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審判「星級」賣淫黨 販運內地女子專供富豪

香港審判「星級」賣淫黨 販運內地女子專供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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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年12月09日12:40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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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標題 [販運內地女子專供富豪 港法院審判「星級」賣淫黨]

      中新網12月9日電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警方月前在尖沙咀豐景大廈某單位內,執行代號「孤星」的卧底行動,成功搗破涉嫌販運內地女子來港供富豪狎玩的「星級」賣淫集團,事後更把一名疑為主腦的香港主婦及2名女助手,分別控以「販運及協助販運他人進入香港」罪,並起訴其餘26名持雙程證內地女子違反「逗留條件」罪。29名女子8日被押往九龍城法院提堂,人數之多逼爆犯人欄。  首被告為報稱無業的37歲香港女子張玉霞,被控於本年10月至12月5日期間,在尖沙咀漆咸道南119號3樓某單位,參與販運26名內地女子(20歲至57歲)來港從事賣淫活動。次被告霍俊麗(55歲,無業)1994年來港,已獲香港居民身份,她與持雙程證的第三被告符曉玲(40歲)被控協助販運上述女子來港賣淫。其餘26名內地女子,均被控於本月5日過期留港受雇賣淫。  主腦自稱包租婆 「手下」是租客  控方表示,警方在涉案單位起出巨額現金,首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事實,聲稱每案交易收取兩成肉金;加上控罪嚴重,涉案26名內地女子在港並無定固定居所,因此反對保釋。然而辯方稱,首被告其實為月入7,000元(港幣 下同)的包租婆,落口供前曾被警方掌摑;次被告和第三被告只是負責上門做飯及探訪朋友。至於其餘26名內地女子,辯方澄清只為上址租客,有任職內地歷史老師、模特兒學生等正職,且只涉嫌干犯過期居留罪行,還柙時間不宜太長。  裁判官經考慮後,決定分批處理,先把26人還柙至本月21日再訊。而第一被告至第三被告則應控方要求,還柙至明年1月4日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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