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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人論人大制度

領導人論人大制度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研究室編

2003年6月

毛澤東論人大制度

人民代表大會與黨組織的關係

制定憲法健全國家法制

人民代表大會的組織和活動原則

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和任務

人民代表大會的性質和地位

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

新中國的國體和政體

鄧小平論人大制度

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推進政治體制改革

實現民主和法制一定要有步驟有領導

健全社會主義法制

發揚社會主義民主

江澤民論人大制度

改善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

重視人大及其常委會自身建設

改進人大監督工作

加強人大立法工作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實行和堅持依法治國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

毛澤東論人大制度

人民代表大會與黨組織的關係

黨在群眾中有極大的威權,政府的威權卻差得多。這是由於許多事情為圖省便,黨在那裡直接做了,把政權機關擱置一邊。這種情形是很多的。政權機關里的黨團組織有些地方沒有,有些地方有了也用得不完滿。以後黨要執行領導政府的任務;黨的主張辦法,除宣傳外,執行的時候必須通過政府的組織。國民黨直接向政府下命令的錯誤辦法,是要避免的。

《井岡山的鬥爭》(1928年11月25日),《毛澤東選集》第一卷第72頁

這個中國革命領導責任的問題,乃是革命成敗的關鍵,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七年的經驗,表明了當資產階級追隨著無產階級的政治領導的時候,革命是如何地前進了;及至無產階級(由共產黨負責)在政治上變成了資產階級的尾巴的時候,革命又是如何地遭到失敗。這種歷史不應當重複了。依現時的情況說來,離開了無產階級及其政黨的政治領導,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就不能建立,和平民主抗戰的目的就不能實現,祖國就不能保衛,統一的民主共和國就不能成功。

《中國共產黨在抗日時期的任務》(1937年5月3日),《毛澤東選集》第一卷第241頁

無產階級怎樣經過它的政黨實現對於全國各革命階級的政治領導呢?首先,是根據歷史發展行程提出基本的政治口號,和為了實現這種口號而提出關於每一發展階段和每一重大事變中的動員口號。例如我們提出了「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和「統一的民主共和國」這樣的基本口號,又提出了「停止內戰」、「爭取民主」、「實現抗戰」的口號,作為全國人民一致行動的具體目標,沒有這種具體目標,是無所謂政治領導的。第二,是按照這種具體目標在全國行動起來時,無產階級,特別是它的先鋒隊--共產黨,應該提起自己的無限的積極性和忠誠,成為實現這些具體目標的模範。在為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和民主共和國的一切任務而奮鬥時,共產黨員應該作到最有遠見,最富於犧牲精神,最堅定,而又最能虛心體會情況,依靠群眾的多數,得到群眾的擁護。第三,在不失掉確定的政治目標的原則上,建立與同盟者的適當的關係,發展和鞏固這個同盟。第四,共產黨隊伍的發展,思想的統一性,紀律的嚴格性。共產黨對於全國人民的政治領導,就是由執行上述這些條件去實現的。這些條件是保證自己的政治領導的基礎,也就是使革命獲得徹底的勝利而不被同盟者的動搖性所破壞的基礎。

《中國共產黨在抗日時期的任務》(1937年5月3日),《毛澤東選集》第一卷第242頁

(四)根據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權的原則,在人員分配上,應規定為共產黨員佔三分之一,非黨的左派進步分子佔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間派佔三分之一。

(五)必須保證共產黨員在政權中佔領導地位,因此,必須使佔三分之一的共產黨員在質量上具有優越的條件。只要有了這個條件,就可以保證黨的領導權,不必有更多的人數。所謂領導權,不是要一天到晚當作口號去高喊,也不是盛氣凌人地要人家服從我們,而是以黨的正確政策和自己的模範工作,說服和教育黨外人士,使他們願意接受我們的建議。

……

(九)上述人員的分配是黨的真實的政策,不能敷衍塞責。為著執行這個政策,必須教育擔任政權工作的黨員,克服他們不願和不慣同黨外人士合作的狹隘性,提倡民主作風,遇事先和黨外人士商量,取得多數同意,然後去做。同時,盡量地鼓勵黨外人士對各種問題提出意見,並傾聽他們的意見。絕不能以為我們有軍隊和政權在手,一切都要無條件地照我們的決定去做,因而不注意去努力說服非黨人士同意我們的意見,並心悅誠服地執行。

《抗日根據地的政權問題》(1940年3月6日),《毛澤東選集》第二卷第700-701頁

邊府(陝甘寧邊區政府--引注)黨團不應與政府委員會混同,黨團只須三、五人,任務是掌握政策,有事即談,談通了,或擬成了計劃,商得西北局同意(或常委通過)就提在政府委員會上通過。

《致謝覺哉》(1941年8月12日),《毛澤東書信選集》第182頁

共產黨的這個同黨外人士實行民主合作的原則,是固定不移的,是永遠不變的。只要社會上還有黨存在,加入黨的人總是少數,黨外的人總是多數,所以黨員總是要和黨外的人合作,現在就應在參議會中好好實行起來。我想,我們共產黨的參議員,在我們這樣的政策下面,可以在參議會中受到很好的鍛煉,克服自己的關門主義和宗派主義。

《在陝甘寧邊區參議會的演說》(1941年11月21日),《毛澤東選集》第三卷第767-768頁

制定憲法健全國家法制

這個憲法草案,結合了少數領導者的意見和八千多人的意見,公布以後,還要由全國人民討論,使中央的意見和全國人民的意見相結合。這就是領導和群眾相結合,領導和廣大積極分子相結合的方法。過去我們採用了這個方法,今後也要如此。一切重要的立法都要採用這個方法。這次我們採用了這個方法,就得到了比較好的、比較完全的憲法草案。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1954年6月14日),《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第126頁

我們這個憲法草案,主要是總結了我國的革命經驗和建設經驗,同時它也是本國經驗和國際經驗的結合。我們的憲法是屬於社會主義憲法類型的。我們是以自己的經驗為主,也參考了蘇聯和各人民民主國家憲法中的好的東西。講到憲法,資產階級是先行的。英國也好,法國也好,美國也好,資產階級都有過革命時期,憲法就是他們在那個時候開始搞起的。我們對資產階級民主不能一筆抹殺,說他們的憲法在歷史上沒有地位。但是,現在資產階級的憲法完全是不好的,是壞的,帝國主義國家的憲法尤其是欺騙和壓迫多數人的。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1954年6月14日),《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第127頁

這個憲法草案是完全可以實行的,是必須實行的。當然,今天它還只是草案,過幾個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就是正式的憲法了。今天我們就要準備實行。通過以後,全國人民每一個都要實行,特別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要帶頭實行,首先在座的各位要實行。不實行就是違反憲法。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1954年6月14日),《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第129頁

我們的憲法草案公布以後,將會得到全國人民的一致擁護,提高全國人民的積極性。一個團體要有一個章程,一個國家也要有一個章程,憲法就是一個總章程,是根本大法。用憲法這樣一個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會主義原則固定下來,使全國人民有一條清楚的軌道,使全國人民感到有一條清楚的明確的和正確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國人民的積極性。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1954年6月14日),《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第129頁

還有少數民族問題,它有共同性,也有特殊性。共同的就適用共同的條文,特殊的就適用特殊的條文。少數民族在政治、經濟、文化上都有自己的特點。少數民族經濟特點是什麼?比如第五條講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生產資料所有制現在有四種,實際上我們少數民族地區現在還有別種的所有制。……憲法草案第七十條規定,少數民族地區,「可以按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所有這些,都是原則性和靈活性的結合。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1954年6月14日),《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第128-129頁

我們的憲法規定,立法權集中在中央。但是在不違背中央方針的條件下,按照情況和工作需要,地方可以搞章程、條例、辦法,憲法並沒有約束。我們要統一,也要特殊。為了建設一個強大的社會主義國家,必須有中央的強有力的統一領導,必須有全國的統一計劃和統一紀律,破壞這種必要的統一,是不允許的。同時,又必須充分發揮地方的積極性,各地都要有適合當地情況的特殊。這種特殊不是高崗的那種特殊,而是為了整體利益,為了加強全國統一所必要的特殊。

《論十大關係》(1956年4月25日),《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第276頁

一定要守法,不要破壞革命的法制。法律是上層建築。我們的法律,是勞動人民自己制定的。它是維護革命秩序,保護勞動人民利益,保護社會主義經濟基礎,保護生產力的。我們要求所有的人都遵守革命法制,並不是只要你民主人士守法。

《在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上的講話》(1957年1月),《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第358-359頁

人民代表大會的組織和活動原則

民主和集中之間,並沒有不可越過的深溝,對於中國,二者都是必需的。一方面,我們所要求的政府,必須是能夠真正代表民意的政府;這個政府一定要有全中國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人民也一定要能夠自由地去支持政府,和有一切機會去影響政府的政策。這就是民主制的意義。另一方面,行政權力的集中化是必要的;當人民要求的政策一經通過民意機關而交付與自己選舉的政府的時候,即由政府去執行,只要執行時不違背曾經民意通過的方針,其執行必能順利無阻。這就是集中制的意義。

《和英國記者貝特蘭的談話》(1937年10月25日),《毛澤東選集》第二卷第354頁

今天所談二屆參議會應以準備精兵簡政為中心,在開會以前應實行精簡,開會以後應檢查(點驗)精簡,而精簡包括精少、效力、統一諸方面。

《致謝覺哉、陳正人》(1942年8月19日),《毛澤東書信選集》第199頁

凡屬正確的領導,必須是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這就是說,將群眾的意見(分散的無系統的意見)集中起來(經過研究,化為集中的系統的意見),又到群眾中去作宣傳解釋,化為群眾的意見,使群眾堅持下去,見之於行動,並在群眾行動中考驗這些意見是否正確。然後再從群眾中集中起來,再到群眾中堅持下去。如此無限循環,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確、更生動、更豐富。這就是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

《關於領導方法的若干問題》(1943年6月1日),《毛澤東選集》第三卷第854頁

新民主主義的政權組織,應該採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大政方針,選舉政府。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說,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只有這個制度,才既能表現廣泛的民主,使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有高度的權力;又能集中處理國事,使各級政府能集中地處理被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所委託的一切事務,並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動。

《論聯合政府》(1945年4月24日),《毛澤東選集》第三卷第1006頁

我國另有一些人在匈牙利問題上表現動搖,是因為他們不懂得世界上的具體情況。他們以為在我們的人民民主制度下自由太少了,不如西方的議會民主制度自由多。他們要求實行西方的兩黨制,這一黨在台上,那一黨在台下。但是這種所謂兩黨制不過是維護資產階級專政的一種方法,它絕不能保障勞動人民的自由權利。實際上,世界上只有具體的自由,具體的民主,沒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要求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的人們認為民主是目的,而不承認民主是手段。民主這個東西,有時看來似乎是目的,實際上,只是一種手段。馬克思主義告訴我們,民主屬於上層建築,屬於政治這個範疇。這就是說,歸根結蒂,它是為經濟基礎服務的。自由也是這樣。民主自由都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都是在歷史上發生和發展的。在人民內部,民主是對集中而言,自由是對紀律而言。這些都是一個統一體的兩個矛盾著的側面,它們是矛盾的,又是統一的,我們不應當片面地強調某一個側面而否定另一個側面。在人民內部,不可以沒有自由,也不可以沒有紀律;不可以沒有民主,也不可以沒有集中。這種民主和集中的統一,自由和紀律的統一,就是我們的民主集中制。在這個制度下,人民享受著廣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時又必須用社會主義的紀律約束自己。

《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1957年2月27日),《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第367-368頁

我們的目標,是想造成一個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那樣一種政治局面,以利於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較易於克服困難,較快地建設我國的現代工業和現代農業,黨和國家較為鞏固,較為能夠經受風險。總題目是正確地處理人民內部的矛盾和正確地處理敵我矛盾。方法是實事求是,群眾路線。派生的方法是黨內黨外在一起開一些有關大政方針的會議,公開整風,黨和政府的許多錯誤缺點登報批評。

《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勢》(1957年7月),《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第456-457頁

這是一個開會的方法問題。先把報告草稿發下去,請到會的人提意見,加以修改,然後再作報告。報告的時候不是照著本子念,而是講一些補充意見,作一些解釋。這樣,就更能充分地發揚民主,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對各種不同的看法有所比較,會也開得活潑一些。我們這次會議是要總結十二年的工作經驗,特別是要總結最近四年來的工作經驗,問題很多,意見也會很多,宜於採取這種方法。是不是所有的會議都可以採用這種方法呢?那也不是。採用這種方法,要有充裕的時間。我們的人民代表大會的會議,有時也許可以採用這種方法。……這個方法是一個什麼方法呢?是一個民主集中制的方法,是一個群眾路線的方法。先民主,後集中,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領導同群眾相結合。這是我講的第一點。

《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1962年1月30日),《毛澤東著作選讀》下冊第815-816頁

看起來,我們有些同志,對於馬克思、列寧所說的民主集中制,還不理解。有些同志已經是老革命了,「三八式」的,或者別的什麼式的,總之已經作了幾十年的共產黨員,但是他們還不懂得這個問題。他們怕群眾,怕群眾講話,怕群眾批評。哪有馬克思列寧主義者怕群眾的道理呢?有了錯誤,自己不講,又怕群眾講。越怕,就越有鬼。我看不應當怕。有什麼可怕的呢?我們的態度是:堅持真理,隨時修正錯誤。我們工作中的是和非的問題,正確和錯誤的問題,這是屬於人民內部矛盾問題。解決人民內部矛盾,不能用咒罵,也不能用拳頭,更不能用刀槍,只能用討論的方法,說理的方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方法,一句話,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讓群眾講話的方法。

《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1962年1月30日),《毛澤東著作選讀》下冊第816頁

不論黨內黨外,都要有充分的民主生活,就是說,都要認真實行民主集中制。要真正把問題敞開,讓群眾講話,哪怕是罵自己的話,也要讓人家講。

《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1962年1月30日),《毛澤東著作選讀》下冊第816頁

在我們國家,如果不充分發揚人民民主和黨內民主,不充分實行無產階級的民主制,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無產階級的集中制。沒有高度的民主,不可能有高度的集中,而沒有高度的集中,就不可能建立社會主義經濟。

《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1962年1月30日),《毛澤東著作選讀》下冊第822頁

