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六親」、「九族」與「祖宗十八代」都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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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子人民藝術家歷史作家960贊踩「五服」、「六親」、「九族」與「祖宗十八代」都是什麼意思?這裡真的需要普及一下,不要再搞不清啦!五服就是親人死後,要為之穿喪服的五類親人。
一服主要是至親,發喪的時候要穿最破爛的喪服。一服一定是與你有直接生養關係的,譬如你的父母,譬如你的兒女。二服主要是兄弟姐妹,孫子孫女、親侄子、親伯親叔、親姑姑等,發喪的時候要穿較破的衣服。二服的話,你的親爺爺是大家的共同祖先。三服是本家的堂兄弟、堂姐妹、堂姑等人。三服的親戚,你的曾祖,也就是你爺爺的父親,是大家共同的祖先。四服是更遠的,通常你們不是很近,卻又都是你爺爺的爺爺(高祖)的直接後代。五服是宗親關係中最遠的,可以簡單粗暴地理解為是四服的親戚生養的孩子。再往外就是出五服了,出了五服不意味著你們沒有共同血緣,而是你們的關係沒有那麼近而已, 同輩的只能說是族兄、族弟、族姐姐、族妹妹。所謂六親,是指六種最親近的關係: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夫妻。六親是最親的親人,說一個人六親不認,那就是說他連最關心他的人都不認,都坑,是白眼狼。所謂九族,就是五服的親戚。往上推有四輩,往下推也有四輩,加起來九輩,所謂的「誅九族」,說的就是把你高祖以下和玄孫以上的所有親戚全殺死。
所謂祖宗十八代,就是你的直接(父系)祖先和後代。即:耳、雲、仍、晜、來、玄、曾、孫、子、父、祖、曾、高、天、烈、太、遠、鼻。鼻祖是十八代的開山祖師,然後鼻祖生遠祖,遠祖生太祖,太祖生烈祖,烈祖生天祖,天祖生高祖,高祖生曾祖,曾祖生祖父(你爺爺),祖父生父親(你爹),父親生你,你生兒子,兒子生孫子,孫子生曾孫,曾孫生玄孫,玄孫生來孫,來孫生晜孫,晜孫生仍孫,仍孫生雲孫,雲孫生耳孫。加起來正好十八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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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裝在西安紫域宸企業董事長851贊踩一張圖帶你看懂出五服、誅九族和祖宗十八代,下次別在搞不清了
上圖為五服九族圖,中間的是你自己,從正面看,男右女左。以你所在的豎格為中心,左右兩邊就是「五服」;以你所在的橫格為中心,自上而下就是「九族」。此外,橫看能知親疏遠近,縱觀可通血緣關係。何謂「出五服」?「五服」制始自西周,本來指的是:斬衰(cui)、齊衰(zi cui)、大功、小功、緦麻五種粗細不同的喪服,親者服重,疏者服輕,依次遞減。相傳為周公所倡制,後來在儒家的倡導下成為中國古代喪禮與親族關係的核心制度。到後來,「五服」也指代五輩人,於是便有了「五服之內為親」的說法。自己、父親、祖父、曾祖、高祖,即同出一個天祖的五代,成為「五服」。以自己往下推:子、孫、曾孫、玄孫、來孫,同出於自己的五代,也是「五服」。超出五代,就不必按照輩分稱呼,也就是「出五服」了。現在的孝服,一再簡化,尤其是在城市,只剩下統一的白色孝服或者孝帕。疏一點只,甚至有的地方只需戴一個黑色或白色的臂紗,甚至配一朵小白花就行了。何謂「誅九族」?關於九族所涉及的範圍,歷來有幾種說法。第一種說法認為,九族是指九代的直系親屬,包括高祖、曾祖、祖父、父親、自己、兒子、孫子、曾孫、玄孫。戰國有書《尚書 堯典》記載:「克明俊德,以親九族」。第二種說法見明末程允升所著《幼學瓊林 ·祖孫父子類》云:「何謂九族?高、曾、祖、考、己身、子、孫、曾、玄。」第二種說法是父族四(代),母族三(代),妻族二(代)為九族。第三種說法是,九族既包括縱向的九族,如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己身、子、孫、曾孫、玄孫;也包括橫向的九族,如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誅九族」的做法始於秦始皇,古代的刑法中有一種酷刑叫「滅九族」,就是一人犯法株連九族。滅九族的目的是斬草除根,永絕後患。比之更殘酷的是「誅十族」,燕王朱棣發動「靖難之役」時,誅了明初大儒方孝孺十族,第十族是方孝孺的門生。何謂祖宗十八代?九族之外再加九族,就是祖宗十八代。35評論
