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拯救
苦(圖為《從當下出發》影片截圖)
醫生參與非法販腎,本來用於治病救人的手術刀,卻扎向無辜的受害者,救護變成了傷害,施與成為了奪取,本該是解除人們病苦,卻造就了別人一生的痛苦,對法律的無視與對人性的踐踏只為賺取一疊疊鮮紅的人民幣。每一顆血淋淋的腎臟被換取的,不過是這些既得利益者貪婪的片刻滿足和短暫的揮霍快感。一個活生生的年輕人將要背負一生之痛,以及等待施虐者黑紅如血般的漫長地獄,雙方無助的未來讓人窒息。
「在否認無常,執著一切萬有為真實的無明愚痴推動下,我們貪婪的攫取著一切,不斷填充自己無窮盡的慾望溝壑。自種善因,自得善果;自種惡因,自得惡果。真實不虛的因果關係是自然界構成的最基本規律,也是全世界最公正的命運裁判。」——《從當下出發》
沒有因果觀念的人們,難以經受利益的誘惑,貪念潛藏在所有人的心中,當巨大的好處出現,熾盛燃起的貪心猛烈催促著那些良心已不多的人快快出手完成惡業。是的,法律總是有很多空檔可鑽,關係背景只要靈活運用可以無往不利,還有很多方法可以逍遙法外,看起來,何必在意他人的痛苦、輿論的憤怒呢。
但是,卻沒有人可以逍遙於因果之外。
雖然,我們看見在這個極度缺乏因果正見的社會中,它誕生了許多受害者,非常不公平的悲慘遭遇讓我們心生同情與憐憫,作惡者讓我們義憤不已。然而,作惡者內心的天平,在衡量他自身的得失之時,與大多數的我們一樣,只有法律和道德的代價而已。這種得失的衡量份量,可能還沒有實際份量的萬分之一。作惡者可能承受的法律後果,不會多於他將在因果上將承受惡果的萬分之一,也就是說,這種極惡的行為,為他帶來的損失和責罰,是法律的萬倍以上。舉例來說,屠殺野生動物的人,比如為毛皮殺死狐狸,這個惡業所結的果報,是後世轉生黑繩地獄,人間十五億年在其中受盡煎熬,未來還需要償還五百次性命。想像一下作惡者將來的苦果,其程度不免讓有智者也會有些顫抖吧。
如果一個人不是很清楚因與果的關係,自己的身心業行也很容易蒙昧因果,長久的困頓於自我慾望編織的輪迴中,求出無期。正因如此,釋迦牟尼佛便開示了十二因緣的道理,說明流轉生死過程中造業的因和果,這樣我們才能透徹的了解因果循環的過程,進而從把握業行開始,趨向安樂解脫。——《從當下出發》。我們都在因果中,因果可以讓自己置於萬劫不復,也可以讓我們趨向安樂解脫,毀滅我們的是因果,能夠拯救我們的,也只有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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