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兆文化——歷史事件精編之明、清(二)
劉六、劉七起義
正德五年(1510年)十月京畿地區農民,因反對皇莊、官莊兼并土地和明政府強制推行寄養官馬的政策,在劉六(劉寵)、劉七(劉宸)統領下,於霸州(今河北霸縣)起義,後與楊虎領導的起義軍會合,聲勢更大。次年,義軍分為兩路:東路由劉六、劉七率領,自河北至河南、過湖廣、經南直隸,入山東,回師河北;西路由楊虎率義軍從山東經河北、河南,入山西,返回河北。兩軍流動作戰, 「破邑百數,縱橫數千里」,沿途鎮壓貪官污吏、地主豪強。兩路義軍會師景州(今河北景縣),準備進逼北京,因明廷有備,義軍揮戈南下,繼續分兵作戰,襲擊官軍。楊虎在江蘇宿遷戰役中犧牲,由劉惠、趙鐩繼任首領,堅持戰鬥。劉六、劉七統領的義軍三次逼近京師。正德七年(1512年),明朝統治者不但動用京營,而且徵調邊軍,進行圍剿。二月,河南義軍為仇鉞統率的官軍挫敗,退往湖廣。應山一戰,劉惠犧牲,趙燧突圍至江夏(今湖北武漢市),被俘犧牲。山東義軍為陸完統率的官兵擊敗,退至湖廣。黃州(今湖北黃岡)團風鎮之戰,劉六中流矢犧牲。劉七率領余部轉戰於安徽、江蘇。八月,義軍在狼山江為明軍所敗,劉七投水死。這次起義歷時三年,起義軍曾擴展至二、三十萬人,縱橫黃河、江淮南北,轉戰河北、河南、山東、山西、湖北、 江西、安徽,江蘇八省,先後三次逼近京師(今北京),震撼了明朝的封建統治。
劉六、劉七起義
倭寇
十四世紀以來,日本處於南北朝時期,在內戰中失敗的封建主、商人、武士、潰兵,組成海盜集團,在封建諸侯、寺院大地主的支持下,自元末明初開始,經常侵擾我國沿海地區,沿海居民慘遭掠殺,成了東南沿海人民的一大禍害,歷史上稱為「倭寇」。十五世紀下半葉,日本進入戰國時期,各諸侯國都爭來與明朝通商貿易。明朝政府實行朝貿貿易制度和禁海政策,嘉靖時重頒禁海令,不準與日本通商。於是日本海盜集團與我國沿海一帶一些土豪巨室、奸商大賈等勾結,對我國沿海地區燒殺搶掠,無惡不作。東南沿海軍民,在明朝愛國將領戚繼光、俞大猷等統帥下奮勇抵抗,最終蕩平倭患。
倭寇
戚家軍
它主要是由招募浙東一帶的農民,礦夫組成的,並受過戚繼光的嚴格訓練,成為一支遵守紀律、精曉戰法、戰鬥力強的勁旅。威家軍在明朝抗倭名將戚繼光統領下,得到廣大人民的有力支援,轉戰浙、閩、粵三省,與倭寇大小數十戰,其中重大戰役有浙江台州(今臨海)之役、福建橫嶼(在寧德城外海中)、平海衛(今莆田縣東)之役、廣東南澳、柘林澳之戰,都給倭寇以殲滅性的打擊,保障了東南沿海人民的生命財產。
戚家軍
張居正改革
張居正在隆慶六年(1572年)人內閣首輔,為了緩和階級矛盾,挽救明朝的統治危機,鞏固地主階級專政,從政治、軍事、經濟各方面進行了重大改革。在政治上整頓吏治,實行「尊主權,課吏職,行賞罰,一號令」和「強公室,杜私門」的施政方針,裁汰冗官冗員,選拔戚繼光、李成梁、潘季馴等有才能的文臣武將擔任重要職務,使各項政令能有效地得到推行。在軍事上加強邊防要塞,積極練兵備戰。派遣戚繼光守薊門,李成梁鎮遼東,從東起山海關,西至居庸關的長城上加築「敵台」三千餘座。張居正改革的重點是在經濟方面。萬曆六年(1578年),下令清丈全國土地,共丈出土地七百零一萬三千餘頃,較孝宗弘治時政府所掌握的全國稅田總數增加近三百萬頃。在清丈土地的基礎上,實行賦役改革。萬曆九年(1581年),通令全國實行「一條鞭法」,把力役的部分合併田賦徵收,一律繳納銀兩。此外,還派水利專家潘季馴治理黃河,築堤塞決,使黃河水不再入淮,解除多年水患,使淮運各河的交通運輸得以恢復,對於農業生產和南北經濟交流起到積極作用。在隆慶末至萬曆初約二十年中,階級矛盾暫趨緩和,社會經濟有了一定的恢復和發展。
張居正改革
梃擊案
明末三案之一。萬曆時神宗皇后無子,王恭妃生子常洛,鄭貴妃得寵,生子常洵,常洛為長。按照皇明祖訓「立嗣以長」,神宗欲冊立常洵,乃遷延不立皇太子。內閣大學士方從哲又依違其間。東林黨人上疏反對,神宗不得已冊立常洛為皇太子。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張差手持棗木棍,闖進皇太子居住的慈慶宮,被執訊問,供為鄭妃宮監龐保、劉成所指使。神宗和浙黨首領方從哲都庇護鄭妃,不再追查。東林黨人指出這是鄭妃的陰謀。後殺張差於市,斃劉成、龐保於內廷。史稱梃擊案。
梃擊案
紅丸案
明末三案之一。神宗朱翊鈞死,光宗常洛即帝位,不久,患痢疾,中官崔文昇下瀉藥,病情轉劇,鴻臚寺丞李可灼又進紅丸兩粒,光宗服藥死。東林黨人、給事中楊漣、光祿少卿高攀龍先後上疏劾崔文昇、李可灼。後崔文昇發遣南京,李可灼遣戍。以魏忠賢為首的閹黨得勢,於天啟五年(1625年)免李可灼戍,命崔文昇督漕運。
紅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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