tlliqi文化問答達人2614贊踩受宗法觀念的影響,崇宗敬祖成為中國人的思想追求之一,由此產生了諸多與此相關的名次。
1、五服
中國封建社會是由父系家族組成的社會,以父宗為重。其親屬範圍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後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孫的九個世代,通常稱為本宗九族。在此範圍內的親屬,包括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為有服親屬,死為服喪。親者服重,疏者服輕,依次遞減。「五服」制度是中國禮治中為死去的親屬服喪的制度。它規定,血緣關係親疏不同的親屬間,服喪的服制不同,據此把親屬分為五等,由親至疏依次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2、六親
歷代說法不一,大致有以下幾種: 1、指父子、兄弟、從父兄弟、從祖兄弟、從曾祖兄弟、同族兄弟。2、指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亞。3、指父、母、兄、弟、妻、子女。4、指父子、兄弟、夫婦。5、指外祖父母、父母、姊、妹、妻兄弟之子、從母之子、女之子。6、父母、兄弟、老婆孩子。親屬關係3、九族
「九族」泛指親屬。但「九族」所指,諸說不同。一說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孫,即玄孫、曾孫、孫、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一說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兒之子(外孫)、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兒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從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祖宗十八代4、祖宗十八代
所謂祖宗十八代是指自己上下九代的宗族成員,從小到大分別為:上序依次為:父母,祖,曾祖,高祖,天祖,烈祖,太祖,遠祖,鼻祖。下序依次為:子,孫,曾孫,玄孫,來孫,晜孫[kūn],仍孫,雲孫,耳孫。從小到大為:耳、雲、仍、晜、來、玄、曾、孫、子、父、祖、曾、高、天、烈、太、遠、鼻。184評論
安徽方言視頻26贊踩先來說說「六親」——六親,有多種說法:一指父子、兄弟、從父兄弟、從祖兄弟、從曾祖兄弟、同族兄弟;二指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亞;三指父、母、兄、弟、妻子、子女;四指父子、兄弟、夫婦;五指外祖父母、父母、姊、妹、妻兄弟之子、從母之子、女之子;六指父親、母親、兄弟、姐妹、夫妻、子女;七指天地君親師友;……當今的「六親」泛指親屬。出處:1、指父子、兄弟、從父兄弟、從祖兄弟、從曾祖兄弟、同族兄弟。漢賈誼《新書·六術》:「戚屬以六為法,人有六親,六親始曰父,父有二子,二子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從父而為昆弟,故為從父昆弟;從父昆弟又有子,子從祖而昆弟,故為從祖昆弟;從祖昆弟又有子,子以曾祖而昆弟故為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為族兄弟。務於六,此之謂六親。」2、指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亞。《左傳昭公·二十五年》:「為父子、兄弟、姊姑、甥舅、昏媾、姻亞,以象天明。」