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時間量詞一盞茶、一炷香描述的時間長短是多少?
短時間的計量一般是指一日以內的時間劃分。年月日都可以通過天文觀測確定,而日以內的時間需要人為利用計時工具劃定。於是中國古代時間計量單位命名取決於時間計量工具,在生產力水平不高的時代,時間計量工具多種多樣,就形成了五花八門的時間計量單位。
中國先民最早還是根據太陽的位置時間點,如《兩小兒辯日》中有所謂「日初出」、「日中」,就是指早晨和中午時分;此外還有「未明」(太陽未升起)、「昏」(太陽將落未落)、「夕」(太陽已落)、「霄」(夜晚)等詞語。但這只是用來標識時刻,還不是將一日時間等分多少段後產生的「單位時間」。
古籍中最早記載的計時制是「百刻制」,即將一日的時間長度均分為一百刻,「一刻」即為單位時間,約合 14.4 分鐘。這源於中國古人使用的計時工具——刻漏,即滴水漏壺和帶有刻度浮尺的水桶組合。它的原理是自然重力環境下水滴滴下事件比較為均等,然後用浮尺顯示出滴水體積進而表示時間。《周禮》中記有「挈壺氏」專管王室計時,《史記》中也記載齊國戰將司馬穰苴與監庄軍賈相約,「立表下漏待賈」。可見即使是在移動的軍隊中也使用刻漏。
滿城漢墓出土的漢代漏壺。此時中國古人仍使用單壺,壺內有浮尺露於壺外,浮尺隨著壺內水面降低而降低,刻度也就隨之變化
秦漢之後,刻漏仍是主要的計時工具,《漢書》中常有「夜漏未盡一刻」、「夜漏下十刻」的記載。南北朝後十二時辰制大範圍普及,與百刻制融合,因一百不能被十二整除,一日的刻數偶有變化(一百零八刻、一百二十刻、九十六刻),但最終仍穩定在一百刻。
直到清代西洋鐘錶大規模傳入,二十四時制與百刻制結合,一小時四刻,一日才確定為九十六刻。而計時工具蓋遍也讓百刻制最終被二十四時制代替。
清康熙年間制桐多級刻漏壺,此壺融合西洋計時方式,一天為九十六刻
我們熟悉的「十二時辰制」本身並不包含單位時間,也就無所謂時間單位的長短。十二時辰制起源於利用太陽方位確定時間點。它用日晷作為時間計量工具,人們根據日影留在晷面上的位置確定時間。
中國古人將日晷一周等分為十二份或二十四份,用十二地支、四維、八干命名,形成十二時辰制和二十四時辰制。由於日晷使用方便,這種計時制度在南北朝後被廣泛採用,但是它的精確度比較差,歷代天文計時仍採用百刻制。
故宮的日晷,晷面被地支均分為十二份
此外,皇室和官府在夜間值夜也有一套計時制度。漢代皇宮值夜,將一夜分為五更,自晚上七時開始記起,約兩小時一更,到早上五點。後來又將一更分為五點,一點約二十四分鐘。此後這道值更制度被延續下來。
除了上述官方認定的計時制度外,中國古人在民間還經常採用其他的辭彙表示時間。由於故人生活對時間的要求並不精確,所以這些時間計量辭彙指代的時間通常比較模糊。
我們在武俠小說中經常看到「一炷香」的時間。這種計時方式起源於佛教「打禪七」。「打禪七」大約起源於明代,僧侶以七天為一個時間單位,每天以禪定修行為主,不再上早課、日課、晚課。僧侶們禪定時就燃香計時,稱為「坐香」;每支香間隔時繞佛像小跑活動筋骨,稱為「跑香」。現在中國佛教僧侶仍有「打禪七」,但已改用鐘錶計時,只是在時刻表的名目上保留了燃香計時的痕迹。
來源:《禪七儀規》,宗教文化出版社 2010 年版
打禪七每日用香計數各不相同,從凌晨四點到晚上十二點,燃香數從十一到二十四不等。這是因為線香本身長短、粗細、材質以及製作工藝各不相同,燃燒時的速度也有差異。據親測,某品牌檀香線香一支長 20 厘米,直徑 2 毫米,在室內燃燒約 50 分鐘;另一品牌檀香線香一支長 30 厘米,直徑 1.5 毫米,同樣條件下燃燒約 30 分鐘。可見一炷香時間並不確定。
「一盞茶」、「一頓飯」、「一袋煙」的時間都是古人模糊計時的時間單位,指做這些事情所需要的時間。一般來說,吃一盞茶加上中間聊天時間,大約需要十分鐘左右。而一頓飯則需要二十到三十分鐘。一袋煙是人吸完一煙鍋煙絲的時間,根據吸煙速度不同大約十到十五分鐘。
上述這些時間計量單位在古代大多是模糊的,所謂「一刻等於三盞茶,一盞茶等於兩柱香」之類的換算不過是後人附會罷了。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