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與可持續發展--老子是道家道教的宗師

道法自然與可持續發展來源:未知 作者:李海亮http://www.laozitiandi.com/laozishidu/2892.html老子是道家道教的宗師,《老子》提出道法自然的理論,有十分豐富的生態倫理思想。 任俊華、劉曉華:《環境倫理的文化闡釋中國古代生態智慧探考》,湖南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217頁。 正如美國著名人文主義物理學家卡普拉說:在諸偉大傳統中,道家提供

  老子是道家道教的宗師,《老子》提出「道法自然」的理論,有十分豐富的生態倫理思想。

  任俊華、劉曉華:《環境倫理的文化闡釋——中國古代生態智慧探考》,湖南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217頁。

  正如美國著名人文主義物理學家卡普拉說:「在諸偉大傳統中,道家提供了最深刻並且最完善的生態智慧。」

  王澤應:《道莫盛於趨時》,光明日報出版社,2003年版,第366頁。

  在發展觀上,老子認為可持續發展的本質即是「法自然」。

  一、「道為萬物母」的本體論與可持續發展

  道家和道教認為天地並不是最根本的,最根本的是「道」。在老子哲學中,「道」成為最高和恆常的存在。而且這種恆常之道又是宇宙萬物的本始和本根。老子闡釋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從「道」產生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老子》1章)老子在這裡第一次提出了常道的概念,並將「道」規定為天地的原始存在,從而正式拉開了道論的序幕。「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老子》25章)老子引出了天地之始的問題,並且轉向道的超越領域,不斷地去增設道的玄秘性,並緊緊扣住道的超然的創生力。老子是以「玄之又玄,眾妙之門」及「玄牝」象徵道所具有的超然的創生力的。玄牝是象徵著深遠的、看不見的生產萬物的生殖器官。可見老子是欲將「先天地生」、「萬物之宗」、「可以為天下母」的道再冠之以「玄之又玄」的光環,其目的是使道的超越無法再被超越,牢固確立了恆道的本根性。

  徐小躍:《禪與老莊》,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155、154、6頁。

  「道」是天地最初之本始,是宇宙最高之母力,是萬物最根本之宗奧。

  「先天地生」的「道」發展為天地萬物。《老子》對此闡述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老子》42章)表明「道」為宇宙萬物之本原。

  以上表明了「道」的本體意義。「道生萬物」、「為天地母」表明了「道」具有宇宙本原的意義。道是最高的絕對本休,它既蒞臨宇宙萬物之上,又存在、滲透、流行於萬物之中,從而體現出老子道論的本體論特色。既然如此,以道為體的「自然」邏輯地具有了絕對本體的意味。「反者道之動」的規律性使宇宙萬物都融入大化流行之中。因此,歸本返極,回真返樸的回歸旨趣,自然成為「道法自然」思想的題中之意。有自然之性喪失的情況存在,因此才有回歸自然的強烈意間、需要和渴望。老子呼喚:「見素抱樸。」(《老子》19章)「復歸於嬰兒……復歸於無極……復歸於朴」。(《老子》28章)「生人皆孩之」。(《老子》49章)聽從老子的召喚,那將進入一個未經雕刻、無意識、至真至極的絕對之境。這就是人與道的契合,人與自然的合一。

  徐小躍:《禪與老莊》,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155、154、6頁。

  由此可見,這個「道」,既是萬物之宗,又是萬物之始,更是萬象之源,它把天、地、人等宇宙萬物都連貫成為一個整體,把思考的範圍擴展到整個宇宙,樹立了樸素的整體觀念,並由此出發來審視世間的各種事物和各種問題。

  在老子看來,「道」固然是萬物的根源,但宇宙萬物的形成過程及其存在,還離不開「德」。老子說「道生之,德畜之。長之育之,亭之毒之,養之覆之」、「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老子》51章),可見,「德」對於宇宙萬物的存在及其形成過程來說,亦具有重要作用與意義。這是因為「德」與「道」有著密切關係,即「道」決定了「德」的特性,「德」體現了「道」的性質。「道」與「德」的關係是分而有別,合而為一。老莊天人觀最終是要探究倫理的意義和價值根源,解決人類的價值本體的形而上之根據。所謂「天道無親,常與善人」(《老子》51章),實際上就為「道法自然」的可持續發展觀確立了形而上的本體依據。

