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兩天整理,你15分鐘了解——18法考大綱展望18法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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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誌平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我用兩天功夫對比和挖掘,讓你15分鐘內明白18法考大綱說了什麼。請看幾張圖快速瀏覽,節約時間,獲得效益!一、2017大綱和2018大綱的天壤之別對比《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說明》和《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說明》,陣容上就有非常大的差異,去年的是6面,是三頁紙。今年的是1面,就半頁紙。去年的考試說明事無巨細,全裸,考試的關鍵信息什麼都告訴你了。今年的考試說明,猶抱琵琶半遮面,信息少得可憐。對比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說明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說明一、考試性質與測試目標1、「國家」統一組織。2、為黨和國家選拔符合法律職業要求的合格法律專門人才。3、兩個檢驗。(1)檢驗應試人員是否了解和掌握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2)檢驗應試人員是否具有擔任初任法官、檢察官和執業律師、公證員所應具備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素養及相應的法律基礎知識、法律職業立場、倫理和技能。為黨和國家選拔符合法律職業要求的合格法律專門人才。1、「司法部」統一組織。2、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建設一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為目標。3、增加:「初次擔任法律類仲裁員」、以及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複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公務員,必須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4、兩個檢驗:(1)檢驗應試人員是否了解和掌握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2)檢驗應試人員是否具有從事相應法律職業所應具備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素養及相應的政治素養、業務能力和職業倫理。二、考試內容、科目1、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2、法理學;3、法制史;4、憲法;5、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6、刑法;7、刑事訴訟法;8、民法;9、民事訴訟法;10、商法;11、經濟法;12、國際法;13、國際私法;14、國際經濟法;15、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1、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2、法理學;3、憲法;4、「中國法律史」;5、刑法;6、民法;7、刑事訴訟法;8、民事訴訟法;9、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10、經濟法;11、「知識產權法」;12、商法;13、國際法;14、國際私法;15、國際經濟法;16、「環境資源法」;17、「勞動與社會保障法」;18、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三、考試要求三步走。1,了解。2,理解。3,熟悉。兩步走:1、了解和理解。2、熟悉並運用。「對法治理論問題、社會法律現象和實務進行分析、判斷、綜合、評價,做到政治立場正確、事實認定清楚、法律適用準確。」四、考試方式考試實測共兩天、分四場無五、試卷結構共四卷。卷一、卷四集中考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有關內容。其中卷一以選擇題形式進行全面考查;卷四將結合法學理論、法律實務進行綜合考查。1、試卷一:本卷共100道題,由單、多、不定項選擇題組成。單選50,每題1分;多選、不定項50,每題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本卷科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2、試卷二:本卷共100道題,後面同上。本卷科目: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3、試卷三:本卷共100到題,後面同上。本卷科目: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製度)。4、試卷四:本卷主要由案例分析題、法律文書題、論述題等題型組成。本卷分值150分,考試時間210分鐘。本卷科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本卷設置選做題的,應試人員可選擇其一作答;應試人員若全部作答,只評判寫在前的一道試題。以上四卷總分為600分。