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鷹老師研讀系列:情為何物
《傳習錄》陸澄錄第十四節之情為何物(共18節)
【14】
問:「寧靜存心時,可為『未發之中』①否?」先生曰:「今人存心,只定得氣。當其寧靜時,亦只是氣寧靜,不可以為『未發之中』。」曰:「未便是中,莫亦是求中功夫?」曰:「只要去人慾、存天理,方是功夫。靜時念念去人慾、存天理,動時念念去人慾、存天理,不管寧靜不寧靜。若靠那寧靜,不惟漸有喜靜厭動之弊,中間許多病痛,只是潛伏在,終不能絕去,遇事依舊滋長。以循理為主,何嘗不寧靜?以寧靜為主,未必能循理。」
[注釋]
①語出《中庸》首章:「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下文的「已發」、「未發」、「中」、「和」均源於此。意為喜怒哀樂的情感沒有發動的時候,內心平靜,沒有偏倚,這種狀態就叫做「中」,喜怒哀樂的情感發出來都符合禮儀規範,沒有過頭和不及,這種狀態就叫做「和」。
[譯文]
問:「寧靜存心時,可以認為是『未發之中』嗎?」先生說:「現在人們講存心,只是定住氣。當他們處在寧靜時,也只是氣息寧靜,不能認為是『未發之中』。」問:「情感沒有發出來就是中的狀態,莫非是求中的工夫?」先生說:「只要去除人慾,存養天理,就是工夫。寧靜時一心念著去人慾存天理,行動時也一心念著去除人慾,存天理,不管寧靜不寧靜。如果一味追求寧靜,就不僅會逐漸養成喜歡寧靜厭惡行動的弊病,中間還有很多病痛潛伏著,始終不能徹底摒除,一旦碰到事情就依舊滋生。以遵循天理為主導,何嘗不寧靜?以寧靜為主導,則未必能夠遵循天理。」
【23】
澄嘗問象山①在人情事變上做工夫之說②。先生曰:「除了人情事變,則無事矣。 喜怒哀樂非人情乎?自視聽言動,以至富貴貧賤、患難死生,皆事變也。事變亦只在人情里。其要只在『致中和』,『致中和』只在『謹獨』。」
[注釋]
①陸九淵(1139-1193),字子靜,自號存齋,江西撫州人,曾講學於象山,學者稱象山先生。南宋著名的理學家,倡導心學,與當時著名理學家朱熹齊名,史有「朱陸之辯」。
②語本《象山全集》:「復齋家兄一日見問云:『吾弟今在何處做工夫?』某答云:『在人情、事勢、物理上做些工夫。』」
[譯文]
我曾經就陸象山在人情事變上做工夫的主張請教先生。先生說:「除了人情事物,就沒有任何事了。喜怒哀樂難道不是人情嗎?從視聽言動到富貴貧賤、患難死生,都是事物變化。所有事情變化也都體現在人情中。關鍵在於達到中和的狀態,而達到中和狀態就在於『慎獨』。」
【30】
澄在鴻臚寺倉居,忽家信至,言兒病危。澄心甚憂悶不能堪。先生曰:「此時正宜用功。若此時放過,閑時講學何用?人正要在此等時磨鍊。父之愛子,自是至情。然天理亦自有個中和處,過即是私意。人於此處多認做天理當憂,則一向憂苦,不知已是『有所憂患,不得其正』①。大抵七情所感,多只是過,少不及者。才過便非心之本體,必須調停適中始得。就如父母之喪,人子豈不欲一哭便死,方快於心?然卻曰『毀不滅性』②,非聖人強制之也,天理本體自有分限,不可過也。人但要識得心體,自然增減分毫不得。」
[注釋]
①語出《大學》:「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
②語出《禮記·喪服四制》:「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練,毀不滅性,不以死傷生也。」意為父母之喪,三天以後就可以喝粥,三個月後就可以洗頭,一年後就可以改戴練冠,這期間雖然身心痛苦,但並不會損害人的身心性命,這體現了不因為死者而傷害生者的道理。
[譯文]
我在鴻臚寺居住,忽然接到家書,說自己的兒子病危。我內心十分憂鬱,不能忍受。先生說:「這個時候正適合用功。如果這個時候放過,平常空閑時講學有什麼用?人正是要在這個時候來磨鍊自己。父親疼愛兒子,本來是最真切的情感。然而天理也有一個中和的狀態,過頭了就是自私。人在這種時候常認為天理應當憂慮,於是一直憂愁苦惱,卻不知道這已經是『有所憂患,不得其正』了。通常人有所感觸而發出七情,多數情況下都過頭了,很少有不及的。才過頭就已經不是心之本體,必須調整適中才能實現。好比父母的過世,作為子女誰不想哭到死去活來,才能快慰於心?然而《禮記》卻說『毀不滅性』,不是聖人強制要這麼做,天理本體原本有一個限度,不能過頭。人只要認識了這個心體,自然不能增加或減少分毫。」
【31】
不可謂未發之中,常人俱有。蓋「體用一源」①,有是體即有是用。有「未發之中」,即有「發而皆中節之和」。今人未能有「發而皆中節之和」,須知是他「未發之中」亦未能全得。
