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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因為果談困境(ZT)

倒因為果談困境(ZT)在《雲兒,休謨早溜號了》裡面,我強調了時間維度在因果關係(causation or causality)的關鍵作用。「原因和結果是時間上前後相繼的兩個物象或事件之間的關係」的命題不僅貌似毫不出奇,而且近乎廢話,其中的牛頓式絕對時空觀也讓「後愛因斯坦-玻爾時代」的自然科學家嗤之以鼻。不過,在我們生活於其中的小尺度時空里似乎仍然不斷被經驗所證明為有效。例如休謨「溜號」的行動乃是走出困境的「結果」,其所以要溜號的「原因」,是他確實陷入了困境。前文只是想說明,「出走後的休謨」似乎能更好的說明雲兒女士提出的兩個案例,無意中卻忽略了困境本身,現在應該補充交待一下。剛強調了單一時間向度的關鍵作用,就作法自斃,所以用邏輯錯誤「倒因為果」為題以自嘲。下面進入正題。一、因果關係是邏輯關係嗎? 在關於因果關係的討論中,矛盾似乎集中在「什麼是原因」上了。有的網友堅持,「原因是結果的必要條件」;有的網友說,「原因不一定是結果的必要條件」;有的網友說,「原因是結果的充分必要條件」;有的網友援引「馬奇定義」,說「原因是結果的一個不必要但是充分的條件中,一個不充分但是必要的組成部分」(Aninsufficient but necessary part of a condition which is itselfunnecessary but sufficient for the result ,INUS),簡單地說,「所謂原因,就是結果的一個充分條件組中的一個必要組成部分。」……我則想從另一個角度來提出一個問題:因果關係是邏輯關係嗎?至少從休謨的觀點來看,因果關係不是邏輯關係,他之所以走出了困境,就是否定了因果關係可以用邏輯來證明。讓我們先來看看休謨所稱的「困境」究竟是什麼。?二、困境何在?首先需要介紹一下休謨的「符號系統」。所謂「因果關係」在休謨那裡並不是「客觀世界普遍聯繫中的一個環節」,而是主觀範圍內印象和觀念之間的關係。他之所以堅持使用「物象」這個詞,就是說原因和結果都是「呈現在我們表象中的事物」,它們既不是任意的想像,也不直接等同於「客觀世界」中的事物,而是與後者處在似有若無的關係之中。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因果關係是一種精神現象,是一種心靈的思維形式,是精神層面的認知活動而非飄忽的感覺。然而並不是一切精神活動都是邏輯的,休謨的研究就證明,恰恰在因果性問題上,所謂的理性,所謂的「邏輯」陷入了困境。請注意,陷入困境的是所謂的「認知邏輯」,而不是「因果關係」,不是休謨。因果關係存在的可能是基於一個假定:在觀念之間的聯繫是根據相似原則(Resemblance)來排列的,即相似的物象可能在空間中別列出現,也可能在時間中重複出現。但是,也正因為觀念之間的聯繫所根據的是相似而非等同的原則,在考察時間向度中的因果關係時就出現了一個難題:為什麼可以把過去的經驗擴展到將來?從過去的經驗擴展到未來的這種推理的過程和聯繫究竟是怎樣的?這樣一句過去經驗而進行的推理實際上是一個歸納推理(以區別於古典邏輯的演繹推理)。這個歸納推理由兩個命題所組成:命題一:我曾經見到這樣一個事物經常有這樣一個結果跟隨著。命題二:我預見到這樣一個事物經常有這樣一個結果跟隨著。