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的精神病人

註:上圖為一位精神病人的繪畫作品《掙扎》。迷失的精神病人

我曾認識一個患精神病的女孩。她是我大學校友,我還清晰的記得在學校的新年晚會上她表演了精彩的武術。在大學畢業不久後的某一天,突然聽說在母校繼續讀研的她被送進了精神病院。據說她躲在學校廁所里哭泣、喃喃自語,一整天不出來,同學去勸她、拉她,她掙扎、反抗、攻擊——因為她會武術,甚至男同學都無法接近她。後來在學校的保安以及多個男同學的圍簇之中,她被送上了精神病院的救護車。去精神病院探望過她的同學說,隔著帶窗口的鐵門看見她在小小的病房裡,還算安靜,卻有些恍惚。我當時很震驚,因為幾個月前我還遇見過她,與她有過短暫的、懶散的、輕鬆的閑談。我始終無法將那個聰明、有才藝、看上去也開朗的女孩與描述中的精神病人聯繫起來。那時,在我的理解中,精神疾病是非常罕見的。

然而事實上,精神疾病在中國並不罕見。根據1982年和1993年全國精神疾病流行病學調查結果,各類精神疾病的總患病率超過百分之一。其中精神分裂症患病率有千分之五左右,其患病率城市高於農村,經濟水平最低的人群患病率最高。同在上世紀90年代,美國各類非情感性精神病患病率只有千分之五,精神分裂症的患病率為千分之一。英國的研究者還發現,低收入、窮困、社會地位低的人群更易患上精神疾病。

醉琴老師說,對「精神病人」政治正確的說法應該是:Those people with another level of mental equilibrium(他們有著另一個心理平衡水平)。雖然這個描述並不專業,但精神病人對現實世界的認知、思考和判斷確實與正常人不同,嚴重的會出現幻聽、幻視、幻觸,對聽到的、看到的、想像的不存在的情境和事物做出激烈反應。精神病人沒有「意志自由」,在他們做出激烈的甚至破壞性的行為時,他們的精神世界與真實世界失去聯繫(they lose the contact with reality),不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也是為什麼在大多數國家精神病人不承擔刑事責任的原因,但也為強制性治療和隔離精神病人提供了法理依據——因為他們沒有「意志自由」,在必要情況下,可以違背精神病人的意願進行治療。

霧裡看花的精神疾病診斷

目前國內診斷精神疾病,主要依據中國衛生部出資編寫的《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WHO推薦的國際標準和美國精神病學會的診斷標準。根據這些權威的診斷標準,精神疾病主要包括器質性精神障礙,藥物性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礙(比如狂躁症、抑鬱症),癔症,心理引起的生理障礙(比如厭食、失眠、陽痿等)和兒童心理發育障礙等。在這些精神疾病中,以精神分裂症最為嚴重,而抑鬱症、癔症、心理障礙等屬於輕症精神疾病。

對於腦血管疾病或者大腦損傷導致的痴呆、失憶等,可以通過給病人做腦部掃描(CT和MRI)來確定病理性改變。還有一些由特殊病症引起的精神障礙,比如梅毒感染、甲狀腺病、腦瘤、腎衰竭等也可導致精神疾病,則通過針對性的生理檢測可以診斷。對於吸大麻、嗑搖頭丸、服用迷幻劑等藥物導致精神障礙的病人,可以做藥物篩查。然而,對於更多即沒有器質性病變也沒有服用迷幻劑等藥物的精神病人,醫師則主要根據病人的自我陳述,憑其專業知識與經驗,判斷當事人罹患何種精神疾病。

雖然在《診斷標準》中有詳細的分類,但是不像其他器質性疾病,精神疾病的診斷並沒有嚴格量化的生理指標。更多時候,依賴的是精神病醫師的專業判斷。有些研究機構設計了一些心理測量表,可以幫助醫師診斷精神病人,比如目前各國最常用的「明尼蘇達多相個性測驗表」(MMPI),但也只是起輔助作用。

1973年,美國斯坦福大學的研究者Rosenhan做了一個著名的實驗。Rosenhan招募了8位健康的自願者,假扮精神病人前往精神病院尋求診斷和治療。這8位假病人對醫生詳稱有幻聽(精神分裂症的主要癥狀之一),結果他們先後在五個州的12家精神病院都順利住院,其中7位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平均住院19天。Rosenhan將這個看似荒謬的研究結果以』On being sane in insane places』(當正常人在不正常的地方)為題,發表在頂級學術期刊《科學》(Science)上,引起心理學界和精神病學界的轟動和強烈關注。有學者提出改進精神病診斷方法,也有學者擔憂正常人會假裝精神病而逃避刑事責任,還有學者批判Rosenhan的實驗是偽科學。

雖然學術界對Rosenhan的這個研究有爭議,卻也令人深思——有時候,如果精神疾病診斷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也不是那麼困難的事情。

精神疾病治療的愛與罰

上世紀30年代,研究者發現用電擊精神病人誘導癲癇或者休克,可以緩解病人抑鬱、狂躁、幻聽、幻視等癥狀。電擊療法治癒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事實得到醫學界的認可,成為治療重症精神病人的主要方法。然而電擊療法也給病人帶來極大痛苦,看上去也很不人道,加上後來抗精神病藥物的出現,目前電擊療法已不常使用。

