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儒商傳統及其當代意義 ——以張謇和經元善為中心的考察
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思·韋伯曾提出一個著名論斷:西方新教倫理是現代資本主義興起的動力,而東方儒家倫理則是資本主義生長的障礙。這一論斷曾深刻影響了韋伯同時代及其後的西方漢學研究與東亞史研究。
但自上世紀70年代開始,因日本及東亞「四小龍」所創造的東亞經濟奇蹟,學術界開始對韋伯關於儒家倫理與資本主義關係的論斷不斷提出質疑,對明清之際儒家倫理對中國商業道德的影響做了新的論述,揭示了一種與以往完全不同的以儒家倫理為內核的新興商人精神——明清儒商傳統。
本文擬在先前學者討論的基礎上,結合近代儒商群體的興起,論述儒商傳統在中國近代的發展及其對當今商業道德文化建設的意義。
一、近代儒商群體的形成
明清之際,隨著士與商的合流,中國社會業已形成了融經商與業儒為一體,亦商亦儒的「儒商」。他們可以是已博得功名的儒生,但更多的則是沒有功名的普通商人。其共同的行為方式特徵則是對儒學有著濃厚、持久的興趣,「雖為賈者,咸近士風」。他們往往商名儒行,身在沽肆中,志在阿堵外,並不過分看重錢財,而更看重自身的名節與修養,「有大志,不局局錐利間,治賈不暇給,而恂恂如儒生」。
進入近代,在「千古變局」時代條件推動之下,中國儒商的人數有所擴大,並最終形成以張謇、經元善等人為代表的近代儒商群體。促成近代儒商群體形成的時代和社會條件主要有二:
首先是因「西學東漸」、社會變遷所引發的「重商思潮」的興起。以「商戰」為核心觀念的重商思潮,不僅強調必須仿效列強「以商立國」、「以商強國」,走重商救國之路,而且強調必須尊商、敬商,對傳統的重農抑商、崇士輕商的社會觀念和風氣形成強烈挑戰,有人甚至認為「振興中國首在商民」,「故商人者,實立國之要素也」。「今之世界,商之世界也。」正是在這樣的時代氛圍下,商人的社會地位日益提升,經商成為業儒之外的另一項重要的社會職業選擇,「我們經商的人,生在這西曆一千九百餘年,叫什麼二十世紀實業競爭的時代,也真尊貴得很了……天下最有活潑的精神,最有發達的能力,能夠做人類的總機關,除了商,別的再也沒有這種價值。」
其次,隨著商人社會地位的提升,明清以來的儒與商、士與商、紳與商對流交融的趨勢更加明顯,一個與過渡時代相適應的過渡性社會階層——紳商階層應運而生。所謂紳商,系既有功名職銜又從事工商實業活動的商人。他們集社會政治地位與雄厚財力於一身,逐漸取代傳統紳士階層,成為晚清至民國初年大、中城市乃至部分鄉鎮中最有權勢、最為活躍的社會階層。據估算,晚清紳商的人數在5萬人左右,約相當於紳士階層人數的3.3%。
儘管在許多場合,儒商與紳商的身份難以區分,但嚴格說來,儒商並不完全等同於紳商,而只是紳商中由士入商的部分人以及商人中對儒學有濃厚興趣,自覺按照儒家倫理來約束自己經商行為的人。他們的共同特徵則是「言商仍向儒」,「商」、「儒」不分家。其中,尤以張謇和經元善最具有代表性。
張謇(1853—1926),字季直,號薔菴,江蘇南通人,清末狀元,著名實業家,民國初年曾擔任政府實業總長、農商總長。張謇之投身實業,始於他文章「大魁天下」,獲得狀元稱號的第二年,即1896年。是年正月,張之洞奏派張謇和陸潤庠、丁立瀛分別在通州、蘇州、鎮江設立商務局,推動當地實業的興辦。三人中,除丁立瀛在鎮江無所作為外,張、陸兩位長江南北的「文章魁首」則各有建樹。張謇在通州創設大生紗廠,陸潤庠在蘇州創設蘇綸紗廠和蘇經絲廠。
自此,張謇以「狀元」身份辦實業,一發而不可收,先後創辦了各類大小企業約30餘家,所涉及的行業包括紡紗、麵粉、榨油、輪船、肥皂、瓷業、電燈、墾牧、鹽業、漁業、水利、地產等廣泛領域,成為清末民初享有盛譽的「實業領袖」。《海關關冊》中推崇他:「起家寒素,以第一人大魁天下,授職修撰,篤念桑梓,自以振興實業為己任,於是製造各事次第舉辦,無不賴其維持,人皆稱道不置。推張殿撰之意,凡由外洋運來各種貨物,均應由中國自行創辦,惟一己之力有限,須集眾力以圖之。在張殿撰聲望夙著,人皆欽仰,一時富戶,咸願出資,推為領袖,與其遇事決斷,不致有掣肘。」
張謇是一個具有多重身份和多重性格的過渡性複雜歷史人物。他既是官,又是紳;既是士,又是商;既是實業家,又是政治家和社會活動家;既奉儒家為正宗,又兼修佛學(尤其在晚年)。我們可以認為張謇是紳商(他有修撰的職銜),是士商(他有狀元的功名),但對於他而言,最為貼切、最為他自己所認可的稱謂可能還是「言商仍向儒」的「儒商」。
張謇曾將他以狀元身份辦企業的根本動機歸結為,力矯宋儒只說不做的積弊,「做一點成績,替書生爭氣」。「既念書生為世輕久矣,病在空言,在負氣,故世輕書生,書生亦輕世。今求國之強,當先教育,先養成能辦適當教育之人才,而秉政者既暗敝不足與謀,擁資者又乖隔不能與合。然故不能與政府隔,不能不與擁資者謀,納約自牖,責在我輩,屈己小人之謂何?」張謇的這段話,雖然比較晦澀難懂,但卻委婉地道出了他作為「商人中的書生」,不得不與官方和商人為伍的痛苦、矛盾心態。這種士子與商人、取義與言利、傳統與現代的矛盾心態,可以說伴隨了張謇的一生,「謇含垢忍尤,遭閩受侮,千磨百折,以成此區區工商之事者,其危苦獨心喻之,固不能盡其百一也」。張謇曾以「釋愁」一詩總結自己的一生:「生已愁到死,既死愁不休」。這深廣的「愁」中,是否也包含了他作為近代儒商群體一員那種揮之不去的矛盾、糾結心態呢?