應試人員必須參加以上四卷的全部考試,四卷中任何一卷不得為零分,且通過當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才可依法申請法律職業資格。應試人員各卷的考試成績當年有效。無。六、題型與示例1、單選題示例。2、多選題示例。3、不定項選擇題示例。4、案例分析題示例。5、法律文書題示例。6、論述題示例。7、小結:每類題型都有答題要求。無那麼問題來了。這些問題都有待於《考試公告》來解決。先看一下去年的2017年的考試公告。2017年6月5日發布的考試大綱!然後10天後就開始報名。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5日至7月4日,准考證列印時間為9月1日至9月15日,考試時間為9月16日、17日。2017年的公告!一、報名。(一)報名條件。……「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證書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二)報名方式與時間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填報個人信息、上傳照片、交納考試費、下載列印准考證。……(三)報名材料……(四)考試費報名人員應當按照司法行政機關要求交納考試費。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7月9日。考試費交納成功後,報名人員不得更改報名地。(五)准考證報名人員可於9月1日至9月15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二、考試(一)考試時間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時間為9月16日、17日。試卷一: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試卷二:9月16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試卷三:9月17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試卷四:9月17日下午14:00—17:30,考試時間210分鐘。(二)考試內容、科目與方式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司法部制定並公布的《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作為命題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考試分為四張試卷,每張試卷分值為150分,四卷總分為600分。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為機讀式選擇試題,試卷四為筆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試題。各卷科目為:試卷一:綜合知識。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製度);試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2017年在數個試點考區採取部分試卷計算機答題方式。黑龍江省大慶市、江蘇省蘇州市、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重慶市北碚區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5個考區實行計算機化考試試點,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採取計算機化考試,試題、答題要求和答題界面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考生應當使用計算機滑鼠或者鍵盤在計算機答題界面上進行作答;試卷四採取筆試方式,考生應當在答題紙上進行作答。(三)考試要求和紀律……(四)試題參考答案異議司法部於9月18日上午8時向社會公布考試試題,9月21日晚20時公布考試試題參考答案。凡對試題參考答案有異議的,可於9月21日晚20時至9月25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在「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試題參考答案異議專區」提出意見並說明理由。司法部組織專人匯總情況,整理意見,提交「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研究論證。經「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論證的參考答案為試卷評閱依據。三、考試成績與資格授予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評卷。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11月下旬,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考試成績。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體事宜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適用範圍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有關規定執行。四、其他……司法部制定並公布的《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可以作為應試人員備考依據。