[注釋]
①語出程頤《周易程氏傳·序》:「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體用一源,顯微無間。」
[譯文]
不能說一般人都具備「未發之中」的狀態。因為「體用一源」,有這樣的體,就有這樣的用。有「未發之中」的狀態,就有「發而皆中節之和」的狀態。現在的人不能達到「發而皆中節之和」的狀態,可知他「未發之中」的狀態也沒有完全實現。
【44】
喜怒哀樂,本體自是中和的。才自家著些意思,便過不及,便是私。
[譯文]
喜怒哀樂的本體原就是中正和諧的。只要摻雜自己的私意,就有過頭和不及,就是自私。
【45】
問哭則不歌①。先生曰:「聖人心體自然如此。」
[注釋]
①語出《論語·述而》:「子於是日哭,則不歌。」
[譯文]
請問先生為什麼孔子哭泣則不再唱歌。先生說:「聖人的心體自然如此。」
【61】
問:「伊川謂『不當於喜怒哀樂未發之前求中』①,延平②卻教學者看未發之前氣象,何如?」先生曰:「皆是也。伊川恐人於未發前討個中,把中做一物看。如吾向所謂認氣定時做中,故令只於涵養省察上用功。延平恐人未便有下手處,故令人時時刻刻求未發前氣象,使人正目而視惟此,傾耳而聽惟此,即是『戒慎不睹,恐懼不聞』的工夫。皆古人不得已誘人之言也。」
[注釋]
①語出程頤,見《河南程氏遺書》卷十八。
②李侗(1093-1163),字願中,世稱延平先生,今福建南平人。程頤三傳弟子,朱熹曾從游其門下,並編撰其語錄為《延平答問》。
[譯文]
問:「程伊川所說的『不應當在喜怒哀樂之情沒有流露出來的時候去探求一個中和的狀態』,李延平卻教學者去體認喜怒哀樂之情沒有流露時的狀態,這怎麼解釋?」先生說:「都對。程伊川擔心人在喜怒哀樂之情流露之前去討論中和,把中和看做一個固定的事物,就像我以前把氣息平定時看做中和的狀態,所以他只教人在涵養省察上用功。李延平擔心人不知道如何下手做工夫,所以教人時時刻刻去追求喜怒哀樂之情流露之前的狀態,使人端正眼睛去注視是這樣,傾耳去聽也是這樣,這就是《中庸》所講的『戒慎不睹,恐懼不聞』的工夫。這都是古人不得已開導人的說法。」
【62】
澄問:「喜怒哀樂之中和,其全體常人固不能有。如一件小事當喜怒者,平時無有喜怒之心,至其臨時,亦能中節,亦可謂之中和乎?」先生曰:「在一時一事,固亦可謂之中和,然未可謂之大本達道。人性皆善,中和是人人原有的,豈可謂無?但常人之心既有所昏蔽,則其本體雖亦時時發見,終是暫明暫滅,非其全體大用矣。無所不中,然後謂之大本;無所不和,然後謂之達道。惟天下之至誠,然後能立天下之大本①。」曰:「澄於『中』字之義尚未明。」曰:「此須自心體認出來,非言語所能喻。中只是天理。」曰:「何者為天理?」曰:「去得人慾,便識天理。」曰:「天理何以謂之中?」曰:「無所偏倚。」曰:「無所偏倚,是何等氣象?」曰:「如明鏡然,全體瑩徹,略無纖塵染著。」曰:「偏倚是有所染著。如著在好色、好利、好名等項上,方見得偏倚;若未發時,美色名利皆未相著。何以便知其有所偏倚?」曰:「雖未相著,然平日好色、好利、好名之心,原未嘗無;既未嘗無,即謂之有;既謂之有,則亦不可謂無偏倚。譬之病瘧之人,雖有時不發,而病根原不曾除,則亦不得謂之無病之人矣。須是平日好色、好利、好名等項一應私心,掃除蕩滌,無復纖毫留滯,而此心全體廓然,純是天理,方可謂之喜怒哀樂未發之中,方是天下之大本。」
[注釋]
①語本《中庸》第三十二章:「惟天下至誠,為能經綸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夫焉所倚。」
[譯文]
我問:「喜怒哀樂的中和狀態,其整體狀態一般人確實不能持有,比如一件應當喜或怒的小事,平時沒有喜怒之心,等到應對事情的時候,也符合禮儀,這可以稱之中和嗎?」先生說:「在一時一事上,確實也可以稱之中和,但是不能稱為大本達道。人性本善,中和是人人都具有,怎麼能說沒有呢?但常人的心智往往有所蒙蔽,因而其本體雖時時發現,終究是時明時暗,不是本體的全然發用狀態。無時無處不符合中道,然後才可稱之為大本;無處不和諧,然後才可稱之為達道。只有天下最真誠的人,才能確立天下的大本。」我說:「我對於『中』字的含義尚未明白。」先生說:「這個必須要自己的內心去體認出來,不是通過言語所能講清楚的。中只是天理。」我說:「什麼是天理呢?」先生說:「摒除人慾,就知道天理。」我說:「天理為什麼稱之為中?」先生說:「因為它沒有偏倚。」我說:「沒有偏倚是什麼氣象呢?」先生說:「就好像一塊明鏡,全體晶瑩透徹,沒有一絲灰塵沾染。」說:「偏倚是有沾染,比如說染在喜好美色、喜好財利、喜好名聲等事情上,才可以看得見偏倚。如果喜怒哀樂之情沒有呈現時,美色名利都沒有沾染到心。那麼怎樣才知道它有偏倚呢?」先生說:「雖然沒有附著,然而平日的喜好美色、喜好利益、喜好名聲的心思原本沒有放棄,既然沒有放棄,那就是有,既然有這個心思,那麼就不可以說沒有偏倚。譬如患了病的人,雖然有時候不發作,但是病根卻沒有除去,所以也就不能稱之為沒病的人。必須把平日喜好美色、喜好利益、喜好名聲等私心全部一併清除乾淨,沒有毫髮保留,而此心的全體廓然大公,純粹是天理的狀態,才可以稱之為喜怒哀樂之情沒有呈現時的中和狀態,才是天下之大本。」
