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室的倫理底線須有制度支撐

事件觀急診室的倫理底線須有制度支撐林衍 《 中國青年報 》( 2012年12月19日 09 版)

57歲的農民楊吉全死於醫院大廳。

監控錄像記錄了這場悲劇的部分細節:在湖南省桃江縣第六人民醫院大廳,楊吉全從座位上仰面跌倒,9個人從他身邊經過,其中兩個人身穿白大褂,但無一人上前查看。直到3小時後,他才被發現已經死在了醫院裡。

不久前,協和醫院醫生余可誼將這起發生在去年的悲劇寫進自己微博,並希望藉此展開一場公共討論。如這位醫生所觀察,這樣的悲劇絕非個案:2011年的湖南永州,一名教師遭遇車禍被送往醫院搶救,幾天後,親屬在院外的垃圾堆旁找到了他;2005年的北京,因無錢治病,一個37歲的男人倒在距急診搶救室不到十米的男廁所門口,最終在疼痛和哀嚎聲中死去。

毫不客氣地說,如果新聞屬實,這就是見死不救。它發生在以「救死扶傷」為天職的醫院,所以更顯醜陋。而我們並不知道,在更多的醫院,是不是還有更多的生命垂危者有類似遭遇。

必須要反思誰應為這些悲劇負責。視而不見的醫生無疑負有直接的責任,因為無論何時何地,丟棄病人都突破了醫生職業倫理的底線。但悲哀及弔詭之處在於,這個社會並不缺少對於醫德的監督甚至指控,卻無法阻止類似事件一再發生。

受訪的中國醫院協會副秘書長庄一強教授指出,悲劇里的病人多處於「三無」狀態,即沒有身份證、沒有陪伴人員、沒有錢。那麼,一個在邏輯上不能迴避的問題已經出現:一旦急救發生費用,且被救護者無力承擔或者故意拒絕支付費用,普遍自負盈虧的公立醫院該如何應對?

並不久遠的數據來自河南省洛陽市衛生局的一份調研報告,洛陽市7家三級醫院無主病人一年欠費總額362.2萬元。余可誼則提供了另一種在業內秘而不宣的可能性:在有些經費緊張的醫院,搶救沒錢病人的成本將被轉嫁到醫務人員的工資里。

醫德陷入兩難,現實只剩荒謬。值得玩味的是,有關政府部門對此類事件態度不可謂不嚴厲。從2004年開始,包括深圳、廣州在內的多個城市已先後出台《急救醫療條例》,見死不救的醫院將面臨最高5萬元罰款。

問題的癥結恐怕在於,當醫院陷於兩難悖論,政府部門不在公共預算方面給予無主病人兜底性保障,卻又對人道主義嚴格要求,那麼這種要求恐怕難以突破自身的局限。理性地看,以院方自身利益損害為代價的人道主義固然高尚,但並不穩固。更直接一點說,不合理的制度安排,才是悲劇反覆發生的癥結所在。

余可誼在美國一家醫院急診大廳曾發現這樣一張海報,上面寫著:不論患者是否有支付能力或處於何種保險狀態,醫院的急診部門必須為所有急診病人提供必要的醫療檢查並維持其生命的基本穩定。這段話的正上方還有一行加粗加黑的字:這是法律。

原來,美國國會在1986年通過了《緊急醫療護理和勞動法》,它也被形象地稱做「反拋棄病人法」。而其中最鮮明的特徵就是政府要擔負起兜底性的埋單者角色。在中國香港、德國,類似的制度都已經先後形成。

對此問題,我們必須建立共識:「見死不救」絕不僅僅是醫療領域內部的行業性問題,更事關一個國家能否對每一個公民生命健康權提供切實的保障。毫無疑問,能否讓一個身患重症的病人起碼免於因缺乏救助而死於急診室的命運,無疑是評價一個現代社會是否文明的底線標準。更何況,他們可能是露宿街頭的流浪漢,也可能是因意外而陷於險境的你我他。

因此,無論一個國家的福利保障高低多寡,對於這一問題,政府都擁有不可推卸的社會責任。

好消息已經傳來。根據財新網報道,一份圍繞建立急救醫療救助制度的調研報告已於近日提交國務院醫改辦,其中,規模可達百億元的急救醫療救助基金被提上議程。

是時候發生改變了。政府部門有必要在監督者的角色外,成為「三無」急診患者治療費用的基本保障者——若患者有能力但不願支付,政府可通過司法渠道尋求解決;若患者無力支付,政府則有義務對急救室內的人道主義救濟,提供責無旁貸的物質保障。

唯有如此,急診室內的道德倫理底線才能獲得實質性的支撐。而包括危急病人、醫生,以及政策制定者在內的每一個人,都會從中獲得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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