晉杜預註:「六親和睦,以事嚴父,若眾星之共辰極也。妻父曰昏,重昏曰媾,婿父曰姻。兩婿相謂曰亞。」3、指父母、兄弟、妻子。《漢書·賈誼傳》:「建久安之勢,成長治之業,以承祖廟,以奉六親,至孝也。」唐顏師古注引應劭曰:「六親,父母、兄弟、妻子也。」4、指父子、兄弟、夫婦。《老子》:「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王弼註:「六親、父子、兄弟、夫婦也。」《後漢書·循吏傳·秦彭》:「乃為人設四誠,以定六親長幼之禮。」唐李賢註:「六親,謂父子、兄弟、夫婦也。5、指外祖父母、父母、姊、妹、妻兄弟之子、從母之子、女之子。《史記·管晏列傳》:「上服度則六親固。」唐張守節正義:「六親,謂外祖父母一,父母二,姊妹三,妻兄弟之子四,從母之子五,女之子六也。」亦泛指親族、親戚。6、父親為一親(涵括父親方的親戚如祖父母、叔伯、姑娘--姑為父之姐,-娘為父之妹);母親為二親(涵括母親方的親戚如外祖父母、舅、姨);兄弟為三親(涵括嫂子、弟媳);姐妹為四親(涵括姐夫、妹夫);夫妻為五親(涵括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為六親(涵括媳婦、女婿)。……歷史上關於「六親」,有代表性的說法有三種: (1)《左傳》說:父子、兄弟、姑姐(父親的姐妹)、甥舅、婚媾(妻的家屬)及姻亞。 (2)《老子》以父子、兄弟、夫婦為六親。 (3)《漢書》以父、母、兄、弟、妻、子為六親。 因為在以上三種說法中,血緣關係紇婚姻關係最為親近的是第三種,所以人們多贊同這種說法。-------------------------------------------------------------------------------------------------然後談談「九族」——關於九族,廣為流傳的說法來自南宋以來的《三字經》:「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孫。自子孫,至玄曾。乃九族,人之倫。」此說的九族僅限於父宗,包括上自高祖下至玄孫的九代直系親屬:高祖、曾祖、祖父、父親、己身、子、孫、曾孫、玄孫。(註:《三字經》是南宋著名學者王應麟編撰的,明、清學者又陸續補充。辛亥革命後,章炳麟於1928年又把此書重訂。)其實,從漢代起,「九族」有經學上的今文和古文兩種解說,各有其社會、政治背景,分別從不同方面滿足統治者的需要。 1、古文說。代表人物有孔安國(西漢)、馬融和鄭玄(東漢)。他們認為九族僅限於父宗,包括上自高祖下至玄孫的九代直系親屬。古文說構成了宗法倫理的基礎。唐、宋以後,九族古文說在國家法律中獲得正式確認,其中明、清兩代的律令規定,九族專指父宗。《書.堯典》:「克明俊德,以親九族。」孔傳:「以睦高祖、玄孫之親。」《幼學瓊林》(明朝)˙卷二˙祖孫父子類:「何謂九族?高、曾、祖、考、己身、子、孫、曾、玄。」鄭玄箋:「九族者,氫己上至高祖及玄孫之親。」可參閱《元典章》卷三十「五服圖」、《明會要》卷一0二《喪服》「本宗九族五服圖」、《清律例》卷二《喪服圖》「本宗九族五服正服圖」。 2、今文說。代表人物是許慎(東漢)等。他們認為九族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兒之子(外孫)、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兒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從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今文說滿足了封建統治者利用血緣姻親關係實現對本階級及整個社會最大限度控制的需要。封建統治者在賞賜、懲罰、屠殺時是利用九族的今文說的。《漢書.高帝紀上》:」置宗正官以序九族。「唐王昌齡《箜篌引》詩:「九族分離作楚囚,深溪[寂寞弦苦幽。」元無名氏《賺蒯通》第四折:「律法有云:『一人造反,九族全誅。』」關於誅九族的「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另有一解釋: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兒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兒及外孫。