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古代妓女的收費標準

「纏頭」,指的是妓女的收入。古代的筆記、小說中,為名妓一擲千金的故事有很多。「千金」是泛泛之詞,把她們的收入換算成真金白銀,那時的社會景象就更為真切。京劇《玉堂春》起解一折,蘇三有一段西皮慢板:玉堂春,含悲淚,忙往前進。想起了,當年事,好不傷情。每日里,在院中,纏頭似錦。到如今,只落得,罪衣罪裙。蘇三說的「纏頭」,專指嫖客付給妓女的報酬,這個詞兒,源於唐朝。唐朝錢法多變,從建國到滅亡,包括唐太宗和唐玄宗時期,貨幣政策始終都沒走上正軌,官方發行的錢幣要麼難以普遍推行,要麼被民間大量盜鑄,而且有前朝的五銖錢和各種劣幣摻雜流通,給交易帶來了諸多麻煩,故此物物交換常常代替錢物交換。唐玄宗在開元二十二年,唐德宗在建中三年,唐文宗在大和三年,都曾經發布詔令,認同並提倡民間交易中完全用布匹代替貨幣,或者部分用布匹代替貨幣。唐朝法典《唐律疏議》里,法官給盜賊量刑,也是用布匹來估算財物價值。嫖客到青樓狎妓自不例外:觀舞聽歌也好,邀妓侑酒也好,在此住宿也好,都流行用布匹付賬--拿出絲綢若干尺,纏到妓女頭上當小費,是為「纏頭」由來。蘇三說,她當年在妓院是紅人,好多豪闊客人光顧,每日里「纏頭似錦」,意思是收入很高。有多高呢?後來蘇三在大堂受審,還有幾句唱:初見面銀子三百兩,吃一杯香茶就動身。公子二次把院進,隨帶來三萬六千銀。在院中未到一年整,三萬六千銀一概化了灰塵。說的是嫖客王景隆(一作王金龍)為了結識蘇三,給了見面錢300兩,然後把蘇三包下,不到一年時間,在妓院扔了36000兩,平均每天付費在100兩以上。《玉堂春》的故事背景是明朝,明朝前期禁止支付白銀,只許流通紙幣,但是僅僅幾十年時間,就因為政府濫發紙幣而造成極其嚴重的通貨膨脹,鈔票的信用在百姓心中一落千丈,朝廷雖有嚴令,民間拒絕使用,此後直到明朝末年,凡有大宗交易,莫不以白銀為主。在整個明朝,除了大兵圍城之類的特殊情況,白銀的購買力相對紙鈔來說都是比較穩定的:糧價最賤時,紋銀1兩能買大米5石(正統十二年江西米價,載於《明英宗實錄》卷152);災荒之年,紋銀3兩能買大米1石(嘉靖三十七年山西米價,載於《明世宗實錄》卷463)。綜觀明朝中後期,常年米價總是在每石1兩以下,換句話說,1兩銀子買1石米是不成問題的。明朝1石約98升,裝米約80公斤,以現在內地普通大米價格每公斤5元計算,買這樣1石米需要人民幣400元。所以僅就糧食購買力而言,當時1兩銀子可與現在400元人民幣持平。王景隆每天為蘇三付費100多兩,相當於人民幣4萬多元,今天看來,這是個驚人數字。京劇是門藝術,藝術總有誇張,不過蘇三既為名妓,嫖資自然要高一些,那王景隆又是獨佔花魁,不許其他嫖客染指,所付費用即使不像唱詞里說的那麼高,也當是一筆巨款。明朝小說家馮夢龍改編的話本《賣油郎獨佔花魁》當中,杭州名妓王美娘的初夜費高達300兩,用我們前面的演算法,相當於人民幣12萬元。此後接客,每晚需白銀10兩,相當於人民幣4000元,如此高的價碼,「兀自你爭我奪」,「賓客如市,捱三頂五,不得空閑」。而當時杭州城賣油小販秦重省吃儉用一年有餘,也不過攢下16兩銀子,可見名妓收入之高,常人不能望其項背。《賣油郎獨佔花魁》是文學,文學免不了也會有誇張,倒是唐朝駐京官員兼資深嫖客孫棨根據切身經歷寫成的《北里志》更有說服力:唐昭宗中和年間,長安城平康里名妓天水仙哥出去陪酒,「褰簾一睹,亟使舁回,而所費已百餘金矣」,掀開帘子讓客人看一看,隨即坐轎返回妓院,客人就得付費「百餘金」。唐人筆記中,「百餘金」就是100多兩銀子的意思,天水仙哥讓客人見一面就能掙100多兩,那麼王景隆每天為蘇三付費100多兩也在情理之中。晚唐時期銀貴錢賤,1兩紋銀能兌換開元通寶1700文,100多兩銀子就是17萬文。比這位名妓天水仙哥稍早一些的大文豪白居易有詩:「月慚諫紙二百張,歲愧俸錢三十萬。」意思是每年薪水能拿到30萬文。當時白居易37歲,以翰林學士的身份任左拾遺,在京官當中屬於中等級別,他一年的工資不過是天水仙哥出台兩次的收入罷了。白居易晚年以刑部尚書的身份退休,按照規定,每月能領50貫的退休金,假如能按足貫發放、不予剋扣的話,一個月也不過5萬文,不到天水仙哥一次出台收入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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