【88】
工夫難處,全在格物致知上,此即誠意之事。意既誠,大段心亦自正,身亦自修。但正心修身工夫,亦各有用力處,修身是已發邊,正心是未發邊。心正則中,身修則和。
[譯文]
工夫的難處全在格物致知上,這也就是誠意的工夫。意念既已真誠,大多時候心也就自然端正,身也就自然修善。但是正心修身的工夫,也分別有用力的地方,修身是意念發出來的狀態,正心是意念沒有發出來的狀態,心端正了就達到中,身修了就達到了和。
【114】
顏子不遷怒,不貳過①,亦是有未發之中始能。
[注釋]
①語出《論語·雍也》:「哀公問:『弟子孰為好學?』孔子對曰:『有顏回者好學,不遷怒,不貳過。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則亡,未聞好學者也。』」
[譯文]
顏回不遷怒別人,不犯同樣的過錯,也是有未發之中的才能夠如此。
【31】
劉觀時①問:「未發之中是如何?」先生曰:「汝但戒慎不睹,恐懼不聞,養得此心純是天理,便自然見。」觀時請略示氣象。先生曰:「啞子吃苦瓜,與你說不得。你要知此苦,還須你自吃。」時曰仁在傍曰:「如此才是真知即是行矣。」一時在座諸友皆有省。
[注釋]
①劉觀時,武陵(今湖南常德)人,生平不詳,王陽明的學生。
[譯文]
劉觀時問:「未發之中是什麼狀態?」先生說:「你只要在別人看不到的地方保持謹慎,在別人聽不到的地方保持敬畏,涵養這個心達到純粹天理的狀態,就自然體會了。」劉觀時請求稍微描述下景象。先生說:「啞巴吃苦瓜,跟你沒法說。你要知道這種苦,還必須你自己去吃才行。」當時徐愛在旁邊說:「這樣才是真正的知,也就是行了。」一時在座的學生都有所領悟。
【157】
來書云:「此心未發之體,其在已發之前乎?其在已發之中而為之主乎?其無前後內外而渾然一體者乎?今謂心之動靜者,其主有事無事而言乎?其主寂然感通而言乎?其主循理從欲而言乎?若以循理為靜,從欲為動,則於所謂『動中有靜,靜中有動』,『動極而靜,靜極而動』①者,不可通矣。若以有事而感通為動,無事而寂然為靜,則於所謂『動而無動,靜而無靜』②者,不可通矣。若謂未發在已發之先,靜而生動,是至誠有息也,聖人有復也,又不可矣。若謂未發在已發之中,則不知未發、已發俱當主靜乎?抑未發為靜,而已發為動乎?抑未發、已發俱無動無靜乎?俱有動有靜乎?幸教。」
「未發之中」即良知也,無前後內外而渾然一體者也。有事無事,可以言動靜,而良知無分於有事無事也。寂然感通可以言動靜,而良知無分於寂然感通也。動靜者,所遇之時,心之本體固無分於動靜也。理無動者也,動即為欲。循理則雖酬酢萬變,而未嘗動也。從欲則雖槁心一念,而未嘗靜也。「動中有靜,靜中有動」,又何疑乎?有事而感通,固可以言動,然而寂然者未嘗有增也。無事而寂然,固可以言靜,然而感通者未嘗有減也。「動而無動,靜而無靜」,又何疑乎?無前後內外而渾然一體,則至誠有息之疑,不待解矣。未發在已發之中,而已發之中未嘗別有未發者在;已發在未發之中,而未發之中未嘗別有已發者存;是未嘗無動靜,而不可以動靜分者也。凡觀古人言語,在以意逆志而得其大旨,若必拘滯於文義,則「靡有孑遺」③者,是周果無遺民也。周子「靜極而動」之說,苟不善觀,亦未免有病。蓋其意從「太極動而生陽,靜而生陰」說來。太極生生之理,妙用無息,而常體不易。太極之生生,即陰陽之生生。就其生生之中,指其妙用無息者而謂之「動」,謂之陽之生,非謂動而後生陽也。就其生生之中,指其常體不易者而謂之「靜」,謂之陰之生,非謂靜而後生陰也。若果靜而後生陰,動而後生陽,則是陰陽動靜,截然各自為一物矣。陰陽一氣也,一氣屈伸而為陰陽;動靜一理也,一理隱顯而為動靜。春夏可以為陽為動,而未嘗無陰與靜也;秋冬可以為陰為靜,而未嘗無陽與動也。春夏此不息,秋冬此不息,皆可謂之陽、謂之動也;春夏此常體,秋冬此常體,皆可謂之陰、謂之靜也。自元、會、運、世、歲、月、日、時以至刻、杪、忽、微,莫不皆然。所謂「動靜無端,陰陽無始」,在知道者默而識之,非可以言語窮也。若只牽文泥句,比擬仿像,則所謂心從法華轉,非是轉法華④矣。
[注釋]
①語出周敦頤《太極圖說》。
②語出周敦頤《通書》:「動而無靜,靜而無動,物也。動而無動,靜而無靜,神也。動而無動,靜而無靜,非不動不靜也。」