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兒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再來聊聊「五服」——五服一詞,民間常會聽到,尤其鄉間農村紅白喜事之時議論者尤其多。說者、聽者似乎都曉得,五服能用以校血親之遠近。然而,具體怎麼計算五服,多遠才算出五服,好像說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有理有據的不多。至少,沒有一個完全統一的說法,可謂各說各的理兒。我也說不清,只得藉助網路,廣采眾家所言,稀里糊塗地分析胡說一通。關於五服的來源,這個不消辯了,其來自古代的喪服制度,五服即指五種喪服。"五服"制度是中國禮治中為死去的親屬服喪的制度。它規定,血緣關係親疏不同的親屬間,服喪的服制不同,據此把親屬分為五等,由親至疏依次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按服喪期限及喪服粗細不同劃分)。不同的喪服,親屬之間血緣關係的遠近以及尊卑關係不同,服制越近,即血緣關係越親;服制越遠,則表明血緣關係越疏遠。五種喪服詳解:1、斬衰(音摧),喪服名。衰通"縗"。五服中最重的喪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製做,斷處外露不緝邊,喪服上衣叫"衰",因稱"斬衰"。表示毫不修飾以盡哀痛,服期三年。古代,諸侯為天子,臣為君,男子及未嫁女為父,承重孫(長房長孫)為祖父,妻妾為夫,均服斬衰。至明、清,子及未嫁女為母,承重孫為祖母,子婦為姑(婆),也改齊衰三年為斬衰。女子服斬衰,並須以生麻束起頭髮,梳成喪髻。實際服期約兩年余,多為二十五個月除孝("三年喪二十五月畢")。《禮記·喪服小記》:"斬衰,括髮以麻。"《清史稿·禮志十二》:"斬衰三年,子為父、母;為繼母、慈母、養母、嫡母、生母;為人後者為所後父、母;子之妻同。女在室為父、母及已嫁被出而反者同;嫡孫為祖父、母或高、曾祖父、母承重;妻為夫,妾為家長同。"2、齊衰(音資崔),喪服名。齊,下衣的邊。齊通纃,衰通縗。是次於"斬衰"的喪服。用粗麻布製做,斷處緝邊,因稱"齊衰"。服期分三年、一年、五月、三月。服齊衰一年,用喪杖,稱"杖期",不用喪杖,稱"不杖期"。周代,父在父母服齊衰杖期,父卒服齊衰三年。唐代,為母,父在父卒皆齊衰三年;子婦為姑(婆)亦齊衰三年。至清代,凡夫為妻,男子為庶母、為伯叔父母、為兄弟及在室姊妹,已嫁女為父母,孫男女為祖父母,均服齊衰一年,杖與否,各有規定;重孫男女為曾祖父母,服齊衰五月;玄孫男女為高祖父母,且齊衰三月。《禮記·檀弓下》:"哀公為之齊衰。"《清史稿·禮十八》:"曰齊衰杖期,嫡旁及下際緝,麻冠、致、草屨、桐杖......曰齊衰杖期,嫡子、眾子為庶母;子之妻同;子為嫁母、出母;夫為妻;嫡孫祖在為祖母承重。曰齊衰不杖期,為伯、叔父、母,為親兄、弟;為親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為同居繼父兩無大功以上親者。"3、大功,亦稱"大紅"。喪服名。是次於"齊衰"的喪服。用粗熟麻布製做。服期為九個月。清代,凡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及姊妹,以及已嫁女為伯叔父、兄弟,均服"大功"。《史記·孝文本紀》:"已下,服大紅十五日,小紅十四日。"裴駰集解:"服虔曰:"當言大功、小功布也。""《明史·禮志十四》:"曰大功九月者,為同堂兄弟及姊妹在室者,為姑及姊妹兄弟之女出嫁者;父母為眾子婦,為女之出嫁者;祖為眾孫;為兄弟之子婦......為兄弟之子為人後者。"《清史稿·禮志十二》:"曰大功服,粗白布,冠、致如之,繭布緣屨。"4、小功,亦稱"上紅"。喪服名。是次於"大功"的喪服。用稍粗熟麻布製成。服期五月。清代,凡為伯叔祖父母、常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及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妻、再從兄弟、未嫁再從姊妹,又外親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小功。