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精神病鑒定為所欲為 多次偷竊恐嚇他人
06-21
新文化吉林訊(記者李洋)一紙「限制行為能力」的精神鑒定,讓吉林市民劉某有恃無恐,竟憑此多次盜竊、恐嚇他人。因為,即便他威脅到他人人身安全,也是被判處緩刑。不過,這次情況不一樣了。最新的精神鑒定顯示他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5月10日8時許,吉林市龍潭區一工廠保衛人員發現,一名男子正在將偷竊所得的鋼管、廢鐵等物品往柵欄牆外扔,牆外停有一輛電動三輪車。保衛人員對這名男子並不陌生。他是劉某,51歲,家在吉林市昌邑區。很多年以前,他曾是這個工廠的員工,「買斷」後經常以生活困難為由到工廠鬧事,還經常到工廠偷東西。保衛人員試圖攔截劉某,可是遭到其破口大罵,他還拿出一根鐵管就要打。保衛人員趕緊躲閃,柵欄頂部的兩根鐵尖被砸斷。劉某將鐵管扔過去砸保衛人員未果,又抽出一根鐵管追打,保衛人員躲進辦公大樓後報警。吉林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清源派出所民警宋曙光、董權趕到,將劉某控制住。其後,劉某對民警不停辱罵、挑釁。宋曙光介紹,劉某在多年前就被警方處理過,可當時到精神病醫院檢查後發現他患有一定程度的精神病,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他一直覺得自己有精神病,可以為所欲為。每天將精神疾病鑒定揣在兜里,有事就掏出來。」宋曙光介紹,這次派出所決定再次為其做精神疾病鑒定。5月13日,已被刑事拘留的劉某被公安機關帶去做精神疾病鑒定。5月28日,鑒定結果出來了,劉某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據悉,劉某去年曾因持自製「炸藥包」威脅別人,被法院判處3年有期徒刑。因為當年的那次鑒定結果,緩期4年執行。辦案民警介紹,鑒定結果出來後,劉某不但要承擔此次盜竊受阻改搶劫的法律後果,還需面臨緩刑改監內執行的結果。得知這個結果後,此前一直對民警態度惡劣的劉某「老實」了。他不但承認了自己的錯誤行為,還說:「知道我早晚有這一天,我就是自己『作』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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