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徒能外教人或其他教派的人結婚嗎?
我是一個已受洗的天主教徒.可我的男友是無神論者,而他的家人則是信仰佛教.現在我們已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了,卻出現了信仰衝突.他家的大人不答應我們作婚配,就算是做免除婚配也不行.因為他們不願意將來的孩子以後要領洗,而在這一點上我的家人也不讓步,堅決要求我們要做免除婚配.同時他的父母還要求孩子回老家要拿香燭跪拜祖宗.現在我們都陷入兩難境地.而他又是一個孝子,不想因違背父母的命而讓家人難過.可我們之間的感情又沒問題,難道要因為信仰的矛盾而結束嗎?這對我們來說太不公平了,也讓人難以接受.神父,我真的很困惑,也很痛苦!希望您能幫幫我,指引我.能不能有一個折中的辦法.能夠既能延續這斷感情,又能讓雙方家長都滿意..主啊,神父啊,幫我吧!
教會法典 n.1086,1款指出,一方在天主教領洗,或歸依教會者,而另一方為未領洗者二者的婚姻無效.2款指出在滿全教律1125和1126條款的情況下,可以給予寬免.所以為了使你們的婚姻合法而有效, 1, 最好的方法是使你的男朋友領受洗禮.如此你們的婚姻則沒有任何限制. 2, 如果不能實行,你需要請求你教區的主教給予你婚姻許可.為了取得這個許可,需要滿全兩個條件:n.1125: 你需要許諾準備妥當避免失落你的信仰的危險;你還需要許諾使你們的子女接受天主教的洗禮及教育,同時告知你的伴侶你所許的諾言和責任,使他不要阻撓.請同你的本堂神父進行進一步的協商,做婚前的教理輔導等事宜.
是不是我的問題,您不好解答.但我真的希望能得到您的幫助和解疑.不管答案怎麼樣,您都告訴我,好嗎?
你所提供的一些信息非常的重要,這樣我們判定你與你男朋友之間的婚姻屬於與外教人結婚而不是信仰不同的限制,因為你的男友是無神論。前面已經把法典的規定說明了,我再簡明扼要的說一下:<1、最好的方法就是你的男友領洗。你清楚說明了他家庭的阻擋,但沒有說明你男友對信仰的態度。不過從你的文字背後似乎可以讀出來要讓你男友領洗並不容易,因為他是一個孝子。不過,我在這裡是說,既然他沒有盲目信從他家祖傳的佛教,那麼,他便有他自己的信仰觀,通過接觸與認識接受天主教信仰也不是不可能。至於他是否是黨員或什麼的,你沒有說我也不加以臆測。2、如果你男友沒有領洗的意願但許諾尊重你的信仰,你便可以找教區主教或負責人給你免除婚姻限制。免除婚姻限制在你而不在對方,所以也與對方家人無關。如果對方家人蠻橫到連你自己請求教會的寬免也干涉的地步,試問:你如果保證你的信仰沒有失落的危險呢?你的父母的堅持是對的,不然你們的婚姻是不符合教會法律的。3、至於他的父母還要求孩子回老家要拿香燭跪拜祖宗,要分清是他還是他和你。如果也要求你那樣辦你該怎樣呢?如果光男方則與你沒有任何關係。另外,如果只是單純的祭祖也沒有什麼不對的,如果他的家人認為這是在盡孝道你同樣可以做,只是恐怕並不止這些。我倒覺得佛教徒好像不會要求一個天主教徒去做他們佛家的法式。你應該試著讓男方家人了解如何彼此互相尊重對方的信仰,同時也聲明不干涉男方的信仰問題,男方家人也應該給予你宗教活動與教育的自由。至於子女接受哪方信仰教育的問題,過去雙方都應做許諾,如今只要天主教會一方許諾就可以了,所以不是什麼太大的問題。的確,要想得到一個完全滿意的結局實在太難,但也不是不可能的,如果你不想以你的信仰做賭注的話你就應該首先跳出感情這個圈子,理智的去面對所必須要面對的困難。換句話說,你如果不將自己置於死地(為信仰而捨棄與男友的感情)你便會不斷的妥協。原則問題基本就是這些,實際情況千變萬化,更需要你把握住時機,用各種技巧各種方法將不利化為有利。
我想問一下,就是她信天主教,而我不信,我們如果就這樣的結婚了可以嗎?我聽說信教的必須和信教的結婚啊?如果我們就這樣結婚了的話可以嗎?
