分離,不轉換,不混合,不紊淆,實為人智難側的奧秘,亦為基督聖道教義精髓之所在。可惜有些新神學家,「離棄真道]、「並且掩耳不聽真道」(提前四1;提後四4);「私自引進……異端」,以致「真道」「被毀謗」(彼後二1-2),不信三一真神,否認主耶穌的神性。有些新派的教會不傳「三位一體」的真理,亦不信聖靈的大能與奇功。主耶穌在離世升天之前,安慰門徒,叫他們「心裡不要憂愁」,並且應許「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要求父……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從主耶穌這句話來深味,「保惠師」乃是有位格的。從各種英文聖經的譯文來看,「保惠師」乃有幾種名稱——R.S.V.本釋為「參議」、「顧問」(counsel1or,賽九6譯作「策士」);Moffati本譯作「救助者」(he1per);Weymouth譯為「辯護者」;Knox譯作「扶助者」、「恩人」。此名乃含有「鼓勵。支持、幫助、眷顧、擔當他人的責任,圖謀他人之幸福」……種種的意義。主耶穌本人乃是原來的保惠師,所以他說要求父給「另一位保惠師」;要繼續負起主耶穌在地上的使命。主耶穌雖已升天,保惠師仍要照樣眷愛我們,教導我們,為我們的福澤,供應我們所需的一切,俱征主愛的長闊高深,無微不至。主耶穌又說:保惠師乃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又說「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一四17、26一27)主耶穌稱保惠師是「聖靈」,這乃特指他的神性。在舊約裡面,「神的話」和「神的靈」乃是並稱的,二者都是表示上帝大能的作為。例如:在創世記,開宗明義第一章便說:「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上帝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一2-3)在詩篇里又說:「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他口中的氣而成。……願全地都敬畏耶和華,願世上的居民,都懼怕他。因為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耶和華使列國的籌算歸於無有,使眾民的思念無有功效。耶和華的籌算永遠立定,他心中的思念萬代常存。」(詩三三6一11)於此可見「神的話」和「神的靈」之大能的作為。而約翰福音首章開首即說「道」(Word「話」)就是上帝;主耶穌又說「神的靈」乃是有位格的;復稱為「聖靈」乃是有神性的,和聖父、聖子,同為二位中的一位。聖父差遣聖靈到世上來,乃是因主耶穌的名,作他的代表,行使他的職權(約一四26)。正似主耶穌到世上來,乃是「奉他(父)的名」(約五43),奉聖父的命令,說父叫他所要說的話(一二49),行父要他作的事(一O25,並參一七12);作他的使者,為他作見證;照樣聖靈也要因主耶穌的名,作他的代表,為他作見證。聖靈乃是從聖父出來的(一五26);正如主耶穌「是從父出來的」(一六27)。聖父差遣他永生的神子到世上來,現在已召他回到榮耀里去,現在就差遣聖靈代替主耶穌。正如聖父差遣聖子到世上來,照樣聖子現在差遣聖靈到世上來(約一六7)。於此我們可以看到父、子、靈彼此之間的關係:1.聖子乃因聖父的名,由父差到世上來,所以聖子應當服從聖父。2.聖靈乃因聖子的名,由父差到世上來,所以聖靈也應當服從聖父。3.聖靈乃由聖父聖子差到世上來,所以聖靈應當服從聖子,如同服從聖父一樣。(參約二O22說:「耶穌又對他們說:『……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於此可以看到三位一體的奧秘——聖子行聖父的旨意;聖靈乃行聖父和聖子的旨意。主耶穌對門徒說,他要差保惠師永遠與他們同在(約一四16),其重點乃在聖靈(保惠師)要代表主耶穌作他的工作。聖靈現在對教會的工作,乃和主耶穌所作的同樣重要。二、教會對聖靈的漠視但是我們研究教會歷史,以及察看現在教會的情況,卻未盡合於上述的道理。關於主耶穌基督的位格與事工,教會方面,時多爭辯;但是對於聖靈的位格與事工,則鮮加註意。關於前者的宏篇巨著,則汗牛充棟;而後者則寥若晨星。大家對於主耶穌的事工,他代死十架,拯救世人,都深信不疑;但對於聖靈所作的事工,則都茫然。他們都似保羅「來到以弗所;在那裡遇見幾個門徒,問他們說:『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也未曾聽見有聖靈賜下來。』」(徒一九1-2)這乃是一種奇特反常的現象,大家僅僅知道主耶穌,卻不知道聖靈,不關心聖靈。大家深知倘主耶穌沒有道成肉身,沒有代死贖罪,則便沒有救主,便要滅亡;但倘沒有聖靈,其後果如何,則便不加註意。主耶穌明明宣稱,他離世升天以後,要差遣聖靈來,作他的代表,作他的工作,(詳見上文)則吾人對於聖靈的位格與事工,豈可漠視呢?三、無聖靈無聖經與聖徒而且聖靈的工作所關乃甚為重大。若無聖靈的工作,則便沒有福音,沒有信仰,沒有教會,世界上便根本沒有基督聖道,沒有聖經!當主耶穌離開世界之時,他吩咐門徒,「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二八l9);「要作見證」(約一五27),「……『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說了這話,……他就被取上升……」(徒一8-9)。