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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各民族||高山族(下)

下圖摘自百度百科 ↗調整字體

……在農業生產中,高山族保存有原始的互助協作組織,是同一村社內,農忙時互相換工的一種臨時性的組織,泰雅人稱其「斯拉該」,布農人稱其為「馬巴尼亞夫」,阿美人的「馬巴巴留」、「馬發發漏」,排灣人的「姆拉依普」等,都屬於這種性質,沒有剝削的成分。

狩獵在整個高山族的經濟生活中, 已不佔重要地位。住在山區的布農人、泰雅人、賽夏人、鄒人和排灣人還比較重視狩獵,但在整個高山族的經濟生活中,因大都進行農業生產,狩獵已不佔重要地位了。狩獵完全是男人參加,大都是集體進行,也有單獨進行的。住在平地的高山族一般是在農閑時或在舉行祭祀之前進行一兩次集體狩獵。狩獵工具有獵槍、鐵矛、弓箭等,狩獵方式有設陷阱、網罩圍獵和誘殺法等。獵獲物除射手和獵犬的主人分得較好的部分外,其他由參加者平均分配。

漁撈是高山族經濟生活的一部分。近海居住者,如蘭嶼島的雅美人、東海岸的阿美人和平埔人都擅長於捕捉海魚。他們備有漁船或竹筏,以供出海作業。尤其是雅美人,捕魚業最為發達,日月潭的邵人捕魚亦甚為發達。捕魚量以雅美人地區為最大。居住在蘭嶼島的雅美人,是典型的島民,所以捕魚業並不比農業的經濟意義輕,甚而更為重要。因為雅美人的社會、宗教以及社會觀念等與捕魚業常有極密切的關係,例如漁船的製造、飛魚的捕獲和祭祀,不但是雅美人經濟活動的最重要的一面,且已成為雅美人文化的主要特質。每年可捕魚二百萬斤以上,其中飛魚為最多,主要方法是用網撈法和照明法捕撈(照明法:在夜晚用火把照明誘捕飛魚)。

由於歷史的原因,高山族社會內部還存在著不同的社會發展形態。基本上可分為兩種類型:一類還保存比較濃厚的原始公社制殘餘,包括布農人地區和泰雅人地區的一部分;另一類相當於封建社會階段,包括排灣人、泰雅人、阿美人和平埔人等地區。

在布農人地區,土地歸村社所有,其中少量的水田是私有的,生產工具、糧食、家屋和耕牛是私有財產,階級分化不很明顯,並且保留濃厚的原始公社的殘餘。在農業生產中保留有原始的互助組織,獲得的獵物除獵手多分些外其他平均分配,首領由村社人推選。在山地邊緣部分的布農人地區,因水田私人佔有,私有制也比較發達。在排灣人、阿美人、泰雅人和平埔人地區,封建生產關係的發展程度也不一樣。排灣人地區的土地一般都為頭目佔有,但個別的村社也有農民佔有小部分土地。村社絕大部分人沒有土地,要耕種頭目的土地,收穫時要向頭目繳納占收穫量三分之一的實物地租。大頭目自己不勞動,部分小頭目參加勞動。大頭目尚有一些特權,如村裡有人遷出,田地房屋均應交給頭目;人死後無後代,財產的三分之一歸寡婦,三分之二歸頭目;頭目死亡時,每戶要送木柴一捆,並禁止勞動一天,一個月內不能唱歌跳舞,或高聲喊叫,等等。有此可見,大部分排灣人地區,土地都是私有,並已出現租佃關係。特別是勞動者對頭目有一定人身隸屬關係,階級分化明顯。

魯凱社會成員由貴族、士族和平民三個階層構成,大頭目屬貴族,是部落的大地主,擁有土地、獵區、河流。代表部落參與涉外的公共事務。平日以收納賦稅為主。二頭目及其它小頭目為大頭目的近親,可以耕種土地不必納稅,也可以沿用貴族的名字;士族,介於貴族和平民之間,為有特殊功績的平民或有特殊才能的村民,如雕刻匠、打鐵匠。頭目會賜予他某些權利;平民,多為佃農,向大頭目租地耕作。平民有向頭目納稅的義務,納稅物為小米、花生之類的食物或是狩獵的肉類。頭目的地位和權力由世襲取得,其餘的各種領袖都在有經驗的人士中選舉產生。在階級中的地位,視其與宗家親疏遠近的關係來衡量。