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機關不舉辦考前培訓班,也不委託任何單位進行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考前培訓輔導。司 法 部2017年6月5日因為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今年大綱和去年大綱的差異,存在暴多無比的「法律漏洞」,都需要通過「考試公告」來進行明確。感覺大綱出台不但晚,而且還很倉促。感覺改革推著司法部走的感覺,不是司法部拖著改革走。所以,擔心2018年的考試公告。因為我們的2018的考試大綱和2017年很不一樣。所以,希望2018年的考試公告要和2017年的考試公告不一樣才好。不能僅僅限於報名條件、考試科目、交費、報名方式等。2018年的考試公告,我們期待哪些消息呢?我們需要知道題型和示例!我們需要知道四卷的分值!我們需要知道二卷的分值!我們需要知道各科的分值!我們需要知道什麼是合格!我們需要知道,我可以瘸腿嗎?我們需要知道,客觀題多久後考主觀案例分析題!2018年的公告不能向2017年公告看齊了。如果不告訴我們題型,不告訴我們四卷分值,不告訴我們什麼是合格,不告訴我們客觀題合格線,我們備考實在太多不確定性了。所以,我們期待公告,但是我們期待一個可以給我們穩定預期的考試公告!在考試公告還沒出來的這段時間,我繼續估計,司法部就是按照考前三個月發布考試公考,報名前10天發布考試公告,去年是6月5日,那麼今年是何時發布呢?我保守的預計,仍然是6月5日發布公告。因為裡頭有太多的信息需要更新,考試大綱發布很晚,而且感覺很倉促,該有的信息都沒有。公告可以等待,但是複習不能等待。怎麼辦呢?所以,我就只能做一些保守的預測,然後根據這個預測來指導我們接下來這段時間的複習,並且平復心情,穩步推進,淡定情緒。二、四+二模式的預測分析4+2模式,4卷客觀題,2卷主觀題。可以明確的是,只有客觀題合格,才能入圍主觀題階段考試。什麼叫客觀題合格?1、可能性1:是每個客觀題卷都必須達到90分(單卷總分按150分計算的話),2、可能性2:還是只要四卷總分合計360分就可以了?3、可能性3:四卷總分達到360,但是單科卷有最低分限制(比如最低分75分,即150的一半分)按照最保守的方案來預測,就是簡單粗暴,四卷總分達到360就可以。以前,是卷一,卷四高分,來彌補卷二卷三的低分。現在將仍然是卷一,卷四高分來彌補卷二、卷三的低分。只不過現在的卷四主要來自原來的卷一。等於是把原來的卷一拆分成卷一和卷四兩個卷,來一起彌補卷二、卷三的低分。三、應對辦法(一)全科掃一輪,6月開背(二)請求司法部儘早發布考試公告,並且期待有和我們備考相關的關鍵信息四、大綱中具體的變化大綱編寫者與命題人的關係。教材撰寫與命題人的關係。有關係,但不是一一對應。(一)4+2模式1、客觀題4卷客觀題卷科目客觀題1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客觀題2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客觀題3卷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與仲裁製度。客觀題4卷中國法律史、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知識產權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四卷分值預估:150分每卷,合計600分。四卷合格線預估:360。原客觀題卷1+知識產權=新客觀題1卷+新客觀題4卷。2、主觀題2卷(預估。如有雷同純屬巧合,如果有出入也屬正常。司法部考試公告出得有點晚,所以提前預估一下。)主觀題卷科目分值合格線主觀題1卷刑法(50分,2案,每案25分)、刑事訴訟法(40分,2案,每案20分)、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40分,2案,每案20分)+論述150分,考試時間210分鐘。總分300,180分合格,發證。主觀題2卷民法(50分,2案,每案25分)、商法(40分,2案,每案20分)、民事訴訟法與仲裁法(40分,2案,每案20分)+論述(?)150分,考試時間210分鐘。(二)卷一知識點變化和法條變化1、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預估分值:40)卷一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知識點變化法條變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基本原理1、增加:第一節「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中,增加了「黨的十九大報告對十八大以來法治建設成就的總結」、「社會主要矛盾變化對法治建設提出的新要求」。2、增加:第二節「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和總目標」中,增加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是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中國化的最新成果。」3、增加:整個第四節新增「新時代神話依法治國實踐的主要任務」(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依法治國實踐的主要任務)。1、增加:「黨的十九大報告有關法治的論述」。2、增加:《習近平關於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1、增加:第一節「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中的「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後頭,增加了「依法立法」。