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養老模式與優化路徑探析
作者簡介:孟艷春,(1963—),女,遼寧省營口市人,河北師範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主要從事社會保障研究。
摘要:隨著中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 解決養老問題已迫在眉睫。本文將養老問題劃分為家庭養老、自我養老和社會養老三種模式, 認為, 在現階段單靠家庭養老或個人養老難以解決中國的養老問題, 必須把家庭養老、個人養老與社會養老相結合, 並朝著社會化養老的方向發展。
關鍵詞:家庭養老 自我養老 社會養老 社會化養老
當前, 中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 如何妥善解決老齡人口的養老問題, 選擇適合中國國情的養老模式, 已經刻不容緩。根據中國現存的幾種養老模式以及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結構, 解決養老問題應由家庭養老、個人養老向社會化養老轉變。
一、養老模式的劃分
養老模式,是指由誰為老年人提供養老資源保障,包括經濟保障、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三個方面。本文主要以經濟保障責任主體為依據來劃分養老模式。因為養老問題首先是經濟供養問題,無論是從老年人本身還是其家庭來看,有充足的經濟資源,不僅可保障老年人有較高的物質生活水平,而且能較好的解決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問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擁有了養老的經濟資源,就可以置換其他的養老資源」[1](P17)。所以,最為重要的養老保障是經濟保障。
根據養老資源來源不同,主要是經濟資源來源不同,養老可化分為家庭養老、自我養老和社會養老這三種基本模式。這三種養老模式不是對立和互相排斥的,在多大時候是以一種養老模式為主,其他養老模式為輔,也有可能三種模式相互結合。養老資源來源於家庭就是家庭養老, 即「家庭既提供養老的經濟保障,又擔負著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料重任,直至老年人生命終結,贍養老人、照顧老人是統一於家庭之中,在家庭內部完成」[2](P115);養老資源來自於社會即主要是依靠離退休金和社會保障生活的屬社會養老, 比如城市的離退休人員、「五保戶」等;自我養老是指養老資源既不依靠子女和親屬,也沒有養老金或退休金,而是主要依靠自己。在現實中,往往是一種養老模式可能有多種經濟保障來源,那麼主要的經濟保障來源就決定了這種養老模式的特徵。比如說,老年人主要依靠養老金生活,同時子女及其他親屬也提供一定的資金或物質支持,或者,老年人的經濟支持主要來自子女或其他親屬,同時自己又有一些積蓄或有一些社會保障,等等。那麼,如何判斷養老模式的性質呢? 這主要取決於誰是經濟支持的主要提供者, 即「實際的養老模式包括了多種養老的支持力來源, 但量變會引起質變, 權重最大的那種養老支持力就決定了這種養老模式的性質」[2](P18)。
現代社會,由於社會分工越來越細,使得養老責任與具體職能發生分離,即社會逐步承擔起養老的服務職能,但家庭依然是養老責任主體,家庭通過購買獲得必要的養老資源,這一過程就是養老社會化過程。「社會化養老」不等於「社會養老」。如前所述,「社會養老」是指主要由國家和社會為老年人提供養老資源, 強調國家和社會是養老的責任主體;而「社會化養老」強調的是養老具體職能從家庭轉向社會,但家庭並沒有因此而放棄應該承擔的養老責任,實際上就是家庭用基本的養老資源來置換公共的養老資源。這個問題的關鍵還是「由誰來提供必要的養老資源,這實際上反映了社會分工的進化」,「但並不反映問題的實質」[3]。比如,老年人住在家裡,主要由子女提供經濟資源,生活照料由社區養老服務承擔;或老年人居住在養老機構,但依然由子女提供經濟資源,這兩種情況實質上都還屬於家庭養老,與傳統的家庭養老不同的是養老職能部分或全部從家庭中分離出來,由社會承擔,但這需要子女或家庭付出經濟上的代價,也就是要由他們出資購買這些服務資源。與此相聯繫的是「居家養老」和「機構養老」。「居家養老」指老年人居住在自己家裡,養老的經濟資源或主要來自子女、家庭,或主要來自老年人的自我積累,或主要來自於社會,但生活照料資源主要來自於社區養老服務網路,當然,對於大部分老年人來說,來自社區的大部分服務資源是需要購買的, 只是購買的主體不同而已。「機構養老」指老年人住在養老機構, 由養老機構提供全方位的生活照料服務,費用或主要來自於子女、家庭,或主要來自於自我積累,或主要來自於社會。無論是「居家養老」還是「機構養老」都是由社會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務,而由老年人子女、家庭或老年人自己或社會來購買這些服務資源,購買服務的主體決定了養老模式的性質。主要由子女或家庭購買養老服務資源,是家庭養老的延伸,即社會化的家庭養老;主要由老年人自己購買, 是自我養老的延伸,即社會化的自我養老;主要由社會購買,就是社會養老。
