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縣改革要先過「戀權」關
財政部近日提出,到2012年底前將在全國大部分地區推進「省直管縣」財政改革。「省管縣」,主要體現在財權、人事權和項目審批的事權三方面。這個消息告訴人們,「省管縣」需要在2年之後才能實施。應該說,我國幅員遼闊,各地條件參差不齊,在改革問題上不能搞「一刀切」,而應該循序漸進。但這並不意味著很多地方在推進「省管縣」改革問題上仍可停留在觀望階段。從現實狀況分析,「省管縣」改革需要加快。人們知道,時下「省管縣」中,地級市基本上是在建國初期地區行署基礎上形成的。從上世紀八十年代起,為著推動城市化,「市管縣」也成了一風吹。在沿海省份,幾乎都是「市管縣」。人們盼望「市管縣」能較快有力地發展城市,然而事實卻與公眾意願相違,正如媒體所指出的,「市管縣」做法的弊端是增加了政府機構,導致行政審批層次繁雜,而且每個地級市在管理上形成小區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不利於更大區域進行資源整合。中國統計年鑒和中國鄉鎮年鑒的統計發現,「市管縣」實施後,「國家轉移縣鄉財政」與「縣鄉上交財政」之間的差已從1980年的「正160億」變為1999年的「負1600億」,三農問題的存在與市管縣體制有直接關係。為何「省管縣」財政轉移支付進展緩慢?阻力是什麼?恐怕不言而明,那就是媒體所稱的「削權恐懼症」,而所有權力中,財政轉移支付權成了地方政府第一權。人們知道,改革,都會不同程度遭遇習慣勢力阻撓。在某些人心目中,一旦「省管縣」,地級市就等於縣級市,原來的隸屬關係立馬變成「鄰居關係」,也因此失去對所轄縣的管理權,其內心「空虛感」也就可想而知。因此,要推進「省管縣」,重要的是改變官員的權力觀和價值觀,同時也需要省一級拿出敢於改革的精神與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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