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虛擬世界也要守法
筆者:石鏡泉
石老師工作室
在網路這個虛擬世界,「佔中」已由討論發展至雙方罵戰,甚至有人公然號召進行違法活動。警方上周拘捕一名涉嫌在網上煽動他人犯法的年輕人,因此,網民必須自我警惕:虛擬世界中並不全是遊戲,要留意言論,以免觸犯法紀。
那名23歲的年輕人涉嫌於網上討論區鼓吹他人佔領旺角、衝擊警方防綫及癱瘓港鐵,亦涉及早前在旺角參與非法集會而被捕,罪名為涉嫌「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和「非法集會」。
虛擬世界中的網路平台,包括各類社交媒體,在「佔中」運動中所扮演的角色有目共睹,不過,如何運用,就只在一念。不要以為現實世界的法律不能規管到網路的互動,當網上言論或活動對社會造成影響,甚至傷害時,執法機構就會適時行動,以上第一條控罪正是網民以身試法的代價。我們固然知道現實社會的法律發展未必能夠緊貼網路世界的變化,但這並不代表網上無法無天,法律管得到現實世界的行為暴力,而網上帶有威嚇性的語言暴力、煽動性地鼓吹某類非法活動的號召,同樣犯法。
因此,網民揚言要警察「父債女償」、網上欺凌警察家屬、在網上「預告」「警察大戰暴力示威者動作真人騷」,並呼籲其他網民「一家大細,到此一遊」,甚至叫人以年幼子女做「人盾」等言論,都是網上語言暴力或教唆他人犯罪,可能已觸犯了私隱條例。即使未立法成法律條文,今時或未可入罪,但正如殺人就是犯罪,無論兇器是甚麼,殺人者必會受到法律制裁。尊重法治的網民必須清楚,不要誤墮法網。
網民要守法,負責任的網路管理層也不能以「予人自由發表的空間」為理由,對一些犯法的呼籲或言論視若無睹,也要尊重法治。新媒體如是,傳統媒體亦如是。社會上周熱議的電視新聞報道,被人詬病原有旁白字眼遭刪去是妨礙新聞自由,也扼殺了前綫編採人員辛勞的成果。其實,作為傳媒主管,他有責任確保報道不妨礙司法的公正性。事實上,有關新聞較早前只刪去「拳打腳踢」的形容卻保留片段,讓畫面「說話」,那是專業的做法,因為案件一旦進入司法程序(即「已報案」),傳媒報道,確是要有分寸。「拳打腳踢」有其語言色彩,而新聞最後以「(懷疑有)揮拳及腳踢動作」定稿,也是適當的處理。
我們不是要為任何人辯護,只是不想任何裁決受報道或輿論影響,以致控辯都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審判。事件中,可見到部分公眾已傾向情緒化的非理性判斷,甚至不清楚法治的底綫,法律機構、相關專業團體或人士宜多教育大眾。
至於有「佔中」發起人聲稱會自首,則難免被人詬病「博同情」,而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就像殺人之後,懺悔自首,也不能令死者復生。假如他們能向那些「手停口停」的受佔領影響人士承諾作經濟賠償,那才是最大的誠意所在。
(原文出自2014年10月21日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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