這兩個命題都符合前文說的「經驗和恆常」兩個標準,但是前者屬於過去,後者是關於未來的,我們有什麼根據從前提過渡到結論,從過去推斷到未來,從個別轉化到一般呢?說到底,研究邏輯命題的目的是獲得某種普遍性,經驗的價值也在於應用到現在和未來。休謨認為,這兩個命題之間的聯繫不是直觀的,不可能從直接觀察獲得,也不能由任何推理來證明(理由如上),因此也就沒有邏輯的必然性。可見,說承認因果關係意味著假定「宇宙大法」由不可易的必然性所支配,休謨對此不承擔責任。其次,也不能由或然的推理來證明,因為休謨在論證知識分類時已經說過,關於「實際的事情」的論證是建立在因果關係上的。那麼,如果現在用或然推理來證明因果關係,那就是意味著要斷定因果關係時建立在因果關係實際存在的論證上。這樣的論證是循環論證。姚老師轉來的英文論文作者指責休謨犯了循環論證的錯誤,恐怕是弄錯了。循環論證是休謨發現並試圖加以解決的問題,而不是他本人所犯的錯誤。如果說,必然的演繹推理是建立在抽掉時間因素的「純空間」理想狀態的假定之上的,那麼或然的歸納推理則建立在「未來和過去相似」,「相似的性質可以產生相似的結果」、「自然的齊一性」這一假設之上,而它仍然在邏輯上得不到證明。也就是說,歸納推理如何從前提過渡到結論,從個別過渡到一般,即歸納的合理性問題是得不到邏輯證明的。這就是休謨百思而不得其解,不得不向公眾提出來的「歸納問題」,又稱「休謨問題」或「休謨困境」。休謨不能解決歸納問題,因果性也就得不到邏輯的證明。但這不等於他沒有得出自己的結論,他說:「由此看來,不但我們的理性不能幫助我們發現原因和結果的最終聯繫,而且經驗給我們指出它們的恆常結合以後,我們也不能憑自己的理性使自己相信,我們為什麼把那種經驗擴大到我們所曾觀察過的那些特殊事例之外。我們只是假設,卻永遠不能證明,我們所經驗過的那些對象必然類似於我們所未曾發現的那些對象。」(《人性論》第109頁)當我們試圖將經驗觀察所獲得的因果關係推向未來的時候,大概就是邏輯的終點。站在邏輯的終點,我們確實處在「恐懼與震顫」之中,古老的赫拉克立特並沒有過時,我們不能兩次進入同一條河流,即便從經驗能夠獲得恆常的表象,那也僅僅屬於過去,不能為未來提供任何切實的保障。我們的一切「言說」,不論是母語還是其他,不論是有聲的話語還是書寫的文字,不論是拼音文字還是表意文字,說到底都不過是七零八落的碎片,永遠需要忍受不同「符號系統」之間無法溝通的折磨。這樣一個世界是可怕的世界,這樣的人生是難以忍受的人生。出於安全本能,人們總是想方設法要遁入過去,在有秩序的空間里獲得哪怕是想像中的確定。這大概也就是決定論和非決定論的爭論永遠不會終結,而本壇的網友們則對於邏輯有著持久而熱烈的愛好的原因吧?休謨是個非理性的哲學家,休謨否認恆長的自我,這個『自我概念』是一個『複合觀念』,這個自我『只不過是一束不同的知覺以無法想像的速度接連而來,不斷改變並移動』的過程。他說,心靈是『一個劇場。在這個劇場里,不同的感官認知在各種位置和情況下輪流出現、經過、再現、消退及融合』。休謨指出,我們心中有的只是這些來來去去的知覺與感覺,並沒有一定的『自我同一性』(per-sonalidentity)。  休謨的這些理論在兩千五百年前世界的另外一端已經有人提出了。他就是佛陀。不可思議的是,他們兩人的想法極為相似。佛陀認為人生就是一連串心靈與肉身的變化,使人處於一種不斷改變的狀態:嬰兒與成人不同,今日的我已非昨日的我。佛陀說,沒有什麼東西是『屬於我』的,也沒有什麼東西是我。因此,並沒有『我』或不變的自我。」  佛陀在圓寂前對弟子說:「世間複合之物必然衰朽,應勤勉修持以求己身之解脫。」  