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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即禍害?

房產即禍害?

策劃人小語

只要一提起「家」,就離不開房子。

房子是家,是依靠,是在外經風歷雨後身心停泊的港灣……房子也是鏡子,能照出人性的美醜與良心的顏色。

近些年來,隨著房價大漲,貪慾開始在一些人心中涌動,爭房現象在許多家庭出現……為了房子,血濃於水的父子間、手足間不乏斤斤計較,輕則面紅耳赤,「老死」不相往來;重則舉刀相向,同根相煎。

之前熱播的電視劇《老牛家的戰爭》就是這一社會現實的寫照。該劇講述的是老牛的兩個兒子為了爭奪房產而將生病的父親丟在路邊……

房子就這樣成為了許多家庭中的定時炸彈,隨時會引爆家庭危機。為了有價的房子,我們親手毀了無價的親情,並留下永遠的傷疤。到底是房子重要,還是親情重要?在迷亂中,很多人已找不到方向……

A、都是姐夫在爭

我父母都是通情達理的人,他們對兩個女兒總是一碗水端平。所以,對於老家的三處房產,父母早就安排好了,一套小的自己住,另外兩套拆遷得來的房產兩個女兒各得一套。

前兩年看著北京的房價有上漲的趨勢,我和男朋友就打算在北京買房結婚。我媽早給我計劃好了,男方家出20萬,我們家再賣掉一套房,首付就出來了,這樣以後我們倆還貸的壓力也會小很多。

2009年的「五一」,我們全家正惦記著賣房,問題就來了。原來我們家那套拆遷房的面積,補償了兩套房子,可姐夫竟然背著我爸硬是把我姐的名字也寫到購房合同上去了。禍,就出在了這兒。

我爸一直以為房子肯定是自己的,直到領房產證的時候,才發現此事蹊蹺。原來,辦房產證的工作人員告訴我爸,購房合同上的名字就是房本上的名字,不能更改。而當初購房合同上有我爸和姐姐兩個人的名字,這樣,原本是我爸媽單獨的房產,變成了我爸媽、姐姐姐夫(簽購房合同時,姐姐已經結婚)的共同財產了。如果要改成我爸的名字,必須得讓姐姐、姐夫主動放棄房屋的所有權。

我姐夫死活不肯簽字,那姿態很明顯:現成的便宜不佔,為啥要放棄?

我爸那個後悔啊!明知道這個女婿愛財如命,平時逢年過節從不送禮給我父母,還處處想著怎麼占我們家便宜。這下可好,一不小心進了他的圈套,想當初,他跟單位請假跑前跑後,原來早有盤算。

現在他不簽字,就賣不了房;賣不了房,我在北京也就無法安家。

我爸媽軟硬兼施,流著淚求他放棄。我姐也氣得不行,甚至動了離婚的念頭。可這一切都軟化不了姐夫的鐵石心腸,他吃准了我姐肯定不會跟他離婚的,所以堅決不肯簽字。

我們全家真拿他沒辦法。一年過去了,姐夫依舊不肯簽字,他根本不著急,因為他有房有車,就算耗到最後,還是會分得我們家四分之三的房產。而我,只能在北京的出租屋裡匆匆結婚,連孩子都不敢要。

如果沒有精於算計的姐夫,我們家一定是和和睦睦的。可現在因為姐夫這個外人在爭房產,弄得我和姐姐的來往也漸漸少了,有時好不容易打個電話,也不知道說什麼。而我媽總覺得沒給我買成房子很愧疚。

專家點評

因為房子而引發的家庭糾紛層出不窮,於是,房產這一大宗資產,成為人們競相奮鬥或爭奪的對象。

因此,如果用公式概括的話,這個案例呈現出一個簡單卻觸目驚心的表述:房產>親情>道德>法律。姐夫的做法無疑是拋棄了親情與良心,幾近逾越法律的底線。他在自私與貪婪這兩個慾望的推動下選擇與金錢為伴。他最大的悲哀在於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可悲之處,反而洋洋自得,將物產等同於自我價值,非但將自己異化為無感情、沒良心的「物」,更視「物」大於「人」,把自己活脫脫降格貶為「物」的奴隸。如果他還不醒悟,那麼,最終將被所有的親友所離棄。

