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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禁忌:三不問、三不言、三不起

|三不問|

一不問壽,二不問俗事,三不拉家常問籍貫。

道教出家道士下穿雲鞋白襪,上著青藍道袍,滿發大領是繼承了大漢民族漢唐之遺風。自古以來道教便有很多講究,道教出家弟子僅改名號不改姓,故有「道不言壽」之說。

道家宗旨本就是看淡生死,修行的目的是超脫生死,南宮升仙,認為生與死僅是生命在瞬間的轉換。且道人悟道修真,德行修為,道行高低與年齡大小無關,所以修道者不在乎年紀的大小,故忌問壽。出家之人因為看透種種繁雜之事對人產生的煩惱,令人智昏,故出家以求清靜。世俗之人一見面就問:「你多大年紀了?結婚了嗎?出家父母同意嗎?家裡還有什麼人?」等。若再問俗家六親鎖事,家常籍貫,重提煩惱,便是犯了出家人的忌諱。

|三不言|

《道教儀範》中還載有《日忌》:「早不言夢寐,午不言殺伐,晚不言鬼神。」

這「三不言」是每個道教徒都必須遵守的,否則就是犯忌。

一日之計在於晨,對當日所做的事情要周密安排,力爭圓滿完成,不能成為夢想。因此,早不言夢也。中午為陽之極,言殺有悖好生之德、慈悲之心,故午不言殺也。夜晚陰氣重,言鬼神必招禍患,所以晚不言鬼神也。

|三不起|

即道人吃齋、誦經和靜坐時,他人不得打擾,道人也不得應聲而起。

古語有云:「吃飯大似官」、「雷公不打吃飯人」。由此可見當人用餐時,他人是不應去打擾的。道眾齋堂吃飯,名曰「過齋堂」,是道觀的儀範之一。

道人用齋與俗人吃飯有很大區別,道士每飯必先供養,為思「十方供養,來之不易,無功享用,惟恐罪過。故每飯先上供出食,以行神、人、鬼普同供養」,是為結「三緣」之舉。

由此可知,道人吃齋過程中亦有修心之舉,故他人不得打擾,用齋者也不得應聲而起。誦經,是一件很神聖的事情。

《太上玄門功課經序》中規定:「凡誦經者,切須齋戒,嚴整衣冠,誠心定氣,叩齒演音,然後朗誦。慎勿輕慢,交頭接耳。務在端肅,念念無違......」因此,他人不得打擾道士誦經,誦經者亦不能起身離開經案。

靜坐,即道士修鍊靜功,道士以道為事,靜坐時應排除干擾,達到物我兩忘的境界,故道人靜坐時他人不得打擾,道人也不得應聲而起。

陳國符先生在《道藏源流考》一書中,對《茅山志》的編纂及各代版本進行了較詳的考證,最後得出結論謂:"此書實即張天雨所修,劉大彬竊取其名而已。"《道教大辭典》中"張雨"條、《道藏提要》中"茅山志"條等也都紛紛引用了這一結論,認為《茅山志》的作者是張伯雨而不是劉大彬。而《正統道藏》收錄的《茅山志》中卻清清楚楚著有"上清嗣宗師劉大彬造"。那麼《茅山志》的作者究竟是誰呢。

我們先來看一看陳國符先生在《道藏源流考》一書中是怎麼說的,《道藏源流考》附錄一云:

"錢大昕元史藝文志卷二另著錄張天雨茅山志十五卷。成化杭州府志卷十五云:"張天雨,字伯雨,錢塘人"。嘗屏居修茅山志,因號句曲外史。劉大彬志元原刊本明永樂及成化重刊本皆為十五卷。吳全節序,劉大彬敘錄,胡儼序亦皆雲十五卷。正統道藏本則析為三十三卷。又胡儼雲元原刊本張伯雨所書。蓋此書實即天雨所修,劉大彬竅取其名而已。此志詳審而有條理,非通常道士所能為也。"

