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礙

2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礙[F20-F29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礙和妄想性障礙]  20精神分裂症(分裂症)[F20]  本症是一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多起病於青壯年,常緩慢起病,具有思維、情感、行為等多方面障礙,及精神活動不協調。通常意識清晰,智能尚好,有的病人在疾病過程中可出現認知功能損害,自然病程多遷延,呈反覆加重或惡化,但部分病人可保持痊癒或基本痊癒狀態。    【癥狀標準】至少有下列2項,並非繼發於意識障礙、智能障礙、情感高漲或低落,單純型分裂症另規定:  (1)反覆出現的言語性幻聽。  (2)明顯的思維鬆弛、思維破裂、言語不連貫,或思維貧乏或思維內容貧乏。  (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維中斷,或強制性思維。  (4)被動、被控制,或被洞悉體驗。  (5)原發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覺,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謬的妄想。  (6)思維邏輯倒錯、病理性象徵性思維,或語詞新作。  (7)情感倒錯,或明顯的情感淡漠。  (8)緊張綜合征、怪異行為,或愚蠢行為。  (9)明顯的意志減退或缺乏。    【嚴重標準】自知力障礙,並有社會功能嚴重受損或無法進行有效交談。    【病程標準】  (1)符合癥狀標準和嚴重標準至少已持續l個月,單純型另有規定。  (2)若同時符合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礙的癥狀標準,當情感癥狀減輕到不能滿足情感性精神障礙癥狀標準時,分裂癥狀需繼續滿足分裂症的癥狀標準至少2周以上,方可診斷為分裂症。    【排除標準】排除器質性精神障礙,及精神活性物質和非成癮物質所致精神障礙。尚未緩解的分裂症病人,若又罹患本項中前述兩類疾病,應並列診斷。  20.1偏執型分裂症[F20.0]  符合分裂症診斷標準,以妄想為主,常伴有幻覺,以聽幻覺較多見。  20.2青春型(瓦解型)分裂症[F20.1]  符合分裂症診斷標準,常在青年期起病,以思維、情感、行為障礙或紊亂為主。例如明顯的思維鬆弛、思維破裂、情感倒錯、行為怪異。  20.3緊張型分裂症[F20.2]  符合分裂症診斷標準,以緊張綜合征為主,其中以緊張性木僵較常見。  20.4單純型分裂症[F20.6]    【診斷標準】  (1)以思維貧乏、情感淡漠,或意志減退等陰性癥狀為主,從無明顯的陽性癥狀。  (2)社會功能嚴重受損,趨向精神衰退。  (3)起病隱襲,緩慢發展,病程至少2年,常在青少年期起病。  20.5未定型分裂症[.3]    【診斷標準】  (1)符合分裂症診斷標準,有明顯陽性癥狀。  (2)不符合上述亞型的診斷標準,或為偏執型、青春型,或緊張型的混合形式。    【說明】本型又名混合型或未分型。  20.9其他型或待分類的分裂症[F20.8;F20.9]  符合分裂症診斷標準,不符合上述各型的診斷標準,如20.91兒童分裂症、20.92晚發性分裂症等。  分裂症的第4位編碼表示:  20.xl分裂症後抑鬱[F20.4]    【診斷標準】  (1)最近.1年內確診為分裂症,分裂症病情好轉而末痊癒時出現抑鬱癥狀。  (2)此時以持續至少2周的抑鬱為主要癥狀,雖然遺有精神病性癥狀,但已非主要臨床相。  (3)排除抑鬱症、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20.x2分裂症緩解期[F20.x5分裂症緩解型]  曾確診為分裂症,現臨床癥狀消失,自知力和社會功能恢復至少已2個月。  20.x3分裂症殘留期[F20.x4分裂症殘留型]    【診斷標準】  (1)過去符合分裂症診斷標準,且至少2年一直未完全緩解。  (2)病情好轉,但至少殘留下列l項:①個別陽性癥狀;②個別陰性癥狀,如思維貧乏、情感淡漠、意志減退,或社會性退縮;③人格改變。  (3)社會功能和自知力缺陷不嚴重。  (4)最近l年癥狀相對穩定,無明顯好轉或惡化。  20.x4慢性[F20.x8其他病程類型]    【診斷標準】  (1)符合分裂症診斷標準。  (2)病程至少持續2年。  20.x5分裂症衰退期[F20.x8其他病程類型]    【診斷標準】  (1)符合分裂症診斷標準。  (2)最近l年以精神衰退為主,社會功能嚴重受損,成為精神殘疾。  21偏執性精神障礙[F22妄想型精神障礙]  偏執性精神障礙指一組以系統妄想為主要癥狀,而病因未明的精神障礙,若有幻覺則歷時短暫且不突出。在不涉及妄想的情況下,無明顯的其他心理方面異常。30歲以後起病者較多。    【癥狀標準】以系統妄想為主要癥狀,內容較固定,並有一定的現實性,不經了解,難辨真偽。主要表現為被害、嫉妒、誇大、疑病,或鍾情等內容。    【嚴重標準】社會功能嚴重受損和自知力障礙。    【病程標準】符合癥狀標準和嚴重標準至少已持續3個月。    【排除標準】排除器質性精神障礙、精神活性物質和非成癮物質所致精神障礙、分裂症,或情感性精神障礙。    【說明】CCMD-3中偏執狂(妄想狂)與偏執狀態(類偏狂)已合併為一個診斷,使用同一編碼,這與ICD-l0和DSM-4一致。  22急性短暫性精神病[F23急性短暫精神病性障礙]  急性短暫性精神病指一組起病急驟,以精神病性癥狀為主的短暫精神障礙,多數病人能緩解或基本緩解。    【癥狀標準】精神病性癥狀,至少需符合下列1項:  (1)片斷妄想,或多種妄想。  (2)片斷幻覺,或多種幻覺。  (3)言語紊亂。  (4)行為紊亂或緊張症。    【嚴重標準】日常生活、社會功能嚴重受損或給別人造成危險或不良後果。    【病程標準】符合癥狀標準和嚴重標準至少已數小時到1個月,或另有規定。    【排除標準】排除器質性精神障礙、精神活性物質和非成癮物質所致精神障礙、分裂症,或情感性精神障礙。  22.1分裂樣精神病[F23.2]  符合分裂症的各項診斷標準,但符合癥狀標準的持續時間不到1個月。  22.2旅途性精神病[F23.9待分類的急性短暫精神病性障礙]  指一種病前存在明顯的綜合性應激因素(如精神刺激、過度疲勞、過分擁擠、慢性缺氧、睡眠缺乏、營養水分缺乏等),在旅行途中(鐵路、公路、水路,或空中旅行等),急性起病的精神障礙,主要表現為意識障礙,片斷的妄想;幻覺,或行為紊亂。病程短暫,停止旅行與充分休息後,數小時至1周內可自行緩解。診斷應排除癔症和旅途中發生的其他精神障礙,如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礙等。    【癥狀標準】在旅行途中(鐵路、公路、水路,或空中旅行等),急性起病。病前有明顯精神應激、過度疲勞、過分擁擠、慢性缺氧、睡眠缺乏、營養水分缺乏等綜合因素作用。常可出現意識障礙,片斷的妄想、幻覺,或行為紊亂。    【嚴重標準】社會功能嚴重受損,或給別人造成危險或不良後果。    【病程標準】病程短暫,停止旅行與充分休息後,數小時至l周內自行緩解。    【排除標準】排除癔症和旅途中發生的其他精神障礙,如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礙等。  22.3妄想陣發(急性妄想發作)[F23.3]  一般無明顯發病誘因,常突然急性起病,多在1周內癥狀達到高峰,以短暫妄想為主,可有情感和行為障礙。多見於青壯年,不發生於兒童,50歲以後罕見。    