原則上來講可以,因為第一真愛無罪,你有權利選擇你要與之共度一生的伴侶,當然前提是她也願意.第二信仰自由,任何人都不可以強迫你信教的.但是你需要考慮的是兩個走在一起深深相愛的人,如果有共同的信仰,是否能夠讓兩個人更容易一起去面對和看待人生?會不讓人生更美好?所以你可以嘗試著去了解她的信仰,了解一下天主教,不相信沒有關係,至少這樣可以幫助你更了解她的行為和想法阿.如果你確實不願意接受信仰,而你們雙方都願意結合,應該是可以的,但是你需要保證不干涉她的宗教信仰和活動,並保證你們的子女可以接受宗教教育.
請問教友可以和非教友離婚者建立婚姻關係嗎?謝謝.
原則上來講是可以的,但是教會認為婚姻為信仰基督的人來說是一件聖事,為沒有信仰基督的人也是天主所願意的屬於人性的行為.所以你所說的非教友要區分是信仰其他基督宗教以及非基督宗教信仰的人.情況比較複雜,可以如下一一分析:如果非教友的一方是信仰其他基督宗教的信徒,而且與他離婚的也是信仰基督宗教的人,那麼他們的婚姻是聖事,如果現在與天主教徒結婚,就必須先證實他第一次的婚姻無效,如果無法證實,那麼按照教會法律的規定是不能舉行聖事的.如果非教友一方是其他基督宗教的信徒,但是第一次婚姻的另一方不是信徒,那麼現在的婚姻可以作為聖事來舉行,因為以前的第一次婚姻為教會法來講並不夠成聖事,但是這第二次婚姻是聖事,需要當地主教的寬免,並遵守法典1124和1125條的規定.如果非教友一方不是基督信徒,那麼他的第一次婚姻不是聖事,而現在與他要舉行的婚姻從信仰天主教的一方來講需要得到當地主教的寬免為舉行婚姻,但是也不是聖事,只是自然婚姻.需要按照法典1128條的規定實行.
教友和非教友之間可不可以結婚?天主教的法典有沒有規定結婚後不能離婚?請您明示.謝謝!
在經過信仰不同的寬免之後,教友和非教友之間當然可以結婚(當然還要考慮有無其它限制,如血親等限制)。婚姻可以離散的情況,一種是經教會宣布婚姻無效,一種是經教會合法地撤銷。
天主教的信徒和耶穌教的信徒可不可以結婚啊?
以下是天主教教理論述的關於混和婚姻的事情.請仔細閱讀就知道該怎麼做了.混合婚姻與宗教的差異 一般而論,天主教的婚姻男女雙方都來自天主教的家庭, 都是領過洗的天主教徒。天主祝福這樣的婚姻,把它提升到聖事的尊位。但是, 近年來,由於社會的變革,天主教徒與非天主教徒的結婚己經不是絕無僅有 的了。天主教法典一向顧慮到這樣的情況。它先區別混合婚姻和 宗教的差異兩種光景。混合婚姻是天主教徒和不屬於天主教會的基督信徒之 間的婚姻。這樣的婚姻有了教會的許可,才可合法地舉行。宗教的差異是天主 教徒和不信天主的外教人的結婚,這樣的結婚對教會來說,是無效的。要使它 有效,必須向教會當局請求豁免與此有關的婚姻阻擋。不論是請求舉行混合 婚姻的許可,或請求豁免宗教的差異的婚姻阻擋,教會當局都要求當事人保 證子女在天主教會內受洗,並受天主教的宗教教育。以上是現行天主教法典上的規定。現在我們要介紹《天主 教教理》的解釋。混合婚姻與宗教的差異的分別。