與張謇同時代的經元善則是另一個尚不為人們熟知的近代儒商典範人物。
經元善(1841—1903),原名高泉,字蓮珊(後亦作蓮山),號居易子、居易居士,晚年號剡溪聾叟,原籍浙江上虞。經家世代「以耕讀生,潛德不耀」,至經元善的父親經緯(字慶桂,號芳洲),才因家貧而於1818年「棄儒之滬」學商,後「白手致富數十萬金」,開設仁元錢莊、茶棧、沙船行等,並任上海錢業公所首董。元善自幼隨父或在上海或在老家讀書。1857年,時年17歲的經元善奉父命停學赴滬,從父學賈,正式踏入商界,繼承父業,接手「仁元錢莊」等家族產業的經營。其間,還於1864年由清廷賜給花翎候補道銜,成為一名「紳商」。
與張謇的由士入商不同,經元善走的是另一條由商而士的道路,但在援儒入商,亦士亦商上,卻又與張謇完全相同,同屬士人型的紳商,即「儒商」。而在大力推行社會慈善事業方面,經元善甚至還有超越張謇之處,堪稱近代商人中最負盛名的社會慈善家之一。
經元善將儒家「達則兼濟天下」的社會關懷發揮到極致,開展了規模巨大的義振救災活動。他以其主持的上海協振公所為中心,以在各地設立的約130餘家籌振公所和振捐代收處為外圍,形成了一個從上海輻射到全國乃至世界各地的義振組織網路,包括江、浙、閩、粵、桂、雲、貴、皖、贛、湘、鄂、蜀、魯、遼、晉、豫、京、津、香港、「台灣」及國外的仰光、新加坡、檳榔嶼、東京、橫濱、神戶、長崎、倫敦、華盛頓、柏林等地。作為上海紳商義賑活動的實際領袖人物,從1878年到1893年,經元善先後參與組織和親自辦理過豫、晉、秦、皖、蘇、浙、魯、奉天、順直等幾次重大的義賑活動,先後「募款達數百萬,傳旨嘉獎者十有一次」。1883年《申報》對經元善等人的善舉做出了很高的評價,說:「上海諸善士自六七年前籌辦山東旱賑,款巨時長,在事之人無不悉心竭力,所集之款涓滴歸公。遂覺自有賑務以來,法良意美,當以此次為第一善舉……又自有賑務以來第一艱巨之任矣。」
經元善這種仗義疏財,樂善好施,「以天下為己任」的儒商品格得到世人的高度認可。他辭世後,康有為曾作「經元善畫像贊」,極力推崇其人品,「其暖暖姝姝為仁如春之明也,其鼎鼎宇宇為義如秋之清也,終身博施孜孜為善不近名而反近刑也,嗚呼天乎!」蔡元培對其言行一致、與人為善的人品也有很高的評價:「君生平得力尤在陽明氏知行合一之旨,故見義勇為,不受牽帥。吾國聖人孔子,以言顧行行顧言為君子,希臘聖人蘇格拉底,亦言智德同點。東海西海心同理同,……如君者,庶足語於是矣。……君及今尚孜孜為善,不知老之將至,他日所歷,必更有足以證吾言者。」
近代商人中,類似於張謇和經元善的儒商還有相當一批人,形成了一個自覺以傳統儒家倫理指導自己經商營工行為的商人群體。如近代著名實業家榮德生也是十分重視在企業經營中貫徹儒家倫理思想,將「正心修身」視為守業、創業的根本,提出:「古之聖賢,其言行不外《大學》之『明德』,《中庸》之『明誠』,正心修身,終至國治而天下平。吾輩辦事業,亦猶是也,必先正心誠意,實事求是,庶幾有成。若一味唯利是圖,小人在位,則雖有王陽明,亦何補哉!不自勤儉,奢侈無度,用人不當,則有業等於無業也。」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總經理、著名銀行家陳光甫基本上是采西式方法來管理銀行,但也同時強調儒家倫理的作用,特地購買儒家典籍分送上海銀行職工,要求大家「公暇時間時時瀏覽,若能摘取書中片斷,身體力行,一生亦受用不盡。」愈到晚年,陳氏愈是注意用儒家倫理來維繫企業內部的團結,更多地體現出儒商精神。他強調:「近來僉觀世故,愈了解古人日常道德之訓,永遠是真。蓋道德非他,乃維持團體合作之必要條件。忠、誠、廉、讓四字,余覺其特與商業團體有關。」
著名的棉紡業企業家穆藕初雖以引進和推行泰勒的《科學管理法》而著稱,但仍念念不忘以借用儒家倫理來培育中國的企業家精神。他強調要喚起中國商人的「天職」觀念,並認為這種「天職」觀念不復遠求,在中國儒家文化傳統中就有。他說:「此『天職』二字並非新名詞,即孟子所謂『古之人修其天爵者』是。人不論托業何途,對於所立地位,皆有發達其業務之天職,必如是方可以無愧乎為職業家。」具體到工商企業家的天職,就是要恢復華商固有的商業道德,並融入現代企業之中,「重信用、集資財、使學術、絞腦汁、奮精神,以奔赴實業救時之一主義,則國內實業之發展可立待也。」
可見,在近代中國這樣一個「商潮東漸」的轉型期中,在利欲熏心、金錢萬能的渾濁世風之下,仍有一批商人在堅守自己道德的底線,力圖將傳統儒家倫理與西方資本主義經濟思想相融合,培育出適合於中國的商業道德與企業精神。一定意義上,這也可視作近代儒商群體性的精神追求和自我型塑。
二、近代儒商的倫理價值觀
