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儀的皇妃文綉人生結局
06-21
民國初年,女權思想初現,追求男女平等成為時代追求。在婚戀上,自古以來只有男人休妻之說,鮮見丈夫被休的情況。而這悄然在民國初年得以改變,徐志摩因戀上陸小曼,一紙聲明將張幼儀拋棄,成就民國離婚第一案。
沒想到,這種思潮,也在皇族蔓延。1931年10月22日,一個普通的下午,中國末代皇帝溥儀與皇妃文綉在林廷琛的律師事務所內正式簽訂了《離婚協議書》,溥儀與文綉宣告離婚。
細究其文綉離婚的原因,則是皇后婉容對文繡的不斷排擠,以及溥儀對文繡的性冷淡,心情極度抑鬱,一度產生自殺的念頭。不過,在侄女玉芬、妹妹文珊點撥下,文綉產生了離婚的念頭。
就這樣在玉芬、文珊的幫助下,經過2個月的討價還價,文綉終於與末代皇帝溥儀離婚了。離婚後,文綉拿到溥儀支付的五萬五千銀元的贍養費,並利用在宮中學到的知識,當上四存小學國語教員,一年後因身份被揭穿被迫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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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人生不過一杯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