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說:"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也。"什麼意思?
這是歷史上讓儒家弟子非常糾結的一段話,讓孔子背上了「人治而非法治」的罵名。
有很多很多的解釋,來說明孔子說的都是對的。。。很多是訓詁學上的東西,比如說什麼是隱,什麼是直,等等,都是試圖解釋,孔子考慮的,現在依舊是符合法律的。
我覺得完全沒有必要。
一,讓我們看看原句,這個很有必要
原句是孔子與葉公說話: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這裡,有幾個詞,我們確認一下
攘羊,是順手牽羊,與盜竊不同;
證:是說兒子向羊的主人證明這羊是他爸爸牽的
隱:與可以是隱瞞,也可以是「不言」。
直:正直
這麼一來,上述的表達,是蠻有故事性的,就這個案例看,「老爸牽了別人的家的羊,在別人發現以後,兒子應該如何」,葉公的意思,是應該「去作證」,孔子卻說,不應該,而要隱,隱才是真正的「正直」。
二,我的理解:親親為大儒家很重要的是家國一體,把家同構到了國,把血緣關係「泛化」。
這一點,是儒家的根基,而孝悌是基本關係,這個基本關係,一直一輪一輪的擴大,就變成了「王道----仁政」。
這個不去說對錯,孔子當時就是那麼認為的,當時也不為大家去認可,現在也不會。但是這儒家思想,恰恰就是在這樣的「不認可」的狀態下,一直的滲入到中國數千年的延續血脈中,你看看我們的所有思維和語言:
父母官,愛民如子
兄弟城市,姐妹城市,兄弟院校
稱兄道弟,哥們,姐們
血濃於水
當時的春秋戰國,公德就是周禮,所以法律和家規是一體化的,所以守住家規就是法律。
在法律和家規衝突的時候,有兩個情況,
1)犯罪清晰,法律辦
2)可上可下,家規辦
站在中間的是「正直」。
個人觀點所以,我個人認為,在當下的環境下,法律的剛性線,有一個細的模糊地帶,這個地帶,用陪審團的綜合投票是一個模式,用親親為大的孝悌,也是一個模式。他們之間沒有什麼必然的對錯。
直,很難。
尤其是直於「中庸」,恰恰正好的中間點。
推薦閱讀:
※《春秋》孔子(前481止筆)
※孔子故里舉行丁酉年祭孔大典紀念先賢誕辰2568周年
※老子明天要上學
※孔子不仕,陽貨饋豚---自得其樂讀論語
※如果歷代儒家代表人物都用知乎會有怎樣的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