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弗雷格之謎及信念之謎看心靈內容與語義內容的關係

從弗雷格之謎及信念之謎看心靈內容與語義內容的關係蕢益民(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所)(載於《世界哲學》2006年第6期)提要:本文介紹討論了直接指稱理論家們對弗雷格之謎及信念之謎的解答,他們的解答的主要策略是堅持一個專名的描述型的心靈內容與這個專名的語義內容無關。我用具體的例子以及相關的幾個論證爭辯說他們的這種策略是有缺陷的,心靈內容與語義內容之間複雜的關係不應被過分簡單化。克里普克在《命名與必然性》中對傳統的描述理論進行了令人信服的批判,他指出一個專名的意義不能由一個或幾個摹狀詞給出。【1】克里普克的工作之後,大多數哲學家放棄了傳統描述理論轉而接受直接指稱理論,根據這種理論,一個專名的意義或語義內容就是在這個現實世界中作為此專名指稱的那個物理對象。但是直接指稱理論主要面臨兩大類型的困難:第一類困難來自空名問題,【2】第二類困難來自說話者的命題態度問題。本文將集中討論第二類困難,這類困難的要點是,在直接指稱理論的框架下,我們發現一個理性說話者會同時接受和反對位於兩個語句中的同一個語義命題,弗雷格之謎和信念之謎就是對這一令人困惑的現象的生動表述。本文希望通過對這兩個難解之謎的討論和分析來對心靈內容與語義內容的關係問題作一個初步的探討。關鍵詞:弗雷格之謎、信念之謎、心靈內容、語義內容、直接指稱理論一、弗雷格之謎在其影響深遠的名著《論含義和指稱》一文中,【3】弗雷格提出了下列這個對所有意義理論的挑戰:給定兩個專名「a」和「b」,如果「a=b」是真的,那麼「a=b」和「a=a」怎麼會在「認知價值」(cognitive value)方面或者說是在認知信息內容方面有所不同呢?很明顯地它們在這方面確實是不同的,因為第一個陳述是後天才可知的因此是能給我們新信息的,相反第二個陳述是先天就可知的因此是不能給我們新信息的。然而,假設「a=b」表達了「a」的指稱和「b」的指稱的同一性關係,並且「a=a」表達了「a」的指稱和它自己的同一性關係;那麼如果「a=b」是真的,它表達的就是和「a=a」所表達的完全相同的同一性關係。感覺上這似乎意味著「a=b」和「a=a」應該傳達同一條認知信息,但是很清楚地它們傳達的認知信息是不同的。因此我們就有了這個被後人稱為「弗雷格之謎」的問題。弗雷格自己提出了他著名的關於意義的含義理論(sense theory)來解決上述的問題。按照弗雷格的理論,儘管「a=b」和「a=a」都表達了同一對對象的同一個同一性關係,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們就蘊含同一條認知信息。第一個陳述是含有新信息的因為它是由「a」和「b」的不同的含義所構成的;第二個陳述是不含有新信息的因為它是由「a」的相同的含義所構成的。這就解釋了為什麼這兩個陳述會表達兩條不同的認知信息。但是直接指稱理論家們卻不能採用弗雷格上述的解答,因為根據他們的理論,一個專名所貢獻的唯一的語義信息就是它的指稱,因此弗雷格的作為純概念表現方式的含義對他們來說是不可能成為專名所貢獻的語義信息的一部分的。在克里普克之後,在專名領域最有影響的工作來自薩蒙(Nathan Salmon)和索姆斯(Scott Soames),他們倆個也是直接指稱理論最堅定、最重要的捍衛者。他們倆對弗雷格之謎和信念之謎的解答也是最引人注目的。儘管在不同的理論框架中展開,但是他們倆的解答的主要思想是一致的,因此我在這裡將集中介紹和評論薩蒙的解答。