B、偏心的母親,失衡的親情

趙老太的老伴在6年前去世,給她留下了一筆產業。按理說,趙老太應該過得很舒心,可兒女卻讓她犯愁。

大兒子阿亮從小得寵,直到30歲還沒一份正經工作,都是趙老太貼補兒子。而小女兒佩佩孝順,逢年過節常常是大包小包往家拿東西,平時也沒少往趙老太手裡塞錢。

可也不知道怎麼回事,趙老太就是不待見女兒,總覺得女兒是「潑出去的水」,而對那個一事無成的兒子,卻是格外照顧。老伴沒去世之前,她還暗地裡救濟兒子。老伴去世後,趙老太更是堂而皇之地顧著大兒子。

阿亮直到34歲,才好不容易娶上了媳婦。沒結婚前,趙老太就把名下的兩處房產和工廠全部過戶到了阿亮的名下,她還四處說:「可不能讓媳婦小瞧了咱們家阿亮。」

可是,房產和工廠一到手,阿亮和媳婦就嫌趙老太礙手礙腳的,找了個借口,把趙老太趕出了家門。

趙老太去了小女兒佩佩家,剛一去,就擺出一副主人的架勢,在那間50多平方米租來的兩居室里對佩佩大聲說:「你就該養我。」

「媽,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我會好好伺候你的。」不知情的佩佩毫無怨言。

沒過多久,佩佩去阿亮家準備給趙老太拿幾件衣服,剛到小區門口,憤憤不平的鄰居就把佩佩拉到一邊:「你還不知道吧?你媽把房子、廠子全給了你哥,現在還要你養?我們都看不下去了!」

佩佩氣得趕緊回了自己家。「媽,我在外面租房子住,你可倒好,兩套房子都給了哥,難道你忘了,咱家的工廠是誰救活的?」

原來趙老太的老伴去世一年後,廠子沒人經營,一直虧損,差一點兒就要賣掉。是佩佩說服自己的老公,拿出結婚七八年攢的積蓄,把廠子的虧空補上。廠子救活了,趙老太還在佩佩的指點下買了兩套房產養老。現在,佩佩重提這段往事,無疑是扇了趙老太一記耳光,可趙老太卻振振有詞地說:「你哥沒本事,你當時有錢,還不該幫我啊?」

「我有錢?那些錢都是我辛辛苦苦攢的,要不,我現在怎麼還租房子住。」

那天,佩佩哭了一個晚上。沒過多久,她和老公去了上海發展,臨走時,她跟趙老太說:「媽,我不是惦記著你那些房產,我只是心涼。」

趙老太后來住在廠子的車庫,阿亮從不來看她。而佩佩每月還是會打電話來,但很少回家。沒有人同情趙老太,就連周圍的老鄰居也都暗地裡說:「這都是趙老太自作自受。」

專家點評

中國曆來奉行「百善孝為先」。但這個案例中的兒子兒媳霸佔房產卻不善待老母,根本連孝順的門檻都不夠;而看似孝順的女兒佩佩,也只能說做到「一半孝」而已。因為,當她得知母親將房產轉給哥哥後就責怪母親,她不能體諒老人重男輕女、扶弱濟貧的心理,她的怪罪和重提當年拯救工廠的事情,是向母親索要感恩與回報。她沒想過,母親已將他們撫養成人,盡了該盡的義務,什麼也不欠子女的,不管能否分到財產,她都應該盡贍養義務。

而母親對兒子的百般溺愛,使得兒子成為「扶不起的阿斗」,除了好吃懶做外,別無他用,這種教育無疑是失敗的。她不懂得,有形的財富遲早有坐吃山空的一天,父母留給孩子最好的禮物是能力、思想和精神。