中央要注意發揮省市的積極性,省市也要注意發揮地、縣、區、鄉的積極性,都不能夠框得太死。當然,也要告訴下面的同志哪些事必須統一,不能亂來。總之,可以和應當統一的,必須統一,不可以和不應當統一的,不能強求統一。正當的獨立性,正當的權利,省、市、地、縣、區、鄉都應當有,都應當爭。這種從全國整體利益出發的爭權,不是從本位利益出發的爭權,不能叫做地方主義,不能叫做鬧獨立性。

《論十大關係》(1956年4月25日),《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第277頁

無產階級政黨和無產階級專政,現在非有不可,而且非繼續加強不可。否則,不能鎮壓反革命,不能抵抗帝國主義,不能建設社會主義,建設起來也不能鞏固。列寧關於無產階級政黨和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決沒有像有些人說的那樣「已經過時」。無產階級專政不能沒有很大的強制性。但是,必須反對官僚主義,反對機構龐大。在一不死人二不廢事的條件下,我建議黨政機構進行大精簡,砍掉它三分之二。

《論十大關係》(1956年4月25日),《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第279-280頁

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和任務

世界上歷來的憲政,不論是英國、法國、美國,或者是蘇聯,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實之後,頒布一個根本大法,去承認它,這就是憲法。

《新民主主義的憲政》(1940年2月20日),《毛澤東選集》第二卷第693頁

只有讓人民起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

《毛澤東黃炎培當年延安話民主》,《新華文摘》1990年第4期第134頁

邊區參議會似宜改至明春開,那時時局更開展,便於對外表示意見,不要把這裡的參議會看成只是本區的參議會,而要把它看成所有華北華中各根據地的參議會的領袖。

《致謝覺哉》(1942年8月17日),《毛澤東書信選集》第197頁

必須認真地開好足以團結各界人民共同進行工作的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人民政府的一切重要工作都應交人民代表會議討論,並作出決定。必須使出席人民代表會議的代表們有充分的發言權,任何壓制人民代表發言的行動都是錯誤的。

《為爭取國家財政經濟狀況的基本好轉而鬥爭》(1950年6月6日),《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第19頁

領導我們的國家可以採用兩種不同的辦法,或者說兩種不同的方針,這就是放和收。放,就是放手讓大家講意見,使人們敢於說話,敢於批評,敢於爭論;不怕錯誤的議論,不怕有毒素的東西;發展各種意見之間的相互爭論和相互批評,既容許批評的自由,也容許批評批評者的自由;對於錯誤的意見,不是壓服,而是說服,以理服人。收,就是不許人家說不同的意見,不許人家發表錯誤的意見,發表了就「一棍子打死」。這不是解決矛盾的辦法,而是擴大矛盾的辦法。兩種方針:放還是收呢?二者必取其一。我們採取放的方針,因為這是有利於我們國家鞏固和文化發展的方針。

《在中國共產黨全國宣傳工作會議上的講話》(1957年3月12日),《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第414-415頁

人民代表大會的性質和地位

縣、區、鄉各級民眾政權是普遍地組織了,但是名不副實。許多地方無所謂工農兵代表會。……一些地方有了代表會,亦僅認為是對執行委員會的臨時選舉機關;選舉完畢,大權攬於委員會,代表會再不談起。名副其實的工農兵代表會組織,不是沒有,只是少極了。所以如此,就是因為缺乏對於代表會這個新的政治制度的宣傳和教育。封建時代獨裁專斷的惡習慣深中於群眾乃至一般黨員的頭腦中,一時掃除不凈,遇事貪圖便利,不喜歡麻煩的民主制度。民主集中主義的制度,一定要在革命鬥爭中顯出了它的效力,使群眾了解它是最能發動群眾力量和最利於鬥爭的,方能普遍地真實地應用於群眾組織。我們正在制訂詳細的各級代表會組織法(依據中央的大綱),把以前的錯誤逐漸糾正。……

現在民眾普遍知道的「工農兵政府」,是指委員會,因為他們尚不認識代表會的權力,以為委員會才是真正的權力。沒有代表大會作依靠的執行委員會,其處理事情,往往脫離群眾的意見,對沒收及分配土地的猶豫妥協,對經費的濫用和貪污,對白色勢力的畏避或鬥爭不堅決,到處發現。委員會也很少開全體會,遇事由常委處決。

《井岡山的鬥爭》(1928年11月25日),《毛澤東選集》第一卷第70-71頁

抗日是一件大事,少數人斷乎幹不了。勉強幹去,只有貽誤。政府如果是真正的國防政府,它就一定要依靠民眾,要實行民主集中制。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最有力量的政府是這樣的政府。國民大會要是真正代表人民的,要是最高權力機關,要掌管國家的大政方針,決定抗日救亡的政策和計劃。

《反對日本進攻的方針、辦法和前途》(1937年7月23日),《毛澤東選集》第二卷第319頁

為應付當前的緊急狀態,我們提議召集臨時國民大會。這個大會的代表,應大體上採用孫中山先生在一九二四年的主張,由各抗日黨派、抗日軍隊、抗日民眾團體和實業團體,按照一定比例推選出來。這個大會的職權,應是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由它決定救國方針,通過憲法大綱,並選舉政府。我們認為抗戰已到了緊急的轉變關頭,只有迅速召集這種有權力而又能代表民意的國民大會,才能一新政治面目,挽救時局危機。這一提議我們正在向國民黨交換意見,希望得到他們的同意。

……停止的是國民黨過去準備召集的國民大會,那個大會按國民黨的規定是一點權力也沒有的,其選舉更根本不合民意。我們和社會各界都不同意那樣的國民大會。我們現在提議的臨時國民大會,和已經停止的根本不同。臨時國民大會開會之後,全國面目必為之一新,政府機構的改造,軍隊的改造和人民的動員,就得著一個必要的前提。抗戰局面的轉機,實繫於此。

《和英國記者貝特蘭的談話》(1937年10月25日),《毛澤東選集》第二卷第356頁

只有民主集中制的政府,才能充分地發揮一切革命人民的意志,也才能最有力量地去反對革命的敵人。「非少數人所得而私」的精神,必須表現在政府和軍隊的組成中,如果沒有真正的民主制度,就不能達到這個目的,就叫作政體和國體不相適應。

《新民主主義論》(1940年1月),《毛澤東選集》第二卷第638頁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權力機關是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選出的各級政府。

《關於目前黨的政策中的幾個重要問題》(1948年1月18日),《毛澤東選集》第四卷第1215頁

在反對封建制度的鬥爭中,在貧農團和農會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區村(鄉)兩級人民代表會議,是一項極可寶貴的經驗。只有基於真正廣大群眾的意志建立起來的人民代表會議,才是真正的人民代表會議。這樣的人民代表會議,現在已有可能在一切解放區出現。這樣的人民代表會議一經建立,就應當成為當地的人民的權力機關,一切應有的權力必須歸於代表會議及其選出的政府委員會。到了那時,貧農團和農會就成為它們的助手。我們曾經打算在各地農村中,在其土地改革任務大致完成以後再去建立人民代表會議。現在你們的經驗以及其他解放區的經驗,既已證明就在土地改革鬥爭當中建立區村兩級人民代表會議及其選出的政府委員會,是可能的和必要的,那末,你們就應當這樣做。在一切解放區,也就應當這樣做。在區村兩級人民代表會議普遍地建立起來的時候,就可以建立縣一級的人民代表會議。有了縣和縣以下的各級人民代表會議,縣以上的各級人民代表會議就容易建立起來了。

《在晉綏幹部會議上的講話》(1948年4月1日),《毛澤東選集》第四卷第1251-1252頁

在目前形勢下,召集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民主聯合政府,加強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的相互合作,並擬訂民主聯合政府的施政綱領,業已成為必要,時機亦已成熟。國內廣大民主人士業已有了此種要求,想二兄必有同感。但欲實現這一步驟,必須先邀集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的代表開一個會議。在這個會議上,討論並決定上述問題。此項會議似宜定名為政治協商會議。

《致李濟深、沈鈞儒》(1948年5月1日),《毛澤東書信選集》第301頁

有幾位司局長一級的知識分子幹部,主張要大民主,說小民主不過癮。他們要搞的「大民主」,就是採用西方資產階級的國會制度,學西方的「議會民主」、「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那一套。他們這種主張缺乏馬克思主義觀點,缺乏階級觀點,是錯誤的。

《在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1956年11月15日),《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第323頁

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

必須實行無男女、信仰、財產、教育等差別的真正普遍平等的選舉制,才能適合於各革命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適合於表現民意和指揮革命鬥爭,適合於新民主主義的精神。

《新民主主義論》(1940年1月),《毛澤東選集》第二卷第638頁

抗日統一戰線的選舉政策,應是凡滿十八歲的贊成抗日和民主的中國人,不分階級、民族、男女、信仰、黨派、文化程度,均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抗日統一戰線政權的產生,應經過人民選舉。

《抗日根據地的政權問題》(1940年3月6日),《毛澤東選集》第二卷第701頁

在日本侵略者被打倒之後,在全部國土上進行自由的無拘束的選舉,產生民主的國民大會,成立統一的正式的聯合政府。沒有人民的自由,就沒有真正民選的國民大會,就沒有真正民選的政府。

《論聯合政府》(1945年4月24日),《毛澤東選集》第三卷第1019頁

我們共產黨人提出結束國民黨一黨專政的兩個步驟:第一個步驟,目前時期,經過各黨各派和無黨無派代表人物的協議,成立臨時的聯合政府;第二個步驟,將來時期,經過自由的無拘束的選舉,召開國民大會,成立正式的聯合政府。總之,都是聯合政府,團結一切願意參加的階級和政黨的代表在一起,在一個民主的共同綱領之下,為現在的抗日和將來的建國而奮鬥。

《論聯合政府》(1945年4月24日),《毛澤東選集》第三卷第1017-1018頁

全黨同志必須為這個統一戰線的鞏固和發展而奮鬥。解放區在堅決地毫不猶豫地實現耕者有其田的條件下,「三三制」政策仍然不變。在政權機關和社會事業中,除共產黨人外,必須繼續吸收廣大的黨外進步分子、中間分子(開明紳士等)參加工作。解放區內,除漢奸分子和反對人民利益而為人民所痛恨的反動分子外,一切公民不分階級、男女、信仰,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迎接中國革命的新高潮》(1947年2月1日),《毛澤東選集》第四卷第1157頁

現在時期,在鄉村中可以而且應當依據農民的要求,召集鄉村農民大會選舉鄉村政府,召集區農民代表大會選舉區政府。縣、市和縣市以上的政府,因其不但代表鄉村的農民,而且代表市鎮、縣城、省城和大工商業都市的各階層各職業人民,就應召集縣的、市的、省的或邊區的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各級政府。在將來,革命在全國勝利之後,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都應當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關於目前黨的政策中的幾個重要問題》(1948年1月18日),《毛澤東選集》第四卷第1215-1216頁

必須利用今年整個秋季和冬季,即自今年九月至明年三月,共七個月時間,在各中央局和分局所劃定的地區內,依次完成下列各項工作:……(已)建立鄉(村)、區、縣三級人民代表會議,並選舉三級政府委員會。

《一九四八年的土地改革工作和整黨工作》(1948年5月25日),《毛澤東選集》第四卷第1271頁

在各級人民代表會議中,必須使一切民主階層,包括工人、農民、獨立勞動者、自由職業者、知識分子、民族工商業者以及開明紳士,儘可能地都有他們的代表參加進去。當然不是勉強湊數,而是要分別有市鎮的農村和沒有市鎮的農村,分別市鎮的大小,分別城市和農村,自然地而不是勉強地實現這個聯合一切民主階層的任務。

《在晉綏幹部會議上的講話》(1948年4月1日),《毛澤東選集》第四卷第1252頁

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不但在三萬人口以上的城市一律應當召開,在新解放區的縣也應一律召開全縣性的各界代表會議,以為人民政府與各界人民群眾發生密切聯繫的機關,其重要性和城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是一樣的。區與鄉則召開農民代表會議,但應吸收革命知識分子參加。老解放區,凡屬條件成熟的地區,則應召開普選的全權的人民代表大會,凡條件尚未成熟的地區,亦可召開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以為過渡,總之,不論是過渡性的各界人民代表會議,或是全權普選的人民代表大會,必須召開。召開是正確的,不召開是不正確的。

《迅速召開各界人民代表會議》(1949年8月13日),《毛澤東新聞工作文選》第404頁

新中國的國體和政體

如果說,我們過去的政府是工人、農民和城市小資產階級聯盟的政府,那末,從現在起,應當改變為除了工人、農民和城市小資產階級以外,還要加上一切其他階級中願意參加民族革命的分子。

《論反對日本帝國主義的策略》(1935年12月27日),《毛澤東選集》第一卷第142頁

新的民主共和國所包括的成分是什麼呢?它包括無產階級、農民、城市小資產階級、資產階級及一切國內同意民族和民主革命的分子,它是這些階級的民族和民主革命的聯盟。

《中國共產黨在抗日時期的任務》(1937年5月3日),《毛澤東選集》第一卷第240頁

中國必須立即開始實行下列兩方面的民主改革。第一方面,將政治制度上國民黨一黨派一階級的反動獨裁政體,改變為各黨派各階級合作的民主政體。這方面,應從改變國民大會的選舉和召集上違反民主的辦法,實行民主的選舉和保證大會的自由開會做起,直到制定真正的民主憲法,召集真正的民主國會,選舉真正的民主政府,執行真正的民主政策為止。……全國人民及各黨派的愛國分子,必須拋棄過去對於國民大會和制定憲法問題的冷淡,而集中力量於這一具體的帶著國防意義的國民大會運動和憲法運動,嚴厲地批判當權的國民黨,推動和督促國民黨放棄其一黨派一階級的獨裁,而執行人民的意見。今年的幾個月內,全國必須發起一個廣大的民主運動,這運動的當前目標,應當放在國民大會和憲法的民主化的完成上。第二方面,是人民的言論、集會、結社自由。沒有這種自由,就不能實現政治制度的民主改革,就不能動員人民進入抗戰,取得保衛祖國和收復失地的勝利。