【4】薩蒙首先對弗雷格之謎的結構作了深入的分析,他指出弗雷格之謎是由下列三個關鍵元素所組成的:第一,構成性(compositionality)原則:如果一條一條的信息都是複雜的抽象存在體,並且有兩條信息p和q具有相同的結構以及相同的構成方式但它們卻是兩條不同的信息,那麼它們一定有一個相對應的組成部分是不同的,否則的話它們應該是完全相同的信息。第二,弗雷格法則:如果兩個陳述語句S和S』具有完全相同的認知信息內容,那麼S是含有新信息的(即能增加我們知識的)當且僅當S』是含有新信息的。第三,一個次要的論證前提:給定兩個專名「a」和「b」,「a=b」是含有新信息的且後天真的,而「a=a」是不含新信息的且先天真的。【5】薩蒙分析說挑戰構成性原則是沒有用的,而弗雷格法則只是萊布尼茨法則的一個特例,因此是無法駁斥的。所以薩蒙為直接指稱理論解決弗雷格之謎的策略是挑戰看上去顯而易見的那個次要的論證前提,即「a=b」是含有新信息的而且是後天真的。薩蒙強調在解決弗雷格之謎時區分下列兩個不同的概念是至關重要的。第一個概念是一個語句在一個特定的場合下被使用時所含有的信息內容,這是一個語義的概念。第二個概念是這個語句在被一個說話者具體說出時所傳遞的信息,這是一個實用的概念。當我們宣稱一個語句的基本功能就是蘊含信息時,我們實際上是在談論在語義意義上蘊含的信息(semantically encoded information);而這是和在實用意義上傳遞的信息(pragmatically imparted information)完全不同的。 薩蒙用一些具體的例子來解釋後一個概念:(1)在某些場合中,我們可以從一個人打噴嚏、抹鼻涕中得知他感冒了。這個人的行為可以說是在實用的意義上傳遞了某種信息,薩蒙爭辯說假定這個人打噴嚏、抹鼻涕的行為有語義內容是荒唐的。(2)讓我們考慮下列這個用阿拉伯數字和羅馬數字所表達的數字方程:「5=V」。如果某人只熟悉其中的一個數字系統,那麼這個方程就在實用的意義上傳遞了這樣一條非瑣碎的信息:他不知道的那個數字元號是數字五的符號。然而被「5=V」在語義意義上蘊含的信息和被「5=5」在語義意義上蘊含的信息是完全一樣的,即五這個數字和它本身是同一的。在澄清了對他的策略來說至關重要的「在實用意義上傳遞的信息」這一概念後,薩蒙提出了下面這樣四個觀點來作為他對弗雷格之謎在直接指稱理論框架中的解答。第一個觀點,在通常情形下,一個語句的在語義意義上蘊含的信息和它被某人說出時在實用意義上傳遞的信息是一致的,但是兩者是可以不同的。在這個語句在語義意義上蘊含的信息之外,一個具體說話者在說出這個語句時可能會使用這個語句在實用意義上傳遞關於這個說話者的信念、意圖、態度等等其它的更進一步的信息。第二個觀點,不可否認,「a=b」似乎明顯地含有新信息而「a=a」明顯地不含新信息。實際上,「a=b」的一次具體地被說出比「a=a」的一次具體地被說出(在實用意義上)傳遞了更有價值的信息。例如,前者傳遞了非瑣碎的語言學信息,即關於語句「a=b」是真的信息,進一步地也傳遞了專名「a」和「b」是同指稱的信息。但是這些都是在實用意義上被傳遞的信息,而不是在語義意義上被蘊含的信息。第三個觀點,如果我們把「a=b」和「a=a」這兩個語句的關於在實用意義上傳遞的信息的令人驚訝的不同抽象掉的話,這兩個語句就很有可能在語義意義上蘊含著完全相同的信息,也就是關於「a」的指稱和它自己同一的那條信息。至少事實並不是象弗雷格之謎所假定的那樣肯定,即我們直覺上強烈感到的這兩個語句在「認知價值」上的差別不完全是關於在實用意義上傳遞的信息的差別,而是與在語義意義上蘊含的信息有關的差別。第四個觀點,實際上弗雷格之謎作為一種對直接指稱理論的反對意見有一種竊取論題(begging the question)之疑,因為根據直接指稱理論「a=b」在語義意義上就是僅蘊含了關於「a」的指稱和它自身同一的這一條信息。因此在直接指稱理論的框架中,在語義上這個語句(即「a=b」)就是不含新信息的且先天可知的,因為它的語義命題就是那個作為指稱的物理對象位於等號的兩端。