《儀禮·喪服》:"小功,布衰掌,牡麻致,即葛五月者。從祖祖父,從祖父母報;人祖昆弟;從父姊妹篇,孫嫡人者;為人後者為其姊妹嫡人者。"《新唐書·禮樂志十》:"小功五月殤,正服:為子、女子子之下殤,為叔父之下殤,為姑、姊妹之下殤,為從兄弟姊妹長殤,為庶孫之長殤。降服:為人後者為其兄弟之長殤,出嫁姑為侄之長殤,為人後者為其姑、姊妹之長殤。義服: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殤,為夫之叔父之長殤。"5、緦麻(緦音思),喪服名,是次於"小功"的喪服。"五服"中最輕的一種。用較細熟麻布製成,做功也較"小功"為細。清代,凡男子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為外孫、外甥、婿、妻之父母、表兄、姨兄弟等,均服緦麻。服期三月,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親屬為袒免親,即所謂"素服",袒是露左臂,免是用布從項中向前交於額上,又後繞於髻。宋人車垓說此儀久廢,當時人的袒免親喪服是白闌縞巾;明、清時,素服,以尺布纏頭。同六世祖的親屬便是無服親了。故《禮記·大傳》雲:"四世而緦,服之窮也,五世袒免,殺同姓也,六世親屬竭矣。"《儀禮·喪服》章所載親屬間各種服制被後世奉為權威性的準則,歷代遵行,但也有所變通。個人理解:如按九族五服圖,同一高祖之下的同輩兄弟在五服上,再下一輩的則出了五服,有喪事時出五服的就不用穿孝服了。其實想想也是,農村白事,穿孝趴靈的也不過曾祖、高祖子孫而已。但是,民間以將五服的概念延伸了,貌似不再局限於服喪之規,而幾乎只表示血緣之遠近。據了解我老家風俗,同一祖父的兄弟不計服(在服內),同一曾祖的兄弟在一服上,同高祖二服,天祖三服,烈祖四服,太祖五服,同一遠祖的兄弟則出了五服……如此,則有「八輩在服沿兒,九輩才出服「的說法……反正關於五服的計算說法不一。有人或許會據九族五服圖認為自玄孫至高祖,共九輩在服內。但是,其實這麼理解的話並沒有看清楚這張圖,這圖並非金字塔形,而是菱形,下半部分是收斂的圖式……個中關係自行理解吧。另:網上也有相關問題的解釋——「本來的五服指的是五種孝服,後來,五服也指代五輩人,有「五服之內為親」的說法。即往上推五代,從高祖開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緣關係在這五代之內的都是親戚,即同出一個高祖的人都是親戚,從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為五服。親屬關係超過五代,不再為之服喪(即使參加喪禮,什麼服裝,服飾都不講究了,只是禮節性地捧捧場而已),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五服之後則沒有了親緣關係,也可以通婚。一般情況下,家裡有婚喪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內的人參加。「「在喪禮中,晚輩給長輩穿孝主要是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這本來是出自周禮,是儒家的禮制,後來,又被人們引申成為亡人「免罪」。每個家族成員根據自己與死者的血緣關係,和當時社會所公認的形式來穿孝、戴孝,稱為「遵禮成服」。」「烈祖六世六世親屬竭矣天祖五世袒免五世袒免,殺同姓也,高祖一代一服四世緦親四世而緦,服之窮也,曾祖二代二服三世小功親祖三代三服二世大功親父四代四服一世衰親己五代五服己「-------------------------------------------------------------------------------------------------現在講講「祖宗十八代」———祖宗十八代:指自己上下九代的宗族成員。各代稱謂:曾高天烈太遠鼻曾玄來晜仍雲耳鼻祖遠祖太祖烈祖天祖高祖曾祖祖父己子孫曾孫玄孫來孫晜[kūn]孫仍孫雲孫耳孫因人懷胎,鼻先受形,故鼻祖為始祖。耳孫者,謂祖甚遠,僅耳目聞之也。「 自己」是 上 九代與 下 九代的 分水嶺, 不 包含 在「 祖宗十八代」 之 內。