C、親兄弟爭房逼迫老父親

在小區樓下,張明看到大哥張磊低著頭一閃就進了超市,張明很清楚,大哥在故意躲著自己。實際上,兩兄弟已經很久沒來往了。

張大爺家有套三居室,當初說好了,兩個兒子誰養老,這房子就給誰。張磊結婚後就一直和父母住一起,到二兒子張明結婚時,見家裡實在住不開了,張大爺就拿出10萬元給張明付首付,另外買了一套兩居室。

前兩年,張磊做生意賠了本,債主上門要債,張大爺就掏了15萬元幫大兒子還了債。就這樣,小兒子不高興了,他心裡一盤算,給他的錢少了,而且那套三居室以後肯定是要留給大哥的,這樣一想,他自然覺得不平衡。

從那以後,張明有事沒事就來找大哥,要他把多給的5萬元拿出來平分。張磊當然不樂意:「平時我可沒少伺候爸媽,又搭錢又搭力的,拿這點錢還不應該啊?」

看著兩個兒子惡語相向,張大爺怎麼勸也沒用,只好又拿了5萬給張明才算平息此事。

張磊一看父母這前前後後拿了30萬,斷定他們肯定還有不少養老錢,就借口說自己手頭緊,要求父母每月交點生活費;如果不給,那就早點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反正這房子早晚也得歸他。

張大爺一聽氣壞了,這個房子是要留給替自己養老送終的兒子,張磊現在這樣對他們,憑什麼給他?於是死活不肯過戶。

張明一聽這消息,既然不給大哥,那父母是不是要留給自己?於是,趕緊上門來討好張大爺,突然間熱心得不得了,非要把老兩口接到自己家去住,還說:「要不以後我給你們養老,我一定對你們好好的,你就把那三居室給我吧。」

張大爺知道兩個兒子都沒安好心,聽得多了,乾脆沉默不語,任由兩個兒子為房子爭來爭去。到後來,兩兄弟乾脆天天上門來鬧,合起伙來逼著父母做個了斷,把張大爺氣得中風住進了醫院。

就這樣,原本好好的一家人,反目成仇,不相往來了,連帶著也不許兩家的小孫子來往。最可憐的是張大爺,自打住進醫院後,兩個兒子就沒來看過他。

專家點評

這三居室明明主人是張大爺,是他老兩口用來養老送終的。可沒成想,張大爺兩個不成器的兒子對它心存覬覦,不但不念兄弟間的手足之情,為爭奪它反目成仇,更將矛盾進一步升級,把矛頭指向父母,將老爸氣得住院也不去看望。對父母真是做到了義斷情絕。

在房產(金錢)這桿秤上,張明、張磊兄弟粗鄙的內心、冷漠的情感暴露無遺,兩人半斤八兩,比著算計,相差無幾。如果非要找出其中的積極意義,那也許是張大爺透過這桿秤徹底看清楚兩個兒子,不能再奢望依靠他們養老。趁還來得及,他可以好好給他們一點教訓,比如把大兒子一家趕出門,讓他們自立;對錢,只「出借」不「白給」,讓他們打借條立下字據,欠債還錢。

以上案例中的人們為了房產,置親情、人情不顧,其不擇手段、自私自利的嘴臉讓我們氣憤、感慨。然而,在我們的生活中,也有在房產面前主動退讓的人,在他們的價值觀里,親情的分量遠勝於房子。

D、我的不爭換回全家的寧靜

從沒想過父親會死在手術台上。大夫出來宣布噩耗的時候,我的阿姨—也就是繼母沒有哭,同父異母的弟弟也沒有哭,我也沒有。說實在,對父親的突然離世,我們都沒有思想準備。

葬禮前夜,我和阿姨坐在沙發上,阿姨突然說:南南,阿姨給你30萬,二環邊上的那套小房子也給你吧。我下意識地脫口而出:阿姨我不要。我沒有矯情,我知道這叫分遺產,這叫合法繼承。但爸媽在我3歲就離婚了,這麼多年,我都跟著媽媽過。阿姨也一直對我很好,撫養費、零花錢從來沒少我的,這些錢是她這麼多年和我爸辛辛苦苦掙的。現在我爸走了,我弟還在上學,他們需要錢。到最後,我要了那套房子,沒要錢。因為阿姨說:留著,結婚用。