而這個語句的含有新信息的且後天可知的表面現象完全是來源於它在實用意義上傳遞的信息。如果弗雷格之謎想要成功地駁倒直接指稱理論,那麼我們需要一個更進一步的論證來顯示由「a=b」所傳遞的信息真的是在語義意義上蘊含的信息。【6】下面是我對薩蒙的論證策略的批評。在上述的第一個觀點中,薩蒙暗示關於一個具體的說話者的信念、意圖、態度等心靈狀態的信息都是在實用意義上傳遞的信息。接下來在第二個觀點中,薩蒙在沒有任何論證的情況下聲稱「a=b」僅僅傳遞了關於這個語句是真的且專名「a」和「b」同指稱的信息,而這都只是非語義的、實用的信息。我認為「a=b」實際上傳遞的信息比薩蒙上面所提到的信息要多很多。一個能力合格的說話者往往明白專名「a」是指具有p1、p2等等特性的那個對象而專名「b」是指具有q1、q2等等特性的那個對象。因此她會明白「a=b」表示具有p1、p2等等特性的那個對象就是具有q1、q2等等特性的那個對象。在這種意義上我們可以說這個語句,如果是真的話,會增加說話者的知識。換句話說,將來這個說話者會把「a」(和「b」)理解為指稱具有p1、p2等等特性以及q1、q2等等特性的那個對象。所以說「a=b」傳達了比「a」和「b」同指稱更多的信息。現在的問題是這些額外的信息是否都總是在實用意義上傳遞的信息,如果真的都只是實用的信息,那麼這一點也不會給薩蒙的論證造成什麼影響。因為我上面提到的額外的信息是關於一個說話者的某些信念的,那麼根據薩蒙的建議,是不是這些關於說話者的命題態度的信息都只是與語義無關的、僅僅是實用的信息呢?我認為不是這樣的,讓我用一個具體的例子來說明這一點。讓我們假想有一個父親正在晴朗的夜空下教他兩歲大的兒子湯姆「暮星」(Hesperus)這個詞的意思。父親指著天空的某個位置說:「暮星就是那個東西的名字,它是一顆行星。」剛學會了二加三等於五,小湯姆迫不及待地問:「那麼暮星她知道二加三等於五嗎?」「它不知道的!」父親回答完後又接著說道:「暮星每晚都在天空的那個固定位置出現,但是我們昨晚看不見它因為昨晚這兒下雨。」最後父親還順便提到暮星是羅伯特大叔最喜愛的星星。在這個故事裡,湯姆現在有了五個關於「暮星」的信念:(b1)暮星就是那個東西,它是一顆行星。(b2)暮星不知道二加三等於五。(b3)暮星每晚都在天空的那個固定位置出現。(b4)昨晚這兒看不見暮星,因為天下雨。(b5)暮星是羅伯特大叔最喜歡的星星。從直覺上來說,(b1)、(b2)這兩條信息似乎是與語義相關的(semantically relevant)的信息,因為如果有說話者相信暮星不是一顆行星而是一隻小白兔的話,或者一個說話者相信暮星知道二加三等於五的話,我們會說這個說話者對「暮星」這個專名的理解是有語義缺陷的(semantically defective)。而另一方面,(b4)、(b5)似乎是兩條與語義無關的(semantically irrelevant)信息,或者說它們的確是在實用意義上被傳遞的信息。所以薩蒙關於所有有關說話者的信念、意圖、態度等等的信息都是非語義的、實用的信息的論斷是有問題的。因此薩蒙需要提供一個進一步的論證來支持他關於「a=b」和「a=a」這兩個語句的認知差別整個都是來源於在實用意義上傳遞的信息的論點。我的觀點是:「a=b」可能會增加一個說話者關於這兩個專名的信念,而從直覺上來說,有些信念是和語義相關的,從而並不是在實用意義上傳遞的信息。接下來我將進一步提供三個論證或者說是理由來支持我們關於象(b1)、(b2)這樣的信息是與語義相關的信息的直覺。換句話說,下面的這三個論證是用來進一步分析解釋為什麼一個說話者的信念是可能與語義有關的。