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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的危險

街頭的危險

程為坤

來源:海螺社區  2015-12-08 09:53   點擊:220次 

街頭的危險

城市公共空間可以給平民女性提供一種尋找工作、娛樂、友誼的辦法,但也帶著風險。街道,甚至那些鄰近的住家,對女性來說也並非安全地帶。女權主義學者曾經討論了女性在公共場合可能體驗到的恐懼、焦慮、人身危險、騷擾和威脅。他們指出,對比起來,男性可以認為在這些空間里享有自由和主導權是理所應當的。北京的女孩從小就被教育天黑之後不能在外逗留,如果必須出門的話要選擇繁華明亮的街道。男性千百年來都在傷害女性,但清末民初更多了,因為女性因就業、教育、消費和娛樂在公共場合露面的機會增多了。針對女性的犯罪一定程度上是性別政治的反映。通過暴力、性騷擾、綁架和強姦,男人試圖控制女性的身體,征服女性的意志,限制她們的活動。城市的犯罪模式常常製造出一些區域,在這些區域女性會「根據一定的時間地點(調整)其行為,以應對她高度性別化的脆弱感」。對犯罪的恐懼可以將有關性別角色的各種觀念統一起來,形成一致意見:有些活動女性不能參加,參加是危險的,而男人就沒有這類限制。性犯罪體現了男性將女性貶低為孱弱、低等、次級生物、商品或性對象的種種態度。在公共場合發生的對女性的犯罪代表著家庭暴力的延伸。犯罪把城市街頭變成了女性的危險地帶,從而限制了婦女的流動性及其對公共空間的利用。

可能最殘酷的犯罪是綁架和買賣婦女。根據男性作家的描述,20世紀初北京販賣婦女的勾當很興盛。單獨出門或是輕信陌生人的年輕女子可能會被拐走或擄走。根據報上的報道,出去購物、上學、遊玩的女子經常失蹤。 販賣婦女的行當——人稱「渣子行」——發展出了一種網路和黑話,還有一些複雜的技巧。匪徒拐來年輕的女孩,把她們賣給妓院(領家)或是買方家庭(養家)。干這行的人叫作「縴手」,通常在諸如紅燈區的餐廳、酒吧和茶館等公共場所下手。拐騙婦女的技巧包括引誘、假裝求婚、金錢刺激、主動幫忙以及提供毒品等等。 女難民、女遊客以及在城裡找工作的農村婦女和女孩可能會成為綁架的對象,最後被賣給領家或養家。那些悲傷的新娘、壓抑的女傭、對包辦婚姻不滿的女兒以及嚮往自由戀愛的女孩最有可能被男性誘騙,偷偷運到其他省份賣掉。有時候販賣婦女是有組織的犯罪,這些人販子控制著區域性甚或是全國性的網路。

20世紀初鄉村經濟的惡化讓大量農民流離失所,或者為了改善處境把女兒送走。北京有很多鄉下來的年輕女子。罪犯則通過招工、賑災或是求婚來接近她們。有的人販子特別擅長欺騙農民家庭。例如,汪心齋和安竹村在北京內城西邊的阜成門外設了一個機關,聘用男女夥計到鄉下去誘拐少婦和女孩。他們把年齡大的婦人直接賣給妓院,年幼的女孩就養起來,留到以後再交易。他們的網路從北京一直延伸到張家口和包頭等處,在那裡還設有他們的代售處。

在販賣人口這個行當中,男女都可以當獵手。女人販子看起來更單純可信,更容易接近獵物。比方說,李貴旺和家人的房子被軍閥佔了,不得不作為難民流落北京。他們在路上遇到一個老婦人,聲稱她住在北京,還大方地給他們提供了一個免費的地方住。李家非常感激,一路上跟著她。但他們吃驚地發現,老婦人和自己女兒都不見了。有些女人販子甚至就是鄰居。有個叫文元的人力車夫,他的兩個女兒被鄰居趙氏綁架了。而趙氏並非職業的人販子,只是和這個行當有勾結。有些拐來的婦女或者買來的女孩打著領養的名義,被訓練成戲曲演員或者鼓書藝人。缺乏天賦的婦女則被賣給妓院,其他的女孩就成了養女,如果能給她們找到有錢的捧家,她們就成了所謂的「搖錢樹」。這些女孩要學會操縱她們與捧家的關係,向他們索要昂貴的禮物,辦酒席,買衣服,請老師,甚至買房子。