這乃是門徒從主耶穌所領受非常重大的使命。但當主在世之時,這些門徒,卻常常不了解主,不明白他的教訓,如何在主離世以後能夠負此重任呢?照常例而論,主在世之時,門徒未能稱職;主離世以後,必更一敗塗地。但事實卻非如此。其根本原因,則在主差遣聖靈給他們,乃有聖靈「引導(他)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一六13),使他們不致有誤;「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他)門,並且要叫(他)們想起(他)對(他〕所說的一切話」(約一四26);他「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一六14)正如舊約先知,他們可以說「這是耶和華說的」;新約的使徒也可以在他所講所寫的時候說:「這是主耶穌說的。」果真照他的應許,聖靈降臨,對他們見證主耶穌及他的救恩。聖靈降臨以後,門徒大有能力,從前軟弱懦怯的,變得剛強壯膽。保羅為述說這救恩的榮耀,在哥林多前書這樣寫著說:「如經上所記:『上帝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上帝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上帝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除了上帝的靈,也沒有人知道上帝的事。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上帝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上帝開恩賜給我們的事。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林前二9一13)。聖靈對使徒們作見證,對他們啟示一切的真理,並且感召他們實實在在的寫出來,傳出來。所以才有福音,才有新約聖經;倘使沒有聖靈,則此二者,我們便都沒有。複次,非但如此,倘若沒有聖靈,將根本沒有信仰,沒有重生,質言之,便沒有基督聖徒。可惜「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看他們。」(林後四4)正如主耶穌對尼哥底母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就不能進上帝的國。」(約三3-5)尼哥底母,乃代表一切世上徒講宗教而未重生的人。主耶穌復進而說明,那些沒有重生的人,便不會相信,「不領受我們的見證」(約三11)。基督福音對他們乃毫無作用。這並非說傳揚福音,對他們乃是枉費心力。由於聖靈住在教會裡面,見證主耶穌基督,正如聖靈引導使徒,充滿使徒,向他們啟示與感召;他繼續光照啟發歷世歷代的世人,開他們弄瞎了的心眼,恢復他們的異象,使罪人相信福音是上帝的真理,聖經是上帝的話語,基督是上帝的兒子。當聖靈「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一六8)。我們不能徒憑自己的辯論,證明基督教是真理,我們須靠聖靈的光照和大能,才能重開世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的「心眼」(林後四4)。這完全是基督的靈運行其大能與特權,才能令世人心悅誠服,相信基督福音的真理,這不是憑人的見證,和聰明智慧,世上的小學,辯論的口才,而乃全靠聖靈的大能。誠如保羅說:「從前我到你們那裡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上帝的奧秘。……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林前二14)。由於聖靈的見證,我們所傳的福音,世人才會相信;倘使沒有聖靈,我們所傳的都要落空,世上將沒有一個基督徒!四、教會復興必重聖靈基上所論,我們應當尊重聖靈,榮耀聖靈,信靠聖靈,以及差遣他來的主。我們因此要承認聖經的權威,無論舊約、新約,都是「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彼後一21)。我們要存敬畏的心恭讀聖經,恭聽而信受上帝的話;而且要照聖經的道理,在我們日常生活里,所言所行,都要身體力行他的話;不管世人怎樣反對,我們要深信聖經是上帝的話,堅定不移;否則便是不尊重聖靈,因為聖經是受他感動而寫的。我們要隨時隨事仰望聖靈,信靠聖靈,為他作忠心的見證。現在教會的荒涼,沒有見證的力量;基督聖徒,「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不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一16),都是因為我們沒有尊重聖靈。所以,「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二7、11、17、29,三6、13、22)")
推薦閱讀:

玄天上帝[編輯]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上帝的眼裡,我很美」
信科學與信上帝有衝突嗎?
張憲:論上帝觀念從胡塞爾到海德格爾的演化
上帝之手!10天42家機構調研的基因編輯到底是什麼鬼?

TAG:神學 | 系統 | 上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