2、修改:第三節「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中的「推進嚴格司法」,修改為「推進公正司法」。法治工作的重要保障沒變化。複習定位:往死里背,拿滿分!!!!2、法理學(預估分值:40分)卷一之法理學知識點變化法條變化法的本體1、調順序:第一節 法的概念中,將「馬克思主義關於法的本質的基本觀點」,調整到到「法的定義」前。2、增加:第二節 法的價值中,法的價值的種類(秩序 自由 正義),增加了(秩序 自由 人權 正義)。3、刪除:第四節 法的淵源中,將「當代中國法的非正式淵源」後的括弧內容全部刪除。(習慣、判例、政策)4、調整順序:將原來的第六節 法的效力,修改為第五節 法的效力。即五六節對調。5、替換:第五節法的效力中,用「法的失效時間」,替換「法終止生效的時間」。無法條法的運行1、替換:第一節 立法中,用「依法立法原則」,替換「合憲性與合法性原則」。2、增加:第一節 立法,增加了 立法技術(立法預測技術 立法規劃技術 立法表達技術)。3、對調:第五節法律解釋和第四節法律推理對調。4、刪除:第四節 法律解釋中,刪除了法律解釋的種類。5、添加小總結:第五節 法律推理中 小結出「法律推理的種類」下分為(演繹推理、歸納推理、類比推理、反向推理、當然推理、設證推理)。增加了「反向推理」。無法條法的演進1、調整和增加:第一節 法的起源與法的歷史類型中,增加了「法的歷史類型」。2、調整和修改:第二節 法的傳統與法律文化中,增加了「中國傳統法律文化」、「西方傳統法律文化」。3、新分出一節:將原來屬於第二節的內容,分成第三節 法系 : 法系的概念與標準 ;民法法系;普通法系;兩大法系的區別。無法條法與社會1、增加:第四節 法與道德 中,法與道德的區別(產生方式、表現形式、調整範圍、內容結構、實施方式等方面的區別),其中增加了「內容結構」、「實施方式」。2、刪除:刪除了原來整個第六節 法與人權 :人權的概念 ;法與人權的一般關係(人權與法律的評價標準 ;人權的實現)。無法條複習定位:往死里背,拿接近滿分。3、憲法(預估分值:40分)卷一之憲法知識點變化法條變化憲法基本理論1、調整順序:將憲法與法律的關係,放在「憲法的基本特徵」前。2、增加:第二節中 憲法的歷史中,現行憲法的歷次修改後,增加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1、增加2018年憲法修正案。2、增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3、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4、增加國歌法。5、增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國家的基本制度(上)1、增加:在第一節 人民民主專政制度中,增加了「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2、增加:第四節 國家的基本社會制度中,增加了「憲法與社會的關係」。同上。國家的基本制度(下)1、調整位置:第二節 選舉制度中,將(對破壞選舉的制裁)從本節最後挪到「我國選舉制度的基本原則」下的()內。2、增加:增加第四節全節 國家標誌: 憲法與國家;國旗、國歌、國徽、首都。3、調整位置和措辭:第六節 特別行政區制度中,用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替換原來的「特別行政區政府和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將「特別行政區公職人員就職宣誓」放在「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後的()內。同上。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1、簡化措辭:第一節 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概述中的「我國公民基本權利與義務的主要特點」(公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廣泛性;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平等性;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現實性;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直接替換為(廣泛性、平等性、現實性、一致性)。2、修改措辭:第二節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中 將休息權,修改為「勞動者休息的權利」。將文化權利和自由,修改為「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同上。國家機構1、刪除:第一節 國家機構概述中的「我國國家機構的組織和活動原則」中,刪除了「密切聯繫群眾、為人民服務原則」中的密切聯繫群眾。2、增加:整個第七節監察委員會:監察委員會的性質和地位;監察委員會的組成和任期;監察委員會的領導體制;監察委員會與其他機構的關係。同上。憲法的實施與監督1、順序對調:將第三節 憲法的解釋 和第二節憲法的修改對調。2、替換和增加:第三節 憲法的修改中,用起草替代了「起草和公布」。增加了「我國憲法的修改」。3、增加:整個第五節憲法宣誓制度。憲法宣誓的概念;憲法宣誓的範圍;憲法宣誓的功能;憲法宣誓的程序。4、刪除了原來第五節 憲法實施的保障:政治保障;社會保障;法律保障。同上。複習定位:加油背,至少拿一半分。4、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預估分值:30分)卷一之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知識點變化法條變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1、新增節名:第一節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概述 替換原來的「司法和司法制度的概念」。