那些自己也是城市貧民的罪犯可能會加害跟自己同一階層的成員,他們住在同一條街道,彼此之間會走動,有來往。城市生活的殘酷和利益的誘惑把一小部分女性變成了冷血的人販子,她們利用自己的性別來犯罪。儘管男性控制著這個行當,但他們一定程度上需要藉助女性的幫助才能達成目標。對民國初年女犯人的研究表明,那些犯下綁架、拐賣、欺詐、盜竊以及其他針對女性的罪行的,一般都極為貧窮,沒受過教育。她們也是城市貧困的受害者。

比起販賣婦女,劫道是一種很常見但不那麼嚴重的犯罪。劫匪的目標雖然有男有女,但女性是更為常見的目標。大多數受害人是有錢人家的女眷,她們裹著小腳,也沒什麼出門的經驗;所以大多數情況下她們都會乖乖就範。最脆弱的是晚上在荒郊野外獨行的人。劫匪有時候會有組織,有充分的準備,他們搶走女性錢財的同時也剝奪了她們在城市出行的安全感。出事之後好幾個月受害人可能都會不斷地回想起那段心驚膽戰的劫難。 街頭的罪犯並不只是為了劫財。對北京女性來說,因為事關名譽和對「丟臉」的偏見,性騷擾的問題比搶劫更大。這類犯罪對女德理想是一種威脅,對受害者的家庭也是一種侮辱。報紙上會報道一些男性騷擾女學生,提出應該好好保護良家婦女。還有人對街頭安全進行了調查,發現流氓會在廟會、茶館和市場上占年輕女子便宜。寧老媽子的故事說明,在這個時期的城市街頭沒有女性是安全的,在山東蓬萊,她和朋友遭到了男人的跟蹤和騷擾。在蓬萊,膽敢自己出門的年輕女子常常被當成妓女一樣遭到侮辱。在公共場合女性必須身穿黑衣,把臉遮起來。 這樣一來,性騷擾就產生了一個「身體問題」,提醒女性性別之間是不平等的。這種犯罪意味著男人可以為了自己的滿足把女人當成性的對象。

大多數曾遭到性侵的女性都覺得太過屈辱,不敢說出來。報紙上報道了一些女性大膽地懲罰或報復性侵者的極端案例。不過,大多數受害的女性只是默默地忍受侮辱,讓家人來伺機報復。因此,性騷擾成了男人為女人而鬥爭的領域。儘管法律禁止性侵,但出事以後常無法得到官方承認,也沒有任何懲罰。受害人的同情者們站出來譴責性侵者,或者用武力來討回公道。男人就像保護財產不被偷竊一樣保護著自己的妻女。這些性騷擾引起的事件象徵著男性對女性身體的統治。

男性精英用這些事件來反對女性使用公共空間。男作者寫下的新聞報道、指南書和通俗小說,異口同聲地傳達著同一個理念:城市街頭對女性來說是很危險的地方,女性應該待在家裡,別去那些骯髒、嘈雜、擁擠、不安全的公共場所。男記者、作家、改革家只是告誡女性,街頭有陌生人、罪犯、乞丐、小偷、流氓,他們會佔女人便宜。女性生理上的弱勢、敏銳的感覺、缺乏經驗以及她們的性本身都使她們更容易受到傷害。在公共場所,女性面對著奢侈的商品、漂亮的衣服與髮飾、污言穢語、浪漫的戲劇故事、奇特的風俗以及不良行為等等各種強烈的誘惑,道德防線很容易被攻破。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站立場。選自程為坤著,楊可譯,《勞作的女人——20世紀初北京的城市空間和底層女性的日常生活》,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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