《中國共產黨在抗日時期的任務》(1937年5月3日),《毛澤東選集》第一卷第236-237頁

鞏固無產階級專政或人民的專政,正是準備著取消這種專政,走到消滅任何國家制度的更高階段去的條件。……這許多相反的東西,同時卻是相成的東西。

《矛盾論》(1937年8月),《毛澤東選集》第一卷第304頁

這個革命要達到的目的是什麼呢?目的就是打倒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建立一個人民民主的共和國。這種人民民主主義的共和國,就是革命的三民主義的共和國。它比起現在這種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狀態來是不相同的,它跟將來的社會主義制度也不相同。

《青年運動的方向》(1939年5月4日),《毛澤東選集》第二卷第527頁

這個國體問題,從前清末年起,鬧了幾十年還沒有鬧清楚。其實,它只是指的一個問題,就是社會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資產階級總是隱瞞這種階級地位,而用「國民」的名詞達到其一階級專政的實際。這種隱瞞,對於革命的人民,毫無利益,應該為之清楚地指明。「國民」這個名詞是可用的,但是國民不包括反革命分子,不包括漢奸。一切革命的階級對於反革命漢奸們的專政,這就是我們現在所要的國家。

《新民主主義論》(1940年1月),《毛澤東選集》第二卷第637頁

只要是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革命,其國家構成和政權構成,基本上必然相同,即幾個反對帝國主義的階級聯合起來共同專政的新民主主義國家。在今天的中國,這種新民主主義的國家形式,就是抗日統一戰線的形式。

……

至於還有所謂「政體」問題,那是指的政權構成的形式問題,指的一定的社會階級取何種形式去組織那反對敵人保護自己的政權機關。沒有適當形式的政權機關,就不能代表國家。中國現在可以採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省人民代表大會、縣人民代表大會、區人民代表大會直到鄉人民代表大會的系統,並由各級代表大會選舉政府。……

國體--各革命階級聯合專政。政體--民主集中制。這就是新民主主義的政治,這就是新民主主義的共和國,這就是抗日統一戰線的共和國,這就是三大政策的新三民主義的共和國,這就是名副其實的中華民國。

《新民主主義論》(1940年1月),《毛澤東選集》第二卷第636-638頁

憲政是什麼呢?就是民主的政治。剛才吳老同志的話,我是贊成的。但是我們現在要的民主政治,是什麼民主政治呢?是新民主主義的政治,是新民主主義的憲政。它不是舊的、過時的、歐美式的、資產階級專政的所謂民主政治;同時,也還不是蘇聯式的、無產階級專政的民主政治。……什麼是新民主主義的憲政呢?就是幾個革命階級聯合起來對於漢奸反動派的專政。從前有人說過一句話,說是「有飯大家吃」。我想這可以比喻新民主主義。既然有飯大家吃,就不能由一黨一派一階級來專政。講得最好的是孫中山先生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里的話。那個宣言說:「近世各國所謂民權制度,往往為資產階級所專有,適成為壓迫平民之工具。若國民黨之民權主義,則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數人所得而私也」。同志們,我們研究憲政,各種書都要看,但尤其要看的,是這篇宣言,這篇宣言中的上述幾句話,應該熟讀而牢記之。「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數人所得而私」,就是我們所說的新民主主義憲政的具體內容,就是幾個革命階級聯合起來對於漢奸反動派的民主專政,就是今天我們所要的憲政。

《新民主主義的憲政》(1940年2月20日),《毛澤東選集》第二卷第690-691頁

在抗日時期,我們所建立的政權的性質,是民族統一戰線的。這種政權,是一切贊成抗日又贊成民主的人們的政權,是幾個革命階級聯合起來對於漢奸和反動派的民主專政。它是和地主資產階級的反革命專政區別的,也和土地革命時期的工農民主專政有區別。對於這種政權性質的明確了解和認真執行,將大有助於全國民主化的推動。

《抗日根據地的政權問題》(1940年3月6日),《毛澤東選集》第二卷第699頁

需要在廣泛的民主基礎之上,召開國民代表大會,成立包括更廣大範圍的各黨各派和無黨無派代表人物在內的同樣是聯合性質的民主的正式的政府,領導解放後的全國人民,將中國建設成為一個獨立、自由、民主、統一和富強的新國家。一句話,走團結和民主的路線,打敗侵略者,建設新中國。

《論聯合政府》(1945年4月24日),《毛澤東選集》第三卷第978-979頁

我們主張在徹底地打敗日本侵略者之後,建立一個以全國絕對大多數人民為基礎而在工人階級領導之下的統一戰線的民主聯盟的國家制度,我們把這樣的國家制度稱之為新民主主義的國家制度。

《論聯合政府》(1945年4月24日),《毛澤東選集》第三卷第1005頁

新民主主義的政權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人民大眾的反帝反封建的政權。所謂人民大眾,是包括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被帝國主義和國民黨反動政權及其所代表的官僚資產階級(大資產階級)和地主階級所壓迫和損害的民族資產階級,而以工人、農民(兵士主要是穿軍服的農民)和其他勞動人民為主體。這個人民大眾組成自己的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並建立代表國家的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政府),工人階級經過自己的先鋒隊中國共產黨實現對於人民大眾的國家及其政府的領導。這個人民共和國及其政府所要反對的敵人,是外國帝國主義、本國國民黨反動派及其所代表的官僚資產階級和地主階級。

《關於目前黨的政策中的幾個重要問題》(1948年1月18日),《毛澤東選集》第四卷第1215頁

無產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要求我們黨去認真地團結全體工人階級、全體農民階級和廣大的革命知識分子,這些是這個專政的領導力量和基礎力量。……同時也要求我們黨去團結儘可能多的能夠同我們合作的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的代表人物,它們的知識分子和政治派別,以便在革命時期使反革命勢力陷於孤立,徹底地打倒國內的反革命勢力和帝國主義勢力。

《在中國共產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報告》(1949年3月5日),《毛澤東選集》第四卷第1374-1375頁

總結我們的經驗,集中到一點,就是工人階級(經過共產黨)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這個專政必須和國際革命力量團結一致。這就是我們的公式,這就是我們的主要經驗,這就是我們的主要綱領。

《論人民民主專政》(1949年6月30日),《毛澤東選集》第四卷第1417頁

中國人民在幾十年中積累起來的一切經驗,都叫我們實行人民民主專政,或曰人民民主獨裁,總之是一樣,就是剝奪反動派的發言權,只讓人民有發言權。

人民是什麼?在中國,在現階段,是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這些階級在工人階級和共產黨的領導之下,團結起來,組成自己的國家,選舉自己的政府,向著帝國主義的走狗即地主階級和官僚資產階級以及代表這些階級的國民黨反動派及其幫凶們實行專政,實行獨裁,壓迫這些人,只許他們規規矩矩,不許他們亂說亂動。如要亂說亂動,立即取締,予以制裁。對於人民內部,則實行民主制度,人民有言論集會結社等項的自由權。選舉權,只給人民,不給反動派。這兩方面,對人民內部的民主方面和對反動派的專政方面,互相結合起來,就是人民民主專政。

……

人民的國家是保護人民的。有了人民的國家,人民才有可能在全國範圍內和全體規模上,用民主的方法,教育自己和改造自己,使自己脫離內外反動派的影響(這個影響現在還是很大的,並將在長時期內存在著,不能很快地消滅),改造自己從舊社會得來的壞習慣和壞思想,不使自己走入反動派指引的錯誤路上去,並繼續前進,向著社會主義社會和共產主義社會前進。

《論人民民主專政》(1949年6月30日),《毛澤東選集》第四卷第1412-1413頁

現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在完全新的基礎之上召開的,它具有代表全國人民的性質,它獲得全國人民的信任和擁護。因此,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宣布自己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在自己的議程中將要制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組織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組織法,制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共同綱領,選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全國委員會,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和國徽,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的所在地以及採取和世界大多數國家一樣的年號。

《中國人民站起來了》(1949年9月21日),《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第4頁

我們的國家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這個專政是幹什麼的呢?專政的第一個作用,就是壓迫國家內部的反動階級、反動派和反抗社會主義革命的剝削者,壓迫那些對於社會主義建設的破壞者,就是為了解決國內敵我之間的矛盾。例如逮捕某些反革命分子並且將他們判罪,在一個時期內不給地主階級分子和官僚資產階級分子以選舉權,不給他們發表言論的自由權利,都是屬於專政的範圍。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和廣大人民的利益,對於那些盜竊犯、詐騙犯、殺人放火犯、流氓集團和各種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壞分子,也必須實行專政。專政還有第二個作用,就是防禦國家外部敵人的顛覆活動和可能的侵略。在這種情況出現的時候,專政就擔負著對外解決敵我之間的矛盾的任務。專政的目的是為了保衛全體人民進行和平勞動,將我國建設成為一個具有現代工業、現代農業和現代科學文化的社會主義國家。誰來行使專政呢?當然是工人階級和在它領導下的人民。專政的制度不適用於人民內部。人民自己不能向自己專政,不能由一部分人民去壓迫另一部分人民。人民中間的犯法分子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這和壓迫人民的敵人的專政是有原則區別的。在人民內部是實行民主集中制。我們的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宗教信仰等等自由。我們的憲法又規定: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制,國家機關必須依靠人民群眾,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必須為人民服務。我們的這個社會主義的民主是任何資產階級國家所不可能有的最廣大的民主。我們的專政,叫作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這就表明,在人民內部實行民主制度,而由工人階級團結全體有公民權的人民,首先是農民,向著反動階級、反動派和反抗社會主義改造和社會主義建設的分子實行專政。

《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1957年2月27日),《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第366-367頁

鄧小平論人大制度

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

假如說中國是一個半封建的缺乏民主的國家,則反映到黨內的是:共產黨員-般缺乏民主的習慣,缺乏民主政治鬥爭的常識與鍛煉。

假如說西歐共產黨帶有若干社會民主黨的不良傳統,則中國黨或多或少帶有一些國民黨的不良傳統。某些同志的「以黨治國」的觀念,就是國民黨惡劣傳統反映到我們黨內的具體表現。

《黨與抗日民主政權》(1941年4月15日),《鄧小平文選》第一卷第10頁

黨提出「三三制」的政策之後,在我們晉冀豫區,曾遭受到黨內一部分人的抵抗,這也是忽視民主和「以黨治國」的觀念在作怪。最近雖有不少轉變,但徹底糾正這種錯誤觀念,還需要一個教育與鬥爭的過程。

《黨與抗日民主政權》(1941年4月15日),《鄧小平文選》第一卷第10頁

幾年來,「以黨治國」的思想曾經統治了某些區域,甚至有些區域的領導同志還長期存在著這種頑固的思想。它所造成的惡果也不小,主要表現為:

第一,這些同志誤解了黨的優勢,以為黨員包辦就是絕對優勢,不了解真正的優勢要表現在群眾擁護上。把優勢建築在權力上是靠不住的。……過去我們有些高唱優勢的同志,認為共產黨員占多數了,天下是我們的了,因而可以為所欲為了,於是許多過左的錯誤由之而生,中間分子對我不滿,進步分子非常不安,群眾對黨的輿論也不好。除了阿Q主義者,誰能說黨已經有了優勢!

第二,這些同志誤解了黨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解釋為「黨權高於一切」,遇事干涉政府工作,隨便改變上級政府法令;不經過行政手續,隨便調動在政權中工作的幹部;有些地方沒有黨的通知,政府法令行不通,形成政權系統中的混亂現象。甚有把「黨權高於一切」發展成為「黨員高於-切」者,黨員可以為非作歹,黨員犯法可以寬恕。其結果怎樣呢?結果非黨幹部稱黨為「最高當局」(這是最嚴酷的諷刺,不幸竟有人聞之沾沾自喜!),有的消極不敢講話,有的脫離我們以至反對我們,進步分子則反為我憂慮。結果群眾認為政府是不中用的,-切要決定於共產黨。於是要錢的是共產黨,要糧的是共產黨,政府一切法令都是共產黨的法令,政府一切錯誤都是共產黨的錯誤,政府沒有威信,黨也脫離了群眾。這實在是最大的蠢笨!結果黨的各級指導機關日趨麻木,不細心地去研究政策,忙於事務上的干涉政權,放鬆了政治領導。結果黨員「因黨而驕」,在政權中工作的黨員自高自大,盛氣凌人,自以為是,看不起非黨員,自己可以不守法,不遵守政權的紀律和秩序。甚有少數黨員自成一幫,消極怠工,貪污腐化,互相包庇。於是投機分子混入黨內,從各方面來破壞黨。幾年來,我們在這方面是吃了不少虧的。

第三,這些同志尚簡單避複雜,主要是他們自己不相信自己的主張正確,怕見人,怕通不過,以為一切問題只要黨員占多數,一舉手萬事皆迎刃而解。殊不知這是麻痹黨腐化黨的使黨脫離群眾的最好辦法。首先是關起門來決定複雜的政策問題,必然發生錯誤;其次是把非黨幹部、把群眾看成任人擺弄的傀儡,必然脫離群眾,引起群眾的反對;再次是黨和黨員都會因此麻痹,失掉對於新事物的知覺,而逐漸腐朽。民主政治的好處,正在於它能夠及時反映各階級各方面的意見,使我們能夠正確地細心地去考慮問題決定問題;它能夠使我們從群眾的表現中去測驗我黨的政策是否正確,是否為群眾所了解所擁護;它能夠使我們對事物感覺靈敏,隨時具有高度的警惕性;它能夠使我們黨得到群眾的監督,克服黨員墮落腐化的危險,及時發現投機分子以及破壞分子而清洗出黨;它能在民主政治鬥爭中提高黨員的鬥爭能力,使黨更加接近群眾,鍛煉黨使黨成為群眾的黨。

總之,「以黨治國」的國民黨遺毒,是麻痹黨、腐化黨、破壞黨、使黨脫離群眾的最有效的辦法。我們反對國民黨以黨治國的一黨專政,我們尤要反對國民黨的遺毒傳播到我們黨內來。

《黨與抗日民主政權》(1941年4月15日),《鄧小平文選》第一卷第10-12頁

黨對抗日民主政權的正確領導原則是什麼呢?是指導與監督政策。這就是說,黨對政權要實現指導的責任,使黨的主張能夠經過政權去實行,黨對政權要實現監督的責任,使政權真正合乎抗日的民主的統一戰線的原則。黨的領導責任是放在政治原則上,而不是包辦,不是遇事干涉,不是黨權高於一切。這是與「以黨治國」完全相反的政策。