與近代過渡性社會的特性相符,近代儒商的倫理價值觀念亦呈現出新舊雜陳、由傳統向現代轉型的過渡性特點。它上承明清儒商傳統之遺緒,下開中國現代企業精神之先河,是二者之間的一種過渡形態,具有不斷更新、轉化的發展趨勢。但我們仍能從諸如張謇、經元善這類較為典型的近代儒商的思想主張和行為特徵中,一窺此種新經濟倫理的構成要素及主要信條。
1.援儒入商,堅守儒家人格理想
在西方資本主義大舉入侵的形勢下,張謇、經元善等一批近代儒商雖投身商場,但卻仍以儒者自居,忠實於儒家的信條與道德規範,並以此作為企業經營的基本原則和做人底線,張謇稱之為「言商仍向儒」,經元善則戒之為「不背儒宗非他教」。即在內心深處並不視自己為普通商人,而是始終把自己視為堂堂正正的儒生,經商營工只是儒者積極入世,建功立業,治國平天下的一種手段、一個途徑。
譬如,儘管張謇創辦了如此之多的企業,但他似乎從未將自己當成資本家,而始終認為自己是在盡儒者的本分,通過自己並不擅長的實業經營,替當地為老百姓謀一份福祉,求一線生機。張謇曾解釋,他之所以要將自己首創的大生紗廠命名為「大生」,就是受到《易經》中「天地之大德曰生」的啟示,「我們儒家,有一句扼要而不可動搖的名言『天地之大德曰生』。這句話的解釋,就是說一切政治及學問最低的期望要使得大多數的老百姓,都能得到最低水平線上的生活。……換句話說,沒有飯吃的人,要他有飯吃;生活困苦的人,使他能夠逐漸提高。這就是號稱儒者應盡的本分」。張謇對儒家「富民」的主張也極為贊同,但他更進一步認為,重要的不只是這樣說,而是要實實在在地去做。他說:「我在家塾讀書的時候,亦很欽佩宋儒程、朱闡發『民吾同胞,物吾同與』的精義,但後來研究程朱的歷史,他們原來都是說而不做。因此,我亦想力矯其弊,做一點成績,替書生爭氣。」可見,張謇完全是秉承儒者的精神和信念在經商與辦實業,把實業視作實現自己理想人格和人生抱負的途徑,其根本認同和基本立場仍在於「儒」,經商之道須服從於更大意義上「仁者愛人」的「儒道」。
經元善雖自少習賈,未投身科試舉業,但通過言傳身教對儒家典籍還是熟稔的,「惟四子書幼讀頗熟。三十歲前,從大學之道起,至無有乎爾,經注均能默誦」。所以,他立誓「終身立志行事,願學聖賢,不敢背儒門宗旨」。經元善要求自己及家人做到三條:一是「不徇世俗乖直道」,決不媚世投時,見機取巧,而要堂堂正正地做人。二是「不掠眾善邀虛譽」,誠誠實實地做人。如經元善繼承父志,完成艱難的海寧塘工水利工程後,清政府擬賜給他頭品紅頂花翎,經元善卻一口謝絕,認為自己出資出力造堤,乃「為人民安寧」,「非為受虛名享利祿也」。三是「不戴珊頂晉監司」,即不用錢財捐官買官,不入仕途,官、商有別,各行其道。雖「每見仕宦煊赫,未嘗不艷之」,但經元善卻仍能恪守父訓,「凡我子孫,除正途出身受職外,以捷徑倖得功名者,即為不孝」,從未敢出資捐納官位。
以儒律己,在經商的同時,仍忠實於儒家信條,並以此作為自己及家人立身行事的宗旨,這正集中體現了經元善的「儒商人格」。
2.利緣義取,求天下之公利
近代儒商對義與利的關係做了重新界定,認為「恥於言利」並非孔、孟的本義,儒家本身並不排斥求利和富貴,只是要做到以義取利,「富且能行仁義」,「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而不能見利忘義,「為富不仁」,如此,便能夠將企業經營的求利與儒家追求的道義結合起來,實現日本「近代實業之父」澀澤榮一所說的「論語加算盤」的「義利兩全」。
張謇本人亦贊同義利兩全或義利統一之說,主張要為「公」而取利,為「民」而爭利,要「非私而私也,非利而利也」,「不市儈而知市儈之情偽,不工黨而知工黨之趨向」,敢於為地方公益和國家強盛而不惜貶低士人身份,去悉心經營,孜孜求利。他還以自己為例,剖明心跡:「認定吾為中國大計而貶,不為個人私利而貶,庶願可達而守不喪,自計既決,遂無反顧。」
經元善認為,「錙銖必較,實非本性所近,且所覓蠅頭,皆是末中之末」。「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在義利關係上,自然應做到義在利先,讓利取義,如在賑務與商務、散財與贏利的關係上,與一般商人相反,經元善往往把賑災看得比商務更重,甚至不惜為賑災而歇閉自己繼承下來的仁元錢莊,「兼辦秦賑後,募捐收解事益繁重,因思賑務貴心精力果,方能誠開金石。喻義喻利,二者不可兼得,毅然將先業仁元庄收歇,專設公所壹志籌賑。」在收取企業回扣和花紅分配方面,經元善亦能以儒家倫理相約束,做到「公而忘私」、「棄豐就嗇」,該拿而未拿的回扣,該分而未分的花紅,不乏其例,「花紅乃名正言順,可以入己之款,而以移助女學,不逾半數,以私濟公,且歸功於督辦,創此未有之善舉,揆之天理人情安有過當」。經元善解釋這樣做的原因,乃為「商務善舉兩面兼權,以期持久」,其實也就是做到義利兩全。