阿美人地區水田為私有,有的村社土地有租佃關係,地租常占收穫量的一半。有些地方山上土地歸整個村社公有,村社成員可以開荒利用,不用時則放棄;如其他人願繼續耕種時,事先要取得原開荒者的同意。阿美人地區的封建生產關係比較明顯,地租剝削也很厲害,貧富已有了分化。

除了保留較濃厚的原始公社制殘餘外,靠近平地的部分多水田,水田歸各戶私有。頭目及其親屬往往佔有較多的田地,他們除出租土地外,還雇長工耕種。這些上層分子逐漸形成地主富農階級,所以封建生產關係很明顯。山上土地歸全村社公有,村社成員取得頭目的同意後,可以自由開墾,誰種誰收;如開墾後不願繼續耕種時,別人可以耕種。辟成水田或種植杉木林、竹林時,則成為私有。

高山族各個地區的生產力發展很不平衡,社會經濟結構和階級關係也有所不同。至1945年以前,高山族布農人和泰雅人的一部分仍保留著濃厚的原始公社殘餘,平埔人、排灣人、泰雅人、魯凱人、阿美人等已超越奴隸制社會進入到封建社會階段。從整個民族的社會性質來說,屬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風俗習慣

高山族的服飾絢麗多彩,內部各支系的服裝有一定差距,除排灣人地區以外,頭目與人民的服飾沒有多大差別。高山族衣服男女式樣各有不同,多用麻布和棉布製成。一般男子穿披肩、背心、短褂、短褲,包頭巾,裹腿布等。婦女穿有袖或無袖短上衣、圍裙和自肩向腋下斜披的偏衫、褲子或裙子。泰雅人和賽夏人上身有披肩、背心、胸襟;下身有褲、裹腿布等,其中泰雅人的貝珠衣(又稱珠衣)非常有名。布農人和鄒人有頭布、皮坎肩(禦寒和打獵用)、胸巾、肚套、裹腿布等。此外婦女還有短上衣和長褲。布農男子的盛裝威武陽剛,他們頭戴鹿皮或山羊皮帽,豎插一根美艷的鷹羽,一條繡花深藍布和頭髮綯卷在頭上;夜光貝製成的耳飾懸掛在耳輪下面閃爍發亮,頸上、胸前則是一串貝珠或玻璃珠製成的項鏈。排灣人男子的衣服有和漢族馬褂一樣的短上衣;婦女有長衫和圍裙等。頭目的裝飾品很多,花紋也與一般人不一樣,非常華麗。阿美人的服裝,男子有長袖短襟的小上衣、圍裙、披肩、纏頭布等;青年女子的盛裝與男子大致相同,但裙子較長,還有包頭巾。成年男子經常佩戴特製的煙袋,裡面裝有煙具和檳榔。雅美人男子的衣服比較簡單,上衣為麻織的、藤皮編製的或椰樹皮製成的對襟坎肩,下裝為丁字褲。盛裝時頭上帶有銀兜,形如斗笠,外敷銀片,銀兜覆蓋著整個頭部,僅在眼睛處有眼孔供外視,顯得神秘莫測。銀兜通常只有新船試水、住宅竣工與飛魚祭期間佩戴。女裝有無袖的短上衣、圍裙和自肩向腋下斜披的偏衫。高山族婦女會染織各種彩色麻布,喜歡在衣襟、衣袖、頭巾、圍裙上面綉上精美的圖案,還喜歡用貝殼、獸骨等磨製成各種裝飾品。

