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為何要袁崇煥死?並非因皇太極反間,而是袁做了其最怕一件事
文|岑 沫
袁崇煥是以「通敵叛國」的罪名被處死的,當時人們不明白真相,這個「賣國賊」的罪名讓他整整背了157年。直到清乾隆四十七年(公元1782年),乾隆帝弘曆披閱《明史》,發現袁崇煥的冤案,感慨「袁崇煥督師薊遼,雖與我朝尷尬,但尚能忠於所事,彼時主暗政昏,不能罄其忱悃,致使身罹重辟,深可憫惻」 ( 載《清高宗實錄》)。又閱《清朝實錄》,查出是皇太極通過楊、李二太監使用「反間計」,假崇禎之手將勁敵袁崇煥除掉的史實。乾隆四十九年(公元1784年)乾隆帝下詔為袁崇煥平反,案情始末終於真相大白。並「著廣西巡撫查出袁崇煥後裔,量材錄用,以獎忠良」。
但人們對此疑惑不解:如此拙劣的「反間計」,果然能使勤政克勞,常以英主自許的崇禎皇帝決然無顧地誅殺一位戰功赫赫、「進退一身關社稷」的邊關大將?這是歷史懸案,清史此說姑且存之。但此說終究值得懷疑,清朝入主中原,經歷了順治、康熙、雍正三朝至乾隆中期長達153年之久,此前何以不出現?而後來論者雖汗牛充棟,但都忽略了一個事實,如果袁崇煥真的「通敵叛國」,崇禎為何還重用袁手下生死與共的大將祖大壽?又為何不馬上處死他而要延遲至8個月之後?崇禎詔諭袁崇煥的「罪狀」中「專恃欺隱」指的又是什麼?為何他非要處袁崇煥以「磔刑」來泄憤不可?
事實是,袁崇煥考上進士後,初授福建邵武知縣,此後從萬曆四十七年(公元1619年) 至崇禎二年(公元1629年) 十二月十年間,袁崇煥政績、戰功皆卓著,連升十三級。這在封建時代是極為罕有的,從而引起了朝野的關注和疑惑。
面對這種疑惑,袁崇煥頗為隱諱。按封建時代,一個人一旦考上進士,以及朝廷任用大員,朝廷都要派出國師到各及第進士或候任官員的家鄉去勘踏其家山屋宅風水,看其能否出得如此人才,如無良好的家山屋宅,不僅不被任用,甚至還被作為「天生妖孽」而誅殺。袁崇煥威震遼東,屢屢晉陞,恩寵奇遇無以復加。
他明明是以藤縣籍舉子應會試,進士榜公布寫得清清楚楚,國子監題名碑也刻得明明白白,但他卻對自己的出身諱莫甚深,一時對人說「寄居平南,應童子試,受人攻訐,改籍藤縣」,一時又說「祖居東莞,飄零20年」,考中進士後又故意回到東莞去拜祖祭墓,罷官回籍也故意繞道廣東才回藤縣,盡量小心翼翼,隱瞞其在藤縣的家山屋宅。但在錦衣衛、東廠、西廠等特務機關高度嚴密,無孔不入的明朝,並非「英雄不問出處」的亂世,袁崇煥此舉卻欲蓋彌彰,弄巧反拙,引起了妒忌的閹黨和多疑的崇禎帝的極大狐疑。
崇禎帝在其初登大寶,詔令起用袁崇煥之時,便令內廷太監與錦衣衛暗隨詔使追尋袁崇煥去向,召其回京任職,並暗訪其家山風水。尋至白馬,只見此地山川奇勝,風光迥異,必是地靈人傑、英才輩出之所,回朝稟報,更令崇禎帝心神驚疑不定。但邊事垂危,朝廷正在急需用人之際,心中雖有不解之惑,還是擢升了袁崇煥,疑人重用。
崇禎起初對袁崇煥尚是非常信任的,「擅殺毛文龍」後也不加指責,直至率師勤王還授以重權,卻在強敵一退去就將袁崇煥系下大獄,雖有「反間計」一說,崇禎也只是懷疑,一時難辨真偽。所以逮捕袁崇煥下獄後,又派出國師到白馬蓮塘來勘踏,得知其宅乃「飛鳳飲水」之格,其祖父袁西堂又葬在鳳凰嶺「飛鳳含珠」之穴,《葬經》有云:「凡雞地者必出王。」錦雞者,鳳凰也。其祖母又葬在貴能出天子的濛江「帥地(象棋地)」(今濛江鎮袁屋坪塘沖,大泥墓尚存),家山屋宅,處處皆風水大地,處處有帝王之氣。
崇禎帝本來就篤信風水之學,聽後驚恐萬狀,惟恐江山被奪,又加上首輔溫體仁等閹黨佞臣羅織袁崇煥「早有謀反之志」,說其詩「橫戈原不為封侯」,「封侯」都不要,不是明擺著想當皇帝嗎?他的名字「崇煥」,不就是要把「崇禎」換掉?如此這般,袁崇煥陰謀與陽謀都「證據確鑿」,他不僅「通敵叛國」而且要顛覆大明江山社稷取而代之,這是「滔天大罪,禍心深不可測」,崇禎帝自然咬牙切齒,恨聲不絕,即使將袁崇煥千刀萬剮也難解其心頭之恨。真可謂迷信誤國,自毀長城,到頭來斷送了明朝江山,崇禎帝也落了個自縊身亡的下場。
推薦閱讀:
※王思聰拿王健林5億賺了40億,第一件事就是買了這輛車
※通過一件事,能看清一個人;經過一段情,能看懂一顆心
※一件事,想通了是天堂,想不通就是地獄!
※老人常對孩子做的一件事,卻會禍害孩子!媽媽要攔著
※老牌移民國都在干一件事:提門檻·每日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