本節中,增加「法律職業」、增加「法律職業道德」。2、新增節名:第二節 審判制度。取代原來的第二章第一、二、三節。刪除了「我國審判制度的特徵」;刪除了「人民法院的性質和任務」;3、新增節名:第三節 檢察制度。取代原來的第三章第一、二、三節。刪除了如下:「我國檢察制度的特徵」、「人民檢察院的性質和法律地位」、「人民檢察院的任務」。4、新增節名:第四節 律師制度。取代原來的第四章第一、二、三節、七節。刪除了如下:「我國律師制度的特徵」、「律師的概念」、「律師收費制度」。5、新增節名:第五節 公證制度。取代了原來的第五章第一、二、三節。刪除了如下:「我國公證制度的特徵」;「公證機構的概念」、「法定公證制度」。增加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2016年6月16日)法官職業道德來自原來第二章第四節和第五節同上。檢察官職業道德來自原來的第三章第四節和第五節同上。律師職業道德來自原來的第四章第四節和第五節。同上。公證員職業道德來自原來的第五章的第四節和第五節。刪除了「公證員職業道德的依據」。同上。其他法律職業人員職業道德本章為全部新增章節:第一節 法律顧問職業道德;第二節 仲裁員職業道德;第三節 行政機關中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複議、行政裁決的公務員職業道德同上。複習定位:往死里背,爭取滿分。(三)卷二知識點變化和法條變化1、刑法卷二之刑法知識點變化法條變化第一章 刑法概說沒變化增加:1 刑法修正案(十);2兩高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3兩高關於辦理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刪除:刑法修正案(八)時間效力問題的解釋+刑法修正案(九)時間效力問題的解釋犯罪概說沒變化犯罪構成沒變化犯罪排除事由沒變化犯罪未完成形態沒變化共同犯罪沒變化單位犯罪沒變化罪數形態沒變化刑罰概說刪除:刑罰的特徵。刑罰種類沒變化刑罰裁量沒變化刑罰執行增加:減刑的效力與減刑後的刑期計算刑罰消滅沒變化罪刑各論概說沒變化危害國家安全罪沒變化危害公共安全罪沒變化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1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最;2走私罪;3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4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5金融詐騙罪;6危害稅收征管罪;7侵犯知識產權罪;8擾亂市場秩序罪)刪除:虛報註冊資本罪;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沒變化侵犯財產罪沒變化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1擾亂公共秩序罪;2妨害司法罪;3妨害國(邊)境管理罪;4妨害文物管理罪;5危害公共衛生罪;6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7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8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9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1、刪除:聚眾淫亂罪。2、增加:侮辱國歌罪。3、刪除:騙取出境證件罪。4、刪除:提供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罪。5、刪除:組織播放淫穢音像製品罪。危害國防利益罪貪污賄賂罪瀆職罪軍人違反職責罪2、刑事訴訟法卷二之刑事訴訟法知識點變化法條變化第一章 刑事訴訟法概述沒變化刪除: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2015);2 最高法院關於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若干問題的規定(2010)。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沒變化同上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沒變化同上管轄替換:第一節 立案管轄中,用「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的額職務犯罪案件」替換了原來的「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用「管轄權競合的處理」替換了原來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管轄權競合的處理」。同上迴避沒變化同上辯護與代理修改:第二節 我國辯護制度的基本內容中,將「辯護詞的基本格式與寫法」,修改為「辯護的內容與分類」。同上刑事證據沒變化同上強制措施沒變化同上附帶民事訴訟1、刪除:第二節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中的「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主體」、「附帶民事訴訟中依法負有賠償責任的人」。2、刪除:第三節 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中的「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的格式與內容」。