《天主教教理》提到今日相當流行的混合婚姻和信仰不相 同的婚姻說:1633在許多國家中時常發生混合婚姻的現象。那就是 天主教徒與領過洗的非天主教徒之間的婚姻。對這樣的婚姻,夫妻雙方和他 們的神長應該特別小心,予以注意。宗教的差異,那就是天主教徒與沒有領過 洗的外教人所結的婚姻,更需要格外注意,嚴重考慮。《天主教教理》對混合婚姻和宗教的差異提出不同警戒。1634男女雙方隸屬於不同的教會而願意結婚,其困難 尚易克服,只要雙方都讓對方知道自己所屬教會的信仰,又彼此知道各自怎 樣實踐對基督的忠實。但是我們也不應該把混合婚姻的危險估得太低。這是 因為基督信徒的分裂,在目前還沒有解決,仍可能在家庭中製造不和睦的條 件。宗教的差異的危機自然更大了。信仰的不同,對婚姻觀念的不一致,宗教 觀念又彼此不相同,特別對兒女教育更沒有統一的主張,結果只能造成對宗 教問題的冷淡和漠不關心。《天主教教理》援引現行的天主教法典上的有關條文。1635依現行的拉丁教會的法典,混合婚姻在獲得教會 當局的明文許可,才是合法。至於宗教的差異,必須先求得教會當局明文豁免 婚姻的阻擋,才是有效。不論是請求許可混合婚姻,或請求豁免婚姻的阻擋, 婚姻雙方都必須知道並不拒絕婚姻的目的及其主要因素,天主教徒一方面還 應記住子女的受洗和教育所做出的承諾。混合婚姻。《天主教教理》贊成在有些地區實行的大公性舉行混合婚 姻的辦法。1636在許多地區,由於大公的交談的盛行,有些有關 的基督信友團體已給他們的成員擬定了一套為混合婚姻的共同牧靈措施,目 的是在協助婚姻雙方在信仰的指導下度他們的特殊情況的生活,使他們能隨 時克服在彼此所負的責任與各自對其所屬教會所負的責任之間可能造成的 緊張情勢。鼓勵他們發展他們共同的信仰,並尊重他們之間的分歧。宗教差異的婚姻最後,《天主教教理》勸勉生活在宗教的差異的婚姻中天主 教徒的一方說:1637在信仰不相同的婚姻中,天主教徒的一方有一個 嚴重的職分。聖保祿宗徒說過:「不信主的丈夫因妻子而成為聖潔的,不信主 的妻子也因弟兄而成了聖潔的」。不論對信天主的一方或對教會來說,如果聖 保祿宗徒所說的「成為聖的」能導致不信天主的一方皈依天主,那正是最好的 事了。真誠的夫妻之愛,謙虛而有耐心地實行著的家庭德行,不斷的祈禱,是 準備不信天主的終身伴侶歸依和信仰天主的最妥當的辦法。
如果一個教內的人和一個教外的人結合,需要做的是什麼?還有,經本上說,沒有婚姻的阻擋,方可結婚。而與外教人結合,父母會反對,這算不算?他們能不能結合在一起呢?教會是怎麼看待這件事的?
一個已經領受洗禮的天主教徒如果願意和一位非天主教徒結合,需要當地主教的豁免,非天主教徒一方要保證在可能的情況下保證自己配偶的信仰自由,並保證將來的子女接受教會的信仰.原則上來講父母的反對並不夠成婚姻的阻擋,因為一個有效婚姻的實行來自二人的自願結合.當然我們也不能完全不考慮父母的意願.教會盡量勸勉人和有相同信仰的人組成婚姻,尤其是在天主教徒是少數的地區更應該是這樣.但是教會也相信婚姻是人的自然權利,所以並不反對天主教徒和非天主教徒結婚.
