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西北地●民國事略:廣東地方武裝團體訓練員養成所(上)

一九二六年七月,國民革命軍北伐後,廣東省內駐軍遽然減少,只剩下第四軍十一師、十三師;第五軍十五師,第六軍十八師,還有錢大鈞的二十師,陳嘉佑的第二軍教導師。粵北、粵西、粵東、海南、廉欽地方約十個守備、警備團,聽起來番號是不少,但部隊基本上都兵額不足,裝備不足,機動不足。政府系統的警察治安力量也不足,廣東三千萬人口,東接福建,西接越南,長達一千餘公里的海岸線,這些兵力可以說是地廣兵稀,連土匪賊寇都難以應付。而且十一、十三、十八師還得準備出省參加北伐。

故時為廣東實際負責人李濟深,被地方上各種矛盾與治安問題搞得焦頭爛額,整訓新的地方武裝力量,不得不提到議事日程。在此之前,先回顧廣東清末民初二十餘年來的地方武力發展。

二十年代的李濟深,三十多歲,已負一省之責。

廣東民團在清朝末葉之前,稱為更練或團練,民國後改稱為民團。從清末而至民國十四年(1925年),有過民團局、民團聯繫局、民團總局、聯團局、保衛局等的組織。民團的組織形式很少有層級系統,基本上一縣一局,或幾個鄉鎮聯合一局,由地方紳商人士出資發起,大權也操於紳商手上。多數民團各自為政,互不隸屬。負責人有叫團長,有叫隊長,甚至保留前清的謂稱,叫「標統」或「管帶」。隊員數量視地方財力而定,少則數人,多則兩三百乃至數百人。既談不上專業的軍事訓練,更沒有思想教育,隊伍散漫自由。

實際上國民黨與廣東地方民團幫會的關係千絲萬縷,有長期的合作歷史。孫中山每次起義,那一次沒民團幫會力量入伙撐他?完全可以這樣說,民團的力量就是國民黨的基礎力量。辛亥年所謂的十月圍城,說白了就是民團(民軍)加綠林包圍廣州。

民國成立後十餘年廣東政局中,國民黨每次搞事,民團同樣無役不與。比如屠龍軍、援閩粵軍八成兵源自民團(民軍)編組。在驅逐桂系的戰爭中,西江、北江地方民團亦出力甚多,廣寧縣民團曾出動近兩萬人,與沈鴻英部血戰七天七夜。所以討沈戰爭結束後,在外江佬(外省軍隊)支持下才打回廣東的孫中山,自然覺得自己的廣東老鄉可親可信,因此下令全力發展民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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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一九二四年九月初,江浙那邊打了起來,孫中山一看有機會攪合,又要吵著北伐。我看他是一天不做上真正的總統,就不會停止折騰。九月十六日匆忙成立廣東民團統率處,委綠林出身的李福林兼任督辦,自己跑到韶關去督戰。

李福林

燈通哥(李福林)賊頭出身,你讓他去訓練正規部隊,他不會搞也沒興趣。他的特長就是忽悠撈家(廣東對賊盜的統稱)入伙搞革命。與翰林打交道,他沒精打采。與綠林打交道,立即精神百倍,大有遇上知音之感。所以一上任,即訓令各縣縣長,謂:英雄之士,能造時勢。豪傑懷才,乘時自奮。民國以來,風雲數變,槍械利器,流遍民間,粵中殷富,甲於他省,祖嘗公款,時有盈餘、、、、、、別誤會,燈哥大字不識幾隻,這是秘書江孔殷的女兒江小姐寫的。

這個時期是國民黨與廣東地方民團的蜜月期,孫中山不但倡議各地興團練軍,甚至一度下令給石井兵工廠馬超俊,所生產的步槍優先供給各縣民團。

隨著國民黨掃平叛逆的滇桂軍,在廣東站穩腳跟,政權逐漸穩固後,需要施行自己提出的政治主張,並因籌措北伐軍費,向民間橫徵暴斂時,卻發現之前栽培的民團,成為自己的阻力與分食者。在這個過程中,中國民黨曾一度以扶植農會、建立農民自衛軍的手段,企圖利用他們把地方控制權從士紳階層手中奪過來,但遇到激烈的抵抗,最後不得不妥協,採取削弱瓦解的方式逐步進行。

所謂「商團叛亂」乃系國民黨見槍起意,所謂扣押無非是想強搶。國民黨為了百來萬塊錢的槍,焚毀半個廣州。此冤案至今不能翻,是廣東人的奇恥大辱。

比如平定所謂的「商團叛亂」後,以全省商團大會操名義聚集在廣佛一帶的民團,準備與國民革命軍火拚到底,孫中山一看民團人槍實力不弱於己,連忙降低要對民團繳械鎮壓的調門,擺出萬事有商量的姿勢,縮小打擊範圍,表示只追究陳廉伯為首的十一人。