建立在指稱識別(reference identification)上的論證:讓我們假設上面故事中的小湯姆因為某種不巧的原因形成了關於「暮星」這個專名的如下的錯誤信念:他堅信暮星不是一顆行星而是一隻象超人一樣可以在天空飛翔的超級小白兔,而這隻超級小白兔每晚都固定地浮在天空的那個位置。讓我們假設湯姆在他整個童年都堅定地持有這個信念,這種心靈狀態的一個後果就是無論任何時候,當湯姆面對以一種正確的方式呈現在他面前的暮星這個對象本身時,他都會拒絕識別這個對象為「暮星」這個專名的指稱,因為湯姆依據他的堅定信念只會識別某個會飛的超級小白兔為「暮星」這個專名的指稱。因此湯姆的這種類型的錯誤信念會造成在指稱識別方面大量的(massive)、有規律的、(regular)、始終如一的(consistent)錯誤。因為指稱識別是與語義緊密相關的核心課題,所以這就從一個方面解釋了為什麼我們會有如此強烈的直覺感到湯姆的這種錯誤信念是與語義相關的錯誤。建立在語言學推理(linguistic inferences)上的論證:這次讓我們假設湯姆持有下列錯誤的信念:暮星知道(是作為一個有意識的生靈的那種知道,不是作為一台計算機的那種知道)二加三等於五。湯姆一直堅定地持有這個錯誤的信念,後來他又了解到一個有意識的懂得數學的生靈也能感到痛苦、飢餓、快樂、悲傷等等。結果就是湯姆會堅持在思辨論理中做出下面這樣的語言學推理:如果有人傷害她,暮星會感到疼痛。如果許多天吃不到食物,暮星會感到飢餓。如果她的好朋友離開了她,暮星會感到悲傷等等。由此可見這種類型的錯誤信念會在語言學推理上造成大量的、有規律的、始終如一的錯誤。非常可信的是我們語言社區強加在我們語言實踐中的各種推理上的語義規範是一種與語義有關的現象,因此這也就從另一個角度說明了我們為什麼會在直覺上強烈地感到某種類型的錯誤信念是一種與語義相關的錯誤,而不僅僅是一種實用意義上的錯誤。建立在信念之網(web of beliefs)上的論證:從上面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到如果一個說話者持有關於一個專名的範疇性的、核心的錯誤信念,那麼結果就是她的關於這個專名的信念之網就會有大面積的災難性的錯誤。而且她的關於這個專名的信念之網會和我們社區的關於這個專名的正確的信念之網如此地不同,以至於我們會覺得非常地不方便去繼續把她當作是關於這個專名的一個能力合格的說話者。換句話說,我們會感到非常地不方便去把她的大面積的災難性的錯誤當作是與語義無關的錯誤。另一方面,如果一個說話者只是持有類似(b4)、(b5)這樣的邊緣(peripheral)性的錯誤信念,那麼她仍然可能擁有關於這個專名的和我們社區正確的信念之網足夠相近的信念之網。因此這樣邊緣性的錯誤信念不會導致說話者在諸如指稱識別、語言學推理等方面犯大量的、有規律的、始終如一的錯誤。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我們在直覺上感到邊緣性的信念錯誤是與語義無關的。因此我的結論是,在面對弗雷格之謎的挑戰時,薩蒙為直接指稱理論所做的辯護至少是不完全的,因為他從來沒有論證由「a=b」所傳達的信息確實是與語義無關的並且完全是在實用意義上傳遞的信息。如果我上面的例子和三個後續論證是有道理的話,那麼薩蒙需要給出其它可信的論證才能支持他的斷言。另外,薩蒙在他論述的第四個觀點中指出要使弗雷格的策略能成功地駁倒直接指稱理論,我們需要一個進一步的論證來證明由「a=b」所表達的信息總是有在語義意義上蘊含的信息,我完全同意薩蒙的這個觀點。對弗雷格之謎的最終解答是一個複雜的課題,我們可以留到以後再研究。二、信念之謎和弗雷格之謎密切相關的是在命題態度的歸屬(propositional attitude attributions)方面同指稱(co-referential)專名不能相替換的問題,即所謂的信念之謎或者更一般地說是命題態度之謎。