3、刪除:第四節 附帶民事訴訟的審判中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書的內容與格式」。同上期間、送達刪除:第一節 期間中的「法定期間的種類和內容」。同上立案沒變化同上偵查刪除:整個第四節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案件的偵查: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許可權 ; 偵查終結後的處理。同上起訴沒變化同上刑事審判概述沒變化同上第一審程序沒變化同上第二審程序沒變化同上死刑複核程序沒變化同上審判監督程序沒變化同上執行沒變化同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細化添加:第三節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制度與程序的具體規定中 添加了(辦案主體專門化 ;立案程序;辯護制度;適用強制措施;偵查程序;審查起訴程序;審判程序;執行程序;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律監督。)同上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沒變化同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措辭簡化:刪除了「沒收程序」的定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直接表述為:沒收程序;沒收程序的適用條件……同上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序同上第二十四章 涉外刑事訴訟程序與司法協助制度同上3、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卷三之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知識點變化法條變化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沒變化增加了:2018行政訴訟法解釋。刪除了2000年和2015年行政訴訟法解釋。行政組織與公務員沒變化抽象行政行為沒變化具體行政行為概述刪除:第一節 具體行政行為的概念中 ,刪除了「具體行政行為的定義」。行政許可沒變化行政處罰沒變化行政強制沒變化行政合同與行政給付刪除:第一節 行政合同中的「行政合同的概念」。行政程序與政府信息公開刪除:第一節 行政程序概述中「行政程序的概念」。第三節 政府信息公開制度中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概念」。行政複議沒變化行政訴訟概述刪除:第一節 行政訴訟的概念和特徵中的「行政爭議」、「行政訴訟的概念」。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增加:第三節 不予受理的案件中,增加了「行政機關作出的不產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為;行政過程性行為;協助執行行為;內部層級監督行為;信訪處理行為。」行政訴訟的管轄刪除:第一節 行政訴訟管轄概述中,刪除了「管轄的種類」。行政訴訟參加人1增加:第二節 行政訴訟的原告中,增加了「個體工商戶」;投訴舉報者;債權人;非營利法人;涉及業主工友利益的主體。2、刪除:農村土地使用權人。3、增加:第三節 行政訴訟的被告,增加了「開發區管理機構」;村委會和居委會;事業單位和行業協會;房屋徵收部門。行政訴訟程序刪除:第一節 起訴與受理中,刪除了「起訴的概念」。行政訴訟的特殊制度與規則刪除:第一節行政訴訟證據中的「行政訴訟證據的概念」;第三節 行政案件審理中的特殊制度中的「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概念。」行政案件的裁判與執行刪除:第一節 行政訴訟的判決、裁定與決定中的「行政訴訟判決」。國家賠償概述刪除:第一節 國家賠償中的「國家賠償的概念」;第二節 國家賠償法中的「國家賠償法的概念。」行政賠償沒變化司法賠償刪除:第三節 司法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中的「司法賠償請求人的概念」和「司法賠償義務機關的概念。」第四節 司法賠償程序中 的「司法賠償處理程序的含義」和「司法賠償決定程序的含義」。第二十一章 國家賠償方式、標準和費用沒變化(四)卷三知識點變化和法條變化1、民法(分值增加10分)卷三之民法知識點變化法條變化民總沒變化沒變化物權沒變化刪除2009年的《物業糾紛解釋》;刪除2014年《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債總原第24章不當得利和無因管理挪移到第17章,放在合同訂立前後,邏輯上更合適。沒變化合同1、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與構成要件,修改為「違約責任的成立要件」。2、增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裁判規則」(合同效力、解除、違約責任和工程價款結算)沒變化婚姻章名修改,由婚姻家庭修改為「婚姻法」增加《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反24條聯盟勝利)繼承沒變化沒變化人格權和身份權1、章名修改,由人身權,修改為人格權和身份權。2、刪除人身權的概念和特徵。侵權沒變化沒變化知產挪移到卷四刪除2014年《最高院關於商標法修改決定施行後商標案件管轄和法律適用問題的解釋》總結一句話:民法約等於沒變化,跟方誌平帶你民法橫著走!複習定位:熟悉秒殺方法,爭取85%正確率。