老天就是喜歡開玩笑,葬禮還沒結束,一個女人突然沖了出來,她用手指著我:「你認識我的,你要給我作證!我不求什麼,就是要送你爸爸最後一程。」

他是我爸在另一個城市工作時的情婦。我去看我爸的時候,她還帶我吃飯逛街。我爸塞了一疊錢叫我不許跟別人提起這個女人,而我把錢塞進褲兜,就真的沒跟任何人說。

而這個女人,竟然跑到葬禮上表演鬧劇。原來我爸早在半年前,就把在那個城市買的房子過戶給了這個情婦。這算什麼,顯示他有情有義?那他有沒有想過自家的妻子,我阿姨還惦記著兩年後等我爸退休,把那處房產賣了給我弟弟留學用。

我突然意識到,我這個唯一「被知情」的人,居然成了那個女人的「幫凶」。

雖然明知道這房子屬於婚內財產,如果訴諸法律,一定能要回來,但看著她帶著孩子,也很可憐,阿姨沒打算要那個房子。可是,他們卻把矛頭對準了我。雖然沒問我什麼,但她不再理我,弟弟把我堵在房間里,跟我說:我一直把你當親姐!我看著他的臉,我很想說,我也是。氣氛冷到極點的時候,阿姨還是把房子過戶到了我的名下,但七大姑八大姨卻突然分成兩派,一派認為我不該要房子,一派認為我理應拿到自己繼承的部分。她們爭得不可開交,然後都要到我這裡一句一句地對證。

現在我回想當時,無論怎樣,都想不起來到底用了多長時間做出那個決定。我只記得那個晚上,我敲開阿姨的門,告訴她:我不要房子了。你把這房子賣了給我弟留學好了,頂那個房子。又是長時間的沉默,阿姨最後說:行,我拿著。

我放棄房子,是因為我覺得虧欠。但最重要的是我不想要這份冷漠,我不圖錢,我也不圖長輩給準備房子,我自己有手有腳,能過上我想過的生活。我只希望這麼多年的感情和信任,別消失,能繼續維持下去。

今年我訂婚回來,去了阿姨家,還是那麼突然,她跟我說:南南,你結婚的時候,阿姨出錢贊助你買房。我說:噯。

專家點評

同樣是價值幾何的房產大問題,南南卻處理得恰當得體。在遇到房產這個艱難抉擇時,南南更重視人與人的關係,把親人之間的感情和信任置於財物之上,排在首位。正所謂將心比心,南南的「舍」,無意中換來了阿姨主動出錢幫她買婚房這個「得」上。所以說,錢這個東西,有時候說起來也奇怪,你不拚命去搶奪的時候,它反而會自動找上門來。最重要的是,南南得到了內心的平靜與可貴的親情。

南南的另一個突出特點是她擁有「富足心態」,這樣的人不用搶,不怕與人分享,他們相信自己能開啟無限的可能性。擁有「富足心態」的人,自信而樂觀,身心健康並且感情充沛,加之他們願意分享的精神能獲得良好的人際關係,所以,往往做事有如神助,想不成功都難。

【小貼士】

專家推薦:找回遺失的親情

也許很多人自以為是堅硬的鋼筋混凝土,沒有情感的滋養也能活得很好。但心理學證明人是情感動物,需要愛和溫暖,人只有在良好的婚姻和家庭關係中才能獲得真正幸福和美好的體驗。所以,在這物慾橫流的時代,我們仍需保持清醒,堅守住心中最美好的一塊。心理專家謝際春向我們推薦一些營造和諧幸福家庭的秘訣:

