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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器的題材與設計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社會秩序的建立需要以制度為基礎。而且,制度也存在於社會的各個方面,可以表現為多角度、多層次的,也可以根據統治階級的需要加以變革。玉器的佩帶在其上古、中古及近古時代也都有一定的佩帶制度。周王朝以「禮」制社會,而「事鬼敬神而遠之」,強調了各族之中自己祖先神的擁有,在其信仰中消除了對遠古祖先和眾神的禮拜,這一點與商王朝宣揚「眾神共處、祖先共尊」的宗教信仰相駁。同時,分封制度和宗法制度的建立,也將周王室、王族推至社會統治的核心。這樣一來,王室中的成員的佩玉也出現了制度化。據《周禮·春官·大宗伯》記載:

「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國。王執鎮圭,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子執谷璧,男執蒲璧。」

由此可見,不同的玉器,象徵不同的身份、地位,在使用上也由某種制度劃分。另外,有一種組玉佩在西周中期大為流行起來(在《玉器的題材與設計——上古篇》中已經介紹過),通過繁縟的組合方式,與艷麗的色彩搭配,佩帶起來形成非常美觀的視覺效果,也突顯的身份的高貴,和莊重的氣質,這種組玉佩的使用一直延續的東漢末年以前。在這期間,玉佩的組合方式不斷的被加以變化,並根據佩帶需要逐漸完善,也形成的制度化。其實,在東漢時期用組玉佩的使用制度也是非常完備的,據《後漢書·輿服志》記載:

「 古者君臣佩玉,尊卑有度。……至考明皇帝,乃為大佩,沖牙、雙(王禹)、璜,皆以白玉。」

這段話說明了東漢組玉佩的組合設計方式,以及各部件的名稱。但是,黃巾起義以後,社會秩序混亂動蕩,東漢的中央政權已然沒有了實質性的統治權力。典章制度廢弛,皇室、諸侯王和高級貴族專用的佩玉制度蕩然無存。不過,有一點我們要注意,佩玉(特別是成套的玉佩)制度畢竟是禮儀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直觀地體現了佩戴者的社會地位。所以,佩玉制度才一直得以發展,只是會經過高潮與低谷而已。

魏晉復興的組玉佩

「漢末喪亂,絕無玉佩。魏侍中王粲識舊佩,始復作之。今之玉佩,受法於粲也。」

「至明帝始複製佩,而漢末又亡絕。魏侍中王粲識其形,乃復造焉。今之佩,粲所制也。」

這兩段話分別出自摯虞的《決疑要注》和《隋書·禮儀志》,裡面均提到了一個人的名字——王粲。那麼這個王粲是何許人呢?據史料文獻記載王粲,字仲宣,三國時期魏國人,籍山陽高平(今河南焦作)。《三國志·魏書·王粲傳》裡面這樣寫道:

「魏國既建,(粲)拜侍中。博物多識,問無不對。時舊儀廢弛,興造制度,粲恆典之。」

從上面三部文獻記載中可見,王粲對曹魏的典章禮儀制度的建立,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王粲對佩玉「識其形,乃復造焉」,以至於魏晉及隋唐的佩玉「今之佩,粲所制也」。那麼從考古資料來分析,南京仙鶴觀東晉墓出土的組玉佩,得以證實佩玉制度的復興。這組玉佩的整體結構由2件珩、2件璜、1件玉沖、2件珠組成。組玉佩構件分成上中下三排,頂端是一件玉珩,起到提梁的作用。玉珩造型設計成四孔蝙蝠形,其下垂三列。中間為一件玉珩,造型同樣是蝙蝠形,下端為一件梯形的玉沖。頂端玉珩兩旁各系一件側立的玉璜,玉璜上端有1個穿孔,下端有2個穿孔。每件玉璜下各垂一玉珠。行動起來玉珠撞擊玉沖,可發出清脆的聲音。從這組玉佩的結構設計上看,這一時期的組玉佩造型與組合上,都與前朝出現了差異。與周王朝與漢王朝相比,王粲設計的組玉佩結構做了調整,簡化了許多,構思也精巧簡單。色彩搭配也不似周王朝的組玉佩艷麗,玉佩上雕紋飾者很秒,多為光素無紋,而漢王朝的組玉佩上多琢刻有精美的紋飾。另外,從相關考古資料來看,魏晉至隋唐時新出現的玉佩種類主要有:蝙蝠形、飛碟形、梯形、半圓形玉佩及雲頭形。佩帶方式一般位於腰部以下,佩掛於革帶上,懸垂於身體一側。

王粲創立玉佩制度的目的,無非是恢復「尊卑有度」的社會秩序。因為,從其時代背景分析,可佩戴組玉佩的人,只是身份和社會地位較高的皇室成員、王公貴族和高級官僚。另外,王粲組玉佩的設計結構,雖然不同於前幾朝代,但從其組玉佩的組合形式觀察,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參考與借鑒了周、漢王朝的組玉佩設計。

舶來品——玉帶

南北朝結束後,中原迎來的隋唐長達 年的統一,玉器也近入了近古時代。作為等級制度體現的載體,玉帶以創新的品類出現在社會之中。完整的玉帶是北朝時期出現的,北周時已趨於成熟。北周為鮮卑人所建政權,即所謂胡人政權。古文獻中曾將帶具稱為鮮卑,可見鮮卑與帶具之間關係密切。另故宮所藏南朝宋文帝元嘉七年所制的鮮卑頭,實為一帶具的銙頭。所以玉帶相對而言,確為一舶來之物。

唐代時對玉帶的使用,已經有了相應的規定,《新唐書·車服志》(卷二四):