2、商法卷三之商法知識點變化法條變化公司法1、公司分類中,增加:有限公司與股份公司。2、公司設立中,增加:認繳資本制。3、股東的權利中,增加:股東查閱權;股東紅利分配請求權。增加:2017年《公司法解釋四》合夥企業法沒變化。沒變化。個人獨資企業法沒變化。沒變化。外商投資企業法沒變化。沒變化。企業破產法沒變化。沒變化。票據法沒變化。沒變化。證券法沒變化。沒變化。保險法沒變化。沒變化。海商法沒變化。沒變化。3、民訴和仲裁卷三之民訴和仲裁知識點變化法條變化民訴1、措辭修改:共同訴訟中,法院對必要共同訴訟的審理和裁判,修改為人民法院對必要共同訴訟的審理和裁判。其他相關地方同理修改。2、刪除:普通程序的基本程序階段中,刪除了「庭前調解」;刪除了「庭審調解」。3、刪除:建議程序的具體適用中,刪除了「簡易程序中的先行調解。」4、措辭修改:上訴案件的審理中,將二審法院對上訴案件審理的範圍,修改為上訴案件的審理範圍。將第二審的審判組織行使修改為「審判組織形式」。5、增加:在督促程序的適用範圍中增加(適用督促程序的法院適用督促程序的條件)6、刪除:對支付令申請的審查中刪除「(對申請形式上的審查 對申請內容上的審查)」7、刪除:公示催告申請的受理中刪除「(通知止付)」1、刪除2009年《最高法院關於建立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的若干意見》。2、刪除1993年《最高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3、刪除1998年《最高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4、刪除1999年《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仲裁1、修改:仲裁規則的作用修改為「仲裁規則與仲裁法的關係及作用」。2、措辭修改:仲裁裁決的執行中,將執行仲裁裁決的條件,修改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的條件」。3、刪除:我國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機構中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其他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機構)」1、刪除2015年《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2、刪除2015年《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五)卷四知識點變化和法條變化1、中國法律史(預估分值:10分)卷四之中國法律史知識點變化法條變化先秦時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1、增加節名 第一節西周時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1)修改:法律思想中,用「出禮入刑」取代「德主刑輔」。(2)修改:主要法制內容中,用「西周婚姻六禮」、「嫡長子繼承」,取代了原來的「婚姻繼承法律」。(3)增加:司法制度中,增加了「三宥」、「三赦」。2、增加節名 第二節 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1)增加:《法經》下的目錄(盜、賊、囚、捕、雜、具)。(2)增加:商鞅變化與法家思想的特點(以法治國 輕罪重刑 刑無等級)。無法條秦漢至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1、增加節名 第一節 秦漢時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調整位置:將原來司法制度中的「春秋決獄」,歸併入「秦漢律的主要內容中」。2、增加節名 第二節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增加:刑法制度(死刑上奏;流刑分等;廢除宮刑);大理寺。無法條隋唐宋元時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1、增加節名 第一節「隋唐時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增加:「禮律合一」。2、增加節名 第二節 「宋元時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1)刪除:「罪名與刑法」中的「奸黨罪」。(2)增加:「契約與婚姻繼承法規」中的下目「(絕賣 義賣 戶絕)」(3)修改:司法制度(大理寺、刑部、御史台、提點刑獄司、翻異別勘):刪除了都察院、提刑按察使司。無法條明清時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1、明至清中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1)調整:將原來的「明律與明大誥;清律與例(條例與則例)」——替換為——明清時期的立法(《大明律》;《大清律例》;條例與則例。)(2)調整:將原來「立法思想與刑法原則中的(故殺與謀殺)」——調整到——「罪名與刑罰(故殺與謀殺)」中。(3)刪除:刪除司法制度中的御史台;刑訊與仇嫌迴避原則;翻異別勘和審級管轄。(4)替換:司法制度中,將提點刑獄司替換為督撫;將會審替換為清代會審。2、清末法律思想與制度:沒有變化。無法條中華民國時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1、增加:整個第一節 中華民國時期的法律思想 :孫中山的「三民主義」 ;五權憲法理論。2、增加:第二節 南京臨時政府的法律制度中的「《修正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3、增加節名:第三節 北京政府的法律制度,統率原來有的三個考點。