《黨與抗日民主政權》(1941年4月15日),《鄧小平文選》第一卷第12頁

黨要細心地研究政策,正確地決定政策,並經過行政機關或民意機關中的黨團,使黨決定的政策成為政府的法令和施政方針。黨的指導機關只有命令政府中黨團和黨員的權力,只有於必要時用黨的名義向政府提出建議的權力,絕對沒有命令政府的權力。

《黨與抗日民主政權》(1941年4月15日),《鄧小平文選》第一卷第13頁

黨要切實保證「三三制」。在各級參議會、行政委員會的選舉中,在各級政府行政人員的配備選拔中,必須切實經過黨的指導作用,以保證「三三制」的比例。

《黨與抗日民主政權》(1941年4月15日),《鄧小平文選》第一卷第13-14頁

既然「三三制」的實質是民主問題,黨要教育與責成政權中的黨團和共產黨員,首先自己具有充分的民主精神,高度的革命熱情,和藹的態度,積極的工作,刻苦的作風,和政治家的風度。他們在政權工作中,要能夠堅持黨的政治立場,要能夠團結非黨幹部,要能夠以自己的模範作用去影響非黨幹部積極負責地工作,反對「因黨而驕」。黨要實現對政權指導與監督的作用,首先就要從切實指導與監督自己的黨團和黨員做起。

《黨與抗日民主政權》(1941年4月15日),《鄧小平文選》第一卷第14頁

黨除了應該加強對於黨員的思想教育之外,更重要的還在於從各方面加強黨的領導作用,並且從國家制度和黨的制度上作出適當的規定,以便對於黨的組織和黨員實行嚴格的監督。

《關於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1956年9月16日),《鄧小平文選》第一卷第215頁

我們需要實行黨的內部的監督,也需要來自人民群眾和黨外人士對於我們黨的組織和黨員的監督。無論黨內的監督和黨外的監督,其關鍵都在於發展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發揚我們黨的傳統作風,這就是毛澤東同志在第七次大會的政治報告中所提倡的「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作風,和人民群眾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的作風以及自我批評的作風」。

《關於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1956年9月16日),《鄧小平文選》第一卷第215頁

同資產階級的政黨相反,工人階級的政黨不是把人民群眾當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覺地認定自己是人民群眾在特定的歷史時期為完成特定的歷史任務的一種工具。共產黨--這是工人階級和勞動人民中先進分子的集合體,它對於人民群眾的偉大的領導作用,是不容懷疑的。但是,它之所以成為先進部隊,它之所以能夠領導人民群眾,正因為,而且僅僅因為,它是人民群眾的全心全意的服務者,它反映人民群眾的利益和意志,並且努力幫助人民群眾組織起來,為自己的利益和意志而鬥爭。確認這個關於黨的觀念,就是確認黨沒有超乎人民群眾之上的權力,就是確認黨沒有向人民群眾實行恩賜、包辦、強迫命令的權力,就是確認黨沒有在人民群眾頭上稱王稱霸的權力。

《關於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1956年9月16日),《鄧小平文選》第一卷第217-218頁

黨是階級組織的最高形式,指出這一點,在今天黨已經在國家工作中居於領導地位的時候,特別重要。這當然不是說,黨可以直接去指揮國家機關的工作,或者是把各種純粹行政性質的問題提到黨內來討論,混淆黨的工作和國家機關工作所應有的界限。這是說,第一,在國家機關工作中的黨員,首先是由擔任負責工作的黨員所組成的黨組,必須服從黨的統一領導。第二,黨必須經常討論和決定在國家工作中的各種方針政策問題和重要的組織問題,國家機關中的黨組必須負責在同黨外人士完滿合作的條件下,實現黨所作出的這些決定。第三,黨必須認真地有系統地研究國家機關工作的情況和問題,以便對於國家工作提出正確的、切實的和具體的主張,或者根據實踐及時地修正自己的主張,並且對於國家機關工作進行經常的監督。有某些在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同志,借口自己工作的特殊性而不尊重黨的領導,企圖把自己工作的部門造成一個獨立國,這是必須克服的一種危險傾向。同時,也有些黨的機關,對國家機關的行政工作作不正確的干涉,或者並不調查研究,滿足於籠統的一般化的領導或者感想式的領導,這種傾向也必須加以糾正。

《關於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1956年9月16日),《鄧小平文選》第一卷第236-237頁

黨要受監督,黨員要受監督,八大強調了這個問題。毛主席最近特彆強調要有一套章程,就是為了監督。毛主席說,要唱對台戲,唱對台戲比單幹好。我們黨是執政的黨,威信很高。我們大量的幹部居於領導地位。在中國來說,誰有資格犯大錯誤?就是中國共產黨。犯了錯誤影響也最大。因此,我們黨應該特別警惕。憲法上規定了黨的領導,黨要領導得好,就要不斷地克服主觀主義、官僚主義、宗派主義,就要受監督,就要擴大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如果我們不受監督,不注意擴大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脫離群眾,犯大錯誤。

《共產黨要接受監督》(1957年4月8日),《鄧小平文選》第一卷第270頁

思想一僵化,條條、框框就多起來了。比如說,加強黨的領導,變成了黨去包辦一切、干預一切;實行一元化領導,變成了黨政不分、以黨代政;堅持中央的統一領導,變成了「一切統一口徑」。

《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1978年12月13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142頁

國要有國法,黨要有黨規黨法。黨章是最根本的黨規黨法。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組織部門的任務不只是處理案件,更重要的是維護黨規黨法,切實把我們的黨風搞好。對於違反黨紀的,不管是什麼人,都要執行紀律,做到功過分明,賞罰分明,伸張正氣,打擊邪氣。

《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1978年12月13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147頁

中央一部分主要領導同志不兼任政府職務,可以集中精力管黨,管路線、方針、政策。這樣做,有利於加強和改善中央的統一領導,有利於建立各級政府自上而下的強有力的工作系統,管好政府職權範圍的工作。

《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21頁

權力過分集中的現象,就是在加強黨的一元化領導的口號下,不適當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權力集中於黨委,黨委的權力又往往集中於幾個書記,特別是集中於第一書記,什麼事都要第一書記挂帥、拍板。黨的一元化領導,往往因此而變成了個人領導。全國各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這個問題。權力過分集中於個人或少數人手裡,多數辦事的人無權決定,少數有權的人負擔過重,必然造成官僚主義,必然要犯各種錯誤,必然要損害各級黨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制、個人分工負責制等等。這種現象,同我國歷史上封建專制主義的影響有關,也同共產國際時期實行的各國黨的工作中領導者個人高度集權的傳統有關。我們歷史上多次過分強調黨的集中統一,過分強調反對分散主義、鬧獨立性,很少強調必要的分權和自主權,很少反對個人過分集權。過去在中央和地方之間,分過幾次權,但每次都沒有涉及到黨同政府、經濟組織、群眾團體等等之間如何劃分職權範圍的問題。我不是說不要強調黨的集中統一,不是說任何情況下強調集中統一都不對,也不是說不要反對分散主義、鬧獨立性,問題都在於「過分」,而且對什麼是分散主義、鬧獨立性也沒有搞得很清楚。黨成為全國的執政黨,特別是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後,黨的中心任務已經不同於過去,社會主義建設的任務極為繁重複雜,權力過分集中,越來越不能適應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對這個問題長期沒有足夠的認識,成為發生「文化大革命」的一個重要原因,使我們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現在再也不能不解決了。

《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28-329頁

今後凡屬政府職權範圍內的工作,都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政府討論、決定和發布文件,不再由黨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髮指示、作決定。政府工作當然是在黨的政治領導下進行的,政府工作加強了,黨的領導也加強了。

《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39-340頁

改革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渙散黨的紀律,而正是為了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堅持和加強黨的紀律。在中國這樣的大國,要把幾億人口的思想和力量統一起來建設社會主義,沒有一個由具有高度覺悟性、紀律性和自我犧牲精神的黨員組成的能夠真正代表和團結人民群眾的黨,沒有這樣一個黨的統一領導,是不可能設想的,那就只會四分五裂,一事無成。這是全國各族人民在長期的奮鬥實踐中深刻認識到的真理。我們人民的團結,社會的安定,民主的發展,國家的統一,都要靠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核心,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問題是黨要善於領導;要不斷地改善領導,才能加強領導。

《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41-342頁

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極其艱巨複雜的任務擺在我們的面前。很多舊問題需要繼續解決,新問題更是層出不窮。黨只有緊緊地依靠群眾,密切地聯繫群眾,隨時聽取群眾的呼聲,了解群眾的情緒,代表群眾的利益,才能形成強大的力量,順利地完成自己的各項任務。現在群眾中需要解決的思想問題很多,黨內需要解決的思想問題也很多。我們一定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切實認真做好,不能放鬆。這項工作,各級黨委要做,各級領導幹部要做,每個黨員都要做。要做得有針對性、細緻深入和為群眾所樂於接受。最重要的條件,就是凡是需要動員群眾做的,每個黨員,特別是擔負領導職務的黨員,必須首先從自己做起。因此,為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也要求改善黨的領導,改善黨的領導制度。

《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42頁

糾正不正之風、打擊犯罪活動中屬於法律範圍的問題,要用法制來解決,由黨直接管不合適。黨要管黨內紀律的問題,法律範圍的問題應該由國家和政府管。黨干預太多,不利於在全體人民中樹立法制觀念。這是一個黨和政府的關係問題,是一個政治體制的問題。

《在全體人民中樹立法制觀念》(1986年6月28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163頁

黨管政府怎麼管法,也需要總結經驗。黨政分開,從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就提出了這個問題。我們堅持黨的領導,問題是黨善於不善於領導。黨要善於領導,不能干預太多,應該從中央開始。這樣提不會削弱黨的領導。干預太多,搞不好倒會削弱黨的領導,恐怕是這樣一個道理。

《在全體人民中樹立法制觀念》(1986年6月28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163-164頁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既然「三三制」政權是幾個革命階級的專政,有各抗日階級抗日黨派的代表參加,就必然有各個不同的政見不同的立場,也就必然有政治上的爭論。只要是真正地發展民主,民主政治鬥爭也必將大大地開展起來。民主政治鬥爭之開展,正是好現象,因為它可以真正表露各階級的意見和要求,也可以暴露某些黨派的實質,使群眾認清其面貌。我們共產黨是不怕民主政治鬥爭的,因為我黨的主張是正確的,只有那種不相信黨的主張正確的右傾機會主義者,只有那種投機分子、官僚腐化分子、貪污分子,才懼怕民主政治鬥爭,懼怕把黨的面貌放在群眾面前。所以,黨要有意識地去發展民主政治的鬥爭,首先要糾正某些同志中的武斷不民主的錯誤,要使非黨幹部敢於講話,講所欲講,敢於工作,不對我疑懼。做到這一步,那不僅民主政治開展有了內容,而且政府威信和工作效率都會大大提高起來。

《黨與抗日民主政權》(1941年4月15日),《鄧小平文選》第一卷第14-15頁

通過代表會議徵求意見,商量研究,可以避免主觀地決定問題。有時我們是一番好意,就是做出的決定不正確。但即使決定正確,如果沒有通過他們,也會遭到反對。只要通過他們,即使有的決定還有缺點,他們也是會擁護的。

《關於西南少數民族問題》(1950年7月21日),《鄧小平文選》第一卷第170頁

與資產階級國家完全相反,我們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我們的國家政權屬於人民,全體人民都有權利選派自己的代表去管理國家的事務,而人民自己則有權利並有各種機會去經常地監督國家機關的工作。所以,我們愈充分發揚民主,人民民主專政就愈加鞏固,人民政府與人民之間的聯繫就愈加密切,就愈能在充分發揮人民積極性的基礎上,完成國家每一個具體的任務。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草案的說明》(1953年2月11日),《民政工作手冊》(第五輯)第24頁

按照選舉法規定所產生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將真實地反映出我國的現實生活和階級關係,使社會各民族各階級都在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中有與其地位相稱的代表,從而使我們的人民代表大會具有最廣泛的人民代表性,使它能夠充分地反映和集中各族人民的要求,切實地保障在工人階級領導下的全體人民的利益。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草案的說明》(1953年2月11日),《民政工作手冊》(第五輯)第28頁

必須健全黨的和國家的民主生活,使黨的和政府的下級組織,有充分的便利和保證,可以及時地無所顧忌地批評上級機關工作中的錯誤和缺點,使黨和國家的各種會議,特別是各級黨的代表大會和人民代表大會,成為充分反映群眾意見、開展批評和爭論的講壇。

《關於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1956年9月16日),《鄧小平文選》第一卷第223-224頁

在群眾方面,要擴大各方面的民主。人民代表大會、政協會要開好。開好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政協會,很有益處。

《共產黨要接受監督》(1957年4月8日),《鄧小平文選》第一卷第271頁

要使我們的憲法更加完備、周密、準確,能夠切實保證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國家各級組織和各項企業事業的權力,享有充分的公民權利,要使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真正實行民族區域自治,要改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等等。

《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39頁

經濟調整是件大事,它改變了今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一九八一年的計劃和預算,影響全國人民的工作和生活。所以,請國務院考慮最近向人大常委會作一次報告。報告發表了,可以作為向全國人民進行宣傳解釋的基礎。

《貫徹調整方針,保證安定團結》(1980年12月25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56頁

我們講民主,不能搬用資產階級的民主,不能搞三權鼎立那一套。我經常批評美國當權者,說他們實際上有三個政府。當然,美國資產階級對外用這一手來對付其他國家,但對內自己也打架,造成了麻煩。這種辦法我們不能採用。

《旗幟鮮明地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1986年12月30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195頁

關於民主,我們大陸講社會主義民主,和資產階級民主的概念不同。西方的民主就是三權分立,多黨競選,等等。我們並不反對西方國家這樣搞,但是我們中國大陸不搞多黨競選,不搞三權分立、兩院制。我們實行的就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院制,這最符合中國實際。如果政策正確,方向正確,這種體制益處很大,很有助於國家的興旺發達,避免很多牽扯。當然,如果政策搞錯了,不管你什麼院制也沒有用。

《會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的講話》(1987年4月16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220頁

資本主義社會講的民主是資產階級的民主,實際上是壟斷資本的民主,無非是多黨競選、三權鼎立、兩院制。我們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

《改革的步子要加快》(1987年6月12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240頁

調動積極性是最大的民主。至於各種民主形式怎麼搞法,要看實際情況。比如講普選,現在我們在基層,就是在鄉、縣兩級和城市區一級、不設區的市一級搞直接選舉,省、自治區、設區的市和中央是間接選舉。像我們這樣一個大國,人口這麼多,地區之間又不平衡,還有這麼多民族,高層搞直接選舉現在條件還不成熟,首先是文化素質不行。