「其後(指高宗顯慶元年),以紫為三品之服,金玉帶銙十三;緋為四品之服,金帶銙十一;淺緋為五品之服,金帶銙十;深綠為六品之服,淺綠為七品之服,皆銀帶銙九;深青為八品之服,淺青為九品之服,皆 石帶銙八;黃為流外官及庶人之服,銅鐵帶銙七。」

「唐代起梁帶之制:三品以上玉梁寶鈿,五品以上金梁寶鈿,六品以下金飾隱起而已。」

由此證實在唐代玉帶的使用,與官階、身份的等級需要相符合,也說明玉梁寶鈿帶比金梁寶鈿帶等級更高更為珍貴。西安市南郊何家村唐代窖藏發現十條玉帶,其中九條玉帶銙由銀盒盛裝。銀盒上有墨書,對玉帶銙的玉色、形制、帶銙數量,以及是否有帶扣(稱為玦)皆有明確的記載。《新唐書·李靖傳》中曾寫道:

「靖破蕭銑時所賜于闐玉帶,十三銙,七方六圓,銙各附環,以金固之,所以佩物者。」唐韋端符《衛公故物記》對此副玉帶作了更為說細的描述:

「有玉帶一,首末為玉,十有三,方者七,挫兩隅者六,每綴環焉為附,而固者以金。丞曰:傅雲,環者,列佩用也。玉之粹者,若含怡然,澤者,若煥釋然,公擒蕭銑時所賜,于闐獻三帶其一些也。」

以上記載的玉帶為方形帶銙七件、半圓形帶銙六件。另外,除了何家村窖藏發現的玉帶外,陝西省長安縣南里王村、河南省陝縣西崖村、西安市丈八溝均出土過唐代玉帶銙。這些玉帶主要由帶銙(半圓形銙、方形銙)及鉈尾、帶扣組成。其結構設計,應是鑲在一條革帶之上,纏於腰間,可帶給佩戴者華麗高貴之感。有些玉帶無紋飾設計,帶有紋飾的設計主要獅紋,或伎樂紋,其中獅紋玉帶比較少見。獅紋栩栩如生,蹲、坐、立、行各種姿態表現的淋漓盡致。伎樂紋主要表現的是胡人奏樂,與胡人舞蹈的藝術形象。胡人為身著胡服,盤坐在圓毯或方毯上,演奏各種樂器,如排蕭、橫笛、和鼓、拍扳等,或舞動石國的胡騰舞。另外一些帶銙則有胡人獻物等紋飾題材。這些題材一是反映生活內容,二是彰顯出社會的開放,和文化交融的內涵。因為,獅子本不產於中國,胡人的舞、樂也與漢民族的傳統舞、樂不同,能將外來文化設計在玉帶之上,可見唐代社會、文化、思想的開放、融合。這種紋飾也不在是單純的裝飾性圖案了。

對於紋飾的琢刻工藝,唐代的玉帶沒有採用平雕和淺浮雕,而採用較深的浮雕工藝。用以突出紋飾的輪廓和圖像化感覺。在器表周邊也不加裝飾,只由邊沿向內琢成斜坡,通過光線折射,使主體紋飾的形象生動自然。

玉帶的發展

美國學者顧立雅曾對中國文化有這樣的觀點:

「中國文化發展的連續性是獨特的,其最顯著的特徵是不曾中斷的發展能力,這一特徵似乎可以追溯到商代以前華北的新石器時代文化中,商文化,如同所有的偉大文化一樣是一種折衷文化,它受到多方文化的滋養,但這些影響與技術,一旦被接受,即面臨著與入侵中國的任何哲學,任何宗教和任何人同樣的命運,他們被依據中國的國情而吸收、發展,然後轉化為該文化的有機部分,從根本上保持著中國文化的獨特魅力。」

玉帶就是如此,經過 百年的時間,不僅沒有因制度改革而淘汰,反而最終呈現出漢文化的世俗特徵。明代的玉帶開始根據文武官員的品秩不同而不同。明代劉若愚的《明宮史》中記載:

「一品玉,二品犀,三品、四品金,五品銀(金及)花,六品、七品銀,八品、九品烏角。」

制度依然存在,所以載體也因文化的穩定,持續下來。下面筆者簡單介紹一下明代玉帶的題材、設計與唐代玉帶的差異之處。

明代距今僅六百四十餘年,其時代的玉帶也較為多見,第一點就是紋飾題材的差異。明代的玉帶紋飾較唐代玉帶的紋飾取材更廣泛,動植物題材、人物題材類別更多,還多了文字題材。因此題材的內容更具有民族特色,世俗性更強。龍紋、鹿紋、雲鶴紋等為獸紋的主要內容,花卉紋以吉祥花草為主要表現題材,人物紋飾則有百子、百臣的圖案,喜字、壽字圖案的表現意義則更為直接。另外獸紋中也有獅紋,但與唐代玉帶獅紋寫實風格不同。明代玉帶的獅紋則是更藝術化的獅子,或更為直接設計為舞獅。第二點則是工藝設計的差異。唐代的玉帶使用較深的浮雕工藝,再利用邊沿凹陷,營造視覺的立體感。明代的玉帶使用透雕工藝,甚至可琢透出兩層或三層的圖案紋飾。利用多層不同的圖案,形成層次感,突出主題,並且有動態的視覺感受,亦真且亦幻。明代玉帶形制多為三台、六桃、七排方、二輔弼、二鉈尾,共二十件,有時也略有變化。明定陵出土的十件玉帶則是明代玉帶最高規格的表現,也說明玉帶的佩帶制度在明代依然存在。

玉器在承載文化的同時,也鑒證的了制度的存在與實施。上述的玉器,每一個題材,每一個設計,也不無關係的說明,玉器最終的表現是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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