「天壇憲草」;「袁記約法」;「賄選憲法」。4、增加:第四節 南京國民政府的法律制度:「六法全書」與判例解釋例;《訓政時期約法》;「五五憲草」;立法院;《中華民國民法》;《中華民國刑法》;「三級三審制」。無法條刪除了原來的「外國法制史」。第一節 羅馬法;第二節 英美法系;第三節 大陸法系。複習定位:背一背,爭取拿一半分。2、經濟法(預估分值:40分)卷四之經濟法知識點變化法條變化競爭法1、刪除「限制競爭行為」(公用企業或其他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的限制競爭行為 ; 政府及其所屬部門的限制競爭行為; 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的行為; 招標投標中的串通行為)。2、刪除:在不正當競爭行為中,刪除了「低價傾銷行為」。3、增加:在不正當競爭行為中,增加了「互聯網不正當競爭行為」。沒變化消費者法沒變化沒變化銀行業法增加:商業銀行的設立和變更。沒變化財稅法刪除:營業稅法(營業稅的概念和基本內容)沒變化土地法和房地產法沒變化沒變化複習定位:背一背,爭取拿一半以上的分。3、環境資源法(預估分值:10分)卷四之環境資源法知識點變化法條變化環境保護法修改:將排污收費制度,修改為「環境保護稅制度」。沒變化新增加:自然資源法1、自然資源法概述:自然資源的概念。自然資源法的概念。我國自然資源立法現狀。2、森林法。森林法概述(立法宗旨和調整對象;森林資源的定義;森林的分類);森林資源權屬制度(權利歸屬;使用權流轉;權屬爭議的解決);森林資源管理制度(資源檔案制度;林業規劃制度;林地佔用審批制度及森林植被恢復費制度;森林採伐管理制度);森林資源培育制度(林業發展方針;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植樹造林制度);森林資源保護制度(國家對森林資源的保護措施;護林制度;森林災害防護制度;自然保護區制度和珍貴樹木特殊保護制度);森林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森林違法行為的概念;森林違法行為的樣態及責任)3、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權屬制度(國家所有權;礦業權);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管理(基本原則;管理部門;管理制度;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礦區爭議解決)。違反礦產資源管理秩序的法律責任(行為樣態及責任;行政處罰的有關規定)1、增加2009年《森林法》2、增加2009年《礦產資源法》複習定位:滿分!!!4、勞動與社會保障法(預估分值:15-20分)卷四之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知識點變化法條變化勞動法措辭修改:將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改為職業安全衛生制度沒變化新增加:社會保障法1、社會保障法的概念;2、我國社會保障立法;3、社會保險法的基本架構(社會保險法的特點;社會保險法的基本原則);4、社會保險法的基本制度(社會保險費征繳制度;社會保險基金制度;社會保險經辦制度;社會保險監督制度);5、社會保險的險種(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6、軍人保險(軍人保險的特點;軍人保險的經辦機構;軍人保險的險種;軍人保險基金;軍人保險的經辦和監督);7、違反社會保險法的法律責任(承擔行政責任的情形;承擔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的情形;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增加:2012年《軍人保險法》。複習定位:滿分。5、知識產權法(預估分值:20-25分)卷四之知識產權法知識點變化法條變化著作權沒變化沒變化專利權專利權主體中外國人,修改為外國人、外國企業或外國其他組織沒變化商標權沒變化刪除2014年《最高院關於商標法修改決定施行後商標案件管轄和法律適用問題的解釋》複習定位:搞死,滿分!!!1.9元助攻知產:https://ke.qq.com/course/270732?tuin=34ec6b26、三國法(預估分值:36-45分)知識點變化法條變化卷四之國際法1、增加:國籍中,增加「中國國籍法實踐」。2、節名調整:條約法中,第三節,條約的效力;第四節,條約的解釋和修訂。修改為:第三節 條約的效力、適用和解釋;第四節 條約的修訂和終止。沒有變化卷四之國際私法1、順序調整:國際私法淵源中,國內法淵源(國內立法 國內判例 司法解釋),修改為國內法淵源(國內立法 司法解釋 國內判例)。2、刪除:國際民商事關係的法律適用中債權 刪除了「不當得利和無因管理的法律適用」。3、簡化:將父母子女關係的法律適用、收養的法律適用、扶養的法律適用、監護的法律適用,統稱為家庭關係的法律適用。並且刪除了原各個條目下的細目。4、刪除:刪除無人繼承財產歸屬問題的法律適用下的細目。1、增加2018《最高法院關於仲裁司法審查案件報核問題的有關規定》。2、增加2017年《最高法院關於審理仲裁司法審查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3、增加2017年《關於內地與香港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決的安排》。卷四之國際經濟法增加:國際稅法中,增加CRS(共同申報準則)與境外賬戶信息交換沒有變化。複習定位:熟悉背誦,拿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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