《改革的步子要加快》(1987年6月12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242頁

在政治體制改革方面有一點可以肯定,就是我們要堅持實行人民代表大會的制度,而不是美國式的三權鼎立制度。實際上,西方國家也並不都是實行三權鼎立式的制度。

《在接見首都戒嚴部隊軍以上幹部時的講話》(1989年6月9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307頁

推進政治體制改革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為了適應黨和國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需要,為了興利除弊,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以及其他制度,需要改革的很多。我們要不斷總結歷史經驗,深入調查研究,集中正確意見,從中央到地方,積極地、有步驟地繼續進行改革。

《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322頁

改革黨和國家領導制度及其他制度,是為了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加速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

《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22頁

我們過去發生的各種錯誤,固然與某些領導人的思想、作風有關,但是組織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問題更重要。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澤東同志這樣偉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嚴重影響,以至對黨對國家對他個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我們今天再不健全社會主義制度,人們就會說,為什麼資本主義制度所能解決的一些問題,社會主義制度反而不能解決呢?這種比較方法雖然不全面,但是我們不能因此而不加以重視。斯大林嚴重破壞社會主義法制,毛澤東同志就說過,這樣的事件在英、法、美這樣的西方國家不可能發生。他雖然認識到這一點,但是由於沒有在實際上解決領導制度問題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導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這個教訓是極其深刻的。不是說個人沒有責任,而是說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這種制度問題,關係到黨和國家是否改變顏色,必須引起全黨的高度重視。

《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33頁

肅清封建主義殘餘影響,重點是切實改革並完善黨和國家的制度,從制度上保證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經濟管理的民主化、整個社會生活的民主化,促進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發展。這需要認真調查研究,比較各國的經驗,集思廣益,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和措施。不能認為只要破字當頭,立就在其中了。必須明確,不要搞什麼反封建主義的政治運動和宣傳運動,不要對什麼人搞過去那種政治批判,更不能把鬥爭矛頭對著幹部和群眾。歷史經驗證明,用大搞群眾運動的辦法,而不是用透徹說理、從容討論的辦法,去解決群眾性的思想教育問題,而不是用扎紮實實、穩步前進的辦法,去解決現行制度的改革和新制度的建立問題,從來都是不成功的。因為在社會主義社會中解決群眾思想問題和具體的組織制度、工作制度問題,同革命時期對反革命分子的打擊和對反動制度的破壞,本來是原則上根本不同的兩回事。

《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36頁

改革並完善黨和國家各方面的制度,是一項艱巨的長期的任務,改革並完善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是實現這個任務的關鍵。對此,我們必須有足夠的認識。

《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42頁

奧:我看不出怎樣才能避免或防止再發生諸如「文化大革命」這樣可怕的事情。

鄧:這要從制度方面解決問題。我們過去的一些制度,實際上受了封建主義的影響,包括個人迷信、家長制或家長作風,甚至包括幹部職務終身制。我們現在正在研究避免重複這種現象,準備從改革制度著手。我們這個國家有幾千年封建社會的歷史,缺乏社會主義的民主和社會主義的法制。現在我們要認真建立社會主義的民主制度和社會主義法制。只有這樣,才能解決問題。

《答義大利記者奧琳埃娜·法拉奇問》(1980年8月21日、23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48頁

我們各種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的改革,要堅定地、有步驟地繼續進行。這些改革的總方向,都是為了發揚和保證黨內民主,發揚和保證人民民主。

《貫徹調整方針,保證安定團結》(1980年12月25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72-373頁

現在看,不搞政治體制改革不能適應形勢。改革,應該包括政治體制的改革,而且應該把它作為改革向前推進的一個標誌。

《在聽取經濟情況彙報時的談話》(1986年6月10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160頁

現在經濟體制改革每前進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體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體制,就不能保障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經濟體制改革繼續前進,就會阻礙生產力的發展,阻礙四個現代化的實現。

《關於政治體制改革問題》(1986年9月-11月),《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176-177頁

要通過改革,處理好法治和人治的關係,處理好黨和政府的關係。黨的領導是不能動搖的,但黨要善於領導,黨政需要分開,這個問題要提上議事日程。

《關於政治體制改革問題》(1986年9月-11月),《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176-177頁

不搞政治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難於貫徹。黨政要分開,這涉及政治體制改革。黨委如何領導?應該只管大事,不能管小事。

《關於政治體制改革問題》(1986年9月-11月),《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177頁

政治體制改革包括什麼內容,應該議一下,理出個頭緒。我想政治體制改革的目的是調動群眾的積極性,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義。改革的內容,首先是黨政要分開,解決黨如何善於領導的問題。這是關鍵,要放在第一位。

《關於政治體制改革問題》(1986年9月-11月),《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177頁

效率不高同我們的機構臃腫、人浮於事、作風拖拉有關。但更主要的是涉及黨政不分,在很多事情上黨代替了政府工作,黨和政府很多機構重複。我們要堅持黨的領導這一中國的特點,不能放棄這一條,但是黨要善於領導。幾年前我們就提出這個問題了,但如何做還沒有考慮清楚。

《政治體制改革的一些設想》(1986年11月9日),《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增訂本第147頁

我們評價一個國家的政治體制、政治結構和政策是否正確,關鍵看三條:第一是看國家的政局是否穩定;第二是看能否增進人民的團結,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產力能否得到持續發展。這八年,我們在這三個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績。我們人口多,國家大,基礎又很薄弱,辦事困難很多,但是有希望。

《怎樣評價一個國家的政治體制》(1987年3月27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213頁

現在我們提出了新的問題,就是把政治體制改革提到日程上來,這是今年十月將要召開的黨的十三大的主要議程之一。這個問題很複雜,政治體制改革的每一個措施都涉及千千萬萬的人,主要是涉及廣大幹部,不僅是我們一批老人。一般講政治體制改革都講民主化,但民主化的含義不十分清楚。……社會主義國家有個最大的優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決心,一做出決議,就立即執行,不受牽扯。我們說搞經濟體制改革全國就能立即執行,我們決定建立經濟特區就可以立即執行,沒有那麼多互相牽扯,議而不決,決而不行。就這個範圍來說,我們的效率是高的,我講的是總的效率。這方面是我們的優勢,我們要保持這個優勢,保證社會主義的優越性。

《改革的步子要加快》(1987年6月12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240頁

我們必須進行政治體制改革,而這種改革又不能搬用西方那一套所謂的民主,不能搬用他們的三權鼎立,不能搬用他們的資本主義制度,而要搞社會主義民主。我們要根據社會主義國家自己的實踐、自己的情況來決定改革的內容和步驟。每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的改革又都是不同的,歷史不同,經驗不同,現在所處的情況不同,各國的改革不可能一樣。但是,共同的一點是要保持自己的優勢,避免資本主義社會的毛病和弊端。

《改革的步子要加快》(1987年6月12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240-241頁

政治體制改革包括民主和法制。我們的民主同法制是相關聯的。……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要講社會主義的民主,也要講社會主義的法制。在強調發展民主的同時,要強調教育我們的人民特別是青年要有理想,守紀律。

《沒有安定的政治環境什麼事都幹不成》(1987年6月29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244-245頁

政治體制改革很複雜,每一個措施都涉及千千萬萬人的利益。所以,政治體制改革要分步驟、有領導、有秩序地進行。我們不能照搬資本主義國家那一套,不能搞資產階級自由化。比如共產黨的領導,這個丟不得,一丟就是動亂局面,或者是不穩定狀態。一旦不穩定甚至動亂,什麼建設也搞不成。我們有過「大民主」的經驗,就是「文化大革命」,那是一種災難。我們的經濟體制改革,也是有領導有秩序地進行,不能搞無政府主義。

《一切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實際出發》(1987年8月29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252頁

實現民主和法制一定要有步驟有領導

為了實現四個現代化,必須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和加強社會主義法制。

《新時期的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的任務》(1979年6月15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187頁

民主和法制,這兩個方面都應該加強,過去我們都不足。要加強民主就要加強法制。沒有廣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沒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我們吃夠了動亂的苦頭。

《民主和法制兩手都不能削弱》(1979年6月28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189頁

在當前新的長征中,在四項基本原則的指引下,實行互相監督,充分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對於增強和維護安定團結,共同搞好國家大事,是十分重要的。

《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是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政治力量》(1979年10月19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205頁

我們要在大幅度提高社會生產力的同時,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的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發展高度的社會主義民主和完備的社會主義法制。

《在中國文學藝術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會上的祝詞》(1979年10月30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208頁

實現民主和法制,同實現四個現代化一樣,不能用大躍進的做法,不能用「大鳴大放」的做法。就是說,一定要有步驟,有領導。否則,只能助長動亂,只能妨礙四個現代化,也只能妨礙民主和法制。

《目前的形勢和任務》(1980年1月16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257頁

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兩方面是統一的。

《堅持黨的路線,改進工作方法》(1980年2月29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276頁

我們要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主要應當努力實現以下三個方面的要求:(一)經濟上,迅速發展社會生產力,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二)政治上,充分發揚人民民主,保證全體人民真正享有通過各種有效形式管理國家、特別是管理基層地方政權和各項企業事業的權力,享有各項公民權利,健全革命法制,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打擊一切敵對力量和犯罪活動,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鞏固和發展安定團結、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三)為了實現以上兩方面的要求,組織上,迫切需要大量培養、發現、提拔、使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比較年輕的、有專業知識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人才。

我們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是要在經濟上趕上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在政治上創造比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實的民主,並且造就比這些國家更多更優秀的人才。達到上述三個要求,時間有的可以短些,有的要長些,但是作為一個社會主義大國,我們能夠也必須達到。所以,黨和國家的各種制度究竟好不好,完善不完善,必須用是否有利於實現這三條來檢驗。

《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22-323頁

要繼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這是三中全會以來中央堅定不移的基本方針,今後也決不允許有任何動搖。

《貫徹調整方針,保證安定團結》(1980年12月25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59頁

我們的民主制度還有不完善的地方,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條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社會主義民主和社會主義法制是不可分的。不要社會主義法制的民主,不要黨的領導的民主,不要紀律和秩序的民主,決不是社會主義民主。相反,這隻能使我們的國家再一次陷入無政府狀態,使國家更難民主化,使國民經濟更難發展,使人民生活更難改善。

《貫徹調整方針,保證安定團結》(1980年12月25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59-360頁

鞏固和發展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是全國人民的共同願望。需要向廣大人民群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動員和組織他們自覺地、積極地行動起來,同各種破壞安定團結的勢力進行有效的鬥爭。進行這種鬥爭,不能採取過去搞政治運動的辦法,而要遵循社會主義法制的原則。為此,除黨內要發布有關的指示以外,建議人大常委會、國務院發布有關的條例、法令。必要的法律設施,加上全黨的思想政治工作、報刊宣傳和學校教育的配合,就可以形成全黨全軍全民的共同行動準則。

《貫徹調整方針,保證安定團結》(1980年12月25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71頁

這場鬥爭是政治鬥爭,但是一定要在法律範圍內進行。要有聲勢,但準備必須充分,步驟必須穩妥,分寸必須適當。對於一些嚴重的破壞活動,不僅要打擊一次,而且要打擊多次。全黨同志和全體幹部都要按照憲法、法律、法令辦事,學會使用法律武器(包括罰款、重稅一類經濟武器)同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勢力和各種刑事犯罪分子進行鬥爭。這是現在和今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過程中要求我們必須儘快學會處理的新課題。

《貫徹調整方針,保證安定團結》(1980年12月25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71頁

對搞資產階級自由化並且觸犯了刑律的人,不嚴肅處理是不行的。因為他們搞的這一套無非是大鳴、大放、大字報,出非法刊物,實際上是一種動亂,是「文化大革命」遺留下來的做法。不能讓這股風刮起來。全國人大一九八O年專門做了決議,廢除憲法中肯定「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的條款,這個條款是「文化大革命」中寫進憲法的。那些崇拜西方「民主」的人總想搞這個「四大」。中國經過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訓,再不能那樣幹了。中國要堅持社會主義制度,要發展社會主義經濟,要實現四個現代化,沒有理想是不行的,沒有紀律也是不行的。

《搞資產階級自由化就是走資本主義道路》(1985年5月、6月),《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123-124頁

搞四個現代化一定要有兩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謂兩手,即一手抓建設,一手抓法制。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的講話》(1986年1月17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154頁

我們現在搞兩個文明建設,一是物質文明,一是精神文明。實行開放政策必然會帶來一些壞的東西,影響我們的人民。要說有風險,這是最大的風險。我們用法律和教育這兩個手段來解決這個問題。

《拿事實來說話》(1986年3月28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156頁

我們國家缺少執法和守法的傳統,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就開始抓法制,沒有法制不行。法制觀念與人們的文化素質有關。現在這麼多青年人犯罪,無法無天,沒有顧忌,一個原因是文化素質太低。所以,加強法制重要的是要進行教育,根本問題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開始,小學、中學都要進行這個教育,社會上也要進行這個教育。糾正不正之風中屬於法律範圍、社會範圍的問題,應當靠加強法制和社會教育來解決。我們要把經驗好好總結一下,使這方面工作來一個改善。

《在全體人民中樹立法制觀念》(1986年6月28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163頁

在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同時,還要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做到既能調動人民的積極性,又能保證我們有領導有秩序地進行社會主義建設。這是一整套相互關聯的方針政策。

《有領導有秩序地進行社會主義建設》(1987年3月8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210頁

中國在國際上處於落後狀態,中國要發展起來,要實現四化,政治局面不穩定,沒有紀律,沒有秩序,什麼事情都搞不成功。西方民主那一套我們不能照搬,中國的事情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辦。中國的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是同社會主義法制相輔相成的。中國正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

《我國方針政策的兩個基本點》(1987年7月4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249頁

健全社會主義法制

黨要教育黨員和群眾,以正確的態度去對待政權,使大家懂得,今天的抗日民主政權不同於過去地主資產階級專政的政權,全體人民對於抗日民主政權都應採取絕對擁護的態度。在人民中,要養成遵守抗日民主政權法令的習慣。在政權中工作的同志,要遵守政權的紀律和秩序,反對混亂現象,反對不尊重上級政權的行為。

