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知識 | 先秦諸子之淵源一:古代之宗教哲學
宗教哲學,今日為對立之物,在宗教起源之時則不然。一種宗教之初興,必能綜合當時人之宇宙及人生觀,而為之謀得一合理之解決。此時之宗教,亦即其時最偉大最適宜的哲學。[凡一種大宗教,必具高深及淺顯二方面之理論,以滿足於高等與低等之人。]但宗教之為物,不徒重理智,而兼重意志及感情,故易於固執具體的條件,久之,遂變為落伍之物,而哲學乃與之分離。[宗教與理智方面,僅為其一種手段,使人得理智上之滿足,其注重者,乃偏於意志及感情方面,使信之者得感情之安慰,秉堅強之意志以信仰其宗教。夫意志堅強之人,固不免易於固執也,故信教者,常以強烈之感情徘徊,以堅強之意志守舊,以致久而落伍。]故宗教之與哲學對立,非其本來對立,而由於宗教之陳舊。而論古代之學術,仍必溯源於宗教。
中國之宗教思想,最早蓋系「拜物」,《周禮》分祭祀之對象為天神、地祇、人鬼、物魅四類。物魅蓋即拜物時代之遺也。此時之思想,太覺幼稚,對於學術思想,無甚影響。
稍進,則為「天象崇拜」,其中又分為二期,前期蓋在女權昌盛時代,所崇拜之大神,[神之為物,表面視為與人無關的,人外的,實則此種之神,已成為人為的神,具有人之性質。神之組織及一切,皆以人為依據,與人相類。]悉視為女性。《禮記·郊特牲》曰:「郊之祭也,大報天而主日。」可見古無抽象的整個的天神。後世祭天之郊祭,只是祭日,而《楚辭》《山海經》皆以羲和為女神。整個的地神,古代更其沒有,所祭的只是自己所住所種的一塊土地,是為社祭。地神的被視為女性,更古今皆然。關於此問題,可參看日本田崎仁義所著《中國古代經濟思想及制度》,王學文譯,商務印書館本。
女權時代之思想,存留於後世者甚少,只有一部《老子》,是表現女性優勝思想的。《禮記·禮運》,孔子曰:「我欲觀殷禮,是故之宋,而不足征也。吾得坤乾焉。」說者謂殷《易》先坤。這該是一種女性優勝的遺迹,但殷《易》之內容不傳,今所傳之《周易》,則完全表現男性優勝之思想矣。[《周易》先乾。]
大概中國學術思想,大部分是從周朝流傳下來的,殷以前的成分,已經很少了,周朝宗法特別發達,可見其為男權昌盛的社會。而殷朝兄終弟及,是一個母權社會的遺迹。周在西方,殷在東方。後來齊國長女,名為巫兒,為家主祠,不出嫁(《漢書·地理志》),而齊太公為出夫(《戰國策》)。燕人賓客相遇,以婦侍宿,婚嫁之夕,男女無別,反以為榮(亦見《漢書·地理志》)。楚王妻妹(《公羊》桓公二年)。皆可見風俗與周不同。然此等文化,多已淪亡了。
古代宗教哲學之骨幹,為陰陽五行,但二者似非一說。[陰陽最早見於《周易》,然不及五行之說,五行最早見於《洪範》,然不及陰陽之說。且自古至今,從未有合論二者者,後世言陰陽者眾,而說五行者寡,則以陰陽能自圓其說,而五行不能也。]五行之說,見於《書》之《洪範》,後來衍其說最詳者,為《白虎通義》之《五行篇》,雖煞費苦心,然究屬勉強,予意水、火、木、金、土乃古代管此工事之五種官。[水,通溝渠,建橋樑。火,未知鑽木取火,得火不易,設之以保存火種。木,伐木製物。金,冶金之事。土,營建之事。]本非哲學上分物質為此五類,後來哲學家就已成事實而強為之說。[物體之之然,氣、液、固體。印度之哲學,言地、水、風、火四大。地,固體;水,液體;風,氣體,益之以火。如此分法,尚覺可通。而五行之水、火、木、金、土,水為液體,木、金、土為固體占其三,無一氣體,不必哲學家,亦知為不妥,故決非哲學家分物質為此五類。]其說本來不合論理,故雖煞費苦心,終不能自圓其說也。[五行之變化,有生勝之說,亦作生克,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其中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木克土、土克水等,實不甚可通。]
至於陰陽,則因人之認識,必始於兩,而現象無論如何錯雜,亦總可歸納之而成二組,即謀與非謀,此即正負,正負即陰陽也。故其說處處可通,而古人推論萬物,必自小而推諸大,於是以天地為萬物之父母。[此時以陰陽為實質,尚未合哲學之原理。]再進,知萬物之原質推一,乃名此原質曰氣。假想萬物之變化,皆由於氣之聚散,而氣之所以動蕩不已,則由於陰陽二力(陰靜陽動)之更迭起伏焉。至此而哲學上之泛神論成立矣。[泛神論者,即謂神即宇宙間一切現象之本身。]
宗教哲學之進步,既進於泛神論,則事物變動之原因,即在事物之本身。(古代野蠻人不知自然規律,只知人律,其視萬物為有知,一切皆神所為。而其所謂神,亦有實體,《墨子·天志》、《明鬼》之論,所謂天、鬼者,皆有喜怒,欲惡如人,則其證也。遂泛神論既成立,至此自有神而進為無神矣)而別無一物焉,在其外而使之者,此之謂自然。[自,始也;然,成也。古書自然之「然」字,無作如此之解者。]自然之力,至為偉大,只有隨順利用,而不能抵抗。而自然界之美德,如「不息」、「有秩序」、「不差忒」等,均為人所宜效法,此之謂「法自然」。[法家即如是,謂政治上之賞罰,當以自然界之美德為準則也。]自然之規律,道家稱之曰道。[《老子》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自然現象,永遠變動不居,而其變動也,又有一定之規律,是為「變易」,「不易」,加以永不止息,若人之任事,不覺其勞苦然,是為「簡易」。所謂「易一名而兼三義」也,不易之現象,是為循環,禍福倚伏之義,由此而生。[吾國古代以農為主,注意於不易之現象,故有禍福倚伏等義。蓋以為自然界之現象既如是,人事亦當如是也。]自然力既偉大,人根本絕無能為,委心任運之義,由此而生。
自然之力,固無從從時間上指其原理,亦無從從空間上指其根源。然強為之名,固可如此。[蓋泛神論者,本無因果也,惟無因果之關係,則無可加以思想,故強為之名,而為是說者,亦明知其為強說而已。]此種力之原始(系人所強名的),儒家稱之曰「元」。《易》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乾卦·彖辭》)《春秋》家謂:「《春秋》以元之氣,正天之端。」(《公羊》隱公元年何注)是也。[其他如《公羊》何注,隱公元年,曰:「天不深正其元,則不能成化。」《春秋繁露·重政》曰:「元者,萬物之本,在乎天地之前。」](古人以天為萬物之原因,而元為天之原因)在男權優勝時代,最貴此種健行的美德,但女權優勝時代柔能克剛、靜以制動等見解[今所存者,以《老子》為代表。]亦仍保有相當地位。
(來源:《國學知識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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