抗精神疾病的藥物有傳統藥物和非典型藥物。兩類藥物主要用於治療精神分裂症,都是通過阻斷大腦中多巴胺的作用來改善病人的癥狀。傳統藥物副作用比較大,已逐漸被淘汰。而非典型藥物不僅副作用相對較小,可控制病人狂躁、傷人、傷己、毀物的暴力行為(陽性癥狀),還可以改善病人的認知能力等陰性癥狀,因此得到廣泛應用。還有一些抗抑鬱藥物、鎮靜劑等用於治療輕症的精神疾病。然而無論哪種藥物,其副作用都是不可忽視的,比如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會引起肌肉抽搐、運動障礙,還會誘發癲癇,對免疫系統也有一定抑制作用。因此,如果非精神病人服用抗精神病藥物,可能對身體健康帶來很大損傷。

精神疾病治療包括門診治療、社區治療和住院治療。由於很多精神病人的病程為慢性發展,需要接受終身的治療,還有一些病人不願住院治療,因此社區治療發揮重要作用。社區的精神專科醫師可以隨時出診,定時到病人家庭進行訪視。病人在家屬照顧下接受藥物治療,並可參與一些社會生活,對於疾病的康復十分有利。英國和美國的研究發現,門診治療和社區治療比住院治療更有效,而治療醫師與精神病人的信任關係直接影響到病人對治療的接受度。目前,社區治療在中國尚屬試驗階段。2004年,中國衛生部啟動「重型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由中央財政補助地方,在全國建立醫院、社區「一體化」監管重型精神病人的示範區。

通常,只有在精神病人病情極為嚴重,如果不進行治療會危害到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安全時,才能對病人採取強制性治療措施。在很多國家和地區,對精神病人進行強制性治療有嚴格的法律法規,並有相應的監管機構。比如在台灣,對嚴重的精神病人有強制性住院治療和社區治療。根據台灣的精神衛生法規定,必須向審查委員會遞交治療機構資料、診斷證明、病人意見書(無論同意或者拒絕)、保護人(監護人、家屬)意見書,經過審查委員會批准,才能對病人進行強制性治療。審查委員會的成員必須包括精神專科醫師、心理醫師、護理師、社會工作者、病人權益促進團體代表、法律專家等。在芬蘭,也有類似的監委會,病人的意願要得到充分考慮,病人有權向監委會提出申訴;當對某位精神病人的強制性治療超過3個月,該病例由監委會自動監管。

瘋人院與精神病院

在俄國作家契訶夫的小說《第六病室》中,精神病院是一個陰森恐怖的場所。小說中的拉京醫生因為同情病人,與病人像朋友般的親切交談,被其上司認為也患上了精神病。最後,拉京醫生被強制關入精神病院,悲慘的死去。

其實契訶夫所描寫的精神病院,是傳統意義上的瘋人院。在19世紀以前,精神病人一直被人們認為是魔鬼附身,而對其所謂的治療多是驅鬼鎮魔的酷刑和巫術,或者乾脆把病人關入與監獄無異的瘋人院,任其自生自滅。18世紀一位叫Philippe Pinel的法國醫生,是給予精神病患者人道主義關懷的先行者,他開創了對病人的道德療法(moral treatment)。Philippe Pinel醫生在巴黎接手管理一家瘋人院,與同事一起對各種精神疾病進行分類,通過與病人談話、交流來幫助病人康復,將嚴酷冷漠的瘋人院改造為有「愛與同情」的精神病醫院。

到了19世紀,隨著現代醫學的發展,人們逐漸意識到精神病是一種可以被診斷和治療的疾病,並開始尋求治療方法。歐洲各國以及美國開始建立精神病院,收治各類精神病人。與此同時,為了計算需要建立多少家精神病院,各國也開始展開對精神病的流行病學調查,統計精神疾病的患病率。中國最早的精神病院建於1894年,由美國傳教醫生John Glasgow創建,現為廣州精神病院。

隨著醫學的發展,文明與法制的進步,現代精神病院成為給精神病人提供專業治療和護理的場所。由於一些重症精神病人有傷害自己或者他人的暴力行為,因此精神病院也成為強制性治療和隔離精神病人的場所。法國著名哲學家米歇爾·福柯在《癲狂與文明》中說:「現代精神病院是文明社會的重要權力機構。」精神病院也成為哲學家批判「現代性」與「權力」的內容之一。

根據20世紀90年代以來各國的流行病學調查結果顯示,精神病人比一般人更有暴力傾向,尤其是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暴力行為比正常人高4至7倍。在發展中國家,精神病人的暴力行為比歐洲、美國和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更高。公眾對精神病人有恐懼,認為他們是危險群體,這也是強制性治療和隔離精神病人的公眾心理基礎。

然而,有科學證據表明,大部分病人接受門診治療或者社區治療與關在精神病院接受強制性治療同樣有效,甚至社區治療對病人和公眾安全更有益。還有流行病學調查表明,有過強制性治療的經歷會大大增加病人對治療的抵觸。

因此,如何改進治療方式,使精神病人既能得到有效治療,又能最大保障精神病人權利和公眾利益,是需要深入探討和進一步科學論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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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圖出處:海洛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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