【診斷標準】  (1)符合急性短暫性精神病的癥狀標準。以突然產生多種結構鬆散,變換不定的妄想為主,如被害、誇大、嫉妒,或宗教妄想。可伴有恍惚、錯覺、短暫幻覺、人格解體,或運動增多或減少。  (2)病程短暫,但部分病例病程可長達3個月。  (3)排除反應性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質和非成癮物質所致精神障礙,或有持續性幻覺與特徵性思維障礙的分裂樣精神病。  22.9其他或待分類的急性短暫性精神病[F23.8其他;F23.9待分類的急性短暫精神病性障礙]  23感應性精神病[F24感應性妄想障礙]  以系統妄想為突出癥狀的精神障礙,往往發生於同一環境或家庭中兩個關係極為密切的親屬或摯友中(如母女、姐妹、夫妻、師生等),其妄想內容相似。    【癥狀標準】  (1)起病前已有一位長期相處、關係密切的親人患有妄想癥狀的精神病,繼而病人出現精神病,且妄想內容相似。  (2)病人生活在相對封閉的家庭中,外界交往少。被感應病人與原發病人有思想情感上的共鳴,感應者處權威地位,被感應者具有馴服、依賴等人格特點。  (3)以妄想為主要臨床表現。    【嚴重標準】社會功能嚴重受損。    【病程標準】病程有遷延趨勢,但被感應者與原發病者隔離後,被感應者可緩解。    【排除標準】排除偶然同時或先後發病,但彼此沒有明顯影響的病例。    【說明】偶爾一位存在妄想癥狀的精神病人,可導致多個與之長期相處、關係密切的親人發生類似病症。  24分裂情感性精神病[F25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礙]  指一組分裂癥狀和情感癥狀同時存在又同樣突出,常有反覆發作的精神病。分裂癥狀為妄想、幻覺,及思維障礙等陽性精神病性癥狀,情感性癥狀為躁狂發作或抑鬱發作癥狀。    【癥狀標準】同時符合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礙躁狂或抑鬱發作的癥狀標準。    【嚴重標準】社會功能嚴重受損和自知力不全或缺乏。    【病程標準】符合癥狀標準的分裂癥狀與情感癥狀在整個病程中同時存在至少2周以上,並且出現與消失的時間較接近。    【排除標準】排除器質性精神障礙、精神活性物質和非成癮物質所致精神障礙、分裂症,或情感性精神障礙。    【說明】如在不同發作中分別表現以分裂性癥狀或情感性癥狀為主要臨床表現,仍按每次發作的主要臨床表現作出各自的診斷。  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分型:  24.1分裂情感性精神病,躁狂型[F25.0]  24.2分裂情感性精神病,抑鬱型[F25.1]  24.3分裂情感性精神病,混合型[F25.2]  29其他或待分類的精神病性障礙[F28;F29]  29.1周期性精神病[F28其他非器質性精神病性障礙]  這是一組急性起病,反覆發作,癥狀相仿,以內分泌失調與自主神經癥狀,以及思維、情感、行為紊亂為主的精神障礙,病程短暫,抗精神病藥物療效不顯著,多見於青少年女性。如果常與月經周期相聯繫,則稱月經周期性精神病。    【癥狀標準】  (1)內分泌失調與自主神經癥狀,並至少有下列1項:  ①非協調性精神運動性興奮,少數為運動抑制;  ②伴有輕度意識障礙的行為紊亂;  ③片斷的幻覺、妄想與言語紊亂;  ④明顯的情感高漲或低落。  (2)每次發作的癥狀幾乎相同。    【嚴重標準】發作期社會功能嚴重受損,間歇期完全緩解,恢復病前狀態。    【病程標準】急性起病,每次發作不超過2周;在6個月內至少發作3次。    【排除標準】排除快速循環型情感性精神障礙、癔症性精神病和分裂樣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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