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來看看離婚你能分到哪些 2017年離婚財產分割詳情
一、婚前承租公房,婚後房改購為產權房的處理
不論產權證記載是哪一方的名字,均作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二、對房屋現價有爭議的處理
因房價上漲,離婚時不願意按合同購買價格分割,則:
1、雙方均要房,法院組織競價;
2、一方得房一方得款,房價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由相關部門對房屋作價評估。
3、雙方均不要房子的,由原告、被告共同申請拍賣或轉讓後,法院再處理。
三、離婚時沒有取得房產證或沒有取得完全產權如何處理
如果離婚時,爭議的房產的產權證還沒有發放,人民法院要麼告之當事人申請中止審理,待產權證發放下來再作處理;要麼先判使用權歸屬,而後產權證下來,再由爭議方另行起訴要法院處理。
四、父母出資為夫妻購房該出資的認定
1、結婚登記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的出資應認定是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
2、結婚登記後,該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若相關當事人另有約定,從其約定。
五、婚前債務
一般而言,婚前債務由婚前借貸一方償還。但是,如果債權人能夠證明借債人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除外。
六、夫妻一方外債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借的債務,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但另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為一方個人債務的情況除外。
七、禮金
禮金可以要求返還的三種情況:其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其二: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其三:禮金是婚前給付的,並且給付的行為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八、股票、債券、基金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票的分割
在離婚時,有些案件會遇到股票分割析產問題。一般法院處理的方式是,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價格基準,若協商不成,在查清具體數目後,法院確定一個基準日作價折算成人民幣分割。若按市價分配有困難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九、夫妻在公司中的出資如何分割
這不單單是婚姻法所能解決的問題,而且,在實際處理時,法院還要參照公司法的規定。實踐中存在兩種情況:其一:夫妻雙方均是股東的情況。可由雙方在協議股東權益數額或委託評估後,直接由法院判決;其二,夫妻一方是股東而另一方不是的情況。
十、夫妻以一方名義投資的獨資企業如何分割
夫妻以一方名義投資設立獨資企業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該獨資企業中的共同財產時,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一方主張經營該企業的,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後,由取得企業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2、雙方均主張經營該企業的,在雙方競價基礎上,由取得企業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願意經營該企業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有關規定辦理。一般中止離婚案件的審理,告之雙方清算註銷該企業,如果尚有財產,按共同共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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