3.砥礪品行,以德經商
近代儒商十分看重個人的道德品行,往往自覺地以儒家倫理道德來規範自己的行為。張謇即主張以是否具有道德心,作為判斷「義」的標準之一。他說:「吾國人重利輕義,每多不法行為,不知苟得之財,縱能逃法律上之懲罰,斷不能免道德上之制裁。」作為「商人中的書生」,張謇個人的商業道德是無可非議的,稱得上清正廉潔四字。據大生公司的董事言,「張謇個人對於大生公司之款項往來,無論個人之生活如何困難,從未在大生賬上掛欠一文,對於其他公司亦然。若張謇以個人名義辦理之慈善事業,如育嬰堂、養老堂等機關,除大生公司額定捐款之外,有時亦向大生通融,等到年底結賬時,積欠若干,張謇即在上海登報賣字,以償還大生。」這種道德至上的倫理主義傾向,正是儒商的突出思想和行為特徵之一。
經元善提出,「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以士為表率的商人應具有遠大的人生抱負,良好的道德涵養,不能猥瑣求利,耽於豪華奢侈的生活享受,「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可深懍焉」。在待人接物中,經元善主張要有能吃虧的精神,不能事事想佔便宜,「試問君子與小人,其大關鍵在何處?曰但看事事肯吃虧而局量寬宏者,必是君子;事事要佔便宜而胸襟狹隘者,必是小人」。
經元善對儒家「誠」的信條格外看中,反覆強調:「學問之道,入手是一個誠字,欲尋誠字門徑,當從不妄語始。誠求誠應,誠之至,金石能開;不應不開,誠未篤也。誠者,真實無妄之謂也。」又說;「大凡看一卷書,必須反身而誠,有為者亦若是,無則加勉焉」。時人評論經元善,亦盛讚其為人之誠,「篤斐忠貞,此古大臣之風。……(元善)言賑、言電、言商無不本真誠而發。世以經濟自負,義理自命者,無此劈實,遜此精核」。
在子女的教育上,經元善也注重培養其以德經商的才能,而不願將錢財悉數留給子孫,任其揮霍。為此,經元善謹記其父的遺訓,「莫管兒孫後來事業,且積自己現在陰功」,作三字經留給後人:「人遺子,金滿籝,我教子,惟一經」。這裡所言的「經」,自然是指儒家經典。他希望子女通過儒家經典的學習,「先求遺業可久,再求可大」。
4.熱心公益,以回饋社會為己任
但凡儒商通常都有「兼善天下」的胸懷,於工商經營之外,往往還有更大的社會經營觀,不單純將興辦企業視作一種純粹的經濟活動,而是將此視為社會責任的一環,以回饋社會作為自己義不容辭的社會職責。
張謇是一名有著自己理想和抱負的儒商,他在家鄉南通興辦實業的真實意圖,是要積累資金,推動地方自治,從而達到「實業救國」的目的。因此,在他眼中,實業與社會事業是息息相關的,財富要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他曾說過:「竊謇抱村落主義,經營地方自治,如實業、教育、水利、交通、慈善、公益諸端,……次第興辦,粗具規模。」有關實業、教育、慈善和公益之間的關係,張謇說:「以舉事必先智,啟民智必由教育,而教育非空言所能達,乃先實業。實業、教育既相資有成,乃及慈善,乃及公益。」教育也好,實業也好,公益也好,在張謇看來,最終目的都是要為社會和民眾謀福利,使黎民百姓過上稍好的日子。為此,他始終在為將南通建設成為一個富足、安康的「新新世界」努力。在一次大生紗廠的股東大會演說中,張謇曾袒露自己的胸懷:「天下無速成之事,亦無見小之功。……鄙人之不憚其煩者,欲使所營有利,副各股東營業之心,而即藉各股東資本之力,以成鄙人建設一新新世界之志,以雪中國地方不能自治之恥,雖牛馬於社會而不辭也。」這段話,可以說充分表達了張謇所懷抱的大社會經營觀,非一般商人所能及。
經元善在經商的同時同樣熱心於從事慈善、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不以逐利為唯一目的。他這樣做的思想基礎和依據主要在於儒家所倡導的「中和之道」的思想。在儒家整體宇宙觀中,不僅天人合一,而且個人與社會合一,在天、人、社會三者之間應當維持一種和諧的關係,保持適當的均衡,不能拂逆天意去爭己利,也不能漠視群意去謀私利。在情感上要做到「喜不至於過喜,怒不至於過怒,哀不至於傷,樂不至於淫」。「富貴在天,非人力所可強也」,富商大賈須懂得「持盈保泰」、「長守其富」的道理,適當回饋社會。
除儒家思想外,經元善還將佛教的因果報應、道教的禍福相倚等思想納入自己的「賈道」之中,以此作為行善和造福社會的理論依據。他提出:「盈天地間之物,有成必有敗,有聚必有散……金銀財帛之不宜積貯可知已」。在天人感應的意義上,往往人算不如天算,「迨算到妙手無雙,則天之大算盤出矣」,商人應趁因果報應的「大算盤珠」未撥動之前,「而代天先撥,急急散財施粟,無使老天動手」。由於人有其社會的責任,因此商人驟至暴富則應拿出一部分錢財來周濟社會,以節制私慾的過分膨脹,「抑又思余以不學無術之人,年方少壯,假使驟得大富,聲色沈迷,即不至死抑或成廢」,為富不仁,不知回饋和報答社會,絕無好的下場。