  「道為萬物母」的本體論是一種原初的、樸素的可持續發展觀,描述了「道」及萬物產生、養育、發展、運行、互動、返「道」、和諧等的可持續發展過程。

  二、「道法自然」的倫理觀與可持續發展

  老子認為,可持續發展總體原則是「法自然」,即順應自然而行。在老子看來,「天道」有一個根本特性,就是所謂「道法自然」,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25章)特別是,從天道的自然無為出發,老子希望人們儘可能做到自然無為,返樸歸真。老子主張「無為而治」,二是公平,三是簡政,四是反戰。老子的社會理想是「小國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復結繩而用之。至治之極,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老子》80章),是一種樸素的和諧社會圖景。

  通觀《老子》,曾有五處明確言及「自然」,它們是:「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老子》17章)「希言自然。」(《老子》23章)「道法自然。」(《老子》25章)「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51章)「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老子》64章)

  老子把「自然」視為道的最高原則。他說:「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51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25章)正如河上公注所說:「道性自然無所法也。」因此,老子所謂「自然」指的是「一切存在的本然狀態」。老子又把此叫做或比喻為「素」、「朴」、「無極」、「嬰兒之術孩」、「赤子」。

  徐小躍:《禪與老莊》,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155、154、6頁。

  因此,以自然為性的道,在其實施創生和成就天地萬物的過程中,完全是無意識無目的的自然運作。被老子精闢地概括為「道常無為而無不為」(《老子》37章)。

  徐小躍:《禪與老莊》,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155、154、6頁。

  而現代生態倫理學認為,人與自然物都是生態系統中的一部分,人類並不比其他萬物具有更高、更優勝的地位。這種整體思維方式在道家、道教典籍中是被反覆強調的。「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25章)清楚地說明人和萬物是平等的。「道法自然」揭示了整個宇宙的特性以及生生不息的流行規律。「道」又通過「德」的外化作用,把天地間這些包羅萬象的事物的屬性完整地表現出來,「觀天之道,執天之行」,即「法自然」。在道家看來,人和萬物共同構成一個有機的整體,自然界有其自身發生、發展的內在規律。人作為大自然的一部分和「道」的化生物,理應效法自然,遵循自然的規律和法則。「自然」是依事物的本性自由伸展的狀態;「無為」意味著非逼迫的,自發、自然、自由地行動和發展而不妄加干涉。老莊堅持人類與自然、宇宙整體的統一,把個人作為自然有機體的一部分,把個人置於與他物平等相處的地位的前提下來確認自我、規範自我,達到萬物得一而生的境界。

  道教把老子尊崇為道主。道教繼承了道家道生萬物、天人同源的思維方式和基本特徵,在倫理上也強調要「道法自然」。「道法自然」、「自然之道不可違」,是道教生態倫理思想的核心。道家道教一方面主張萬物自道生,另一方面又主張萬物生而有道。因此道家道教認為,世界上的一切生靈都有其平等的生存權利和合理的存在地位。所以,道家道教的這種生態倫理觀,可以說是一種可持續發展觀,是對人類中心主義倫理觀的一種超越。

  老子主張一種原生態的自然,值得指出的是,老子的原生態並非一定指「荒野」的自然,並非讓人類毫無作為,而是不要一味地強作妄為,無為在一定意義上,是一種法自然的手段,要達到無為而無不為的境界,是一種生態智慧。究其實質,老子「道法自然」價值取向作為對中國古代諸學說之精華的集大成,是春秋戰國的諸子百家及其以降諸學說之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價值觀的根在老子那裡。歐洲中世紀重農學說創始人魁奈在《自然法則》一書中曾說:「自然法則是人類立法的基礎和人類行為的最高準則。」「但所有國家都忽視了這一點,只有中國例外」。在人類追求物慾的過程中,森林銳減、物種滅絕、沙漠蔓延、乾旱頻繁、水源污染、臭氧層破壞、溫室效應加劇,人類有史以來從未遭受過大自然這樣無情的報復。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樣,人類對大自然的每一個勝利,都遭到大自然的無情報復。嚴酷的現實促使有識之士把目光投向中國以老子「生態智慧」價值取向為基準的傳統文明。為此,應重視老子提出的「道法自然」、人在自然界面前應「無為而無不為」。人類將繼農業文明和工業文明之後,進入到生態文明的新階段。於是,人們對老子「道法自然」的「生態智慧」價值取向所張揚的人與自然相和諧的價值觀產生了濃厚的興趣。《物理學之道》一書的作者弗?卡普拉對生態危機深表憂慮,對老子關於自然和諧的思想十分欣賞。

  綜上,老子「道法自然」的「生態智慧」主張「天人合一」的傳統,強調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對於當今人類保護環境的主題思想和走可持續發展之路以及實現生態文明,無疑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和廣泛的應用價值。