③語出《孟子·萬章》:「故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志,是為得之。如以辭而已矣,《雲漢》之詩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遺。』信斯言也,是周無遺民也。」
④語出《六祖法寶壇經·機緣品》:「心迷法華轉,心悟轉法華。」法華指《法華經》文句。
[譯文]
來信說:「這個心未發的本體,在已發之前存在嗎?還是在已發之中而作為主導呢?沒有前後內外渾然一體的存在嗎?今天所謂心有動靜,是就有事無事而說的?還是就寂然感通而說的呢?是就遵循天理順從慾望而說的呢?如果以遵循天理為靜,順從慾望為動,那麼對於所謂的『動中有靜,靜中有動』,『動極而靜,靜極而動』,就講不通了。如果以有事情發生而感通為動,沒事的時候寂然為靜,那麼對於所謂『動而無動,靜而無靜』,又講不通了。如果說未發在已發之前,靜止而產生運動,這是至誠有息,聖人向德性回復,這又不對了。如果說未發在已發之中,則不知道未發已發都是以寧靜為主嗎?還是未發時為靜,而已發時為動呢?還是未發已發都沒有動和靜呢?都有動有靜呢?請您指教。」
未發之中就是良知,沒有前後內外而渾然一體。有事無事,可以講動靜,但良知卻不分有事無事。寂然與感通可以講動靜,但良知不分寂然、感通。動靜只是講所遭遇的時機,心之本體本來不分動靜。天理不運動,運動就是為慾望所驅動。遵循天理則雖然應酬千萬般變化,但未嘗萌動。順從慾望則雖然槁木死灰般的內心,也不是寧靜了。「動中有靜,靜中有動」,又有什麼疑問呢?有事時感通,固然可以說動,然而寂靜的時候並沒有增加什麼。無事時寂靜,固然可以說是靜,然而感通時未曾減少什麼。動而沒有動,靜而沒有靜,又有什麼疑惑呢?沒有前後內外而渾然一體,則至誠有息的疑惑,無需再解釋了。未發就在已發之中,而已發之中未嘗另有未發存在;已發在未發之中,而未發之中未嘗另外有已發者存在;並不是沒有動靜,但不能以動靜來劃分。看古人的話,在於以自己的切身體會去揣測作者的本意,以把握根本主旨,如果拘泥於文辭句意,就有「靡有孑遺」的說法,周朝沒有遺民。周子「靜極而動」的說法,如果不正確理解,也未免有毛病。他的意思是從「太極動而生陽,靜而生陰」中引申出來的。太極產生萬物的道理,妙用沒有停息,恆常之本體卻從不改變。太極的生生之理,就是陰陽的生生之理。就在產生萬物之中,指其妙用無息而言稱之為「動」,稱之為陽之生,不是說運動後才產生陽。就其生生的過程中恆常不變的本體而言稱之為「靜」,稱之為「陰之生」,不是說寂靜之後再生陰。如果真的寂靜而後產生陰,運動後產生陽,那麼陰陽動靜截然分開各自作為一物單獨存在了。陰陽只是一氣,這個氣的運動狀態分為陰陽,動靜就是一理,按照理的隱藏和彰顯區分為動靜。春夏可以為陽為運動,而並不是沒有陰氣和靜止;秋冬可以為陰氣和靜止,但不是沒有陽氣和運動。春夏這樣不停息,秋冬也這樣不停息,都可以稱之為陽、稱之為動。春夏也只是這個恆常的本體在起作用,秋冬也只是這個恆常的本體在起作用,都可以稱之為陰,稱之為靜。從元、會、運、世、歲、月、日、時一直到刻、秒、忽、微,無不是這樣。所謂「動靜無端,陰陽無始」,在於體認大道的人銘心體會,不可以通過語言來窮盡。如果只是拘泥於文辭,比擬模仿,那就是所謂的本心隨著法華轉,不是轉法華了。
【158】
來書云:「嘗試於心,喜怒憂懼之感發也,雖動氣之極,而吾心良知一覺,即罔然消阻,或遏於初,或制於中,或悔於後。然則良知常若居優閑無事之地而為之主,於喜怒憂懼若不與焉者,何歟?」
知此,則知「未發之中」、「寂然不動」之體,而有「發而中節」之和,「感而遂通」之妙矣。然謂「良知常若居於優閑無事之地」,語尚有病。蓋良知雖不滯於喜怒憂懼,而喜怒憂懼亦不外於良知也。
[譯文]
來信說:「我曾經通過內心來體驗,當碰到喜怒憂懼感情激發出來時,雖然動氣到了極點,但我內心的良知一覺醒,就全部消除了,有時候在情感萌發之初加以遏制,有時候在過程中克制,有時候在事後悔悟。然而良知好像常常處在悠然無事的狀態而作為主導,對於喜怒憂懼好像不參與一樣,為什麼呢?」
知道了這一點,就知道未發之中、寂然不動的本體,就有『情感發出來都符合禮儀』的和諧狀態,有『感受之後通暢無礙』的奇妙體驗。所謂「良知常常處在一個悠然自得無所事事的狀態」,這種說法還是有弊病。良知雖然不受喜怒憂懼的阻滯,但喜怒憂懼的情感也沒有在良知之外來呈現。
【14】
問「有所忿懥」①一條。先生曰:「忿懥幾件,人心怎能無得?只是不可有耳!凡人忿懥,著了一分意思,便怒得過當,非廓然大公之體了。故有所忿懥,便不得其正也。如今於凡忿懥等件,只是個物來順應,不要著一分意思,便心體廓然大公,得其本體之正了。且如出外見人相鬥,其不是的,我心亦怒。然雖怒,卻此心廓然,不曾動些子氣。如今怒人,亦得如此,方才是正。」