附:部分稱謂——曾祖:曾祖、曾祖王父、 曾祖父、 皇考、 府君、 太翁、次長祖、 曾翁、 曾門、曾大父、 曾父、曾太公、 大王父、 王大父等。曾祖母:曾祖母、曾祖王母。曾祖的兄弟及兄弟之妻:族曾王父、族曾祖父、族曾王母、族曾祖母。祖父:祖父、王父、大王父、祖王父、大父、祖君、祖翁、公、太公等。(對人稱其祖父曰「 家公」。稱人之祖曰「尊祖父」。稱已故祖父曰「亡祖」「亡考」「皇祖考」「府君」「先祖」「先子」「先亡丈人」等。稱人之已故祖父曰「 大門中」。)祖父的兄弟:從祖祖父、從祖世父、從祖叔父、從祖王父、伯翁、叔翁。祖母:祖母、王母、大母、太母、 祖婆等。(稱人祖母曰「尊祖母」。稱已故祖母曰「皇祖妣」。祖父之妾稱「季祖母」「妾祖姑」。從祖祖父之妻稱「從祖祖母」「從祖世母」「從祖叔母」「從祖王母」「從祖母」「季祖母」「伯祖妣」等。)-------------------------------------------------------------------------------------------------最後捎帶著說一下「八輩祖宗」——「八輩祖宗」,一般用於罵人的話。「八」可理解為虛詞,不確指。網上有說八輩祖宗是指上四輩+下四輩,即上下自玄孫上至高祖;也有說從自己上推八輩;還有說從祖父算起直到始祖(鼻祖)。具體指什麼,深究無意義。評論
手機用戶6234659737867贊踩何為五服六親九族與祖宗十八代?雖據經引典,也不能死搬章句。五服者,大至有幾種含意:一指古代朝中五品服飾。為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等五品五樣服式也。二指以親疏為差別的五種喪服(古代)。即五輩人的喪服制式也,有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親和自身是也。周朝先王有制:幫內(朝)為甸服,幫外為侯服,侯衛為賓服,夷蠻為要服,戎狄為荒服。用以祭日,祀月,時享,歲貢,終王等。服者,孝服也。皆以喪服為制。親者重孝服,疏者輕孝服,以次遞減。古代五服即為:一是斬衰服,衰通縗。最重喪服,用最粗的麻布製成,上下衣皆毛邊毛帶毛邊鞋。表示豪不修飾以盡其哀痛也。服期三年。二是齊衰服,上衣齊邊下毛邊,毛邊鞋,僅次於斬衰服之重孝也。服期有三年,一年,九個月,五個月,三個月不等,據遠近(同輩)而定也。三是大功服,亦稱大紅服。第三代以下之人,內可略穿紅衣是也。次於齊服,用粗熟麻布製成,可齊邊齊鞋口也。服期九個月。四是小功服,亦稱上紅服,上衣孝服內可穿紅衣也。次於大功喪服。用稍粗熟麻布製作。服期五個月,衣鞋全齊也也。五是緦麻服,又次於小功服,為來孫輩服飾。最輕的孝服,用較細粗麻布製作。服期三個月。總之五服論太多了,無法祥述。它是上下五品人和家族上下五輩人作為基礎的。最簡單的也是最實用的民間五服的用法即是:人死了,從喪禮上顯示出五服的作用。從何處看呢?就是以哀杖代表五服。哀杖分五種顏色來證明參加喪禮的孝子孝孫們的身份的。誰拿什麼顏色的哀杖就能看出他是那一輩人在哭哪一輩人。兒輩的哀杖(麻桿或秫桿製作,上面纏布條或紙條,長約二盡九寸)。上纏黑色。孫輩的哀杖上纏紅色。曾孫輩的哀杖上纏黃色。玄孫輩的上纏黑色。來孫輩的上纏青色。五輩人即喊死者為父母,爺,祖爺,太爺,太祖爺是也。六親者:乃為:父孑,兄弟,從父兄弟,從祖兄弟,從曾祖兄弟,同族兄弟。或指父子,兄弟,姑姨,甥舅,婚媾,姻亞。三指父母,兄弟,妻子,四指父子,兄弟,夫婦。五指外祖父母,父母,姊妹,妻兄弟之子。從母之子,女之孑等。九族者:縱向為高祖,曾祖,祖父,父親,自己,子,孫,曾孫,玄孫。橫向指:自己,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姨妹,堂姨妹,再堂姨妹,三堂姨妹等。(皆為分支也)。至於祖宗十八代。乃為:上九代:父母,祖,曾祖,高祖,天祖,烈祖,太祖,遠祖,鼻祖等。下九代:子,孫,曾孫,玄孫,來孫,晜(kUn)孫,仍孫,雲孫,耳孫等。說是十八代。實際是帶上自己輩乃為十九代也,此乃千年誤也。太多太多的解釋、無法祥述了。供參考。謝謝。5評論
張照坡191贊踩謝謝邀請!五服自己、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自己、子、孫、曾孫、玄孫。六親:兄弟姐妹、姑,父輩兄弟直至上六輩所生後代。九族:本族,包括母系、祖母系、曾祖母系。祖宗十八代:上九代、下九代。3評論