5.興學育才,矢志發展教育
儒商的根本特徵在於「學」,是「儒」與「商」的結合。儒者,乃有學問、有涵養之人士也。因此,樂於興學育才,往往是儒商的典型思想和行為特徵。張謇最著名的思想主張之一,便是「父教育而母實業」,教育是發展實業的前提和根基。
張謇認為「圖存救亡,舍教育無由,而非廣興實業,何所取資以為挹助?是尤士大夫所當兢兢者矣。」建設地方需要人才,人才出於教育,但興辦教育需要經費,於是不得不仰仗於實業。這就是張謇所強調的「父教育而母實業」。正是基於這樣的認識,張謇在創辦實業的同時,不遺餘力地在南通普及和推廣新式教育,使南通成為近代教育最為發達的城市之一。1922年,南通初級小學已達350餘所,在校生人數15,526名,高級小學60餘所,初級中學7所。他強調,「欲圖教育之普及,非從多設單級小學下手」。張謇辦教育的總體思路和構想也十分清晰,即是:「師範啟其塞,小學導其源,中學正其流,專門別其派,大學會其歸」。這種注重實用、比較系統的教育思想在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經元善的興學育才活動,始於1893年底在上海城南高呂廟附近開設「正經書院」,該書院延聘梁啟超等名噪一時的新學人物任教,「中西並重」,招收「世家裔教育之」。1897年下半年,經元善在「正經書院」停辦一年後,又發起創辦第一家「中國女學堂」,這在當時實為開風氣之舉。經元善興辦女子學堂的動機與謀求中國自強相關,他提出:「我中國欲自強,莫亟於廣興學校,而學校之本原,尤莫亟於創興女學」。同時,在經元善看來,興辦女學亦屬「義舉」(即公益)的範疇,是「善」的延伸,和賑濟行為有異曲同工之妙。他說:「女學堂之教人以善與賑濟之分人以財,可同日而論,且並行不悖」。經元善之提倡女學,還在於提倡男女平等,改革纏足的陋習,使女子通過學習掌握謀生的本領,像男子一樣可「充當醫生、律師、教習」,「必使婦人各得其自有之權」。經元善在創辦女學上的大膽、開放主張,引來諸多衛道士的不滿。面對朝野輿論壓力和難以想像的經費困難,經元善以「以身飼虎」的決心,「一意孤行」,終於「苦心栽培此女校成功」。
以上各條相互連貫便構成了近代儒商倫理價值觀的基本內涵,也是近代儒商傳統的核心內容,可簡稱為「近代儒商倫理」。近代儒商倫理是明清儒商倫理的延續,但又有新的發展。如果做更細緻的觀察與區分,我們可以看到,近代儒商倫理雖仍以傳統儒家倫理道德為基本依據,但又融入了愛國、強國、商戰、合群等近代思想因素,具有新的時代特點。較之於明清時期,近代儒商具有更加強烈的救亡圖存意識,更為強調自己的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更加重視推廣新式教育,建立商人社團,實行商人自治、地方自治,以天下為己任。張謇曾明確提出,「天下將淪」,唯實業和教育「有可救亡圖存之理」。經元善也一再闡明,自己辦理洋務,舉辦社會公益事業和新式教育,其大目的都是在於強國保種進而挽救民族危機,「見我華之被人侵削,土宇日蹙,則當思發憤自強,誓雪國恥。見泰西各國之日進文明,國富兵強,則當思振刷精神,急起直追。見五大洲中人物之富庶,製造之新奇,則又當皇然自失,不敢挾虛矯之氣,而以咫見尺聞為已足。」
由此,我們必須看到近代儒商傳統其實是傳統和現實相結合的產物,是儒家經世致用、修齊治平等價值觀念在近代條件下的應用、展開和變異,具有與時俱進的特點。像張謇、經元善那樣完全以儒者自居的商人畢竟是不多見的,更多的近代儒商是嘗試融儒家倫理於近代企業經營之中,試圖創建一種更符合時代需要的新經濟倫理觀,如主張引進「科學管理」於中國的穆藕初、主張「民生精神」的盧作孚等即是如此。顯然,我們絕不能將近代儒商傳統看成是一成不變的,而需對之持開放、靈活的態度。
三、近代儒商傳統的當代價值
「人事有代謝,往來成古今」。古與今之間並沒有截然的界限,離我們最近的「近代」與當代之間更是有著錯綜複雜的歷史聯繫。因此,可以毫無疑義地認為,近代儒商傳統對當今商業文化和企業家精神的重建有著重要的借鑒意義,尤其作為其內核的儒商倫理價值觀中所包含的若干理念,更可以直接借用來塑造當前迫切需要的新商業道德文化觀。
儘管近代以來,在張謇、經元善等近代儒商的基礎上,不斷有人在嘗試建立具有現代色彩的商業道德文化和企業家精神,如盧作孚倡導的「民生精神」等,但在總體上,資本主義的商業道德和企業家精神卻並未得到彰顯,張謇等所體現的近代儒商傳統基本停留在比較粗糙的原始形態,沒有能升華成為系統的商業道德文化和有較大影響的企業家精神,這當然與近代資本主義在中國發展不充分直接有關。