[注釋]
①有所忿懥:語出《大學》:「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
[譯文]
有人向先生請教「有所憤懥」一節。先生說:「憤怒等情緒,人心怎能沒有呢?只是不應當有罷了。一個人在憤怒時,只要帶了一份私意,憤怒就會過當,就不是心體廓然大公的狀態。因此說有所憤怒,心就不能達到中正。如今對於憤怒等情緒,只要做到物來順應,不摻雜一毫私意,心體自然就能廓然大公,達到本體的中正平和狀態。就好比出門看見有人在爭鬥,對於有錯的一方,我的心也會憤怒。然而即使憤怒,這個心卻仍處於廓然大公的狀態,沒有動一點氣。現在對別人發怒也應該這樣,這才是中正。」
【30】
問:「知譬日,欲譬雲,雲雖能蔽日,亦是天之一氣合有的,欲亦莫非人心合有否?」先生曰:「喜怒哀懼愛惡欲,謂之七情。七者俱是人心合有的,但要認得良知明白。比如日光,亦不可指著方所,一隙通明,皆是日光所在,雖雲霧四塞,太虛中色象可辨,亦是日光不滅處,不可以雲能蔽日,教天不要生雲。七情順其自然之流行,皆是良知之用,不可分別善惡,但不可有所著。七情有著,俱謂之欲,俱為良知之蔽。然才有著時,良知亦自會覺,覺即蔽去,復其體矣!此處能勘得破,方是簡易透徹功夫。」
[譯文]
問:「良知譬如太陽,人慾譬如浮雲,浮雲雖然能遮蔽太陽,也是自然氣候中本來就有的,人的慾望莫非也是人心所具有的嗎?」先生說:「喜、怒、哀、懼、愛、惡、欲,稱為『七情』。這七情都是人心所具有的,但要認清楚良知。比如太陽光,就不能只照向一個方向,只要有一線光明,就都是陽光所在。即便有雲霧閉塞四周,還是可以看清天地間的顏色形象,這也因為太陽光沒有消失,不能因為浮雲能遮蔽太陽,就要求天不產生浮雲。七情順其自然地發散流行,都是良知的作用,不能區分為善、惡,但也不能執著。一旦執著七情,就都成了『人慾』,都成為良知的障礙。剛一執著,良知也自然會發覺,覺察後就會清除這層蔽障,恢復良知本體。如果能看得透這一層,才是簡單徹底的工夫。」
【44】
問:「良知原是中和的,如何卻有過、不及?」先生曰:「知得過、不及處,就是中和。」
[譯文]
問:「良知原本是中和的,為什麼卻有過頭與不及的情況?」先生說:「知道了過頭與不及,這就是中和。」
【47】
或問「未發已發」。先生曰:「只緣後儒將未發已發分說了,只得劈頭說個無未發已發,使人自思得之。若說有個已發未發,聽者依舊落在後儒見解。若真見得無未發已發,說個有未發已發,原不妨,原有個未發已發在。」問曰:「未發未嘗不和,已發未嘗不中。譬如鐘聲,未扣不可謂無,既扣不可謂有。畢竟有個扣與不扣,何如?」先生曰:「未扣時原是驚天動地,既扣時也只是寂天寞地。」
[譯文]
有人請教「未發已發」。先生說:「只因為後世的儒者把未發和已發分開來說,所以動不動就說沒有未發、已發,讓人自己去思考體會。如果說有未發已發,聽到這話的人仍然局限在後儒的見解中。如果真的理解了沒有什麼未發、已發,那麼說個未發已發,並不礙事,原本就有個未發已發存在。」問:「未發並非不是『和』的狀態;已發並非不是『中』的狀態。譬如敲鐘的聲音,沒有敲擊時不能說就沒有聲音,敲擊之後也不能說就有聲音。畢竟有敲與不敲的區別,這話對嗎?」先生說:「沒有敲鐘時原本就是驚天動地,敲打之後也只是沉寂無聲。」
【32】
直問:「『聖人情順萬事而無情』。夫子哭則不歌,先儒解為余哀未忘①,其說如何?」先生曰:「情順萬事而無情,只謂應物之主宰,無滯發於天理不容己處,如何便休得?是以哭則不歌。終不然只哭一場後,便都是樂?更樂更無痛悼也。」
[注釋]
①余哀未忘:朱熹《論語集注》曰:「日之內,余哀未忘,自不能歌也。」
[譯文]
黃直問:「『聖人情順萬事而無情』,孔子哭泣則不再唱歌,朱子解釋為哀痛還沒有完全忘記,這種說法怎麼樣?」先生說:「情順萬事而無情,是說順應萬物的主宰,不在天理不容的地方停滯,怎麼能夠停止?所以哭則不歌。難道只哭過一場後,便都是快樂?變成快樂後就沒有痛苦哀悼了。」
【《王陽明全集》】
答汪石潭內翰(1)
辛未