此時政治風向已經轉變,燈通哥全力扶持民團的政策已經不符合國民黨的利益。故一九二六年三月,民團統率處結束。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之下另設團務委員會,負責統管廣東全省農團、民團編組、管理和訓練。常務委員古應芬,林伯渠、李福林、陳公博,(後李濟深換下李福林負實責)。

團務委員會的工作目標與責任看起來有點模糊,《團務委員會組織暫行條例》說是說凡是人民武裝自衛團體,都由其指揮管理。團體領導,由其委任。人民武裝自衛團體互相發生衝突,或不服從命令,及不軌行動,經團務委員會報請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堅決調動軍隊鎮壓。

當時的情況,各縣都有農會、民團的組織。農會是國民黨扶植的農民自衛武力,民團是舊勢力地主紳士們的武力。兩者天天爭吵,吵著吵著就群毆,甚至血腥衝突。團務委員會本想設立一個政治訓練班,施訓人員畢業後分發各縣負責訓練、指揮農會,伺機慢慢把民團逐步掌握過來。

但事情哪有設計那麼簡單,權力的轉移必定會產生利益轉移,衝突在所難免。比如幾年前還在幫忙打桂系軍隊廣寧縣民團,此時卻因減租減息的矛盾,圍攻農會三個月,另有禺北民團圍攻清遠縣城,國民政府出動到鐵甲車隊也無法調停,更無法鎮壓。

這是燈哥的「福軍」裝束派頭,民團風姿與其差別不大。

農會與農軍是國民黨左派與共產黨合夥扶持的對象,這裡面雖說不無利用其奪取地方政權的意圖,但同時也是實行孫中山扶助農工的三大政策之一。

農會是處於社會最底層農民與地主士紳階層的談判籌碼,沒有農會保護的農民簡直就是砧板上魚,任人刀俎。中國封建社會制度千百年來對農民的壓榨,令農民唯一的生存自我保護手段,便是在憨厚樸實的性格里,也養成刁狠橫蠻的另一面,俗稱為流氓無產者。農民這種群體性格,在今天也是屢見不鮮。所以,若說農會、農軍像前幾十年描繪的那樣,是純潔無暇、正義凜然的革命團體,可信么?

現代人憎恨現實社會,對民國士紳階層一派田園風光的美好想像,不是幼稚就是弱智。他們不知道一個看上去待人接物溫和有禮,人畜無害的鄉間紳士,轉過身就能刻薄無恥,殘忍貪婪。你如果覺得人不可能會這樣,那是你對人性認識不足。你都可以這樣,地主士紳為什麼不能?

不要以為儒家文化熏陶之下的鄉間地主個個都是勤儉耐勞,溫良恭儉讓的樣子。舉個案當通例來說明毫無意義,什麼群體都是不好不壞的人佔大多數。

儒家那套玩意和共產主義差不多,過於理想只能淪為口號,培養出來的儘是他媽道貌岸然的裝逼犯。在卜卜齋讀聖賢書出來的人,和今天從大學裡出來的精緻利己主義者都一樣,無非換個行頭而已,背過去大都是面目猙獰的衣冠禽獸。

民國時期的農民

蔣夢麟在《新潮與西潮——蔣夢麟回憶錄》中回憶道:有一次我在廣州碰到孫哲生,我說:「哲生兄!你老太爺提倡耕者有其田,可是你們中山縣土地制度最壞了。普通的比較正常的辦法所謂五五,是地主得五成,佃農得五成。後來慢慢改為三七,地主得七成,佃農得三成,甚至一九都有,那就是地主得九成,佃農得一成。試問農民生活哪得不苦?他們住在茅屋裡邊,窮得連粥也沒得喝。」

我在訪問抗戰老兵的時候,順便做過調查,後來也看過文獻,深諳田租交到七成甚至九成,那是田產、耕牛、種子、犁耙、鋤頭等生產資料,基本上全由地主提供。

可即使如此,我也不認為農民的勞動力如此低廉,一成地租是農忙短期幫傭的工價,但那叫的工錢折谷,不是地租。一兩成的田租,還覺得地主是慈祥紳士的人請舉手給我看看,我保證不一腳踹死你,兩腳。