新中國成立後,大陸基本採取了蘇聯式的計劃經濟模式,隨著對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的完成,資本家連同他們的觀念形態一併湮沒。在計劃經濟和國有企業體制下,雖然也湧現了諸如「鞍鋼憲法」、「大慶精神」的社會主義企業文化典型,但市場經濟的不發達和市場觀念的淡薄,最終形成了全社會企業精神的欠缺和企業文化內容的單一、同質化。尤其在十年文革期間,中國固有的優秀道德文化更是遭到致命的摧殘,人性被嚴重扭曲,原本質樸的商業道德和企業文化也隨之而蕩然無存,假、大、空和一切政治符號化成了那個全民狂熱時代的精神象徵。商業道德文化與企業精神文化的斷裂與真空狀態,也就不可避免了。
上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一方面是經濟社會發展迅速,經濟總量快速增長,各種經濟形式和各類企業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出來,另一方面則是在財富空前增加的同時,法制建設與道德文化建設嚴重滯後,社會轉型所引發的價值錯位、權錢交易、誠信缺失正成為日趨嚴重的社會問題。以致溫家寶同志曾經不得不痛心疾首地指出,「必須清醒地看到,當前文化建設特別是道德文化建設,同經濟發展相比仍然是一條短腿。舉例來說,近年來相繼發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溝油』、『彩色饅頭』等事件,這些惡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誠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經到了何等嚴重的地步。一個國家,如果沒有國民素質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絕不可能成為一個真正強大的國家,一個受人尊敬的國家。」
商業道德文化是國民整體道德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商業道德的有無或是否強大,直接關乎經濟發展和社會風氣是否健康。當前種種不正常的經濟社會現象,諸如食品造假、偽劣產品、坑蒙拐騙、不正當競爭、產權觀念淡薄、貪污賄賂盛行等等,似乎都在指向一個不爭的事實:即商業倫理道德和企業精神的整體性失落,中國迫切需要融合時代精神與傳統文化的精華重建自己的商業道德文化。
在上述時代背景下,如何汲取近代儒商傳統的精華來塑制新時期的商業道德價值體系或新型經濟倫理,便成為一個十分重要且有著現實意義的課題。無論是現實生活中和藝術形象中對新「儒商」的呼喚和讚頌,均意味著人們普遍期望能有那種能將現代經營管理與傳統美德融於一身的,「有道德的」商人和企業家成批湧現,而不是那種等而下之,只會賺錢圖利的庸商、俗商充斥。
近代儒商傳統至少在下列方面對中國商業道德文化重建具有歷史借鑒意義。
1.強調對「道義」的追求,做「有道之商」
「士志於道」。張謇、經元善等近代儒商最本質的精神就是為求道、得道而經商,這種「道」,既是民族大義的「救國之道」,也是個人操守的「為人之道」。「道可道,非常道」。「道」在不同的時代和不同的社會有不同的內涵,但在「為仁」、「取義」、「求善」等大方向、大原則上卻又是完全一致的,即要立志做有理想、有追求、有人生遠大目標的「有道之商」。新時代的「儒商」,應仍是以國家發展、民族強盛和人民幸福作為自己經商營工的遠大目標,求國之大利而不求己之小利,將東方倫理精神與西方現代經營管理思想高度融為一體,將「為人之道」和「經營之道」完美相統一,成為既具有中國傳統人文美德又有具有現代化管理意識的企業家和經營者。由此可見,所謂「儒商」,並非簡單指那種「有文化的商人」或「下海的知識分子」,而更多地是指商人的為人與品行,是看他們是否能真正「悟道」、「得道」、「行道」,「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在義與利、公與私、家族與社會、金錢與道德之間找到適度的平衡點,不至於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迷失了自我,尋不著方向。
2.強調對「誠信」的追求,做「有信之商」
重然諾,守誠信應是經商的基本準則,也是企業能夠取信於人、取信於民的前提條件。早在明清商人倫理中,「誠信」與「不欺」已是最基本的戒條,是否言而有信,遵守商業信用,成為判定「良賈」與「俗賈」的標準之一。近代儒商亦視「誠信」為商業道德中最重要的構成元素,如經元善所強調的,「學問之道,入手是一個誠字,欲尋誠字門徑,當從不妄語始。誠求誠應,誠之至,金石能開」。