承批教。連日瘡甚,不能書,未暇請益。來教雲「昨日所論乃是一大疑難。」又雲「此事關係頗大,不敢不言。」仆意亦以為然,是以不能遽已。夫喜怒哀樂,情也。既曰不可,謂未發矣。喜怒哀樂之未發,則是指其本體而言,性也。斯言自子思,非程子而始有。執事既不以為然,則當自子思《中庸》始矣。喜怒哀樂之與思與知覺,皆心之所發。心統性情。性,心體也;情,心用也。程子云「心,一也。有指體而言者,寂然不動是也;有指用而言者,感而遂通是也。」斯言既無以加矣,執事姑求之體用之說。夫體用一源也,知體之所以為用,則知用之所以為體者矣。雖然,體微而難知也,用顯而易見也。執事之雲不亦宜乎?夫謂「自朝至暮,未嘗有寂然不動之時」者,是見其用而不得其所謂體也。君子之於學也,因用以求其體。凡程子所謂「既思」,既是已發;既有知覺,既是動者。皆為求中於喜怒哀樂未發之時者言也,非謂其無未發者也。朱子於未發之說,其始亦嘗疑之,今其集中所與南軒論難辯析者,蓋往複數十而後決,其說則今之《中庸》《註疏》是也。其於此亦非苟矣。獨其所謂「自戒懼而約之,以至於至靜之中;自謹獨而精之,以至於應物之處」者,亦若過於剖析。而後之讀者遂以分為兩節,而疑其別有寂然不動、靜而存養之時,不知常存戒慎恐懼之心,則其工夫未始有一息之間,非必自其不睹不聞而存養也。吾兄疑且於動處加工,勿使間斷。動無不和,即靜無不中。而所謂寂然不動之體,當自知之矣。未至而揣度之,終不免於對答說相輪耳。然朱子但有知覺者在,而未有知覺之說,則亦未瑩。吾兄疑之,蓋亦有見。但其所以疑之者,則有因噎廢食之過,不可以不審也。君子之論,苟有以異於古,姑毋以為決然,宜且循其說而究之,極其說而果有不達也,然後從而斷之,是以其辯之也明,而析之也當。蓋在我者,有以得其情也。今學如吾兄,聰明超特如吾兄,深潛縝密如吾兄,而猶有未悉如此,何邪?吾兄之心,非若世之立異自高者,要在求其是而已,故敢言之無諱。有所未盡,不惜教論;不有益於兄,必有益於我也。
注釋:(1)汪俊,字升之,號石潭,弋陽人也。弘治癸未進士。選庶吉士,授翰林編修。正德初,忤逆瑾,調南工部員外郎。瑾誅,復還翰林,歷侍讀學士。內翰即翰林
譯文:承蒙批評教誨。連日來瘡疾犯得厲害,無法回書,所以就沒來得及更多請教。您來信說「昨日所論乃是一大疑難。」又說「此事關係頗大,不敢不言。」我也覺得是這樣,所以不能就這樣停止討論。喜怒哀樂,是人的情緒,您認為有情緒不好,所以覺得喜怒哀樂最好不要發出來。我的理解是:喜怒哀樂之未發,則是指心之本體——「性」而言。這樣的表達方式來自子思,並非程子才開始有。如果您還有異議,就當是從子思所著的《中庸》開始有的吧。喜怒哀樂、思維與知覺,三者皆心之所發。心統領性情。性,心之體也;情,心之用也。程子云「心,一也。有指體而言者,寂然不動是也;有指用而言者,感而遂通是也。」這句話已經說得很到位了,您姑且先從程子的「體用之說」體會一下。體用一源,知體之所以為用,則知用之所以為體。儘管如此,因為本體微妙而難以感知,但是發用則顯而易見。這和您的說法不是也相合嗎?您說「自朝至暮,未嘗有寂然不動之時」,是見其發用而不得其本體。君子在義理學習當中,都是循著發用以體悟其本體。大抵程子所謂「已經有思維」,已經是已發;已經有知覺,已經是動的狀態,都是在喜怒哀樂的情緒還沒有發出來的時候,這時候來做一個「求中」的工夫,不是說完全不發情緒。朱子對於程子的未發之說,剛開始也曾有些懷疑,如今朱子文集中記載,他與南軒(張栻)學術交流中,往複數十次後而得出了結論,記載在《中庸》《註疏》中,可以看出來,朱子於此處沒有苟且忽略。唯獨文中所注「用戒慎恐懼的工夫來約束自己,來達到至靜的狀態;用嚴謹慎獨的工夫來精益求精,來應事接物」,這樣的剖析過於細膩,容易讓讀者產生誤解,從而認為工夫分成了兩截,以為另外有寂然不動、靜而存養之時所用的工夫,他不知道,只要常存戒慎恐懼的念頭,則工夫就不會有一刻間斷,不需要另外在不睹不聞之時再用存養的工夫。您對這個論斷有所懷疑,並且只在動處用功,以便於工夫不間斷,其實,已發之和就是未發之中,保持動而和,就是靜而中,而所謂寂然不動之體,這樣就可以理解了。未理解到這一層而勉強揣度,最終不免在對答文字中打轉轉。然而朱子僅僅是體證到了這一點,而未有表述這種體證的理論,則也不夠圓滿。您的疑慮,估計是先有了和朱子同樣的見解,但究其原因,則還是由於因噎廢食,擔心與朱子的理論相左,就沒有再深入探究下去,這一點不可不仔細回想一下。君子在得出一個結論的時候,如果與古聖先賢的言論有不同,姑且不要斷然下結論,而應該遵循其理論而繼續探究,探究到極致而果然和與古聖先賢的言論有不同,然後再聽從自己的判斷,這樣的話,兩者的分辨會更明晰,解釋也會更恰當。因為我已經深入其中,得到了真實的體驗。如今有些人,像您一樣在學習,像您一樣超級特別的聰明,像您一樣思考深入而縝密,但還是不能了解這一點,為什麼呢?因為您的求道之心,並非世俗那種標新立異,引而自高那種,關鍵是在求一個真實的道理,所以我才敢說話沒有避諱。我么有說到位的地方,還請您不吝賜教,上述這些觀點,就算對於您沒有益處,對我自己有一定會有益處的。
解析:文章的關鍵有兩點:
1、對「未發」「已發」的理解不同:因為沒有看到汪石潭給先生寫的信,所以他的論點我們也無法妄自揣測,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對於 「未發之中」的理解是沒有上升到「心之本體,性」的高度的,所以就會想當然地在「處理好情緒上」用功。先生則不然,他沿用了程子的理論:「即「未發」是體,「已發」是用,體用一源。君子之於學也,因用以求其體。
2、因為有對於第一點理解上的差距,所以有了如何做工夫上的討論:汪石潭在「用」上做工夫是沒錯的,類似先生經常強調的「事上磨」,「必有事焉」,但是不能缺乏對「體」的證悟,因為心即理,喜怒哀樂的情緒該不該發,怎樣的程度才合適,良知都有覺照,因為情緒發生的真實情況是:念頭動了,情緒還沒爆發,「中」的工夫就是在感知的瞬間戒慎恐懼,經過這樣的工夫之後,才會有「已發之和」,先生主要想表達的是工夫就一個「戒慎恐懼」,不分動與靜。
情的特點
我們所探討的情,不是情感,而是情緒,主要指的是「喜怒哀懼愛惡欲」七種心理狀態,就心學所關注的特點有以下三個:
1、「七者俱是人心合有的」,也就是說,它和人的念頭一樣都是「心之所發」,有才是正常的、自然的,正如魯迅先生所說:「無情未必真豪傑,憐子如何不丈夫」;2、情緒的實質是「氣」,或者說這七種情緒都是以「氣」的方式展現出來的,比如說喜氣洋洋,怒氣沖沖等等。3、情緒是有能量的,所謂「衝動」就是這個能量主導的結果。
未發與已發
「未發與已發」語出《中庸》首章:「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意為喜怒哀樂的情緒沒有發動的時候,內心平靜,沒有偏倚,這種狀態就叫做「中」,喜怒哀樂的情緒發出來都符合禮儀規範,沒有過頭和不及,這種狀態就叫做「和」。
首先我們要明白的是:儒家為了闡發形而上的心性修養理論,已將此段進行了提煉,於是「未發之中」變成了本體,是「天下之大本」,「已發之和」變成了發用,是「天下之達道」,而不再是僅僅描述情緒發出前後的狀態現象了。
明白了這一點,就知道該如何剖析「未發與已發」的概念了,那就是用先生苦口婆心,天天念叨的「體用一源」這把萬能鑰匙。
先生說「心統性情」,說的是「心、性、情」三者的關係。意思是:性是心之本體,情是性之發用,兩者統歸於心,「性即未發之情,情即已發之性」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我們做一個比喻:心就是電器,性就是電,情是光與熱。電是電器之所以能夠發光發熱的根本所在,所以電是電器的本體,發光發熱是電在發揮作用。
如果出現過亮過熱的情況,根本原因就是電出現了問題,不是電壓過高就是電流過大。所以說,喜怒哀樂發而不中節,根本原因在「性」。
比如手電筒,它的摁鈕未摁下去時,其實電筒已經通了電,它已經具備了發光的功能,這就是先生所說「譬如鐘聲,未扣時原是驚天動地」;當它的摁鈕摁下去時,所通之電並沒有因為開關接通而有所增減變化,這就是先生所說「既扣時也只是寂天寞地」。
如何「發而皆中節」
心學工夫入手處就兩個:一是「念」,二是「情」,平常我們在起心動念上如何做工夫,情上就如何做工夫。也就是說,性體良知如何在喜怒哀樂等情緒流行中發揮「監督審視」之作用,正是我們功夫的入手處。
台灣黃庭禪的創始人張慶祥講師說,情緒的實質就是內心的一股「氣血涌動」,而我們往往在變動的氣血上產生了分別,然後去攀附,於是有了種種「過」。這種描述很客觀形象,他引導我們將注意力轉移到對自身生理變化的感知,於是可以從頭腦的分別執著中脫開身,是便於我們做工夫的好辦法。前面我們提到過,情緒是有能量的,這種能量的形成正是由於我們氣血涌動的結果,我們不妨在情緒來臨的時候摸一摸胸口,看看是否能夠覺察到那股能量的存在。
關於「情緒是能量」的問題,也可以這樣表述:情緒的前奏(前身)是一股能量,在你沒有對那個當下進行分別的時候,它還是一股能量,分別之後就變成了情緒。
舉個例子:您突然在我的背後拍我肩膀的當下,我的心騰地一緊,這時候是能量。我回頭一看,是您這位多年不見的老朋友,於是笑臉相迎。那股能量去哪了?被我的喜悅吸收了。
如果我回頭一看,是一位陌生人,我一定會對這種唐突的冒失行為表示不快,甚至憤怒,因為當時腦子裡可能還在想著別的事,突然被你打斷了,讓我心驚肉跳的,此時這股能量被「自我」轉化成了負面的情緒。
我們為什麼認定「氣血的能量涌動」是情緒的實質呢?因為它是「當下發生」,而隨之而來的分別和攀附則是自我意識的產物。就像陽明先生認定「心即理」一樣,天理只會在當下呈現。
既然如此,為什麼還有諸如「喜怒哀樂」這樣的概念呢?這些概念其實是對不同情勢下不同表現的描述。