高山族的飲食通常是一日三餐,有的地區也曾有一日兩餐的習慣,主食為稻米或小米,輔以薯類和雜糧,副食有各種豆類、南瓜、竹筍等等,肉類有豬、牛、雞等,在很多地區捕魚和狩獵也是日常肉食的一種補充,沿海地區則多以魚、貝類為主。蔬菜常見的有南瓜、韭菜、蘿蔔、白菜、土豆、豆類、辣椒、姜和各種山筍野菜。調味品有鹽、生薑、胡椒等。高山族普遍愛食用生薑,有的直接用姜蘸鹽當菜;有的用鹽加辣椒腌制。高山族喜歡吃粘小米餅。布農人在製做主食時,將鍋內小米飯打爛成糊食用。排灣人喜用香蕉葉子卷粘小米,摻花生和獸肉,蒸熟,作為節日佳肴或外出狩獵時食用。泰雅人上山打獵時,喜用香蕉做餡裹上糯米,再用香蕉葉子包好,蒸熟後帶去。雅美人喜歡將飯或粥與芋頭、紅薯摻在一起煮熟做為主食。高山族過去一般不喝開水,亦無飲茶的習慣。泰雅人喜用生薑或辣椒泡的涼水做為飲料。高山族不論男女在喜慶節日都喜歡喝酒,一般都是飲用自家釀製的米酒,如粟酒、米酒和薯酒。高山族喜歡吸煙,也會培植煙草。但雅美人不喜歡吸煙和喝酒。阿美人和排灣人的成年男女還嗜好嚼檳榔。

高山族的房屋建築依照材料可以分為木屋、竹屋、茅屋、石屋和草頂地下房屋等五類。住在山地的高山族,房屋多為茅草屋頂的木板房。有些地區屋內要比地面凹下一、二尺。環牆擺設床鋪。門有正門、後門或左右旁門。窗戶只有一、二尺見方。排灣人多居住以長板石作屋頂的石頭房屋。他們的板岩住屋大都建在山腰的傾斜坡地上,埋立石板作為屋柱,四周的牆壁也是板岩做的,山形的屋頂用交替成龜甲形的板岩做瓦。屋內也多用長板石鋪地,床鋪是用長板石架起,上面鋪木板搭成的。頭目的住宅與一般人不同,房屋前面的庭院用石板鋪成一座高台,是頭目講話的地方;在檯子的中央有高大的石板一塊,上面刻有人像,相傳是祖先神靈附托的地方。雅美人的房屋多建築在靠近海岸的山坡地帶,為了預防暴風的侵襲,用厚木板作牆壁,外牆用卵石砌成半地下狀,房頂鋪茅草。室內地下鋪卵石,上鋪木板。室內地面多凹下二、三米,所以房檐離地面只有一米左右。賽夏人的住房則選擇在較平坦的山地上,房屋建築沒有一致的方向要求,建築的地基和建築的平面一般要求在同一水平線上,入口有兩個,是平入式。布農人的住房選擇在險峻山嶽的中腰地帶。門戶往往朝向低地的方向,房屋地基比前庭地面低30厘米,有的甚至低一米左右,類似堅穴房屋。房屋的牆壁是由石頭積壘而成的,上頭排列木板。鄒人的建築特色是在山腰平坦的地方築屋,掘穴立柱,以茅草編織成牆壁及屋蓋,屋頂四面傾斜。魯凱人的住房建築與北部排灣人相似,主要建築材料是板岩和木材,木材主要用做木柱、本梁等支架,房頂則由一層木板加蓋石板構成。卑南人的住房是茅頂竹壁,屋頂為兩個傾斜面,木樑柱上用藤皮扎縛。房屋除了前後二門外,門的左右還開了窗戶,廚房和卧室分開。阿美人的房屋內部區分更為細緻一點,除了卧室和廚房外,還有起居間。

此外高山族還有穀倉、牲畜的圈棚和放雜物的倉庫。部分地區穀倉設在室內。阿美人、排灣人和曹人等地區,還專設有集會所。集會所用木板和藤竹搭成,離地面一、二米不等,上下用梯。集會所為村社所有,白天是工作場所,夜晚有時又作為未婚男子的集體宿舍,一般會議和祭祀也多在此進行,如有戰鬥時便作為指揮所。

