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菁:維特根斯坦存在之思(4)
1.真正的命題。它們是TLP中提及最多的言說方式,即「可說」與「不可說」里的「說」,僅僅意謂:有真-假二值、有意義的命題。一個命題有意義即是說,它「構造-創造」了一個可能事況(m?gliche Sachlage),或描述了一個事態,它的確「說」(構想或描述)了一件「事兒」,——而非一無所謂。命題不僅具有意義,且還具有完全的、確切的意義(即完全地描述了一個事態或構造了一個可能事況),因此它只有真-假二值,它必定是或真或假的,沒有其他值可取。真正的命題就是自然科學領域的命題,真命題的總合即是自然科學。對象、邏輯形式等不可說者顯示自身於真正的命題之中;真正的命題之所以可能,命題與事態、語言與世界之間的圖像關聯之所以可能,全在於邏輯形式等不可說者的顯示自身-現身在場。
2.日常語言。日常語言的命題實際上都可被分析為基本命題。它們在邏輯上是完善有序的。(5.5563)我們無須創造另一套理想的形式語言來替代日常語言,而只是通過形式語言可以更好地理解日常語言的完美邏輯秩序。對象、邏輯形式等不可說者顯示自身於日常語言中。
3.重言式命題。該種命題即邏輯命題(包括數學命題),也即分析命題,都是恆真的命題。它們都沒有構造出一個可能事況或描述一個事態,根本沒有說出一件事兒;因此它們都不是真正的命題——「根本沒有分析命題」[29]。
4.矛盾式命題。與重言式命題相反,矛盾式命題都是恆假的命題。這兩種命題雖然都沒有說什麼,因而是缺乏意義的(sinnlos),但又並非毫無意義的(unsinnig)。(4.461,4.4611)它們顯示出語言和世界的不可說的邏輯-邏輯屬性。[30]
5.胡說(Unsinn)。胡說是指傳統哲學(包括形而上學、倫理學、美學等)的命題。這些命題並非真正的命題,因為它們中的某些記號根本沒有指稱。(6.53)胡說顯示其自身為無意義,顯示其欲說的東西即不可說者不能通過胡說表達出來。
6.命題的澄清活動。真正的哲學(傳統哲學都不是真正的哲學)是澄清命題(即澄清思想)的活動。(4.112)該活動即是要為語言(也即思想的表達)劃界,分清可說者與不可說者,說清楚可說者,對不可說者保持沉默。(TLP前言)傳統哲學的命題都可被澄清為非真正的命題,是胡說。自然科學命題被澄清為真正的命題。因此除說可說的自然科學命題以外,就應保持沉默。TLP本身就是命題的澄清活動,因而是真正的哲學。當然它同樣並非真正的命題,因而也是無意義的。澄清命題也僅僅是一個被暫時利用的「梯子」而已……命題的澄清活動也是對於不可說者的一種顯示。
7.沉默(Schweigen)。作為真正哲學的命題澄清活動的結果就是沉默,即放棄以命題來直接訴說-規定不可說者的企圖,而對不可說者保持沉默。不可說者(尤其是世界之外的人生-倫理的神秘東西)在沉默中顯示自身。
在以上7種言說方式中,最後兩種方式(即維氏新哲學)是維氏首創的[31],也是他對於傳統存在學中的命題方式(邏輯地說)的一種超越。命題的澄清活動與沉默都不是真正的命題,都不是妄圖以命題來直接表達-規定存在;而是清楚地界定了命題根本表達不了存在,反而以沉默來讓存在顯示自身。這樣的言說新識度,也是羅素等傳統存在學家絕難領會與共鳴的。因此羅素只能將此歸結於維氏濃厚的神秘主義情結。
六、存在新思
以上是對維氏TLP存在思想的一番嘗試素描:存在作為令人驚詫難已的神秘者,雖不可說,但卻巧妙地被「打開」-顯示為「不可說者—7種言說方式—不可說者在7種言說方式中顯示自身」;存在即「在7種言說方式中顯示自身的不可說者」,也即「不可說者在7種言說方式中顯示自身」[32];顯示同時即隱藏(verbergen),顯示自身也即隱藏自身(sich verbergen);隱藏意味的是,——不可說者不可被命題直接表達-說出,不可說者隱藏在命題中顯示自身;因此,不可說者的顯示自身即隱藏自身,存在也即不可說者的顯隱自身,存在即顯隱;「不可說者的自行顯隱」或「自行顯隱的不可說者」(即存在)是最源始的現象(真象),它最源始地「締造-構成」(bildet)了可說之域,「賜予」(gibt)了世間諸事兒發生或不發生的可能性。
這樣的存在新思,成就了對於包括弗雷格、羅素的邏輯存在學在內的一切舊存在學的超越:變「規定本質」為「讓顯示自身」;這樣作為命題之正確性、命題與實在間的某種符合一致的真(理)就被還原為真正源始的顯隱自身——顯隱自身才是「至大」的真(理),真正的命題就只是7種言說方式之一種,而現成存在者則被解構-還原為不可說的神秘者了;「真(理)—邏輯地說(命題)—現成存在者」被替換為「不可說者—7種言說方式—不可說者在7種言說方式中顯隱自身」。
另一方面,維氏的存在新思不僅是對於舊存在學的超越,也是對早期希臘存在思想的某種復歸。早期希臘存在之思的「湧現-邏各斯-去蔽」與TLP的「不可說者—7種言說方式—不可說者在7種言說方式中顯隱自身」之間雖有著極大的差異,但的確有著某種親密的關聯。對於這種關聯,這裡不再展開討論。 當然,從維氏後期思想的角度看來,TLP中展示出的存在新思還是稚嫩的,仍殘留了不少舊存在學的思想元素。比如:意義的確實性不再最終依賴作為實體的簡單對象——這種恆久持存的實體的設定本來就是舊存在學思維方式的延續,——而是源自特定的生活形式;7種言說方式的界定也是遠遠不夠和不當的,將「粗糙」的日常語言簡單地歸結-理解為「光滑」的真正命題,這是錯誤的。因此他要「回到粗糙的地面上來」(PU.107),考察-構思-描述更多的實際言說方式(語言遊戲),不覺疲憊地穿梭-跳躍於不同的語言遊戲-生活形式之間,盡情地讓-任各式樣的生活形式顯隱自身於相應的各式樣的語言遊戲當中——讓存在顯示自身。
注釋
[1] Heidegger. Sein und Zeit.Tübingen: Max Niemeyer, 1986, S.34. 中譯本:《存在與時間》,陳嘉映、王慶節譯,熊偉校,北京:三聯書店,2006年,第41頁。
推薦閱讀:
※王岳川:薩特存在論三階段與文學介入說 (第3頁)
※再生網|地虎在古代神話中是一種什麼樣的存在?
※現象學與存在主義
※生命的存在是必然的還是偶然的?
TAG: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