在外人的眼裡,把握了實相的修行者,因為認定這只是一種氣血涌動,所以他能安然接納、認同並和平相處,所以「喜怒哀樂」處於中節的狀態;而那些錯認了「實相」的人,就轉化成了過激的情緒,不僅損害自己的身心健康,甚至影響到他人。從外在表現來看,這便是「修行與否」的標誌。
今後把握了實相,你就可以這樣表達:「剛剛老闆批評我的時候,我的氣血涌動了一下」。然後我「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地繼續幹活去了。
「發而皆中節」一直是心學修行的理想和目標,要做到還得在心體上用功,就是要把那些讓我們分別取捨和攀援的病根給拔掉。當然,在實際操作中,我們還是要練習「從細微的感覺處入手」,而不是等到情緒已經開始爆發才察覺到,此時再收拾就來不及了。
細微的感覺處,都有哪些呢?一個很平常的動作,如果它脫離了我們的預期,都會有細微的「內心異樣」。
舉個例子,我們開車,有人過來插隊,你能感覺到自己「內心的異樣」嗎?手機軟體卡殼,點半天沒反應,或者打字回微信,一個字總是打錯,你能感覺到自己「內心的異樣」嗎?建議您先練好這一步,下面的方法才會對您奏效。
《論語》中孔子說:「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這個「造次」與「顛沛」就是最容易造成我們「內心異樣」的時候。
面對涌動的氣血,我們該怎麼辦呢?
首先要接納。如果情緒處於萌發之際,我們可以體會到內心的異樣,說明我們覺知到了這個情緒的實相,承認這個實相的存在便是「接納」,而不是排斥和壓抑,就像古時候大家族娶進來的新媳婦,無論美醜,賢惠與否,先要接納,因為她已經是你家族的一員。
其次是認同,而不是轉移或者不予理睬。認同這個實相是正常現象,就像認同新媳婦必然是毛手毛腳一樣,不要責怪親家教女無方,也不要妄下定論,認為新媳婦永遠會這樣。
認同的背後是「篤信」,確信這就是實相,當下承當。只有認同,你才不會站在對立面,才不會去分別,去對待,去攀附,從而斬斷自我意識的參與。
最後是和平共處,「和」就是「中節」,酸也好,涼也好,只不過是我們內心在某個情勢下所引發的氣血涌動哀傷來了,就讓它酸一會吧,失望來了,就讓他涼一會吧,「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有什麼好擔心的呢?一旦情緒的實相被我們看破,喜怒哀樂便可以中節,你就不會再被這種情緒所束縛和困擾,如此就可以與煩惱絕緣了。
我們引用《傳習錄》中一段,看看陽明先生是如何對情緒做工夫的:
問「有所忿懥」一條。 先生曰:「忿懥幾件,人心怎能無得?只是不可有耳。凡人忿懥,著了一分意思,便怒得過當,非廓然大公之體了。故『有所忿懥,便不得其正也』,如今於凡忿懥等件,只是個物來順應,不要著一分意思,便心體廓然大公,得其本體之正了。且如出外見人相鬥,其不是的,我心亦怒。然雖怒,卻此心廓然,不曾動些子氣。如今怒人亦得如此,方才是正。」
譯文:有人問《大學》中的「有所憤懥」一條。陽明先生說:「憤懥等幾種情感,人心怎麼能沒有呢?只是不能存留而已。普通人有了憤懥,又另外附加了一層意思,就怒得過當了,不是廓然大公的本體了。所以說『有所憤懥,便不得其正也』,現在對於憤懥等幾種情感,只要物來順應,不要另外附加一層意思,心體就能廓然大公,就能做到保持本體不失其正了。比如出門看見人鬥毆,對於其中不對的一方,我心中也會發怒。然而雖然怒,此心卻廓然大公,不曾有一絲動氣之處。現在對人發怒也要做到這樣,才是心體之正。
如果不結合覺察情緒的實相來解析這一段,你就看不懂何謂「雖怒,卻此心廓然,不曾動些子氣」,這一句到底是什麼樣的功夫,如何才能做得到呢?
1.「氣」,就是古人對「氣血能量」的稱呼;2. 「其不是的,我心亦怒」,先是由是非善惡的經驗判斷而生起一股能量,比如說看到一位年輕小伙在打一位婦女,我們便會對小伙的行為生起憤怒;3.「雖怒」,是當下覺察到並接納這股能量存在於胸中並認同;4.「不曾動些子氣」就是讓能量在內心自然流動,不要去攀附。我們所看到的毆打現場,雖然表面上是倚強凌弱,但畢竟我們並沒有深入真相,所以不能執著於我們的經驗判斷,萬一那個婦女是「人販子」,小伙的行為不就變得情有可原了嗎?所以我們不能去動這個「氣」;5.用這股能量去面對和處理好人情事變,該了解真相就去了解真相,該伸張正義就去伸張正義,該報警就報警,該明哲保身也不要做無謂的犧牲,這才是「物來順應」的真智慧。
到底「情為何物」呢?情就是不斷變化涌動的氣血能量。
今天的參研導讀就到這裡,感謝您的陪伴和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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