假設S(a)是包含專名a的一個陳述語句,a和b是兩個同指稱的專名,在S(a)中,我們用b替換a然後把所得語句記作S(b)。根據前面提到的構成性原則及直接指稱理論,S(a)和S(b)應該在語義意義上蘊含同一條信息,換句話說,它們具有相同的語義命題。下面是兩個似乎非常顯而易見的論證前提(或者說是假定):論證前提I:如果兩個語句S和S』蘊含著同一個語義命題,那麼某人相信S當且僅當她同時相信S』。論證前提II:如果兩個語句S和S』蘊含著同一個語義命題,那麼S和S』有相同的真值。但是令人困惑的是,如果直接指稱理論是對的話,那麼這兩個看上去幾乎不言自明的論證前提在信念的語境中就會常常被侵犯。讓我們來看一個這方面最常見的例子。(a)露易斯?萊恩(Lois Lane)相信超人會飛。(b)露易斯?萊恩相信克拉克?肯特(Clark Kent)會飛。根據直接指稱理論,語句「超人會飛」(記作S)和「克拉克?肯特會飛」(記作S』)蘊含了同一個語義命題,因為按電影《超人》的情節,超人就是克拉克?肯特。因此由論證前提I,露易斯?萊恩相信S當且僅當她相信S』。但是直覺上我們感到她相信S但卻不相信S』。類似地根據直接指稱理論,(a)和(b)這兩個信念語句蘊含了同一個語義命題,所以由論證前提II我們得出(a)和(b)應該具有相同的真值,但是直覺上我們覺得(a)是真的但(b)卻不是真的。面對信念之謎所造成的困難,薩蒙是這樣來為直接指稱理論辯護的。首先,他建議說信念關係不是傳統所說的只涉及信念持有者和語句的語義命題的一種二元關係,而是一種三元關係,因為它實際涉及三個元素:信念持有者、語句的語義命題、及語義命題呈現給信念持有者的方式。薩蒙把這個三元信念關係記為BEL。有了BEL這個新概念,薩蒙接下來解釋說:「A相信P」這個語句可以被分析為(存在X)【A通過X的方式獲知P並且信念關係BEL(A,P,X)存在】;另外「A不相信P」可以被分析為(存在X』)【A通過X』的方式獲知P並且信念關係BEL(A,P,X』)不存在】。這樣分析起來,A完全可能在以X的方式獲知P時相信P而在以另一種X』的方式獲知P時卻不相信同一個語義命題P。在上面的例子中,我們直覺上覺得(a)和(b)有不同的真值,但薩蒙辯解說這只是因為我們的直覺受信念持有者獲知同一個語義命題的不同方式的影響,而這種獲得語義命題的不同的描述型的方式是與語義無關的。因此從嚴格的語義學意義上來說,(a)是真的當且僅當(b)是真的,而我們的所謂直覺可以被上述的非語義的、實用的理論機制解釋掉(explain away)。【7】我們可以從許多方面來質疑薩蒙對信念之謎的解答,但是為了緊緊圍繞本文的主題,下面我只從一個方面提出批評意見。薩蒙上述解答的關鍵是聲稱信念持有者獲知同一個語義命題的不同的描述型的方式是與語義無關的、實用的信息。這和他對弗雷格之謎的解答的關鍵策略是一模一樣的,即宣稱一些描述型的信息是非語義的、實用的信息。在這裡我們只要稍作修改就可以用類似的例子顯示他這種相同策略的問題。假設露易斯?萊恩因某種原因(比如被有特異功能的人完全操控)堅信作為「超人」的指稱的那個對象具有和孫悟空一樣的特性(她知道關於孫悟空的一切相關信息),並且她相信作為「克拉克?肯特」 的指稱的那個對象具有和世界上第一頭被克隆的羊一樣的特性(她知道關於這頭羊的一切相關信息)。在這種可能情形下,(a)仍然是對的而(b)仍然是錯的(因為她相信孫悟空會飛而那頭被克隆的羊不會飛),但是這裡我們感到信念持有者獲知所謂同一個語義命題的不同的描述型方式本身是和語義有關的,因為我們覺得這時露易斯?萊恩對這兩個專名的理解都是有語義缺陷的。上節的三個關於指稱識別、語言學推理、及信念之網的支持性論證可以平行地用來解釋我們在這裡的直覺。由此可見,和弗雷格之謎的情形一樣,薩蒙對信念之謎的解答有一個關鍵的缺陷,因此他的解答至少是不完全的。