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向來專業?肆意抹黑害苦市民
一個客觀的事實:香港是一個公眾秩序非常之佳、非常之安全的城市,不論是從犯罪率和從破案率去看,前者是世界最低之列,後者則是世界最高之列,故此可以得出第一個結論,香港的警察的效率是非常之高,亦有足夠的能力保護市民的人身安全。對於以上的結論,是一個客觀的事實,無論反對者怎樣去反對、怎樣去討厭警察,也是罵不倒的事實。
維持政治秩序是其職責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第二個結論,現時不少反對警察的市民,對於警察的指摘,至少在某程度上是不合理,因為今日的警察,的確是有效地做到份內的工作,這是有客觀證據去支持。然而當這個客觀的事實被挑戰時,我們必須試圖找出這種不合理的指控的可能性。
第一個可能性是香港警察是用更大的武力,去維持治安。要知道警權的大小,在某程度上,決定了公眾秩序。如果警察可以隨便毆打疑犯,破案率便會增高,但是這卻會擾民,令到人民的生活不安。所以一個對於警察效率的指標,是以更小的警權,去維持相同的治安,那就是一個成功的警隊。而香港除了治安好之外,警察的斯文有禮,對於罪犯少用暴力,也是一個客觀的事實。因此,從這方面去看,香港的警察是世界上名列前茅的一群。
第二個可能性,是基於政治理由,以政治掛帥,若果用這理由來作出指控,而不是基於事實。換言之,如果這種說法屬實,那就是對於警察的政治抹黑。
第三個可能性,則是警察雖然做到維持治安的基本功能,但也同時是鎮壓民主的工具,因為以上這兩者,雖然是一善一惡,但卻是互不矛盾,可以同時存在的。但我們必須要記著,在全世界任何一個地方,警察均必然抱著維持政權的功能,所以今日的香港警隊維持政治秩序,也只是他們的職責之一而已。
警形象大跌會影響治安
然而,有警察毆打示威者,當然是一種瀆職,也違反警察的守則。但如果從人的角度去看,一個警察如果在多天維持公共秩序,睡眠失調,受到了很多不應受的壓力,並且同時被公開辱罵,揮拳痛擊,還要被人用不明液體照頭淋的大前提下,一時壓力爆煲,憤而對示威者動手,也是很容易發生的事。
因此,在昨天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就先前發生的一系列事件表示遺憾,並指出示威者的違法行為,是不停破壞香港的法治。
如果純粹從這一點去看,曾偉雄的說法,肯定是對的:因為示威者的衝擊警察,以及在宣傳媒體之中,不停的攻擊警察的形象,如果警察的形象大跌,這毫無疑問,會影響到治安。
也正如曾偉雄在昨天的所言,警方如果難以有效執法,究竟是誰得益,誰受害?可以肯定受害的,還是市民!
所以,如果從法律的觀點去看,懲罰七名瀆職打人的警員,是必要的事,因為這是維持法治,但是,如果把這事件上綱上線,進而攻擊整個香港警隊,抹黑了香港警察的形象,這恐怕反而是害苦了廣大的市民!
(原文出自2014年10月19日新報社評)
(圖片轉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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