這很像是休謨或德漠克里特斯會說的話。無論如何,休謨認為人類沒有必要去證明靈魂不朽或上帝確實存在。這並不是因為他認為人沒有不朽的靈魂或上帝不存在,而是因為他認為要用人類的理性來證明宗教信仰是不可能的。休謨不是一個基督徒,但也不是一個無神論者,他是我們所謂的不可知論者(懷疑論者)。休謨臨終時,有一個朋友問他是否相信人死後還有生命。據說他的回答是:「一塊煤炭放在火上也可能不會燃燒。」網路上的一篇文章,作者不詳,轉帖者未能註明所轉文章的作者。有關話題,有一定深度,因此收藏在博客里。下面是網路搜索的,有關休謨和其著作《人性論》《人類理解論》的簡單介紹。---冷靜投機注休謨生平:1711年4月26日生於蘇格蘭愛丁堡,卒於1776年8月25日。12歲進愛丁堡大學。1729年起專攻哲學。1732年剛滿21歲就開始撰寫他的主要哲學著作《人性論》,1734年去法國自修,繼續哲學著述。1748年出使維也納和都靈。1749年回家鄉,潛心著述。1751年移居愛丁堡市。1763年任駐法使館秘書;1765年升任使館代辦。1767~1768年任副國務大臣。1769年8月退休返愛丁堡。主要思想簡介:休謨屬於18世紀的哲學家,他的著作中討論到的題材大多與現代哲學界的主要爭論有密切關係,這與其它同時代的哲學家相較是相當罕見的。一些休謨最具影響力的哲學思想可以歸類為以下幾點:因果問題  大多數人都相信只要一件事物伴隨著另一件事物而來,兩件事物之間必然存在著一種關聯,使得後者伴隨前者出現。休謨在《人性論》以及後來的《人類理解論》一書中反駁了這個理論,他指出雖然我們能觀察到一件事物隨著另一件事物而來,我們並不能觀察到任何兩件事物之間的關聯。而依據他懷疑論的知識論,我們只能夠相信那些依據我們觀察所得到的知識。休謨主張我們對於因果的概念只不過是我們期待一件事物伴隨另一件事物而來的想法罷了。「我們無從得知因果之間的關係,只能得知某些事物總是會連結在一起,而這些事物在過去的經驗里又是從不曾分開過的。我們並不能看透連結這些事物背後的理性為何,我們只能觀察到這些事物的本身,並且發現這些事物總是透過一種經常的連結而被我們在想像中歸類。」也因此我們不能說一件事物造就了另一件事物,我們所知道的只是一件事物跟另一件事物可能有所關連。休謨在這裡提出了「經常連結」(constantconjunction)這個詞,經常連結代表當我們看到某件事物總是「造成」另一事物時,我們所看到的其實是一件事物總是與另一件事物「經常連結」。因此,我們並沒有理由相信一件事物的確造成另一件事物,兩件事物在未來也不一定會一直「互相連結「:」我們之所以相信因果關係並非因為因果關係是自然的本質,而是因為我們所養成的心理習慣和人性所造成的。」歸納問題  在《人類理解論》一書中[13],休謨主張所有人類的思考活動都可以分為兩種:追求「觀念的連結」(Relation ofIdeas)與「實際的真相」(Matters of Fact)。前者牽涉到的是抽象的邏輯概念與數學,並且以直覺和邏輯演繹為主;後者則是以研究現實世界的情況為主。而為了避免被任何我們所不知道的實際真相或在我們過去經驗中不曾察覺的事實的影響,我們必須使用歸納思考。歸納思考的原則在於假設我們過去的行動可以做為未來行動的可靠指導,論證的或直覺的思考在本質上是先驗的,我們不能以先驗的知識證明未來就會和過去一致,因為(在邏輯上)可以思考而出的明顯事實是世界早已不是一致的了。包裹的自我理論  休謨指出我們通常會假設現在的我們就和五年前的我們沒有兩樣,雖然我們在許多方面都有了改變,呈現在五年前的我們和現在的我們都是同一個人。