二、家庭養老、自我養老中存在的問題
中國是以家庭養老為主的國家,這不僅是一種傳統,在當今更是一種制度的安排, 並被有關法律法規不斷強化。《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均有家庭養老的有關規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 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年人」。「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口結構和家庭結構的變化,傳統的家庭養老正面臨著來自家庭養老功能弱化的衝擊。
第一,人口老齡化、高齡化和少子化現象,凸顯養老需求與家庭照料資源短缺的矛盾。《2009年度中國老齡事業發展統計公報》稱, 截至2009年,中國60歲以上老人超過1.67億,佔總人口的12.5%,每年以3%以上的速度遞增,遠高於人口6.6%的自然增長速度。65歲以上老人超過9000萬, 其中80歲以上老人有1899萬,而且每年以100萬的速度遞增。這意味著,中國不僅老齡化速度快於人口自然增長速度,而且高齡化速度又快於老齡化速度。人到了老年之後,患有各種慢性疾病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在日常生活方面愈加需要別人的幫助和照料。國際上將60歲以上的老年人大致分為三段,低齡老人: 60—69歲,中齡老人: 70—79歲, 高齡老人: 80歲以上。低齡老人群體占老年人總量的50%左右, 其中大部分人生活可以自理。到中齡階段, 大部分也沒有大問題, 但是少部分需要基本護理甚至完全的護理。最關鍵的是8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 由於自理能力不斷下降, 成為照料的主要對象。隨著社會發展和醫療衛生保障的提高, 養老年限不斷延長, 全社會養老服務的供給負擔日益加重。
另一方面, 實行了長達三十餘年的獨生子女計劃生育政策, 使家庭子女人數大大減少, 城市基本上是一孩兒家庭, 農村比較普遍的是兩孩兒家庭。家庭養老的一個重要條件是多子化, 由眾多子女共同分擔贍養責任。獨生子女計劃生育意味著家庭的人口結構開始呈現「四二一」模式, 即一對年輕夫婦既要養育一個小孩兒, 還要贍養來自雙方家庭的四個老人, 顯然老年人對照料的需求與家庭實際能提供的幫助之間存在巨大差距, 影響傳統家庭養老模式的繼續存在。
第二, 家庭養老面臨經濟供給資源嚴重不足問題。改革開放以來, 特別是近二十年不合理的分配製度, 導致絕大多數人口收入過低, 加之住房、教育、醫療等負擔的加重, 極大的增加了普通家庭特別是中青年人的生活成本, 家庭養老的經濟功能大幅度急劇下降。
第三, 人口流動加快影響家庭養老模式。隨著當代中國現代化和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速, 子女離開父母異地就業已經成為中國城鄉的普遍現象。近年來,中國 空巢家庭!明顯增多, 傳統的家庭養老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戰。據統計, 城市空巢老人超過50%, 部分大城市達70%, 農村亦達到40%多。特別值得關注的是,大量農村青壯年外出打工, 老人、孩子和中年以上的婦女留守在農村家中, 甚至在許多農村剩下的只有老人和兒童。據中國婦聯2008年2月發布的《全國農村留守兒童研究報告》, 農村留守兒童的總數約5800萬人,這也意味著有遠高於這個數字的留守老人。這種局面破壞了農村社區老人可以依賴終生的家庭照顧網路。中國的流動人口已達到1.5億, 而據有關部門估計, 在以後二十年中可能會增加到3億人。可見, 家庭養老會因為嚴重缺少照料資源和精神慰藉資源而無以為繼。
