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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自然之本義

道法自然之本義

核心提示:《老子》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幾句,是整個老子哲學思想的基座所在。正如南懷瑾先生言:「它是老子千古不易的密語,為老子思想的精華所在。」此話甚得《老子》要旨。

閑來翻閱文字,讀到一些對《老子》的解釋,頗覺有趣。比如《老子》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幾句,是整個老子哲學思想的基座所在。正如南懷瑾先生言:「它是老子千古不易的密語,為老子思想的精華所在。」此話甚得《老子》要旨。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好理解,大體意思是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而「道法自然」的義理,並不那麼直觀。很多解釋把老子的「自然」,等同於今天說的大自然——「道法自然」就成了「道效法著整個的大自然」。這其實是跑調了。

如有一種認可率很高的說法:「所謂道法自然,就是說,自然之中皆是道理」,「道法自然,就是讓我們的心感受天地之氣。天地之氣無處不在,所以道無所不在」,「道法自然,就是讓你無處不看見」。這種「心靈雞湯」式的解釋,娓娓動聽,但很曲解。它沒有學理路徑,天馬行空,游談無根,完全是人生大師的激情和望文生義的臆斷。

老子所說的「自然」,是指道本來如此,「自」是自在本身,「然」是如此這樣之意。故所謂「道法自然」,是指「道性自然,無所法也」(河上公注),所以「道法自然」,是說道乃「自然而然」,道以自己的本性為法。

南懷瑾先生解釋得最明白了。他說:老子所說的「自然」,是指道的本身就是絕對性,道是「自然」如此,「自然」便是道,它根本不需要效法誰,道本來如是,原來如此,所以謂之「自然」。

南先生說:「自然」一詞,在這裡不可作為物質世界和自然,不是佛家所說的那個「自然」,而是哲學的名詞。勉強解釋,可以解釋為「原來如是」,猶如佛家的「法爾如是」,即本來原是這樣的意思。

張岱年先生在1979年的《老子哲學辯微》中也說:《老子》書中「自然」一詞並非指自然界,「是自己如此之意」。

《老子》書中,很多章節都有「自然」。如「百姓皆謂『我自然』」(十七章)、「希言自然」(二十三章)、「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五十一章)、「以輔萬物自然而不敢為」(十四章)等,都是「法爾如是」、自然而然、自己如此的意思,絕非今日「自然」之義。

可時至今日,還有人生大師在信馬由韁,這就有點好玩了。

我們做人做事,要多參悟大自然,效法大自然,多向大自然學習,這是人事的最高境界,但不可曲解前人。將古人思想隨意裁剪成一味味所謂「心靈雞湯」,貌似滋補味美,實則誤人深矣。

還是引南懷瑾先生話:「我們後世之人讀古人的著作,常常拿著自己當代的思想觀念,或者現代語言文字的習慣,一知半解地對古人下了偏差的註解,誣衊了古人,這是何等的罪過。」誠哉斯言。(秦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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