從以上的文字我們可以看出,陳國符先生之所以說《茅山志》作者是張伯雨而不是劉大彬,其主要的依據有以下四條:1.錢大昕《元史?藝文志》"張天雨茅山志十五卷";2.成化《杭州府志》有張伯雨曾修《茅山志》的記載;3.胡儼序中有"元原刊本張伯雨所書";4.《茅山志》詳審而有條理,不是一般道士能夠編寫的。下面我們來逐條分析考證一下。

一、錢大昕《元史?藝文志》中收錄有"張天雨茅山志十五卷"

陳國符先生認為,《茅山志》元刊本以及後來明永樂和成化年間的重刊本皆為十五卷,而《茅山志》中吳全節序、劉大彬敘錄和胡儼序中也都談到原《志》是十五卷。因為《正統道藏》版式有定規,每卷字數不能超過一定的定額,因此《茅山志》在收錄入《正統道藏》之時又進行了重新分卷,由原來的十五卷劃分為三十三卷收錄入《正統道藏》。既然《茅山志》原為十五卷,而《元史?藝文志》中又錄有"張天雨茅山志十五卷",那麼那麼《正統道藏?茅山志》三十三卷的作者自然就應該是張伯雨了。但是陳國符先生忽略了一個問題,也就是錢大昕在《元史?藝文志》中不但收錄有"張天雨茅山志十五卷"而且同時收錄有"劉大彬茅山志三十三卷"。前面已經說過十五卷《茅山志》和三十三卷《茅山志》實際上是同一個版本,只不過是收錄《正統道藏》時根據《正統道藏》的版式需要才進行重新分卷的。既然是同一本《茅山志》,為什麼錢大昕在《元史?藝文志》中要二次收錄,而且一個作者是張伯雨另一個作者是劉大彬呢?張伯雨與劉大彬是同一時代人,而且又同為茅山道士,他們不可能二人同時同地撰寫出二個版本《茅山志》,即使他們真的撰寫了二個版本的《茅山志》,那麼這裡也不存在陳國符先生所說的剽竊行為。這裡唯一的可能,就是錢大昕在《元史?藝文志》的編錄過程中同時看到《茅山志》的十五卷版和三十三卷版,以為《茅山志》有二個版本,便一同收入《元史?藝文志》。因為收錄《正統道藏》三十三卷版,著有"上清嗣宗師劉大彬造",便有了《元史?藝文志》中的"劉大彬茅山志三十三卷"。而十五卷版上又有"張伯雨書"字樣,於是錢大昕便在《元史?藝文志》中又錄下"張天羽(小誤:應為雨)茅山志十五卷",但這裡的"張伯雨書"並不代表編撰的意思,而是書寫的意思(這一點我們後面還要說到)。

二、成化《杭州府志》有張伯雨曾修《茅山志》的記載

成化《杭州府志》卷十五記載有"張天雨,字伯雨,錢塘人……嘗屏居修《茅山志》,因號句曲外史"。事實上張伯雨並不是因為他曾經編修過《茅山志》而有句曲外史這一稱號的,他的句曲外史這一稱號是他的朋友兼老師趙孟訓為他所起,這一點在劉基撰《句曲外史張伯雨墓志銘》中可得到證實,"趙每以陶弘景方雨,謂雨曰:昔陶弘景得道華陽,是為華陽外史;今子得道於句曲,其必繼陶,後乃號雨為句曲外史。雨遂自居曰句曲外史,四方人稱之曰句曲外史。"但有一點就是張伯雨確實參與了《茅山志》的編撰,同時參加編撰的還有趙孟俯、虞集等。這在後面我們還要說到。如果說憑這一點就說張伯雨是《茅山志》的作者,那麼同樣參與《茅山志》編寫的趙孟俯、虞集豈不是都可以說是《茅山志》的作者了嗎《

三、胡儼序中有"元原刊本張伯雨所書"