所謂「誠信」,一是指對經商始終抱誠實、誠懇的敬畏態度,不弄虛作假,不坑蒙拐騙,不店大欺客。近代著名企業家榮德生就曾提出,做人「其行為必孝悌,其任事必誠篤,其待人必忠信,對社會義務必肯儘力,經營事業,不圖居奇,不取意外之財,謹慎從事,勉為良善」。鄭觀應也曾強調,商界中人,不能光講求「形器」之學,而忽略了「本原正大」之學,要以「孝悌忠信禮義廉恥」八個字,作為修身立己的根本。二是指將商業信用看得高於自家性命,一諾千金,信守合同。穆藕初即將「重信用」列為現代企業家精神的首要條目,提出要恢復華商固有的商業道德,「我華商向重信用,第自革政以來,商業道德,日就淪喪,其殆受惡政治之影響使然耶?抑社會多數自行墮落致此耶?……苟不及早覺悟,革除此項積弊,棉花業一敗塗地之日不遠矣。」顯然,「重信用」已然包括了現代意義上的契約精神,與依法經商的法治觀念不謀而合。
做「有信之商」,就是要做到「重信守義」,依法經商,以「仁」取利,不見利忘義,丟失了做人的根本。
3.強調對「公益」的追求,做「有志之商」
近代儒商傳統中最能體現時代風氣的,便是合群抱團,關懷社會,熱心公益,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其實,在更高的層次上,經商營工,從事實業,並非只是謀取私利,而且也是謀求公利,造福社會,即張謇所說的「非私而私也,非利而利也」。實業家必須具有以國家和社會發展為己任的強烈憂患意識和社會責任感,以服務社會為志,造福民眾為榮,如著名企業家盧作孚在創辦民生公司時,便明確規定了民生公司「服務社會,便利人群,開發產業,富強國家」的經營宗旨,希望通過「事業的成功去影響社會,達到改變國家落後面貌,實現國強民富的目的」,並為此奮鬥了一生。陳光甫同樣將「服務社會」確立為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的營業宗旨,提出「服務社會」這四個字,「實在是本行生活的要素,第二的生命」,「無論政局如何變化,環境如何惡劣,思想如何更換方向,……然而『服務社會』這四個大字的精神及應用方面,卻始終如一,絲毫不改」。日本當代著名企業家松下幸之助在談到企業賺取利潤與履行社會責任之間關係時,也曾十分深刻地指出,「為了促使企業合理經營,利潤的確不可或缺。然而,追求利潤是最終的目的嗎?不是的。最終之目的乃在於以事業提高人們共同生活的水準。完成這項最基本的使命,利潤才能顯現它的重要性。」因此,「從這個角度看來,經營事業非私人之事,乃公眾之事」。
如果我們能把企業經營看作是「公眾之事」,將企業視作「天下之公器」,就一定能超越狹隘的利潤追求,不以賺錢為惟一目的,而以參與公益事業、回饋社會作為企業更高的追求,從而使經營活動本身得以升華,具有崇高的使命感和理想色彩。這樣的精神境界和社會大經營觀,可以說正是現代儒商孜孜以求的。對成功的商人和企業家而言,從事社會公益和慈善事業並非是外界強求的,而是一種發自內心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是企業功能的自然延伸,是比賺錢更能令人愉悅的事情。
4.強調對「勤儉」的追求,做「有德之商」
「勤儉」中的「勤」指勤勉和吃苦耐勞;「儉」則指節約、儉樸,不尚奢華。「勤儉」既是西方企業家所追求的品質,也是中國的傳統美德。如余英時先生所論:「韋伯論新教倫理有助於資本主義的發展,首推『勤』(industry)與『儉』(frugality)兩大要目。在中國文化傳統中,勤儉則是最古老的訓誡。」
近代儒商傳統中,「勤」與「儉」均是重要的道德規範。如經元善便反覆告誡自己,「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可深懍焉」。民國時期著名實業家聶雲台曾著《廉儉救國說》,提倡廉儉的生活態度,認為「禮教和儉約」是「中國文化之美粹」,須大力發揚。榮德生也提倡「勤儉」,說:「吾國將來工業發達、生產大增以後,必須保持知足,提倡古訓,人人勤儉,衣食自足;地上生產,地下啟發,生活物質,無虞匱乏。同時,人人安守本分,知足樂業,篤於忠信,崇尚道義。」盧作孚也認為,中國人有兩種美德是可以戰勝世界上任何民族的,「一個是勤,一個是儉」,它們是「兩個有力的拳頭,也是兩把鋒利的刀」。我們應「將就以前兩把刀,鑄成現代的大炮,不但要與現代國家比齊,還要超越了它」。為此就必須做到「大膽生產,小心享用」,「大膽生產之謂勤,小心享用之謂儉」。