第四,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 社會生活和工作節奏加快, 子女競爭壓力加大。中年人特別是中年婦女, 一方面要參與激烈的社會競爭, 工作負荷相當沉重;另一方面, 又要承擔撫育下一代和照料老人的雙重責任。據《中國青年報》對3144名1970年代以後出生的中青年人進行的一項調查, 有67.5%的人認為, 照顧老人有困難, 其中最大的困難是工作生活壓力大, 沒時間。
在人口老齡化、高齡化、少子化以及城市化、現代化等多重矛盾夾擊下, 由於養老問題造成家庭矛盾激化的情況比比皆是, 中國的家庭養老已陷入困境。在此背景下, 有人提出自我養老可以保證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養老不靠家庭, 更不靠社會, 而要靠自己。但這種觀點頗值得商榷。
首先, 目前中國絕大多數勞動者的收入仍偏低, 加之社會安全網路不健全, 能夠享受到的社會福利比較少, 個人需要承擔的住房、醫療和教育費用過高, 很難為自己將來養老積累充足的保障資金。以農村為例,農村居民自我養老能力極低。從收入情況看, 來自土地的收入難以維持生計, 外出打工成為普遍現象, 而打工收入極為有限。結果是, 農民辛辛苦苦幹一年, 除了必要的開支幾乎就再無閑錢用於養老儲蓄, 更別說購買商業養老保險了。另一個問題是, 受傳統「養兒防老」觀念的影響, 農村居民不僅要把子女養大, 還必須為其成家立業, 錢花在子女身上, 而不是養老儲蓄。這往往要傾其一生所有, 甚至還要背上沉重的債務, 到了老年只能依靠子女。城市也面臨同樣的問題, 好在城市大多數人被社會養老保障網路所覆蓋, 自我養老只是社會養老的補充。其次, 對於絕大多數中國家庭來講, 能為自我養老提供保障的除了房子就是儲蓄。而房產不易快速兌現, 即便如此多的老年人在同一時間迅速變賣房產, 供需失衡, 也會導致房價大跌; 投資於股票, 風險極大; 存入銀行, 利率低於通脹率, 儲蓄縮水。以這樣的經濟狀況作支撐, 自我養老談何容易。因此, 在中國, 自我養老不可能成為未來的主要養老模式。但其積極意義卻在於, 它使人們意識到, 無論家庭還是政府都不可能為其提供全部所需養老資源, 個人也需要承擔一部分養老責任, 應較早的開始進行養老資源的自我積累, 以應對將來的養老需要。這是一種觀念的改變和進步, 是養老自我意識的增強。
三、社會化養老——未來中國養老發展趨勢
有一種觀點認為, 社會化養老適合發達國家, 不適合當今的中國, 我們應該堅持家庭養老甚至是自我養老模式。在發達國家, 由於實行社會化養老而患上了「福利病」, 導致政府財政負擔加重, 高福利制度難以為繼, 中國應引以為戒。對此, 筆者不敢苟同。
首先, 中國社會目前正處於工業化和現代化進程之中。一方面, 傳統家庭養老模式面臨越來越嚴重的挑戰, 這恰恰說明建立和完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迫切性。但有些人根本無視現實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人口流動的巨大變化, 把陷入困境的家庭養老模式僅僅歸於道德問題, 甚至認為弘揚孝道是解決家庭養老問題的最可行辦法。把弘揚孝道和現代社會的福利制度建設聯繫起來, 進而認為孝道「成本低而效益高」, 可以成為社會福利制度特別是養老制度的重要內容。其實, 從根本上看, 目前家庭養老面臨的問題已經不是家庭子女的孝道問題, 而是人類文明歷史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必然結果。「傳統的家庭養老方式是農業社會自然經濟的產物, 是落後的生產條件下的必然選擇, 不具有時代的新生命力。社會保障或社會福利作為工業化大生產時代的必然產物和配套措施, 不可避免地替代傳統養老方式的發展趨勢及其實踐的過程」[4]。與家庭養老和自我養老相比, 在當代社會, 社會化養老是保證「老有所養」的最可靠途徑, 是現代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另一方面, 關於孝道, 並非專屬於子女, 該盡到責任的還包括政府和社會。實現社會化養老, 應是國家政策的理性選擇。因為老年人將畢生精力獻給了社會, 他們通過養育子女, 為社會提供必要的勞動力儲備, 同時他們在中青年時代的生產活動也為社會的文明進步提供了物質積累, 所以政府、社會同樣負有保障他們經濟利益, 使其能安度晚年的責任。一個國家對待老人的態度, 反映了這個國家的文明程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 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再者, 伴隨改革開放而來的是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財富增加, 這也為建立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提供了可能。改革開放三十多年, 中國的GDP從3千多億元增長到2009年34萬多億元, 財政收入從1100多億元增長到6.85萬億元, 應當說國民經濟與國家財力已經具備應當提供養老保障的財政支撐。而這些成就的取得, 離不開每一位公民的努力和貢獻, 在他們需要養老時, 政府和社會應該為他們提供基本的保障, 確保其老有所養。