紅軍號召工人、農民奪取地主武裝,組織游擊隊,實行不繳租、不納稅生產活動的標語。

想把地主階層千百年來,一直吃在嘴裡田租錢糧從今往後停了,沒什麼好說的,唯有火拚一途。所以北伐前後,士紳掌握的民團與農會之間,雙方矛盾越來越大,乃至互相血腥械鬥,最後打成一鍋粥。如果當地政府能及時控制事態,平息雙方矛盾還好點。如果沒及時處理,雙方仇恨便越積越深。

在事情還沒徹底惡化之前,來自北方共產黨員與國民黨左派被廣東鄉村械鬥的規模與血腥程度被嚇得大驚失色,一致認為:農會與民團之間的爭鬥是階級鬥爭。農會農團是革命勢力,要扶植之。民團是反革命勢力,應當撲滅,其間絕無姑息調解之可言。但南方的國民黨大員,雖然認為農會與民團的衝突,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階級鬥爭的特點,但事情並沒那麼嚴重,他們按照自己生活經驗與社會見聞,認為雙方本質上還是普通的農村械鬥。反正南方社會,各種械鬥一年四季不斷,習以為常。

我年輕時有次下鄉採訪,中午餐桌上鎮委書記接到下面村裡的電話報告,某村兩族人在磨刀擦槍準備大械鬥,書記問了幾句放下電話後談笑如常,並無起身去處理之意。我大驚失色問,為何不趕緊去處理?書記笑著說:陳記者唔好大驚小怪,農村械鬥,不死人就行,你得讓他們互相打一打去去火,政府太早介入,雙方意猶未盡,下次打得更厲害。

這是有趣的經驗,我的緊張情緒來源於不了解該地方的鄉村生態,大約可以視同共產黨與國民黨左派當年對農會與民團械鬥的態度;而鎮委書記的漫不經心,可以視為南方國民黨員的見解。從政治正確上說我是對的,但解決不了實際問題,恐怕還會適得其反。鎮委書記看上去冷血的態度,可以指責他不作為與懶政,但他的做法能節約行政成本與解決問題。這兩者之間是道理與實務的區別,而社會輿論與革命政黨,往往只喜歡講道理而無視實務。

國共翻臉掀桌之後,共產黨為實現革命黨派的理想,對農運有基礎,成立過農會與農軍的地方,派出黨代表進行聯絡、組織、發動,最後整鑊傑嘢俾給地主階層嘆下(以打土豪分田地為口號的起義暴動)。並趕在國民革命軍趕來鎮壓之前,拉大隊上山。這便是全國各地赤衛隊、紅軍的來由。

《洪湖赤衛隊》劇照,此類場景故事便是農民運動的後續。

飽覽兩廣鄉村血腥械鬥的李濟深,便是持打大交(械鬥)看法的支持者,他給出的主意是收槍,把雙方的槍都收上來,他說:收嗮佢哋兩邊死對頭嘀架撐,我睇佢哋仲點打(收完他們的武器,我看他們還打什麼打)?

這有點貌似公允,實則不然。民團的槍被收了,士紳還可以湊錢再買。收了農會的槍,你讓他們上那裡搞錢買槍。最後只能自己打幾把大刀、梭鏢、或者扛著動輒炸膛的粉銃與民團對陣。

李濟深在黨內的地位不算高,但他彼時手握第四、第七軍,算是拿槍杆子的革命同志,話語權自然不一樣。在他的推動下,一九二七年一月新一屆廣東省黨部成立後,確定「以調和農村各方面利益為原則」來解決糾紛矛盾。貫徹此一原則的辦法,一則讓農會農軍與民團雙方訂立協議。二則舉辦地方武裝團體訓練員養成所。

第一條基本上然並卵的事情。所謂訂立協議,除非雙方勢均力敵,不若也就是說說而已。

第二條才是實務。省政府認為,不能放任從農會、民團互相爭鬥下去,需要另起爐灶招募一批學員,施加軍事政治訓練之後再分配各縣。對農會、民團一切的地方武裝力量進行從新編組統合,使之成為革命的武力。一九二六年底,廣東省政府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廣東地方武裝自衛團體訓練員養成所簡章草案,議決聘請李濟深為所長。二月十七日,養成所在廣州大沙頭正式成立。

本文參考書目:

1、《國民黨與廣東民團》,作者:梁尚賢。

2、《廣東文史資料》第二十三輯《廣東地方武裝訓練養成所與地方警衛隊》,作者:余勉群、陳傑夫。

3、《廣東地方警衛隊編組的一些實況》作者:龔志鎏

4、《廣東省國民政府公報》1925-1927。

5、《民國檔案史料彙編》第五輯第一編軍事(五)(北伐至抗戰初期的國民革命軍軍事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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