《黨與抗日民主政權》(1941年4月15日),《鄧小平文選》第一卷第15頁

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現在的問題是法律很不完備,很多法律還沒有制定出來。往往把領導人說的話當做「法」,不贊成領導人說的話就叫做「違法」,領導人的話改變了,「法」也就跟著改變。所以,應該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訴訟法和其他各種必要的法律,例如工廠法、人民公社法、森林法、草原法、環境保護法、勞動法、外國人投資法等等,經過一定的民主程序討論通過,並且加強檢察機關和司法機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國家和企業、企業和企業、企業和個人等等之間的關係,也要用法律的形式來確定;它們之間的矛盾,也有不少要通過法律來解決。現在立法的工作量很大,人力很不夠,因此法律條文開始可以粗一點,逐步完善。有的法規地方可以先試搞,然後經過總結提高,制定全國通行的法律。修改補充法律,成熟一條就修改補充一條,不要等待「成套設備」。總之,有比沒有好,快搞比慢搞好。此外,我們還要大力加強對國際法的研究。

《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1978年12月13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146-147頁

我們必須看到,在社會主義社會,仍然有反革命分子,有敵特分子,有各種破壞社會主義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和其他壞分子,有貪污盜竊、投機倒把的新剝削分子,並且這種現象在長時期內不可能完全消滅。同他們的鬥爭不同於過去歷史上的階級對階級的鬥爭(他們不可能形成一個公開的完整的階級),但仍然是一種特殊形式的階級鬥爭,或者說是歷史上的階級鬥爭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的特殊形式的遺留。對於這一切反社會主義的分子仍然必須實行專政。不對他們專政,就不可能有社會主義民主。這種專政是國內鬥爭,有些同時也是國際鬥爭,兩者實際上是不可分的。因此,在階級鬥爭存在的條件下,在帝國主義、霸權主義存在的條件下,不可能設想國家的專政職能的消亡,不可能設想常備軍、公安機關、法庭、監獄等等的消亡。它們的存在同社會主義國家的民主化並不矛盾,它們的正確有效的工作不是妨礙而是保證社會主義國家的民主化。事實上,沒有無產階級專政,我們就不可能保衛從而也不可能建設社會主義。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1979年3月30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169頁

我們好多年實際上沒有法,沒有可遵循的東西。這次全國人大開會制定了七個法律。有的實際上部分地修改了我們的憲法,比如取消革命委員會,恢復原來的行政體制。這是建立安定團結政治局面的必要保障。沒有安定團結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搞四個現代化就不行。這次會議以後,要接著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我們的民法還沒有,要制定;經濟方面的很多法律,比如工廠法等等,也要制定。我們的法律是太少了,成百個法律總要有的,這方面有很多工作要做,現在只是開端。民主要堅持下去,法制要堅持下去。這好像兩隻手,任何一隻手削弱都不行。

《民主和法制兩手都不能削弱》(1979年6月28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189頁

要講法制,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來越多的人不僅不犯法,而且能積極維護法律。現在我們嚴肅處理這樣一批人,不但對絕大多數犯罪分子是一種教育,對全黨、全國人民也是一種教育。我們要在全國堅決實行這樣一些原則: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目前的形勢和任務》(1980年1月16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254頁

真正要鞏固安定團結,主要地當然還是要依靠積極的、根本的措施,還是要依靠發展經濟、發展教育,同時也要依靠完備法制。經濟搞好了,教育搞好了,同時法制完備起來,司法工作完善起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整個社會有秩序地前進。

《目前的形勢和任務》(1980年1月16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254-255頁

當前,也還有些幹部,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僕,而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權,特殊化,引起群眾的強烈不滿,損害黨的威信,如不堅決改正,勢必使我們的幹部隊伍發生腐化。我們今天所反對的特權,就是政治上經濟上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權利。搞特權,這是封建主義殘餘影響尚未肅清的表現。

《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32頁

舊中國留給我們的,封建專制傳統比較多,民主法制傳統很少。解放以後,我們也沒有自覺地、系統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的各項制度,法制很不完備,也很不受重視,特權現象有時受到限制、批評和打擊,有時又重新滋長。克服特權現象,要解決思想問題,也要解決制度問題。

《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32頁

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黨員在黨章和黨紀面前人人平等。人人有依法規定的平等權利和義務,誰也不能佔便宜,誰也不能犯法。不管誰犯了法,都要由公安機關依法偵查,司法機關依法辦理,任何人都不許干擾法律的實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遙法外。誰也不能違反黨章黨紀,不管誰違反,都要受到紀律處分,也不許任何人干擾黨紀的執行,不許任何違反黨紀的人逍遙於紀律制裁之外。只有真正堅決地做到了這些,才能徹底解決搞特權和違法亂紀的問題。

《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32頁

要有群眾監督制度,讓群眾和黨員監督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凡是搞特權、特殊化,經過批評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權依法進行檢舉、控告、彈劾、撤換、罷免,要求他們在經濟上退賠,並使他們受到法律、紀律處分。

《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32頁

我們進行了二十八年的新民主主義革命,推翻封建主義的反動統治和封建土地所有制,是成功的,徹底的。但是,肅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義殘餘影響這個任務,因為我們對它的重要性估計不足,以後很快轉入社會主義革命,所以沒有能夠完成。現在應該明確提出繼續肅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義殘餘影響的任務,並在制度上做一系列切實的改革,否則國家和人民還要遭受損失。

《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35頁

在黨政機關、軍隊、企業、學校和全體人民中,都必須加強紀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對一切無紀律、無政府、違反法制的現象,都必須堅決反對和糾正。否則我們就決不能建設社會主義,也決不能實現現代化。

《貫徹調整方針,保證安定團結》(1980年12月25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60頁

要繼續批判和反對封建主義在黨內外思想政治方面的種種殘餘影響,並繼續制定和完善各種符合於社會主義原則的制度和法律來清除這些影響。

《貫徹調整方針,保證安定團結》(1980年12月25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68頁

在整個改革開放過程中都要反對腐敗。對幹部和共產黨員來說,廉政建設要作為大事來抓。還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

《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談話要點》(1992年1月18日-2月21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379頁

發揚社會主義民主

我們是不贊成搞大民主的。大民主是可以避免的,這就要有小民主。如果沒有小民主,那就一定要來大民主。群眾有氣就要出,我們的辦法就是使群眾有出氣的地方,有說話的地方,有申訴的地方。群眾的意見,不外是幾種情況。有合理的,合理的就接受,就去做,不做不對,不做就是官僚主義。有一部分基本合理,合理的部分就做,辦不到的要解釋。有一部分是不合理的,要去做工作,進行說服。總之,要讓群眾能經常表達自己的意見,在人民代表大會上,政協會議上,職工代表大會上,學生代表大會上,或者在各種場合,使他們有意見就能提,有氣就能出。有小民主就不會來大民主。

《共產黨要接受監督》(1957年4月8日),《鄧小平文選》第一卷第273頁

沒有民主,就沒有集中;而這個集中,總是要在民主的基礎上,才能真正地正確地實現。沒有無產階級的民主和無產階級的集中,也就沒有社會主義,資本主義就要復辟。……沒有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制,既不能實行真正的從群眾中來,也不能實行真正的到群眾中去。不實行民主集中制,不但脫離人民群眾,脫離黨員群眾,而且上級脫離下級,甚至在同級里也勢必造成少數人或個人脫離多數,少數人或個人專斷的局面。

《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1962年2月6日),《鄧小平文選》第一卷第304-305頁

解放思想,開動腦筋,一個十分重要的條件就是要真正實行無產階級的民主集中制。我們需要集中統一的領導,但是必須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確的集中。

當前這個時期,特別需要強調民主。因為在過去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內,民主集中制沒有真正實行,離開民主講集中,民主太少。現在敢出來說話的,還是少數先進分子。我們這次會議先進分子多一點,但就全黨、全國來看,許多人還不是那麼敢講話。好的意見不那麼敢講,對壞人壞事不那麼敢反對,這種狀況不改變,怎麼能叫大家解放思想,開動腦筋?四個現代化怎麼化法?

《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1978年12月13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144頁

我們要創造民主的條件,要重申「三不主義」:不抓辮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在黨內和人民內部的政治生活中,只能採取民主手段,不能採取壓制、打擊的手段。憲法和黨章規定的公民權利、黨員權利、黨委委員的權利,必須堅決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

《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1978年12月13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144頁

前幾天對天安門事件進行了平反,全國各族人民歡欣鼓舞,大大激發了人民群眾的社會主義積極性。群眾提了些意見應該允許,即使有個別心懷不滿的人,想利用民主鬧一點事,也沒有什麼可怕。要處理得當,要相信絕大多數群眾有判斷是非的能力。一個革命政黨,就怕聽不到人民的聲音,最可怕的是鴉雀無聲。現在黨內外小道消息很多,真真假假,這是對長期缺乏政治民主的一種懲罰。有了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小道消息就少了,無政府主義就比較容易克服。

《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1978年12月13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144-145頁

我們在過去一個相當長的時間裡,在民主和集中的關係上搞得不好,民主少了一些,因此,我們更要發揚民主。

《解決台灣問題,完成祖國統一大業提上具體日程》(1979年1月1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155頁

我們已經作了大量的宣傳,說明無產階級專政對於人民來說就是社會主義民主,是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和其他勞動者所共同享受的民主,是歷史上最廣泛的民主。在民主的實踐方面,我們過去作得不夠,並且犯過錯誤。林彪、「四人幫」宣傳什麼「全面專政」,對人民實行封建法西斯專政,我們已徹底粉碎了這個專政。這與無產階級專政毫無共同之點,而且完全相反。現在我們已經堅決糾正了過去的錯誤,並且採取各種措施繼續努力擴大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當然,民主化和現代化一樣,也要一步一步地前進。社會主義愈發展,民主也愈發展。這是確定無疑的。但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決不是可以不要對敵視社會主義的勢力實行無產階級專政。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1979年3月30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168頁

我們一定要向人民和青年著重講清楚民主問題。社會主義道路、無產階級專政、共產黨的領導、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都同民主問題有關。什麼是中國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呢?中國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只能是社會主義民主或稱人民民主,而不是資產階級的個人主義的民主。人民的民主同對敵人的專政分不開,同民主基礎上的集中也分不開。我們實行的是民主集中制,這就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民主集中制是社會主義制度的一個不可分的組成部分。在社會主義制度之下,個人利益要服從集體利益,局部利益要服從整體利益,暫時利益要服從長遠利益,或者叫做小局服從大局,小道理服從大道理。我們提倡和實行這些原則,決不是說可以不注意個人利益,不注意局部利益,不注意暫時利益,而是因為在社會主義制度之下,歸根結底,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是統一的,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是統一的,暫時利益和長遠利益是統一的。我們必須按照統籌兼顧的原則來調節各種利益的相互關係。如果相反,違反集體利益而追求個人利益,違反整體利益而追求局部利益,違反長遠利益而追求暫時利益,那末,結果勢必兩頭都受損失。民主和集中的關係,權利和義務的關係,歸根結底,就是以上所說的各種利益的相互關係在政治上和法律上的表現。正因為這樣,毛澤東同志才說,我們的目標,是想造成一個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那樣一種政治局面。這就是社會主義民主的政治局面,這就是我們今天和今後所要努力實現的政治局面。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1979年3月30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175-176頁

我們過去對民主宣傳得不夠,實行得不夠,制度上有許多不完善,因此,繼續努力發揚民主,是我們全黨今後一個長時期的堅定不移的目標。但是我們在宣傳民主的時候,一定要把社會主義民主同資產階級民主、個人主義民主嚴格地區別開來,一定要把對人民的民主和對敵人的專政結合起來,把民主和集中、民主和法制、民主和紀律、民主和黨的領導結合起來。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1979年3月30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176頁

我們要廣開言路,廣開才路,堅持不抓辮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義」,讓各方面的意見、要求、批評和建議充分反映出來,以利於政府集中正確的意見,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把我們的各項事業推向前進。

《新時期的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的任務》(1979年6月15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187頁

一心一意地搞四個現代化建設,必須一心一意地維護和發展安定團結、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這始終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我們建議取消憲法中關於「四大」的規定,就是為了這一點。取消憲法中關於「四大」的規定,並不是說不要發揚社會主義民主,而是由於多年的實踐證明,「四大」不是一種好辦法,它既不利於安定,也不利於民主。……發揚民主可以經過很多渠道來實現。

《堅持黨的路線,改進工作方法》(1980年2月29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276-277頁

人民的民主權利,在林彪、「四人幫」橫行時期遭到踐踏。粉碎「四人幫」以後,特別是三中全會以後,我們一直在努力發揚民主。現在這方面的工作做得還很不夠,還要繼續努力做。

《貫徹調整方針,保證安定團結》(1980年12月25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372頁

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一系列新的政策。就國內政策而言,最重大的有兩條,一條是政治上發展民主,一條是經濟上進行改革,同時相應地進行社會其他領域的改革。

《政治上發展民主,經濟上實行改革》(1985年4月15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116頁

毫無疑問,我們仍然堅持「雙百」方針,堅持憲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各項自由,堅持對思想上的不正確傾向以說服教育為主的方針,不搞任何運動和「大批判」。

《在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上的講話》(1985年9月23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145頁

民主只能逐步地發展,不能搬用西方的那一套,要搬那一套,非亂不可。

《旗幟鮮明地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1986年12月30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196頁

中國正處在特別需要集中注意力發展經濟的進程中。如果追求形式上的民主,結果是既實現不了民主,經濟也得不到發展,只會出現國家混亂、人心渙散的局面。對這一點我們有深切的體驗,因為我們有「文化大革命」的經歷,親眼看到了它的惡果。中國人多,如果今天這個示威,明天那個示威,三百六十五天,天天會有示威遊行,那末就根本談不上搞經濟建設了。我們是要發展社會主義民主,但匆匆忙忙地搞不行,搞西方那一套更不行。如果我們現在十億人搞多黨競選,一定會出現「文化大革命」中那樣「全面內戰」的混亂局面。「內戰」不一定都是用槍炮,動拳頭、木棒也打得很兇。民主是我們的目標,但國家必須保持穩定。

《壓倒一切的是穩定》(1989年2月26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284-285頁