高山族聚居的山區,重巒疊嶂,道路崎嶇,勤勞勇敢的高山族人民,在高山深谷間,用藤、竹搭起無支柱的弔橋、拱橋、溜索橋。在平地上有木製的牛車,在沿海和湖泊附近還有具有民族特色的獨木舟和漁船。溜索橋、弔橋在泰雅、布農、魯凱、排灣等族群中普遍採用。阿美、卑南和日月潭地區的邵人等擅長用獨木舟。蘭嶼雅美人多用拼板雕花舟,船身、船頭均雕刻精巧美觀的圖案。高山族傳統的搬運方法大多用人力,以背負為主。背負工具有背簍、網袋、背架、竹筒等。過去為了共同反抗外國殖民者,有的地區還設有驛站傳遞消息。

高山族的婚姻實行一夫一妻制,近親之間不通婚,如有違反者將受到嚴厲的制裁。阿美人、泰雅人、排灣人地區的青年男女有戀愛的自由,通常是在勞動中選擇對象,此外在唱歌和舞蹈等活動中也都能得到公開戀愛的機會,但婚姻必須取得父母的同意。在布農人和鄒人地區,男女婚事是由父母包辦的。鄒人大致實行的是部落內婚,婚姻形式主要是嫁娶制,婚姻多半是由雙方家長許婚。賽夏人地區有的實行交換婚姻,在個別的地區也有指腹為婚的,但為數極少。魯凱人婚姻以嫁娶婚為多,入贅婚很少。男女可以自由交往,但要結婚必須遵守傳統的習俗。結婚的年齡,在各個地區都沒有明確的規定。阿美人居住的地區,男子在十四、五歲時就被編入「巴卡露該」(少年組),在集會所鍛煉三、四年以後升入「戛巴哈」(青年組)。這時男子取得成人的資格,可以結婚。泰雅人、布農人和鄒人地區,男子在十七、八歲時,熟悉農耕和狩獵之後才算成年,才有談婚論嫁的資格。高山族的女子在十五、六歲熟練掌握編織的技術時才能結婚。總之,青年男女都要經過一定時期的鍛煉,並通過一定的結婚儀式才能結為夫婦。阿美人與其他高山族地區不同,男人結婚後要入贅女家,鄒人男子結婚以後有隨妻到岳父家幫助勞動的習慣,時間少則一、二年,多則五、六年不等,生一子女後才能回到自己家裡。在年輕的夫婦中間,丈夫死後,妻子服喪期滿後可以再嫁;妻子病故,丈夫也要服喪期滿才能再娶。

高山族認為人死後靈魂不滅,他們把靈魂分為善惡兩種,死亡也分為善死與惡死。善靈自然是善死的靈魂,即祖靈,是要祭祀的;惡靈是指死於非命的人變成的,這些惡靈常常在人間做怪。對於惡死之人,多採取簡單掩埋法,埋葬地多插標識以避之,其居室亦多廢棄,或請巫師禳逐。平地高山族對於善終之人,各地區的埋葬方法有所不同。有的男女老少皆裸體,有的用鹿皮包起,有的用草席裹起,有的用棺木,有的用石板,還有的用大窯缸及竹編器,種類很多。殉葬品有用死者生前所用之物的一半陪葬。死者葬於厝內、厝邊或山上,也有葬於竹林之內,蓋一小茅屋,上插雞毛和小布旗。山區高山族的埋葬儀式在當日或次日進行。有些採取室外土葬的方法,如阿美人、泰雅人、賽夏人、排灣人,雅美人的墓地選在海邊樹林里,掘穴埋葬;有的則葬在室內,如鄒人、布農人、魯凱人、卑南人。南部阿美人常常在住屋的北側掘墓,在墓穴的四周,排插木樁木板或石板為壁,還有用陶罐及粟作為殉葬品,陶罐放頭上方,粟穗放身體兩側。另有一部分泰雅人則在死者床下掘圓穴,深五六尺,將屍體下葬,多數面向河岸。死者用的刀、煙斗隨葬,上蓋石板,蓋上土弄平整。死者面對的方向各有不同。布農人下葬時,男性面向東,女性面向西,排灣人是讓死者面向東方,泰雅人是面向河岸,鄒人則是面向正門,等等。喪服的顏色也不同,有皂色、白色喪服,也有披烏佈於背或絆烏帶於肩。服喪期,短的幾天,最長的有一年,這期間不能著華艷服飾,也不能有任何歌舞歡宴之舉,甚至農事活動也受到短時間的限制。

