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產婦事件:我的子宮為什麼不能我做主?| 西洋參考

西洋君說:

昨天一則新聞令人心痛:榆林產婦跳樓,一屍兩命。現在醫院和產婦家屬各執一詞,事實情況仍需進一步確認。

對於這一悲劇事件,9月3日,陝西省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發表聲明稱:

8月31日20時左右,陝西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住院部5樓,一名待產孕婦從樓上墜下身亡。 「產婦(馬某)生產期間,因疼痛煩躁不安,多次強行離開待產室,向家屬要求剖宮產,主管醫生、助產士、科主任也向家屬提出剖宮產建議,均被家屬拒絕。最終產婦因難忍疼痛,導致情緒失控跳樓。醫護人員及時予以搶救,但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聲明中還提到,產婦跳樓身亡的根本原因與該院診療行為無關。

圖為醫院出示的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

榆林市第一醫院的聲明發出不久,產婦家屬即提出了相反的說法,產婦丈夫在一封公開的「聲明」信中提到,醫院所言並不屬實,自己已兩次同意進行剖宮產,均未獲得醫院同意。

圖為跳樓產婦丈夫發表的聲明

一個相對清晰的事實是:這位沒有實施剖腹產的產婦,在產床上一度疼痛難忍,非常痛苦。醫學研究也表明,產痛的疼痛程度僅次於燒灼的劇痛和肝腎結石的絞痛,是排名第三的疼痛。

有人認為自然分娩的疼痛才是疼痛分級中最高級別的

某爸爸體驗分娩的過程

對榆林產婦跳樓這一悲劇事件而言,除了疼痛本身,還有人無法決定自己的身體和命運的那種無助感。

手術簽字:產婦到底有沒權利選擇自己的生育方式?

即使現代醫學如此發達,生孩子對於產婦依舊是高風險事件。產婦、家屬、醫院三方,出現一點小意外,都會膽戰心驚。

有一個問題無法迴避:產婦到底有沒權利選擇自己的生育方式?

榆林產婦跳樓事件中,雙方爭執的焦點問題在於:醫院表示自己爭取家屬同意產婦進行剖宮產(註:日常生活常稱為剖腹產)但產婦家屬不同意,而產婦丈夫則表示自己同意剖腹產而醫院堅持順產。

死者家屬

有意思的是,生孩子的是產婦,但「怎麼生」的決定權似乎不在她手裡,醫院必須在家屬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剖腹產。

醫院這樣做確實有其依據,也就是所謂的家屬簽字制度。根據國務院頒布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33條:「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又無家屬或者關係人在場,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時,經治醫師應當提出醫療處置方案,在取得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被授權負責人員的批准後實施。」

手術家屬簽字規定,曾反覆引發爭議。10年前的2007年,孕婦李麗雲在北京朝陽醫院建議剖宮產的情況下,因為男友肖志軍一再拒絕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手術始終無法進行,最終胎兒和產婦死亡。此案在當時引發了民眾關於家屬簽字制度的激烈討論,李麗雲父母也將肖志軍和北京朝陽醫院告上了法庭。

李麗雲案和榆林產婦跳樓事件,我們能看到的只有:悲劇在不斷重複,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榆林產婦跳樓事件的墜樓窗口

家屬簽字制度的初衷,是為了兼顧患者家屬的知情選擇權和醫療機構的免責救治權。但現實中,家屬簽字制度並不能挽救患者於危難,只能讓醫院消極等待一紙簽字。極端點說,很多時候,家屬簽字制度等於是在讓患者做出「求生」或「求死」的抉擇。

那麼,產婦是否有權利自行選擇自己剖腹產還是順產呢?國內法律對此並無明確規定,但從法理上講是可以的。手術簽字前,如果產婦要求剖腹產而家屬不同意,應以產婦意見為準,我的身體我做主,這是常識。

有人說,產床上劇痛難忍的孕婦處於極端狀態,應以家屬意見為主。具體來看,在不危及產婦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還是應以產婦意見為準,畢竟疼痛是如此真切,而產婦並未進入全身麻醉的無意識狀態。還是那句話,我的身體我做主。

如果家屬不願簽字,產婦或病人又面臨生命危險,醫院該怎麼辦?2012年, 北京積水潭醫院陳秀麗等人在《中國醫院》雜誌撰文指出,在患者生命垂危等緊急情況下,患者自身無法表達意見,如果患者近親屬不同意搶救,則不能強制實施搶救醫療行為,由此造成的不良後果,醫院不構成侵權。其法律依據為《侵權責任法》第60條規定,即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範的診療,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中國產婦生育風險不降反升,每年2000萬產婦僅1%使用無痛分娩