做「有德之商」,就是要自覺地用「勤儉」、「廉潔」等儒家道德規範來約束自己的行為,事業上勤勉精進,具有強烈的敬業精神;生活上儉約樸素,潔身自好,不炫奇鬥富,不追求奢侈之風。
綜上所述,當代儒商必須像近代儒商那樣,應是「有道之商」、「有信之商」、「有志之商」、「有德之商」,應繼承中國優秀傳統道德文化中「仁」、「義」、「公」、「勤」四大美德。「仁者愛人」,仁者求道,以人為本;義者「守信重義」,利緣義取,「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公者「天下為公」,「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公益意識;勤者勤勞、節儉,勤奮工作,不講排場、不喜奢侈,有強烈的敬業精神。中國當代商業道德文化建設,必須從以上四端尋得門徑,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使之成為每一個商人和企業家的倫理道德守則,使每一個商人和企業家血管里都「流著道德的血液」。
做「有道德的商人」,既不是一個抽象的口號,也不是一種高懸的理念,而應該落實到具體的行動中,切實做到「行勝於言」,「知難行易」。當前,最應當做到的是:
第一,以義取利,以德經商,堅持企業的道德標準。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必須摒棄利潤至上、金錢第一的經濟動物式的經商原則,以道義原則規範企業行為,自覺樹立起企業高尚的責任感、義務感、榮譽感,樹立企業的社會良心,自覺做講文明的企業。
第二,言而有信,貨真價實,堅持企業的信用標準。以誠實經商、講信用為根本原則,把「信」與「實」作為經商取勝的不二法門。堅決摒棄「無商不奸」的惡習,依法經商,信守賈道,決不弄虛作假,以劣充優,合理合法地賺取陽光下的利潤,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建立企業品牌信譽。
第三,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堅持企業的社會責任。「達則兼濟天下」,「義以生利,利以豐民」。企業作為「社會之公器」,應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意識,應以自己所賺取的部分利潤反饋社會,投身慈善公益事業和教育事業,促進民生和教育發展,從社會的整體發展中得到回報。「和實生物」、「和氣生財」,只有社會的共同富裕,才能為企業的長遠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如果我們每一個商人和每一個企業都能夠切切實實地做到以上幾點,中國當代的商業道德風尚就一定能有切實的變化,一種講誠信、講責任、講良心的文明商業道德新風就有可能形成。由此,才能「從根本上剷除滋生唯利是圖、坑蒙拐騙、貪贓枉法等醜惡和腐敗行為的土壤」。
商業道德文化的建設又是一個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新商業道德文化的產生與完善,必須與相應的制度文明建設相結合、相配套,包括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社會管理制度等等。比如,要鼓勵商人和企業家更多地從事捐贈和社會慈善事業,就必須建立相應的減免稅機制,使企業的社會公益行為得到政府的認可和鼓勵。要使企業不弄虛作假,講誠信、樹品牌,就必須建立相應的法律法規,使造假行為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會輿論的譴責,使講誠信的企業受到法律的保護和社會輿論的讚揚,形成強大的有利於講誠信的法制和輿論氛圍。
傳統是歷史的,又是現實的;是過往的,又是發展的。我們必須為傳統的現代轉型創造必要的社會條件,使之與時代精神相結合,成為可以推動現代社會發展的精神動力。在此意義上,近代儒商傳統不僅僅是一筆寶貴的歷史遺產,而且完全有可能成為時代所需要的新商業道德文化的內核及現代企業精神的重要組成部分,關鍵是要為之創造實現其自身轉型的社會條件和相應的機制,自覺地促成傳統文化的現代轉型,使優秀傳統文化成為我們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精神源泉。
(原文刊於《華中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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