此外,在高山族的一些地區還有鳥葬、崖葬、風葬、火葬、樹葬等喪葬方式。

高山族的宗教信仰仍處於原始宗教階段,相信萬物有靈。在他們的心目中,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和現象,從浩渺蒼穹的日月星辰、霹靂電閃,到遼闊大地的山川湖海、飛禽走獸、草木魚蟲,無不具有神秘的靈魂。例如關於人類生於巨石、大樹、蛇、蟲、鳥等的人祖神話傳說,鄒人對榕樹的祭禮與禁忌,排灣人崇拜百步蛇,泰雅人信奉「西稀利」鳥等,都是萬物有靈觀念的產物。

高山族最主要的宗教活動是各種祭祀禮儀。據統計,高山族祭祀多達70多項,舉凡農耕、漁獵、征戰、生育、婚喪、建築、長旅等皆有祭,特別是圍繞粟、稻、芋、薯等農事的系列性祭祀活動,既有固定的儀式,如開墾、播種、除草、間苗、收割、入倉、狩獵、豐年等;又有因地制宜的臨時性祭禮,如驅蟲、求雨、乞晴等。豐年祭是全年最盛大的祭祀活動。由於皆相信祖靈在萬物之靈中對人具有最直接的關愛與護佑,冥冥中不斷照顧著子孫,所以高山族各族群的各種原始宗教祭祀活動,包括祭祀自然靈的歲時儀禮,祭祀人靈的各種生命祭儀,都以祭祖靈作為主軸,都以祖靈作為祭禱和祈願的核心對象。因此,祖靈祭是高山族各族群最為廣泛而隆重的祭祀。除了常見的祖靈祭、農事祭、狩獵祭、河川祭之外,還有特殊的祭祀,如賽夏人的「矮靈祭」(Pastaai)、鄒人的「戰祭」、泰雅人的「粟祭」、阿美人的「船祭」、雅美人的「飛魚祭」、排灣人的「五年祭」、卑南人的「猴祭」與「大狩獵祭」等。就祭祀的時間而言,短的3天、5天,長者竟達4個月之久。例如雅美人的飛魚祭,在每年捕撈飛魚的季節,即3月至6月之間舉行,與捕飛魚的生產相始終。祭祀儀式兼有宗教禳祝與組織生產雙重職能,尤其是農業祭祀幾乎與節令性生產活動同步安排,對勞動生產起了動員、示範、組織與慶祝的功能。

由於高山族內部祭祀頻繁,巫術盛行,各部落幾乎都有祭祀、巫師等神職人員。祭祀主司祭典禮儀,他們熟知曆法、天象與技藝,深諳歌訣咒語和宗教舞蹈。巫師既會巫術,也略懂醫道,故稱巫醫,他們都是部落溝通人神的智者能人,在高山族社會中享有很高的地位與威信。

長期以來,原始宗教的世界觀滲透到高山族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成為人們精神生活的一種強有力的支柱,也是高山族社會整合的重要手段。從十七世紀開始,由於漢族移民和荷蘭、西班牙殖民者的影響,高山族宗教信仰發生了很大變化。漢族人民帶去了佛教、道教信仰,西方傳教士則帶去了基督教、天主教等。高山族宗教生活中因此形成了原始宗教信仰、佛教、道教和西方宗教等交錯並立的局面。