  三、「損有餘而補不足」的平衡觀與可持續發展

  老子的「道法自然」有諸多的深刻內涵,從天道的自然無為可以引申出諸如客觀、公正等含義,如老子所謂「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老子》77章)的平衡觀。

  大自然具有德性,具有道德性,具有神秘性。這是中國天人之學最大的特點。人與自然界的關係賦予了一種道德的含義。因此,我們要尊重生命,敬畏生命。道家認為,人的本性、人類德性的最後的本源是自然,歸根結底,是人道法天。西方現代環境倫理學,有些時候,從一個極端走到另外的一個極端,過去西方知性理性以人為中心,把自然作為一個對象,現代環境倫理學面臨著這樣的負面的危機感,要以自然為中心。這是兩個極端。因為人類的需求總是有的。但是,自然界也要均衡。老子講的「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是對「自然的均衡」。如何去處理好天、地、人三才的關係。既超越人類中心主義又超越自然中心主義,在人與自然之間找一個適度的平衡。這個平衡絕對是老子。老子講「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老子》77章),「故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老子》42章),「夫物或行或隨,或噓或吹,或強或羸,或挫或隳」(《老子》29章),「天之道,其猶張弓歟?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孰能有餘以奉天下,唯有道者」(《老子》77章),「罪莫大於多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知足之為足,此恆足矣」(《老子》46章)。

  老子早就指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老子》21章)意即外在的誘惑容易讓人眼花繚亂,使得人心永不知足,破壞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導致人與自然的嚴重對抗。當前,生態危機已經嚴重地威脅到人類的生存安全,迫使人們從根源上對自己的行為進行深刻的反思,對人與自然的關係以及人在宇宙自然中的位置進行重新定位。西方人類中心論習慣於認為人類是自然的立法者而凌駕於自然之上,是導致生態環境上災難性後果的認識根源,必須進行認真的反思。

  道家道教思想的另一個最大特點是表現在對生命的關愛上,強調要以仁愛之心來善待生命,所有的生物都處在一個相互平等的過程。中國長期存在的「均平」思想,更深層次的是人與自然之間的均平,強調人對自然財富的取用要有節制,要與自然財富的增長相適應,以達到人與自然同步、科學、和諧、持久地共同增長。道家提倡「貴和尚中」,主張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主張「恬淡為上」、「少私寡慾」、「見素抱樸」。最終達到「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的超越境界。

  老子道學的核心思想是建構一個「萬物將自化」(《老子》37章)的自然而然的社會。老子主張一種以自然生態立國的,反對無限制地掠奪自然資源,將保護生態環境置於經濟生產的首位。老子還強調一種「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老子》32章)的均衡,將普施利益於天下眾生作為價值分配的支點。老子「以道蒞天下」,認為「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老子》77章)人若能達到「有餘以奉天下」的至德,才能接近天之道的境界。道學之仁為大仁、大慈、大善,大仁則無親,故對天下一視同仁。老子的思想因而具有「天下為公」的超越時代的特徵。

  天道一個重要的方面是重視平衡,「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達到「沖氣以為和,與道為一」的境界。「生之、畜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為玄德」。(《老子》10章)因此,「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某些時候實際上是維持生態平衡的正常手段,也是自然界進化的必然途徑。

  道教文化是一種自然的原生態文化,人和自然融為一體,人類社會也處於一種自然狀態。自然是道的特徵,道學的智慧主張向道復歸,也就是回歸自然。「自然」在道家著作中是「自然而然」之義,乃道之本性,自然界(Nature)大致相當道家著作里的「天」。莊子提出:「天與人一也」(《莊子?山水》);「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莊子?齊物論》);「天與人不相勝也,是之謂真人」(《莊子?大宗師》);「唯同乎天和者為然」(《莊子?庚桑楚》)。道學這種與大自然為友的回歸自然的思想,正確地解決了人與自然的關係,又糾正了西方文化破壞自然生態的弊端。

  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講,為了保護整體的生態平衡,人類要熱愛自然,從而達到「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的生生不息的自然狀態。老子提出:「大道泛兮,其可左右。萬物恃之以生而不辭,功成而不有。衣養萬物而不為主,可名於小;萬物歸焉而不為主,可名為大。以其終不自為大,故能成其大。」(《老子》34章)達到道融於自然之中。

  綜上,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具有獨特的時代價值。所折射出的時代價值是全方位、多側面、多層次的,正是這種全面性,反映出老子思想家、哲學家、大哲人的大智慧。老子「道法自然」的「生態智慧」所提供的基本思路,為從根本上解決當代人類面臨的諸多問題提供了世界觀與方法論指導,這正是老子「道法自然」對可持續發展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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