我的一個好友她是天主教徒,而她的男友是佛教徒,在交往過程中那男的對女方的宗教信仰並無干涉,但男的本身已表示是不會去信天主教的。近來兩人在商量結婚時因為宗教信仰的不同給他們帶來了很大的矛盾,現在雙方都鬧得很不愉快。由於我的好友極力要求要去教堂舉行婚配儀式,而男方的家庭強烈反對,後來經過協商,男方同意可以去除教堂以外的地方舉行簡單的婚配儀式,另外男方堅決不同意讓將來的後代接受天主教的道理,甚至還建議說若在教堂以外的場地舉行婚配儀式時神父可不可以不要詢問雙方「是否願意讓子女在將來接受天主教道理的教導"這句話,因為男的根本就不同意,而女方也不可能會做到,所以還是省去不問好了。我覺得這個男的太過分了,太不尊重人了。但現在兩人都走到這份上,若因為宗教上的事情而分開未免有點可惜,真不知道怎麼辦,你們能出點主意幫幫他們嗎?
教會認為婚姻是建立在男女雙方互相平等,彼此相愛,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的基礎上的,沒有共同的信仰基礎沒關係,但是至少要尊重對方的選擇,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我覺得應該考慮他們的婚姻基礎和個人人格的成熟程度。當然如果雙方確實願意結合,那麼要請求當地主教的特殊寬免。我們所能做的第一是為他們祈禱,第二當然是努力的和他們溝通,盡量的讓對方了解我們的觀點。
天主教徒可以和回民結婚嗎,我信羅馬公教會。
婚姻是人的一項自然權利,所以如果沒有什麼阻礙教會不會阻止人結婚。當然因為有一些伊斯蘭教的國家的具體法律規定,對於伊斯蘭教徒需要慎重考慮。在一些伊斯蘭教的國家中,是一夫多妻制的,一個男人可以同時有很多妻子,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女方是天主教徒,教會是不許可結合的,因為教會認為男女平等,在天主前都具有同樣的尊嚴和地位,而夫妻之間的愛要求具有排他性。也有一些伊斯蘭教國家規定,如果女方是伊斯蘭教徒,那麼男方也必須也信奉伊斯蘭教,否則會對女方嚴厲的懲罰,甚至可以為此判刑。在這樣的情況下,教會也認為需要特別慎重的考慮,因為這樣的法律侵犯的人的宗教信仰自由。現階段來講,在中國並不存在上述問題,所以正常情況下來講,伊斯蘭教徒和天主教徒結婚是許可的,但是需要有當地主教的特別批准,而且伊斯蘭教的一方要保證不干涉天主教的一方的信仰自由,並且允許子女在可能的情形下接受天主教的教育。
請問我們的天主教會人結婚一定找教內人嗎?
教會鼓勵並提倡有相同宗教信仰的人結為夫妻,因為婚姻生活要求夫妻雙方完全的交付,共同的信仰更容易幫助人在婚姻生活中有共同的理念,更容易完成作為基督徒所應該實行的義務。當然教會也承認婚姻是人的一項自然權利,所以如果願意和非教友的一方結為夫妻,那麼原則上教會是不會阻止的。但是教會要求作為信友的一方應該遵守作為信友的職責,那麼這就要求非信友的一方尊重另一方的信仰,不干涉信仰的實行,並且在可能的情形下保證以後的子女接受信仰的教育並領受洗禮。
我是一名大學本科應屆畢業生。我提的問題是——貴教是否有教內女教徒必須嫁給教內男教徒的教規?或者說是否有類似的教規?因為我的女朋友是貴教的忠貞信徒,而我是一名中國共產黨的預備黨員,於是她的父母就以此,加上我上面問題裡面的觀點為由,阻止我們倆的愛情。 我萬般無奈,只好求助貴教。我在這裡聲明:我是絕對贊成「信仰自由」的觀點的。
老人會受到一些老思想的約束,這是可以理解的,因此也不應該對他們有什麼責怪。一個天主教徒與一個外教人結婚是可以的,只要履行以下幾個要件就可以了。第一,女方需要找到當地主教請求寬免,一般而言是沒有什麼問題的。第二,你應當許諾尊重對方的信仰,不阻止對方進行正常的宗教活動並接受今後所生子女有接受天主教教育的權利。如果你們無法說服家裡的老人的話可以找到本地的神父,請神父代為說明就可以了,一般教友還是很聽神父的。但我們必須要說明一點,因為你說你是:一名中國共產黨的預備黨員,我們估計女方在申請寬免試可能會遇到一些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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