我們也會思考時光究竟可以在不改變一個人自身的情況下,改變一個人內在到什麼程度。不過休謨否認那神秘的自我與一個人所帶有的各式各樣人格之間是有所區分的。當我們開始自省時我們會發現:"除非依靠一種特定的感覺,我們從來不可能有任何的意識;人只不過是由許多不同的感覺累積而成的一個集合或一個包裹,這些感覺永遠處在一種快到無法想像的流動速度中互相交替汰換。"實踐理性:工具主義和虛無主義  大多數人都會認為一些行為比其它一些行為要來的「合理」。舉例而言,吞食鋁箔片在大多數人來看是一種很奇怪的舉動。然而休謨否認那種理性在驅動或排斥特定行為上扮演了任何重要的角色,畢竟理性只是一種對於概念和經驗的計算罷了。理性的作用在於支持已作的決定,而不是作決定。情感是一種原始的存在,「理性」除了服務和服從於情感之外,再不能有任何其它的服務。在休謨來看,真正重要的是在於我們如何感覺這些行為。休謨的這個理論在現代被視為是工具主義(Instrumentalism)的基本原則,主張一個行為的合理與否應該是取決於這個行為能否達成其預定的目標和慾望,無論這些目標慾望為何。  感情為主的倫理學  休謨最先在《人性論》討論到了倫理學,他在後來一篇名為《道德原理研究》的短文中進一步闡述了他的理論。休謨的研究完全是根基於經驗主義之上,他並沒有試圖告訴讀者道德應該是要怎麼樣,而是告訴讀者人們在現實生活中是怎麼進行道德判斷的。在提出了許多例子後,休謨總結認為大多數(雖然不是所有的)被我們認可的行為都是為了增進公共利益的。自由意志與決定論  自由意志與決定論之間的衝突對所有人而言都是非常明顯的,假如我們今天採取的行為是在幾百萬年前就被決定的,那麼這些行為又怎麼由得我們做選擇?但休謨還注意到了另一個衝突,這個發現將自由意志問題進一步發展為一個完整的困境:自由意志是無法與非決定論共存的,設想我們今天的行為並不是由過去發生的事情所決定的,那麼我們的行為就好像是完全由隨機決定的一般。是—應該問題  休謨注意到許多的思想家經常將「是什麼」(whatis)用作為「應該是什麼」(what ought tobe)的論據基礎,然而他注意到在這種描述性陳述(現在是什麼)與規定性陳述(應該是什麼)之間存在著一點很大的差異。休謨指出我們不該習慣於在將這種應該是什麼的陳述與現在是什麼的陳述混為一談的同時,卻沒有解釋這兩者之間的重要分別。* * * * * * * * *這篇文章,看似和股市毫無關係。其實就深層來體悟的,可以讓我們更加深入和徹底的認知資本市場和股市的本質,自我,自我體驗,交易和操作,操作的盈虧。我們對市場的多空看法,其他人的看法,同樣是根據已經顯露的事物和現象,加上過去的體驗,經驗,歷史積累的大量信息關聯關係,來猜測未來還沒有發生的事物和現象。而如果我們執著其中的「規律」「邏輯」「歷史體驗和信息關聯」,則會陷入「困境」。陷入困境就會表現為「無助感,挫折感」,然後對自己的買賣操作,陷入所謂的「後悔」「自責」我們「倒果為因」用結果來批判和否定自己,或者「倒因為果」形成逆反認知。從而障礙我們更好的去認知市場的本來,順隨那真正的內在趨勢,而不是表面的圖表趨勢。順隨內在趨勢常常會和現實的圖表趨勢相背,並常常需要忍受許多許多東西,與市場內在的和諧總會帶來巨大的成功,這就是巴菲特所展現的---冷靜投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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