胡儼序中是這樣說的:"茅山舊有記而志則始於嗣宗師劉大彬,故元時所編集也,又外史張伯雨所書極精潔"。明江永年在序中說:"舊志編自前元宗師劉大彬,傳於翰林承旨趙孟俯,贊於大學士虞集,書於華陽(小誤:應為句曲)外史張伯雨,世稱四絕。"從以上兩則序錄中,我們可以看出元原刊《茅山志》是由劉大彬編撰,而其中"上清四十五代宗師傳"和"上清四十五代宗師贊"二部分則分別是由趙孟訓和虞集撰寫的。而文字書寫工作則是由張伯雨來完成的,這一點在《六硯齋筆記》中可以得到證實。《六硯齋筆記》卷三云:"在書法方面,張雨是早得趙孟俯之墨妙。他所寫刻的《茅山志》就是典型的趙體字,並為世所稱。"在這裡陳國符和錢大昕犯了同樣一種錯誤,就是錯把"張伯雨書"中這個"書"誤解成了編撰的意思。如果說這個"書"是代表編撰的意思,那麼前面二則序錄中"編自劉大彬,書於張伯雨"之說就根本沒有辦法解釋,所以說"元原刊本張伯雨所書",只能說明元原《志》是由張伯雨書寫的。

四、《茅山志》詳審而有條理,不是一般道士能夠編寫的

由於張伯雨在元時的文學界享有很高的聲譽,素有"精詩、能文、善書、工畫之名聲",是一名多才多藝的道士。因此陳國符先生便認為只有張伯雨才能編撰出這麼有條理的《茅山志》。事實上作為一代宗師的劉大彬也不是泛泛之輩,雖然在文學界的聲望沒有張伯雨高,但作為一名道士來說,他在道教界的影響力卻遠在張伯雨之上。他不但被元室賜封為"洞觀微妙玄應真人",而且還是張伯雨書法教師趙孟俯的傳度之師,虞集在《跋趙承旨書高上大洞經》云:"近世吳興趙子昂……嘗親受訣於劉真人"。陳兵在《元代江南道教》一文中曰:"劉大彬集撰《茅山志》33卷,搜集茅山歷代文史資料甚富,猶表現出茅山派道士長於撰述的傳統";"茅山派道士杜道堅深於玄理,撰有《玄經原旨》、《玄經原旨發揮》釋《老子》,《通玄真經纘義》十二卷釋《文子》。"也就是說茅山道士中除了張伯雨之外,還有像劉大彬、杜道堅等一大批長於撰述的道士。換言之,就是劉大彬、張伯雨、杜道堅等都不是一般道士。因此單憑張伯雨在文學界的聲望,便斷言《茅山志》的作者是張伯雨,也是不切實際的。

從以上二則序錄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茅山志》編撰的發起人是集賢院玄教大宗師吳全節,吳全節在至大庚戌年(1310年)來茅山為皇室做醮事之時,看到由傅霄撰錄的《茅山記》四卷,覺得舊《記》遺缺很多,便提出讓四十四代宗師王道孟修編新《志》,但王道孟在接受任務不久就傳位與四十五代宗師劉大彬,因而沒能著手修編新《志》,一直到吳全節在延佑二年(1315年)再一次來茅山之時,重新又把修編新《志》的任務交給第四十五代宗師劉大彬,至此《茅山志》的編撰工作才真正啟動。劉大彬同眾弟子經過十年收集整理,在泰定甲子年(1324年)完成了《志》書初稿,並在同年徵得集賢院大學士趙世延為之撰序,吳全節在泰定丙寅年(1326年)來茅山之時看到了《志》書初稿,並在次年即泰定丁卯年(1327年)春為新《志》撰寫了序言,又經過五年時間的修改與完善,終於在天曆元年(1328年)完成了《茅山志》的編撰,並由劉大彬親自為新《志》撰寫了序錄。

通過以上的分析與考證,我們可以肯定地說元版《茅山志》的作者是劉大彬而不是張伯雨,但張伯雨在《茅山志》的編撰中也是功不可沒的。確切地說《茅山志》是劉大彬同趙孟俯、虞集、張伯雨等眾弟子大家共同合作的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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