江澤民論人大制度

改善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

這裡,我想著重講一下加強和改善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問題。

我們黨是執政的黨,黨的執政地位,是通過黨對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來實現的。如果放棄了這種領導,就談不上執政地位。各級政權機關,包括人大、政府、法院、檢察院和軍隊,都必須接受黨的領導,任何削弱、淡化黨的領導的想法和做法,都是錯誤的。當然,黨同政權機關的性質不同,職能不同,組織形式和工作方式也不同,黨不能代替人大行使國家權力。黨的政治領導、思想領導、組織領導,要通過政治原則、政治方向、重大決策的領導和思想政治工作、向政權機關推薦重要幹部等來實現。要善於把黨的有關國家重大事務的主張,經過法定程序變成國家意志。因此,如何在保證黨的領導的前提下充分發揮人大的作用,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

首先,加強黨的領導同發揮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是一致的。黨對國家政治生活的領導,最本質的內容就是組織和支持人民當家做主。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黨領導的人民民主制度。只有在黨的領導下,才能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作用;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加強和完善,可以更好地實現黨的領導。黨領導人民建立了國家政權,黨還要領導和支持政權機關充分發揮職能,實現人民的意志。這樣做,不是削弱了黨的領導,而是加強了黨的領導。

其次,黨要尊重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職權。人大是國家權力機關,也是黨聯繫人民群眾的重要渠道。各級黨組織都要尊重憲法和法律規定的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地位,重視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作用。黨中央關於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凡是應該由全國人大決定的事項,都要提交全國人大經過法定程序變成國家意志。地方也應如此。我們要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同時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行人事任免權。各級黨組織推薦需經人大選舉、任免的幹部時,要重視人大的意見。推薦的人選確定之後,人大黨組應努力做好工作,使黨的決定得到實現,並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辦事。對於由人大選舉、決定的政府組成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各級黨委要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人大黨組的彙報,討論、研究人大的工作,關心人大的建設。人大黨組要建立和健全向同級黨委的請示報告制度,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人大工作中貫徹落實。

再次,各級黨組織,包括人大黨組,都要遵守黨章關於「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的原則,以及憲法關於「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的規定。我們黨領導人民制定了憲法和法律,也要領導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憲法和法律體現了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統一。黨員遵守憲法和法律就是遵從人民的意志,服從黨的領導。所有的黨組織、黨員尤其是負責幹部的言行,都不得同憲法、法律相抵觸。加強黨的領導同充分發揚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是一致的。

《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1990年3月18日),《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冊第942-944頁

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是體現人民利益的,應該通過法定程序和法律形式,把黨的意志變為國家意志。要加強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各級黨委要支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依法行使職權。

《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七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1991年7月1日),《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下冊第1642頁

我們黨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思想、組織領導。而政治領導的主要方式就是:使黨的主張經過法定程序變成國家意志,通過黨組織的活動和黨員的模範作用帶動廣大人民群眾,實現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在黨中央舉行的法制講座開始前的講話》(1994年12月10日),《人民日報》1994年12月11日

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實行人民民主,充分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是我國政權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的根本出發點和歸宿。

《闊步前進中的中國與世界》(1995年7月13日),《人民日報》1995年7月14日

共產黨執政就是領導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國家的權力,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尊重和保護人權。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紀》(1997年9月12日),《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31頁

依法治國是在黨的領導下進行的。堅持黨的領導同發揚人民民主、嚴格依法辦事是統一的。一切工作、一切戰線,任何時候都要從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和制度上,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保證黨始終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這是一個根本的原則。

《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1997年12月25日),《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163頁

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必須處理好黨的領導、發揚民主、依法辦事的關係。黨的領導是關鍵,發揚民主是基礎,依法辦事是保證,絕不能把三者割裂開來、對立起來。政治體制改革,必須在黨的領導下,有步驟有秩序地進行。以為發揚民主、強調法制就不需要黨的領導,這是錯誤的。同時,各級黨委要學會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各級領導同志要敢於領導,善於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

《在學習鄧小平理論工作會議上的講話》(1998年7月17日),《論黨的建設》第293頁

改革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而是為了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要有利於鞏固社會主義制度,有利於鞏固黨的領導,有利於在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下發展生產力。

《在全國社會治安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01年4月2日)《江澤民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第302-303頁

要按照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黨的領導體制,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既保證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又充分發揮人大、政府、政協以及人民團體和其他方面的職能作用。黨委要通過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的機制,加強對人大、政府、政協、人民團體的領導,人大、政府、政協、人民團體的黨組以及擔任領導職務的黨員幹部,在依法進行職責範圍的工作中,必須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委的決定。各級領導幹部都必須堅決貫徹中央的大政方針和工作部署。

《在慶祝建黨八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2001年7月1日),《人民日報》2001年7月2日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共產黨執政就是領導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群眾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維護和實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人民日報》2002年11月18日

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這對於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具有全局性作用。黨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通過制定大政方針,提出立法建議,推薦重要幹部,進行思想宣傳,發揮黨組織和黨員的作用,堅持依法執政,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黨委在同級各種組織中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大事,支持各方獨立負責、步調一致地開展工作。進一步改革和完善黨的工作機構和工作機制。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人民日報》2002年11月18日

按照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規範黨委與人大、政府、政協以及人民團體的關係,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能,經過法定程序,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的意志,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並對他們進行監督;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職能,依法行政;支持政協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履行職能。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人民日報》2002年11月18日

重視人大及其常委會自身建設

十三屆六中全會作出的《決定》,提出了當前全面加強黨的建設的一個根本問題,也是實現黨在新的歷史時期的總任務、總目標的一項重要措施。作為人民代表機關的人大及其常委會,也應該進一步加強同人民群眾的聯繫,使人大更好地代表人民,並接受人民的監督。人大及其常委會組成人員要堅持走群眾路線,深入調查研究,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見,這樣才能使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決定符合客觀實際,符合廣大人民的利益。在社會主義事業發展進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一些矛盾和問題。如果我們脫離群眾,引導不好,這些矛盾和問題就不能得到妥善處理,就會影響社會的安定。這就需要保證民主渠道的暢通,把群眾的正確意見集中起來,作為黨和國家決策的依據。人民代表大會應當成為聯繫群眾、反映民意、解決矛盾的主要民主渠道。當好人民代表,第一,要聯繫群眾;第二,要善於把群眾正確的意見帶到上面來;第三,對明顯不正確的意見,要敢于堅持原則,站在人民利益的立場上,去進行耐心解釋和說服。現在全國各級人大代表有近四百萬人,這是一支很重要的力量,要充分發揮他們聯繫人民群眾的橋樑作用。黨要加強在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中的工作,通過人大代表,廣泛了解各方面群眾的要求,傾聽群眾的呼聲和批評。黨政負責同志要同各方面的人民代表談心,這對溝通情況、增進理解、考慮問題,很有好處。

《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1990年3月18日),《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冊第945-946頁

近些年來,各級人大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這是與在這個崗位上工作的廣大同志的努力分不開的。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的深入進行,人大及其常委會所擔負的任務越來越繁重,這就要求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把自身建設放在重要位置上。要加強馬克思主義理論的學習,加強憲法和法律的學習,加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學習,不斷提高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在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中有一定數量實踐經驗豐富的老同志是必要的,但也要有相當數量的年富力強的同志,還要注意吸收有一定專業知識的同志,使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年齡結構和知識結構更趨合理。人大常委會機關和委員所在的單位要積極為他們行使職權創造條件。要完善人大及其常委會和專門委員會的工作制度,使工作進一步程序化、制度化。

《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1990年3月18日),《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冊第946-947頁

優化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結構。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人民日報》2002年11月18日

改進人大監督工作

對於法律的實施,要加強監督。目前,在實際生活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比較突出,人民群眾對此反映強烈。如果允許這種現象存在,就會影響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而且會危害國家和社會的穩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理直氣壯地把法律監督抓起來,行政、司法、審判、檢察機關都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的現象。要通過法制教育,使廣大幹部群眾增強憲法意識和法制觀念,嚴格遵循憲法所規定的原則,正確行使權利,自覺履行義務。

在我們國家生活的各種監督中,人大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是最高層次的監督。監督「一府兩院」的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一項重要職責。這種監督,既是一種制約,又是支持和促進。工作監督應該抓住重大問題,如人代會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計劃和預算、決議以及決定的執行情況;治理整頓和深化改革中的重大事項;突發性的事件以及國家機關的廉政建設問題。人大既要敢於監督,又要善於監督。只有把兩者很好地結合起來,才能達到監督的目的。

《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1990年3月18日),《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冊第944-945頁

進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立法和監督等職能,更好地發揮人民代表的作用。

《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步伐,奪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更大勝利》(1992年10月12日),《十四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28頁

強化法律監督機關和行政監察機關的職能,重視傳播媒介的輿論監督,逐步完善監督機制,使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置於有效的監督之下。

《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步伐,奪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更大勝利》(1992年10月12日),《十四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29頁

要嚴格執行憲法和法律,加強執法監督,堅決糾正以言代法、以罰代刑等現象,保障人民法院和檢察院依法獨立進行審判和檢察。

《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步伐,奪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更大勝利》(1992年10月12日),《十四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29頁

進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立法和監督等職能,更好地發揮人民代表的作用。

《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步伐,奪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更大勝利》(1992年10月12日),《十四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28頁

完善民主監督制度。我們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一切幹部都是人民的公僕,必須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監督。要深化改革,完善監督法制,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權力的制約機制。……把黨內監督、法律監督、群眾監督結合起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加強對憲法和法律實行的監督,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加強對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貫徹的監督,保證政令暢通。加強對各級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監督,防止濫用權力,嚴懲執法犯法、貪贓枉法。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紀》(1997年9月12日),《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34頁

依法治國,要求切實加強執法監督。要加強各種形式的執法監督,充分發揮各級人大在執法監督中的作用,不斷改善執法環境。要堅決維護國家的法制統一,堅決克服執法領域存在的執法犯法、貪贓枉法以及地方保護主義、部門保護主義等現象。要繼續加強執法隊伍的建設,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和執法水平,這是實施依法治國的重要保證。

《在黨的十五屆二中全會上的講話》(1998年2月26日),《江澤民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第335頁

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推進依法行政,維護公正司法,提高執法水平,確保法律的嚴格實施。維護法制的統一和尊嚴,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門的保護主義。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人民日報》2002年11月18日

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從決策和執行等環節加強對權力的監督,保證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謀利益。重點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加強對人財物管理和使用的監督。強化領導班子內部監督,完善重大事項和重要幹部任免的決定程序。……實行多種形式的領導幹部述職述廉制度,健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質詢制度和民主評議制度。……加強組織監督和民主監督,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人民日報》2002年11月18日

以建立健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機製為重點,……擴大黨員和群眾對幹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實行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制、辭職制和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人民日報》2002年11月18日

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必須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按照公正司法和嚴格執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機關的機構設置、職權劃分和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權責明確、相互配合、相互制約、高效運行的司法體制。從制度上保證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加強對司法工作的監督,懲治司法領域中的腐敗。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司法隊伍。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人民日報》2002年11月18日

加強人大立法工作

人大及其常委會要以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認真履行憲法賦予的各項職責,把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作為自己的中心任務。要進一步加強立法工作。建國以來,特別是近十年來,我國的立法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國家的政治生活、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的主要方面已經基本上有法可依。但是,我們的法律還不夠完備,立法任務還很繁重。當前要抓緊制定和完善保障公民權利、維護社會安定和人民正常生活的法律;抓緊制定保證改革開放和經濟宏觀調控方面的法律,以及有關發展農業、交通、能源、教育、科技方面的法律;還要抓緊制定和修改有關懲治犯罪和促進廉政建設方面的法律。為了進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要對選舉法、地方組織法進行必要的修改。

《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1990年3月18日),《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冊第944頁

加強立法工作,特別是抓緊制訂與完善保障改革開放、加強宏觀經濟管理、規範微觀經濟行為的法律和法規,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迫切要求。

《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步伐,奪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更大勝利》(1992年10月12日),《十四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29頁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須要有法律做保障。法制是市場經濟運行的依託。沒有健全的社會主義法制,就沒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經濟的發展離不開法制,只有法制完備,社會和經濟秩序井然,才能使經濟發展快、效益好,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站得住腳。

《在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全國政協八屆一次會議黨員負責人會議上的講話》(1993年3月13日),《江澤民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第329-330頁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把加強經濟立法作為第一位的任務,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在本屆任期內儘快出台一批重要的經濟法律。國務院和省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也要把抓緊制定經濟方面的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在本世紀內,努力把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體系初步建立起來。同時,還要對過去制定的已不適應深化改革開放的法律、法規,抓緊進行清理。立法工作要很好總結我們自己的經驗,同時還要大膽借鑒國外的立法成果和經驗。

《在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全國政協八屆一次會議黨員負責人會議上的講話》(1993年3月13日),《江澤民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第330頁

經濟在發展,社會在前進,新情況、新問題會不斷地出現,解決問題的新經驗也會不斷地產生。正因為如此,我們的法制建設也必然是一個不斷地深化、加強、健全和完善的過程,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有了新情況、新問題、新經驗,經過研究和總結,就要適時地制定新的有關法律和法規。這樣才能避免新問題出來了而仍然陷於用老的辦法去處理問題的很不規範也很難從容行事的被動局面。還有一個重要問題需要引起我們的注意,……為了保障這些法律和法規的順利實施,還必須在積累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搞出實施各種基本法律和法規所需要的具體條例來,沒有這種條例,基本法律和法規的貫徹落實就會遇到許多的困難。

《在中共中央舉辦的中央領導同志法制講座結束時的講話》(1996年2月8日),《江澤民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第331頁

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到二○一○年形成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紀》(1997年9月12日),《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33頁

要繼續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特別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體系。

《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1997年12月25日),《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163頁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證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行職能,保證立法和決策更好地體現人民的意志。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人民日報》2002年11月18日

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全面進步和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到二○一○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人民日報》2002年11月18日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我們黨長期進行人民政權建設的經驗總結,也是我們黨對國家事務實施領導的一大特色和優勢。建國以來,特別是近十年來的實踐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體現了我們國家的性質,符合我國國情,既能保障全體人民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當家做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又有利於國家政權機關分工合作,協調一致地組織社會主義建設。當然,這個制度還需要繼續完善,人大的工作也需要改進和加強。特別是要根據我國的國情認真研究如何更好地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更好地發揮人大作用的問題。