竹雨溪上來34贊踩一、五服:從高祖到自己是五代,稱為五服。具體是: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緣關係在這五代之內的都是親戚,即同出一個高祖的人都是親戚,五服之後則沒有了親緣關係,也可以通婚。二、六親的說法沒有具體的定論,主要有以下五種:1、指父子、兄弟、從父兄弟、從祖兄弟、從曾祖兄弟、同族兄弟。2、指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亞。3、指父、母、兄、弟、妻子、子女。4、指父子、兄弟、夫婦。5、指外祖父母、父母、姊、妹、妻兄弟之子、從母之子、女之子。三、九族一般是指: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子、孫、曾孫、玄孫。四、祖宗十八代是指自己上下九代的宗族成員,具體為:上九代:父、祖父、曾祖、高祖、天祖、烈祖、太祖、遠祖、鼻祖;下九代:子、孫、曾孫、玄孫、來孫、晜孫、仍孫、雲孫、耳孫。CAXA13572017-08-29評論
周梅109614436382贊踩祖宗十八代:指自己上下九代的宗族成員。上序依次為:父母,祖,曾祖,高祖,天祖,烈祖,太祖,遠祖,鼻祖。從小到大為:耳、雲、仍、晜、來、玄、曾、孫、子、父、祖、曾、高、天、列、太、遠、鼻。15評論
談者無語835贊踩這裡是五服在喪禮制度上的詳解:http://xh.5156edu.com/page/z2724m2274j19992.html
所謂五服,是指《儀禮·喪服》篇中所制定的五等喪服,由重至輕分別為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每一等都對應有一定的居喪時間。死者的親屬根據與死者關係親疏遠近的不同,而穿用不同規格的喪服,以示對死者的哀悼。另外,五服還代表古代的疆域制度: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95%BF%E6%9C%8D
《尚書·禹貢》包括了「九州」和「五服」兩項內容:大禹劃分天下為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梁州、雍州這九個州;同時也規定了從王都向四周每五百里為一「服」,即甸服、侯服、綏服、要服、荒服。五百里甸服:百里賦納總,二百里納銍,三百里納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諸侯。五百里綏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奮武衛。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蠻,二百里流。「六親」常見於八字命理體系六親歷代說法不一,大致有以下幾種: 1、指父子、兄弟、從父兄弟、從祖兄弟、從曾祖兄弟、同族兄弟。 2、指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亞。 3、指父母、兄弟、妻子。 4、指父子、兄弟、夫婦。 5、指外祖父母、父母、姊、妹、妻兄弟之子、從母之子、女之子。
(上圖是以我為出發點的六親關係圖,包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子女)「九族」常見於族誅的刑罰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7%8F%E8%AA%85九族有不同說法。漢代儒家則有二說:一曰,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6],即異姓親族。其中父族四就包括被處以者一族,即犯罪者之父母兄弟姐妹兒女,另及姑母和其兒、外甥、外孫。母族三,即其外祖父母、姨母與她兒。而妻族二即是岳父和岳母。[8]另一個說法就是由被處以者上推四代至高祖,下推四代至曾孫;橫推三從兄弟。即上至高祖、曾祖、祖及父,下至兒、孫、曾孫及玄孫,旁則由兄弟、堂兄弟(二從兄弟)、表兄弟、乃至三從兄弟為止,通被誅連。[6][9] 這也是三字經所說的九族。[10]在朝鮮,真平王元年(579年,正值中國南北朝),新羅國,就曾有伊阿湌柒宿和阿湌石品,二人因為謀反,於東市被處以誅九族[11]。「祖宗十八代」指上下九族https://baike.baidu.com/item/%E7%A5%96%E5%AE%97%E5%8D%81%E5%85%AB%E4%BB%A3所謂祖宗十八代是指自己上下九代的宗族成員,從小到大分別為:耳、雲、仍、晜、來、玄、曾、孫、子、父、祖、曾、高、天、烈、太、遠、鼻。中國人的親族關係,是不是很奇妙?58評論