台灣高山族沒有自己的民族文字,但卻有著豐富的口頭文學,樸素而鮮明地表現了勞動人民的愛與憎。高山族民間文學主要依靠口口相傳流傳下來,內容包括了神話、歌謠、故事傳說等。諸如射日、戰洪水及創世始祖等方面,阿美人的關於「火的來源」的傳說,「小黑人」的傳說,布農人的《薩朱舒》,賽夏人的《達愛》等。歌謠也是高山族口頭文學中重要體裁。高山族歌謠多數是群體即興創作的作品,歌謠的內容涉及社會生活的各個側面和人情世態,其中頌祖歌、勞動歌、征戰歌、祭祀歌與情歌佔有相當的比重。如賽夏人的《矮靈祭歌》即是祭祀歌中非常著名的,全歌詩行完整,唱法特殊,與矮靈祭之迎靈、娛靈、送靈之舞步相配合。祭歌內容有賽夏族對矮人冒犯行動的懺悔,也有矮人對賽夏人的諄諄訓誨。詞句錯落,音律跌宕,是祭祀歌謠中代表性作品。樂器有嘴琴、竹笛、鼻簫和弓琴。杵樂是具有獨特民族風格的音樂。

高山族人民在豐富的祭儀活動中相伴產生了各種舞蹈,如播種祭、豐年祭、狩獵祭、飛魚祭等,這些祭儀慶典中歌舞成為其中的主要活動。在其他喜慶日子裡,如狩獵歸來,親友聚會等,也有規模不同的歌舞活動。在高山族青年男女之間,從戀愛到結婚的過程也離不開唱歌跳舞。高山族歌舞不僅歷史悠久,而且豐富多彩,具有強烈的感染力。「甩髮舞」是雅美婦女的傳統舞蹈,,阿美人的「拉手舞」也很有特點。泰雅人、排灣人、魯凱人、卑南人、布農人、鄒人和賽夏人也都有獨特的舞蹈形式,他們以舞蹈表現其民族在祭祀、收穫、漁獵方面的情景,具有特殊的風格與韻味。

高山族的手工藝製作,大致包括紡織、刺繡、琢珠、木作、雕刻、制陶和編織等,其中排灣、魯凱、阿美人的陶器,排灣、魯凱、雅美、卑南等族群的木雕,排灣、魯凱、卑南、泰雅、賽夏以及巴則海等族群的夾彩織布,泰雅、排灣和魯凱的綴珠工藝,排灣、魯凱的貼布和刺繡,以及各族群的飾物、編織器都堪稱為藝術精品。高山族尤其擅長雕塑和繪畫,尤以排灣地區最為出色。在各種生活用具、裝飾品、樂器以至住房的門楣、木柱、門檻、壁板和獨木舟上,都雕刻著各種美麗的圖案花紋,有人物、動物、花卉和各種幾何形紋飾,反映狩獵、勞動和社會生活等方面的情況。

|發展現狀

抗日戰爭勝利後,國民政府接收台灣。為了處理好台灣的民族問題,國民政府行政長官公署民政處專門管理台灣少數民族事務,並組織成立了山胞施政研究委員會,負責制定台灣少數民族的管理政策。

在高山族問題上,國民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來實施其統治。首先是所謂「山胞」的認定。1947年6月,台灣省政府民政部門通令,將「高山族」改稱「山地同胞」,確認的「山胞」名稱分別為:泰雅、賽夏、布農、曹(後改「鄒」)、魯凱、排灣、卑南、阿美、雅美(自稱「達悟」),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高山九族」。

其次是實施「山地保留地」制度,台灣當局將少數民族居住的地區劃分為30個「山地特殊行政區域」鄉(含198個山地村)和6個平地鄉(含19個平地村),對「山地鄉」承認其特殊性,實施「山地保留地」制度,包括建立鄉村鄰里基層組織,豁免山地一切捐稅,設立山地物質供銷機構,不許平地漢人入山等。 把「平地鄉」則劃入一般行政區,實行與漢族一樣的政策。山地鄉與山地村由「山胞」出任鄉長、村長。