《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1990年3月18日),《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冊第941-942頁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保障自己當家作主的地位。要進一步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制度,加強人民代表大會的立法工作、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要改進和完善選舉制度。各級人民代表要密切同人民群眾的聯繫,充分聽取和反映群眾的意見、要求和呼聲。

《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七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1991年7月1日),《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下冊第1641-1642頁

進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立法和監督等職能,更好地發揮人民代表大會的作用。

《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步伐,奪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更大勝利》(1992年10月12日),《十四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28頁

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我國實行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是人民奮鬥的成果和歷史的選擇,必須堅持和完善這個根本政治制度,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這對於堅持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實現人民民主具有決定意義。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紀》(1997年9月12日),《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30頁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證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行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能,加強立法和監督工作,密切人民代表同人民的聯繫。要把改革和發展的重大決策同立法結合起來。逐步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的決策機制,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提高決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紀》(1997年9月12日),《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31-32頁

我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政治協商制度以及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適合中國國情,鮮明地體現了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特點,具有自己的優勢和強大的生命力。任何時候都決不能動搖、削弱和丟掉這些制度,決不能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只有堅持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才能始終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在紀念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二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1998年12月18日),《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686-687頁

美國的選舉制度和中國的選舉制度不可能完全相同,因為我們兩國的歷史傳統、經濟文化發展水平、教育水平和社會制度不一樣。每個國家的選舉制度要根據它自己的情況確定。

《接受美國記者採訪時的談話》(2000年8月15日),《人民日報》2000年9月5日

實行和堅持依法治國

進一步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加強對群眾特別是各級幹部的法制教育,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經濟事務、社會事務的權利和其他民主權利,保證各項事業在社會主義法制軌道上健康發展。

《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七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1991年7月1日),《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下冊第1643頁

黨領導人民制定的憲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體現,是黨的主張的體現。執行憲法和法律,是對人民意志的尊重,是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重要保障。黨既要領導憲法和法律的制定,又要自覺地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嚴格依法辦事,依法管理國家,對實現全黨和全國人民意志的統一,對維護法律的尊嚴和中央的權威關係十分重大。

《在黨中央舉行的法制講座開始前的講話》(1994年12月10日),《人民日報》1994年12月11日

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依法治國,是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們黨和政府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重要方針。實行和堅持依法治國,就是使國家各項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軌道,實現國家政治生活、經濟生活、社會生活的法制化和規範化;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參與管理國家、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就是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實行和堅持依法治國,對於推動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保障國家的長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在中共中央舉辦的中央領導同志法制講座結束時的講話》(1996年2月8日),《江澤民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第326頁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跨越世紀的發展,要求我們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繼續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進一步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紀》(1997年9月12日),《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30頁

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並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依法治國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人民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的貫徹實施,保證黨始終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紀》(1997年9月12日),《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30-31頁

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黨和國家事業順利發展的必然要求。……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組織都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紀》(1997年9月12日),《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32-33頁

黨的十五大明確把依法治國確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並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為政治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這是一個重大的決策。

《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1997年12月25日),《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162頁

憲法和法律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相統一的體現。必須嚴格依法辦事,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允許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人民日報》2002年11月18日

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全面進步和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到二○一○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推進依法行政,維護司法公正,提高執法水平,確保法律的嚴格實施。維護法制的統一和尊嚴,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門的保護主義。拓展和規範法律服務,積極開展法律援助。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質,尤其要增強公職人員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能力。黨員和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成為遵守憲法和法律的模範。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人民日報》2002年11月18日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

民主和法制建設要抓緊進行。許多群眾和青年學生希望加快民主、法制建設,他們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我們的各項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都需要繼續完善和發展,以保證黨和國家的政策和工作能夠充分體現人民的利益,保證各級幹部置於人民群眾的有效監督之下。但是,我們的民主和法制建設,決不能離開社會主義的方向和軌道,決不能引進西方資產階級的那套所謂民主、自由的制度。全部中國近代史證明了它們在中國的破產,這次動亂也充分說明,想那樣做,結果只能是天下大亂。

這次學潮的事實還表明,一些青年學生和群眾對民主缺乏正確認識,法制觀念相當淡薄。有的人所要的「民主」,實際上是無法無天的極端民主化,是無政府狀態,同民主根本不是一回事,是對民主的反動和破壞。他們所主張的極端民主化,即使在西方國家,在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也都是行不通的。

《在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上的講話》(1989年6月24日),《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冊第552-553頁

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民主和完備的社會主義法制,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個重要目標和任務,是黨和人民群眾的共同願望。建國以來特別是近十年來,我國的民主和法制建設取得了顯著成就,在國家和社會生活的主要方面已經基本有法可依。同時要看到,我國的民主、法制建設仍是一項十分艱巨的任務。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社會主義法制是社會主義民主的體現和保障。破壞社會主義法制,必然危害社會主義民主。要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要繼續完善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制度,建立和健全民主決策、民主監督的程序和制度,擴大同群眾聯繫、對話的渠道,提高公民參政意識,保證廣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在國家生活、社會生活中得到切實的體現。這同經濟的發展一樣,是我們國家長治久安、繁榮昌盛的重要保證。我們的民主法制建設必須從我國的實際出發,沿著社會主義的方向和軌道有領導有秩序地逐步進行。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可以借鑒資本主義國家的某些做法,但絕對不能照搬。我們必須劃清社會主義民主與資本主義民主的界限,劃清社會主義民主與極端民主化、無政府主義的界限。極少數人鼓吹所謂的「精英」政治,鼓吹政治多元化、多黨制,其實質是要把廣大人民群眾排除在民主之外,否定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用資產階級共和國取代社會主義的人民共和國。極端民主化與無政府主義思潮在中國有比較廣泛的社會基礎,對我們的事業有很大的破壞性,而且很容易為極少數反動分子所利用。我們要高度警惕和堅決抵制這種思潮的泛濫。這樣做,正是為了保持絕大多數人的民主權利,保證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的健康發展。

《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四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1989年9月29日),《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冊第625-626頁

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民主和完備的法制,是我們的根本目標和根本任務之一,也是人民群眾的共同願望。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一再強調,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就是要興利除弊,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無論在什麼情況下,我們都要牢牢掌握社會主義民主的旗幟。中國共產黨領導新民主主義革命二十八年,爭得了人民民主;建國後四十年,領導和組織人民當家做主。當然中間也有過曲折。近十年來,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這個客觀事實是誰也抹煞不了的。頑固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的人誣衊我們「不要民主」,實際上他們要的是資產階級民主,是「多黨輪流執政」、「三權鼎立」、「西方議會」那一套,目的是否定共產黨的領導,否定社會主義制度,把廣大人民群眾排斥在民主之外,而由他們少數「精英」來統治。我們批判他們這些謬論,絕不是不要民主,而是為了更好地進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

《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1990年3月18日),《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冊第940-941頁

對民主、自由怎麼看,在我們的一些青年人中,在我們的一些幹部和知識分子中,還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一九八九年動亂中,我接觸過一些大學生,給我一個印象,他們中有的人一方面受了西方民主的影響,嚮往西方的多黨制、三權鼎立等等;另一方面,受無政府主義思想的影響也是很大的。這說明,樹立正確的民主觀念是很重要的。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這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的基本方針,要堅定不移地堅持下去。

《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1990年3月18日),《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冊第941頁

世界上只有具體的、相對的民主,沒有抽象的、絕對的民主。民主屬於上層建築。實行什麼樣的民主,取決於國家和社會制度的性質。社會主義民主同資本主義民主有著根本區別。民主建設是一個過程,它的發展程度,又同一定的經濟文化狀況相關聯。我們黨自成立之日起,就為爭取人民民主而鬥爭。現在,我們仍然在為逐步完善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進行不懈的努力。在共產黨領導下,人民當家作主,建設和管理自己的國家,這是社主義民主的核心內容。

《愛國主義和我國知識分子的使命》(1990年5月3日),《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冊第1049頁

我們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就是要興利除弊,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必須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同時致力於其他民主制度的完善。

《努力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1990年6月11日),《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冊第1131頁

馬克思說過,階級鬥爭不是他的發現,他的新貢獻是無產階級專政。歷史經驗表明,無產階級革命取得勝利以後,只有實行和堅持無產階級專政,才能維護本階級和全體勞動人民的政治統治,維護自己的主人翁地位和各項權益。在我國,實行無產階級專政,就是實行人民民主專政。我們要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繼續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加強民主和法制建設。……

在人民內部實行廣泛的民主,對人民的敵人實行專政,兩者是統一的。要繼續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要繼續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依法懲處違法犯罪分子,保持社會的安定和良好秩序。

《在黨的十三屆七中全會閉幕時的講話》(1990年12月30日),《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冊第1434-1435頁

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必須堅持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不能削弱和放棄人民民主專政;必須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能搞西方那種議會制度;必須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不能削弱和否定共產黨的領導,不能搞西方那種多黨制。我們應該牢牢把握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的這些基本要求,不斷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發展安定團結、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和國家長治久安。

《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七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1991年7月1日),《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下冊第1641頁

我們的改革是社會主義改革,是對存在弊端的原有體制的革命,目的是使我國的社會主義制度更加完善,更加增強生機與活力。在加快經濟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的同時,我們要繼續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使其同經濟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相適應,並做到互相促進。

政治體制改革問題,是人們普遍關心的一個重要問題。西方國家一些人關注這個問題,是有其政治意圖的。我在會見一些西方來賓時,坦率地說明了我們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目的、任務和意義,毫不含糊地告訴他們,中國決不會搞多黨制、議會制,不會走西方議會民主的道路。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權利。我們將繼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繼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我們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總的目的,就是有利於鞏固社會主義制度,有利於鞏固黨的領導,有利於在黨的領導下和社會主義制度下發展社會生產力,有利於貫徹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有利於取得和保持一個經濟發展所必需的穩定的社會政治環境。

《深刻領會和全面落實鄧小平同志的重要談話精神,把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搞得更快更好》(1992年6月9日),《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下冊第2076-2077頁

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是以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為主要內容,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

《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步伐,奪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更大勝利》(1992年10月12日),《十四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11頁

在社會主義建設的政治保證問題上,強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這四項基本原則是立國之本,是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健康發展的保證,又從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獲得新的時代內容。

《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步伐,奪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更大勝利》(1992年10月12日),《十四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12頁

同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發展相適應,必須按照民主化和法制化緊密結合的要求,積極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我們的政治體制改革,目標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絕不是搞西方的多黨制和議會制。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這是我們的一項根本制度。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內在屬性。沒有民主和法制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我們應當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方面取得明顯進展,以鞏固和發展穩定的社會政治環境,保證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的順利進行。

《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步伐,奪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更大勝利》(1992年10月12日),《十四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28頁

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是實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環節,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任務。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要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充分發揮各類專家和研究諮詢機構的作用,加速建立一套民主的科學的決策制度。加強基層民主建設,切實發揮職工代表大會、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

《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步伐,奪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更大勝利》(1992年10月12日),《十四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29頁

機構改革,精兵簡政,是政治體制改革的緊迫任務,也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建立市場經濟體制和加快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條件。目前,黨政機構臃腫,層次重疊,許多單位人浮於事,效率低下,脫離群眾,障礙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統一認識,按照政企分開和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下決心對現行行政管理體制和黨政機構進行改革。

《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步伐,奪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更大勝利》(1992年10月12日),《十四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29-30頁

我們在實行經濟體制改革的同時,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努力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

《闊步前進中的中國與世界》(1995年7月13日),《人民日報》1995年7月14日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鬥目標。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紀》(1997年9月12日),《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30頁

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必須有利於增強黨和國家的活力,保持和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特點和優勢,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促進生產力發展和社會進步。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政治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是:發展民主,加強法制,實行政企分開、精簡機構,完善民主監督制度,維護安定團結。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紀》(1997年9月12日),《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31頁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制度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紀》(1997年9月12日),《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31頁

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逐步發展的歷史過程,需要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在黨的領導下有步驟、有秩序地推進。社會主義愈發展,民主也愈發展。我們要在實踐中積極探索規律,不斷推進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使它在二十一世紀展現出更加彭勃的生命力。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紀》(1997年9月12日),《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34-35頁

世界上的民主,都是具體的、相對的,而不是抽象的、絕對的。任何一種民主的本質、內容和形式,都是由本國的社會制度所決定的,並且都是隨著本國經濟文化的發展而發展的。我們的社會主義民主,是全國各族人民享有的最廣大的民主,它的本質就是人民當家作主。共產黨執政,就是領導和支持人民掌握和行使管理國家的權力,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尊重和保護人權。

《在紀念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二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1998年12月18日),《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687頁

要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我們黨總結歷史和現實經驗作出的重要決策。我們進行的政治體制改革,就是在黨的領導下,發展人民民主,健全國家法制,改革政府機構,改革領導制度和幹部制度,努力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政治體制改革要同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文化發展相適應,有步驟有秩序地向前推進。

《在紀念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二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1998年12月18日),《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第687-688頁

政治體制改革很複雜,每一個措施都涉及千千萬萬人的利益,要分步驟、有領導、有秩序地進行。

《在全國社會治安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01年4月2日),《江澤民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第303頁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目標。必須適應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的要求,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發展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鞏固民主團結、生動活潑、安定和諧的政治局面。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統一性,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優勢。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結合和辨證統一。推進政治體制改革,要從我國國情出發,堅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發展道路,堅持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我們要發展的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決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要著重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建設,實現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

《在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進修班畢業典禮上的講話》(2002年5月31日),《人民日報》2002年6月1日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必須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鞏固和發展民主團結、生動活潑、安定和諧的政治局面。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人民日報》2002年11月18日

我們黨歷來以實現和發展人民民主為己任。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堅定不移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有力地促進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人民日報》2002年11月18日

政治體制改革是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推進政治體制改革要有利於增強黨和國家的活力,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特點和優勢,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要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總結自己的實踐經驗,同時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絕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要著重加強制度建設,實現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人民日報》2002年11月18日

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權。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人民日報》2002年11月18日

擴大基層民主,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基礎性工作。健全基層自治組織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開辦事制度,保證人民群眾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對幹部實行民主監督。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設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區。堅持和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的企事業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人民日報》2002年11月18日

改革和完善決策機制。正確決策是各項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要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切實珍惜民力的決策機制,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各級決策機關都要完善重大決策的規則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社會公示制度和社會聽證制度,完善專家諮詢制度,實行決策的論證制和責任制,防止決策的隨意性。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人民日報》200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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