事實上,中國產婦的生育風險近年不斷攀升。「二孩+高齡」,胎兒超重,孕婦妊娠糖尿病、妊娠高血壓的比例也在不斷增加。

2016年9月,衛計委公布數據顯示,當年上半年的孕產婦死亡率同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0.6%。而此之前十多年,這個指標是一路下降的,出現這一變化的背景,便是「全面放開二胎」政策實施,當年新生兒中二孩比例大幅增加。

2010年,世界衛生組織的一份報告顯示,中國在2007年10月至2008年5月間的剖腹產率高達46%,為世界第一。而這比世界衛生組織對剖腹產設置的警戒線15%高出了2倍多。

圖片來源於鳳凰WEEKLY

剖腹產被濫用之外,近年國內高齡產婦與超重嬰兒比例不斷攀升,也直接推高了剖腹產率。當下,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一些醫院中,35歲以上的高齡產婦比例普遍超過10%;東部沿海地區四公斤以上的「巨大兒」率在10%以上,有婦產科醫生直言:以前的初生兒多是五六斤,現在的一般都是七八斤,國內孕婦太側重於「補」。高齡產婦和超重嬰兒難產的風險飆升,醫院也傾向於剖腹產。

中國婆婆恨不得給懷孕的兒媳做上一桌滿漢全席

此外,中國順產產婦的側切率也明顯過高。中國(不包括港澳台地區)2001年產婦側切率(包括初產及經產婦)是82%,相比之下美國2004年產婦側切率只有24.5%。

從生理上看,歐美國家孕婦普遍骨架較大、骨盆產道出口更寬;相對而言,骨盆產道較小的中國婦女更易難產,加之超重兒多,頭胎容易精神緊張,國內婦產科很多醫生認為,如果不實施側切,強行分娩,則可能會造成產婦會陰軟組織的撕裂傷,如果傷及肛門括約肌甚至直腸等結構,可能會造成大便失禁等嚴重後果。

國外孕婦水中分娩,分娩過程並非十分痛苦。

怕痛,是很多產婦要求剖腹產的一個重要原因。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硬膜外鎮痛(一種區域麻醉)形式的分娩鎮痛開始大幅流行,根據當時的數據,1981 - 1997 年間,在全美的各大醫院,硬膜外鎮痛分娩的比例有 2 / 3。

而在 2004 年的一篇新華網的文章中提到,「儘管相關技術 20 年前就已經成熟,但中國年均 2000 萬名產婦中,迄今累計只有約 1 萬名享受到了無痛分娩,比例不到 1%。」

麻醉醫生缺乏、剖腹產對醫院意味著更高利潤、無痛分娩缺乏推廣以及安全性疑問,都導致中國產婦順產無痛分娩比例過低。

復旦大學附屬婦產科醫院麻醉科主任黃紹強表示:「現在的硬膜外麻醉所用的濃度只有手術麻醉時濃度的 1 / 5-1 / 10,到達胎兒的劑量微乎其微,其作用可以忽略不計。」

時至今日,仍有近半中國產婦選擇剖腹產,剖腹產中使用大劑量麻醉藥物,並非醫學界所推崇的無痛分娩。而國內外諸多研究已經證明:相比自然分娩,剖腹產的產婦患產後嚴重併發症的風險增加了3倍之多。

圖片來源於鳳凰WEEKLY

最後,西洋君建議你一定要看完下面一段話:

美國的婦產科學院發佈於 2004 年的一份共識文件中寫道:「分娩造成了大多數產婦劇烈的疼痛,在我們醫生的眼皮底下讓產婦經歷如此劇烈的疼痛而不給予已被證實是安全有效的鎮痛治療是不人道的。」

參考資料

1、網易《熱觀察》:為何只有中國孕婦最愛剖腹產?

2、丁香醫生:《這可能是關於母親最偉大的醫學發明,但中國只有 1% 產婦享受過》

3、果殼網:《「順產也要挨一刀」,會陰側切術殘害產婦嗎?》

4、錢江晚報:《吃得太好太多孕婦患糖尿病高血壓多了》,2014年11月28日

5、果殼網:《生孩子的痛,竟能逼出產婦自殺的悲劇》

6、新京報:《「產婦跳樓」事件,因果不明,先別著急站隊》;2017年9月5日

7、邵將:《對「家屬簽字」制度的立法思考》;醫學與哲學(人文社會醫學版)2008年5月第29卷第5期總第35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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