求圓43贊踩謝邀請;這是是古人傳下來的的說法,是傳統的文化,現代人較少使用,很多都不記得了,「五服「是指老人喪事時,根據遠近親疏要穿喪服的人。「六親」,指的是父,母、兄弟、姐妹、夫妻、兒女。「九族」,「九族「是五服中往上、往下各推四輩,「祖宗十八代」,那就說的遠了,一般人只用於口頭禪,真實意思範圍太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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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如彩虹157贊踩「五服」是指包括自己在內的第五代的同宗兄弟姐妹,第六代就是出了五服,辦喪事就不用再為長輩穿孝了。「六親」是指1父母,2子女,3兄弟,4姐妹,5祖父母,6孫子女。「九族」就比較多了,上四代和下四代的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都算在九族之內。「祖宗十八輩」就是上九輩和下九輩不算自己這一輩,一般是罵人的話。評論
北京佳政管道疏通工程94贊踩本人首先要謝謝邀請!這種問題本不該問,中國傳統文化,五千多年歷史寫照還須在這裡問嗎?我們從那裡來,能夠留下的不就是傳統度後。所以該要考慮是自己想不想繼續下去了,回答完了,如有不到敬請諒解!2評論
把你寵壞3632154112贊踩您父親上輩下輩加一起五代人。為五服。父母雙方直系親戚為六親。過去犯大錯滅九族。讓與您有親戚的一個不剩。呵呵呵??過去老人看見一個姓的都說嗨我們是一家子,特別親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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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p53060698贊踩我國自計劃生育以來這段時間,獨生子女這代人以後談不上「五服」「六親」。五服好比一顆大樹,主桿為祖宗,三個叉為三個兒子,叉上分叉,叉叉分叉,叉叉叉分叉,叉叉叉叉分叉為五服。獨子一個談不上「六親」,弟、妹、姑、姨、大娘、嬸子都沒有了!1評論
赤腳大仙6340贊踩"五服"在不同區域解釋不盡相同。在西北地區,一般認為一服為九代人。(只以嫡係為基準)大約二百年左右。"六親"一般在人倫學上多被認為是:父系、母系、妻系、子系、還有現在很少的遮系、繼系六類有關的親緣關係。"十八代"多指父系九代與母系九代的合稱。2評論
天空之外139贊踩是五世同堂的最小一輩算第一服、直至第九輩!第十輩就是出服、不再紅白喜事!十輩以內為九族、九族以外為出服!古時的誅三族要比誅九族大的多、是極度重罪!誅三族為父母妻的九族!誅九族就是活著的族別、父四、母三、妻二、而算服喪的九族是本族3評論
蘇子2017603276贊踩請桃花源參閱假裝在西安(董事長)先生的解答,很祥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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澤成1185贊踩這些說法都在說明你的遠進親屬的關係。用在不同的場合如解恨罵人就用祖宗十八代。如官員造反就用滅九族。跟你認識有牽連的都殺。五服六親只的就是輩份。還有七姑八姨什麼的。在中國農村用的較廣。婦女講的特清楚。男人差些。評論
王一干1贊踩謝謝夏桂芹!這個想想都頭疼!真不知道!看看別的友友的回答,幸許能找到你要的答案。謝謝相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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