再次是推行「山地三大運動」。1951年台灣當局頒布《山地施政要點》,《山地人民生活改進運動辦法》、《獎助山地實行定耕農業辦法》、《獎助山地育苗及造林實施辦法》和《山地推行國語辦法》等等,目的在推行其山地政策。依據這些文件,在高山族地區推行所謂三大運動,即「山地人民生活改進運動」、「定耕農業運動」與「育苗造林運動」,「山地政策」以及「三大運動」的推行,雖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其消極後果也在實施中逐漸顯露出來。而且由於台灣當局及財團利益驅動,使「山胞」的土地被侵佔,一些冠冕堂皇的「政策」或束之高閣,或大打折扣,「山胞」生活雖然有所「改進」,但他們仍是台灣最貧困的群體。

20世紀60年代後,台灣進入了所謂的「工業化時期」(1963至1987年),這個時期的高山族政策有新的變化。早在1958年,台灣當局就對30個山地鄉的土地進行測量和規劃,修築公路,為後來的開發利用山區土地作準備。1963年9月,台灣當局頒布《山地行政改進方案》,此方案表面上是為了繼續「保護與扶持山胞,積極發展教育與經濟,以提高其文化經濟水平,增進其社會福利,促使早日與一般社會融合」,目的則在於將「山地特殊政策」「分項分年逐漸解除」。1966年至1970年,台灣當局又實行包括登記土地租用權、廢耕造林、普及農業科技、發展旅遊業等在內的《推進促進山胞開發利用山地保留地計劃》。經過這些措施,高山族社會經濟有了明顯的發展,但也促使其原有的社會制度迅速解體。

1988年,蔣經國去世後,李登輝接掌黨政軍大權。李登輝為實現其政治目的,更加關注「山胞」問題,推出了一系列「原住民」政策。1994年,把「山胞」更名為「原住民」。成立了主管民族事物的部門,在經濟上加大了對「原住民」的投入。1988年頒布實施《台灣省山胞社會發展方案》等。這些政策使「原住民」的經濟發展水平有了提高,社會生活發生了很大變化。事實證明,李登輝的「原住民」政策旨在達到其實現「台獨」的目的,這是與高山族人民的根本利益背道而馳的。

伴隨著現代化的進程,勤勞的高山族人民依靠自己的努力,使高山族地區的社會生活也發生了變遷,經濟建設和文化教育有了很大的發展。傳統的社會組織與經濟結構已被現代化的社會與經濟所取代,台灣高山族的社會經濟已完全轉型。

經濟方面,高山族徹底改變了原始農業與狩獵採集的經濟,最終導致部落解體。除雅美人外,高山族傳統經濟基本上都是以刀耕火種的山田燒墾農業為主,兼事打獵、捕魚、採集,這一傳統經濟模式早在日治時期就開始受到衝擊,高山族的輪耕方式及狩獵範圍受到限制。光復後,穿越中央山脈的東西橫貫公路的修通,給居住在這些區域的高山族帶來了極大的影響。台灣當局為了安置退役軍人,在公路沿線建立了大型的農場、林場,受其影響,附近的高山族紛紛轉向定居農業。到了20世紀60年代,由於高冷蔬菜、溫帶水果的推廣,使得經濟作物的種植逐漸成為高山族在農村的主要產業,水果、花卉、茶葉、香菇等多種作物的種植取代了原有單一的糧食種植。近20年,後工業社會意識在台灣興起,掀起了一股回歸自然、回歸傳統的熱潮,生態觀光旅遊一時成為時尚,觀光旅遊產業在台灣蓬勃興起,已成為一項具有強大生命力的新興產業。台灣高山族地區風光峻秀,人文獨特,民族風情文化觀光旅遊已成為旅遊產業中的一支勁旅,在一些地區已成為當地經濟的一項支柱產業。雖然這些旅遊業並不一定由當地民族自己經營,但對當地經濟的發展產生了推動作用。還有一部分進入城鎮求學、打工、就業的高山族,形成了所謂的都市「山胞」。然而,與當地的漢族相比,高山族依然有不小的差距。他們所從事的職業除農業外,大都是以體力勞動為主的漁業、礦工、建築工等行業,進入白領層的很少。他們的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能買賣,而漢族則可以。政府規定原住民的土地不得買賣,原是出於保護他們土地流失而做出的規定,現在卻成了約束他們的禁令。