三、心靈內容和語義內容關於一個說話者或信念持有者涉及一個專名的描述型的心靈內容和這個專名的語義內容的關係問題,我們看到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根據傳統的意義描述理論,描述型的心靈內容可以完全決定語義內容,因為從我們社區的能力合格的說話者的心靈內容中我們可以得出關於一個專名的一個或幾個摹狀詞,而這一個或幾個摹狀詞就能給出專名的語義內容。克里普克運用了可能世界語境現象、不同的合格說話者擁有不同的信念狀態的現象、以及指稱確定的歷史因果現象成功地論證了這種觀點是不對的,即描述的心靈內容不能完全決定語義內容。在克里普克的工作之後,薩蒙和索姆斯等哲學家從傳統理論的一個極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他們認為就專名而言描述的心靈內容與語義內容之間沒有任何關係。作為新的意義理論的直接指稱理論從表面上看很難解釋空名現象、弗雷格之謎現象、以及信念之謎現象,但是薩蒙和索姆斯通過將「描述的心靈內容和語義內容毫無關係」這一觀點貫徹到底的策略,似乎也可以在直接指稱理論的框架中連貫地解釋這些困難的現象。本文的目的是採用一些進一步的現象,如指稱識別的大面積錯誤現象、語言學推理的大面積錯誤現象、以及信念之網現象來辯論說他們的這種極端策略是有缺陷的,因為並不是所有的描述型的心靈內容都是與語義無關的、實用的信息,至少有某些描述型的心靈內容是與語義內容相關的。那麼心靈內容和語義內容之間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呢?有沒有一種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可以完美地解釋上面提到的所有的語言實踐中的困難現象呢?這些問題有待我們進一步的研究。最後需要強調的是,心靈內容和語義內容的關係問題不僅局限於專名,也涉及到自然種類詞、現象概念詞等其它類型的詞項。並且這個問題和狹義內容及廣義內容、內容因果性、內容的自我知識、二維語義學等重要課題都是密切相關的,因此心靈內容與語義內容的關係問題是目前分析哲學中一個非常關鍵的課題。注釋:【1】Kripke, S. Naming and Necessity,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0.【2】關於空名問題,請參見我在《世界哲學》雜誌2005年第6期上的文章《空名問題的幾種解答》。【3】Frege, G. 「On Sense and Reference」, in Translations from the Philosophical Writings (trans), P. Geach and M. Black, Oxford: Basil Blackwell, 1952.【4】關於他們倆的工作,請參見:Salmon, N. Frege』s Puzzle, Cambridge, MA: MIT Press, 1986.Soames, S. Beyond Rigidity The Unfinished Semantic Agenda of Naming and Necessit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5】Salmon 1986, pp. 55-57.【6】Salmon 1986, pp. 59-79.【7】關於Salmon這方面論述的關鍵性細節,請參見Salmon1986, pp.1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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