1.永遠把自己和家人的幸福、情感放在首位。

2.時刻銘記任何物質財富都是身外之物,如果為了得到物質而傷害了情感,是愚蠢、捨本逐末和得不償失的做法。

3.子孫輩(包括女婿兒媳)應該孝順老人。學會自立,靠自己的能力打拚,創造想要的生活;感恩父母,而不是去寄生啃老。

4.人人學習練就「富足心態」,兄弟姐妹之間不再你爭我奪,而是走向共同富裕。

5.父母要有家長「范兒」。不能縱容、溺愛孩子,尤其是已經成人的子女,否則結果必是害人害己;自己不能過於軟弱,失去原則;要做好自我保護,房產等大宗財產不要輕易過戶。

6.如果遇到不肖子孫,不妨學學西方,父母可以理直氣壯地把全部財產捐給慈善事業,而不對子女感到愧疚,子女們也要坦然接受,毫無怨言。

7.最後,企盼政府這輪打壓房價的調控政策能奏效,擠掉泡沫,降低房產價格,讓每個人都買得起房,有房住,不再為房產爭得頭破血流。

【律師提醒】

作為律師,我尊重每一個有產者的權利,更希望辛勤勞動、合法經營的人們住上好房子,絕不希望因為房產改變他們的後半生。遺憾的是,許多善良的老年人總是在本該頤養天年的時候,被看不見的黑手侵擾,而這雙黑手往往是身邊的子女、近親屬。

法律手段是最後一道防線,保護老年人住房的合法權益應以事前預防為主。房屋是養老最根本的依託,在處理房產問題時,一定要特別謹慎。重要原則是不要在有生之年就將房屋產權輕易變更、過戶他人,否則後患無窮。文/范凌鶴?(廣東深鵬律師事務所律師)

1.事先訂立遺囑公證

如果不願意使自己的合法遺產全部交由法定繼承人(如配偶、子女等),那麼,可以當著子女的面不分房產,而是和律師一起去公證機關做一份親自書寫並簽名的遺囑,交由律師保管,形成一份有效的遺囑公證書。

2.分家協議

對家庭共有財產分割時,用白紙黑字將不確定的財產、權利用文字形式固定下來,在確保家庭成員之間親屬關係、財產關係穩定的同時,亦能實現合理分割、物盡其用。其中注意區分家庭共有財產、個人財產,避免分割共有財產涉及個人部分導致無效。

3.分清產權所有人

拆遷補償房屋,通常是購房合同上所記載的乙方,將被推定為將來安置房的業主。而共同出資購買商品房的,應將出資人名字登記為權利人之一。所以,不妨將所有出資人名字登記為共同產權人,因為目前尚未有法律限制房產證上記載人數。只有確定了房子產權所有人後,老人才能在將來的房產分配中,避免家庭糾紛。

4.盡量用家庭調解的方式解決

家庭關係基於父子情、祖孫情以及其他家庭成員感情的維繫,這或許比財產更重要。對於老人的房產糾紛,應該盡量將矛盾化解在家庭內部。因為,即使上法庭解決,也經常會出現「公了私不了」的現象,矛盾雙方仍需居住在同一屋檐下,相處比較尷尬。所以能調解的應該盡量調解,親人之間能讓一步則讓一步。

本刊觀點

儘管電視劇《老牛家的戰爭》中,結局是不肖兒子幡然悔悟。但現實生活卻不會如此完美,爭房產的結局大多是親情離散、兄弟反目,而老人將會成為最大的受傷者,孤獨終老。

房子是很重要,但最重要的,始終是住在房子里的那個或那些人。房子對於我們而言,更多的是「家庭」的概念,而非「炒家」計算器上的那些數字。

總有一天,你會為當初不顧一切爭房產的行為感到後悔。因為你得到了房子,卻失去了親情,你所得到的就只能是一座囚禁靈魂的空城。

房產有價,親情無價。解決的辦法其實很簡單,只需要彼此退讓一步,一切都會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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