社會制度方面,徹底改變了傳統的部落組織,導致地緣政治的確立。光復以來,台灣當局進一步迫使山上的高山族下遷定居,並以法治程序確立了他們以家庭為基礎的土地私有制,從而將其原有的部落與部落制度予以徹底破壞,隨之建立鄉、村、鄰這一套地緣管理機構。鄉、村、鄰均不是按原有的部落或社團範圍所建。鄉長、村長、鄰長,初期由上級政府委派或指定,後來則由民眾選舉產生。另外又有管理戶籍及治安的警察派出所。每個鄉都有農會,農會自主決定種植和管理。傳統的部落組織已完全解體。

風俗文化方面,傳統文化產生裂變,如物質文化的現代化、民族語言的流失、改宗基督教等。光復後台灣當局在民族地區廣泛設立學校,推行小學及中學(初中)的義務教育,均用漢語教學,加之漢語在社會中的流行與運用日益擴大,致使台灣高山族的民族語言消失殆盡。其物質文化也發生了很大變遷。傳統食物結構、飲食基本與附近的漢民相同,飲酒現多為啤酒。服飾均已與漢族相同,對傳統民族服飾能紡織或製作者已屬稀有。住房基本材料已全部改用水泥和磚,屋頂用水泥預製板或鐵皮,室內家用電器普遍皆有。公路遍及村落,連接幹線、省道,富有家庭有小汽車,一般家庭有摩托車。

近20年來,高山族民權運動興起,台灣少數民族中一些代表人士呼籲繼承和振興固有文化,為此作了不少努力。

首先是有關人士提出讓民族語言進入學校,在山地鄉的小學實行雙語教學;其次,為了培養民族文化與民族語言方面的高級人才,設在台灣東部花蓮縣的東華大學,2004年設立了原住民民族學院。該院設有民族文化學系、民族語言與傳播學系,以及族群關係與文化研究所和民族發展研究所,招收這方面的本科與碩士生。再次,社會各界採取措施挽救台灣少數民族瀕於消失的傳統文化,如輔仁大學聯合台灣民族事物主管部門,於1999年啟動了名為《原住民傳統染織工藝及設計學程規劃師資培訓計劃》,由輔仁大學織品服裝研究所承辦,每期招收高山族學員若干人,進行為期兩年的培訓。學員在經過對傳統民族紡織技藝的學習後,又結合現實的社會需求,對傳統技藝既有繼承,又有創新,所織出的產品實用美觀,受到社會各界歡迎。這些學員回到各自的村落以後,又辦起了若干家庭教學班,就地吸收本民族的學員。這種形式的技藝傳承很受當地民族歡迎,很有生命力。又如宜蘭縣各界在2001年開始籌劃設立「宜蘭縣原住民部落大學」。這所大學並非學制階段意義上的大學,而是以靈活的教育方式,在泰雅人社區內,以當地民族為主體,舉辦若干傳統文化講習班,以培養富有傳統部落文化內涵與現代文化技能的原住民社區。目前,該學校已在全縣泰雅村落開辦了多種形式的泰雅語言、泰雅口語傳說、泰雅紡織技藝等講習班,並取得初步成效。

在發展觀光旅遊業時,台灣高山族很注重傳統文化的保留與發揚,開辦各種民族文化工作室,發展民族工藝品。在下一代進行雙語教學,開辦各族文化和語言的課程,開展傳統技藝的學習,以各種方式挽救傳統文化,取得了一定成效。

生活在祖國大陸的高山族同胞,大多是抗日戰爭勝利後從台灣遷來的移民後裔。他們在共產黨的民族政策的光輝照耀下,政治地位空前提高,享受著民族平等的權利,真正成為國家的主人。在參加祖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大潮中,他們做出了卓越的貢獻。由於人所共知的原因,兩岸的高山族同胞分離已達近60年之久。然而,歷史的潮流是不可抗拒的,台灣高山族和漢族人民自古以來都是祖國多民族大家庭中不可分離的成員,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是歷史發展的必然。我們期待著高山族和台灣各族同胞早日歸回祖國懷抱,共創美好未來。



摘自中國政府網www.gov.cn201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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