其次, 當前中國社會化養老發展程度不是過頭而是嚴重不足。在歐美髮達國家, 社區養老服務是一項社會福利事業, 主要由政府投入。如歐洲老人養老就是靠國家, 通常不考慮自己應該做什麼。在中國, 對於大多數老年人而言沒有護理津貼制度, 而且在農村絕大多數老年人連最基本的養老保障也沒有。「如果將全國老年人口的1.6億減去5293萬離退休人員和1641.4萬低保人員, 即有近9000萬老年人口養老保障還沒有得到制度性安排; 他們完全依靠自我保障」[5] 。這些老人能享受到多少社會福利呢? 至今, 中國養老主要靠家庭, 這如何與福利國家的「福利病」相提並論?可見, 現在中國「不僅沒有資格得福利病, 也沒有資格討論福利病, 因為所謂的福利病其實是拿著顯微鏡來照的福利國家的制度, 是誇張的」[6](P157)。在中國養老保障問題上, 政府不是承擔的責任太多, 而是太少了。
近年來, 隨著科學發展觀的提出, 中國在養老問題上出現了可喜的變化, 中國政府正在致力於建立普惠式的養老保障體系。在城鎮, 為城鎮職工建立了一個強制性的「基本養老制度」, 原則上, 這一制度包括現收現付的福利體系和個人退休賬戶, 覆蓋了所有的城市職工。據統計, 2008年中國養老金體系覆蓋人數2.06億人。2009年底, 全國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人數2.355億。在農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2647萬人。2009年, 中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開始。按 新農保!時間表, 2009年, 在全國10% 左右的縣(市、區、旗)開展試點, 2010年覆蓋全國23%的縣(市、區、旗), 2020年實現全覆蓋。在支付結構上, 分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前者由國家財政全部保證支付, 這意味著, 農民在六十歲以後都將享受國家普惠式的養老金。目前, 每人每月55元。截至2009年底, 1538萬農民參加了「新農保」, 403萬六十周歲以上的農民領取了基礎養老金, 累計發放基礎養老金3億元。2010年, 民政部已制定統一高齡養老津貼制度,全國八十歲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津貼。民政部也正在進行相關規劃, 將在全國社區普及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 並開展專業護理員的培訓工作。這些足以表明,政府在養老問題上正在承擔更多的責任, 中國正逐步由家庭養老向社會養老轉化。但目前階段這並不意味著社會養老完全替代家庭養老。養老完全由政府承擔不僅不現實, 也沒有必要。這既不符合中國國情, 也不符合中國傳統觀念, 而觀念的改變需要很長的時間。這一時期將形成「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並存的局面, 這種局面將在中國相當長的時間內存在。社會養老是一種必然的發展趨勢, 我們強調現階段的家庭養老, 一方面是為向社會養老過渡作準備, 更主要是強調家庭在養老中的精神供養功能」[7](P166)。同時,「具有東方文化傳統的我國在進行這一轉換過程中, 應當考慮我們自己的哪些東西是值得保留的, 如何使它們在新的社會經濟環境中得以發揚光大, 同時應促進家庭養老向社會養老的平穩過渡, 使兩種養老模式有機結合併得以協調發展」[7](P156)。最終形成社會化養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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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邢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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