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移民涉嫌欺詐 瑞典移民局收緊工作簽證

中國移民涉嫌欺詐 瑞典移民局收緊工作簽證 2012年01月16日 18:19 本文來源於 財新網    中國移民涉嫌以虛假就業的方式「騙」得瑞典工作簽證,最終引發瑞典工簽政策調整,針對中國移民「欺詐」的最終調查結果將於2月出台,這部分移民面臨被遣返的命運

資料圖:出入境管理處。 CFP

  【財新網】(記者 藍方 特約記者 Jan Almgren Jonas Fr?berg Ola Wong)2012年1月16日,瑞典移民局正式出台新政,對工作簽證的發放採取更嚴格的措施。

  新的政策要求:對於所有新設立的公司,僱主必須提供證明來保證工作邀請中的工資數目是真實的;如果僱員是被歐盟外的公司僱傭在瑞典工作,公司必須在瑞典註冊分支機構。

  這一規定,事實上正是針對通過成立空殼公司和虛假就業而獲得瑞典工作簽證的中國移民。

  工簽產業鏈

  2008年12月,瑞典頒行勞動移民條例,由此催生了中國的瑞典移民市場。新的法案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非歐盟公民移居瑞典工作。中國公民只需通過歐洲就業流動入口網站申請一份工作,並收到瑞典公司的書面工作邀請信,就可以向瑞典移民局遞交工作簽證和居住許可申請。四年後,受雇者就可以申請永久居住許可。

  在主申請人獲得工作簽證的同時,他的直系親屬也可申請簽證共同前往。瑞典官方的中文網站稱,「瑞典勞動市場對所有需要的技能開放」。持工作簽證者的家屬自來到瑞典之日起,可以在瑞典生活、工作、學習,自由參與各種社會活動。

  不過,對於普通中國人而言,要想在瑞典的勞動力市場上找到一份工作,絕不是簡單的事。但大量的中國移民機構卻從中找到了漏洞。

  這些機構幾乎都沒有合法資質。他們為客戶推薦的方案並不複雜:申請人先以國內某一家公司的名義,在瑞典設立子公司;公司設好後,該子公司便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來聘用員工;申請人再作為中國母公司派往瑞典子公司的高管,而被子公司聘用。這時,申請人拿著自己公司的工作邀請信,便可向移民局申請為期一年的工作簽證了。

  一般經過兩次續簽,四年期滿後,申請人便可遞交永久居住申請。而申請人的直系家屬,也可獲得相同年限的伴隨簽證。

  遣返風波

  2010年底,有中國工簽移民因對中介服務不滿,向瑞典移民局舉報了中國中介的灰色產業鏈。與此同時,瑞典駐中國大使館給瑞典外交部發的一份文件中,也提到了這一情況。

  移民局很快行動。他們在近年來辦理的將近1000個工作簽證案例中隨機抽取了18個進行調查。結果發現,在這18個案例中,僅有兩家公司是在按照最初的申請開展業務。其餘的16個案例中,有七人在入境後又去了其他歐洲國家;另外九人還在瑞典,但他們的公司沒有展開任何實際運營,或者活動極少;而他們給自己所發放的工資,也遠遠低於申請工作簽證時工作邀請信里所申報的數據。

  很快,移民局便撤消了這九個人的工作簽證,並向他們發放了遣返令。「理由很簡單。」移民局執行長官喬納斯·林格倫(Jonas Lindgren)說,「只要你沒有在申請中提供真實的信息,移民局就有可能因此遣返你。」林格倫表示,如果實際發放的工資低於申報的數據,或者公司被證明是個空殼公司,這些都有可能成為被遣返的理由。

  收到遣返令的工簽移民者隨後進行了上訴。截至日前,九起上訴中,有兩個因為當事人主動回國而撤銷,三個尚未判決,一個移民局勝訴,另外三個則皆為移民者勝訴。

  移民局堵漏

  這一系列中國移民者勝訴的案件,讓移民局非常失望與不解。除了已發放的九個遣返令,移民局又針對通過相同方式申請工作簽證來到瑞典的將近兩百個中國家庭,發起了調查,而且「調查的範圍還會進一步擴大」。

  截至日前,移民局針對近兩百家中國家庭的調查,已經進行了一半。「我們的懷疑都被證實。」移民局專家Alejandro Firpo說,絕大多數工簽移民者的公司沒有實際運營,這些人也沒有按照申請時申報的數額為自己發放工資。「這意味著他們在申請時提交了虛假的信息,他們被遣返的可能性極大」。

  不過,按照瑞典的法律,工簽移民者的家人可以在瑞典待到居住許可失效,最長為兩年。「但他們中的絕大多數,最後無論如何還是要回國」。

  Alejandro Firpo同時表示,移民局不斷的將調查的信息提供給警方,因為這樣的工簽移民很可能是有組織的,背後有人通過此牟利。而這一調查,將最終交給警方進行。

  Alejandro Firpo透露,關於這兩百個案例的最終調查結果,將在2月中旬公布。而據一工簽移民者觀察,他身邊80%的工簽移民者,已經選擇回國。

  值得注意的是,在移民局開始這項調查的同時,另有100個左右的中國人撤消了他們的工簽和居住許可的申請,「我們當然認為這和我們的調查有關。」Alejandro Firpo說。

  除了針對已獲工簽者的調查,從2012年1月16日開始,移民局將對工作簽證的發放採取更嚴格的措施:對於所有新設立的公司,在提交申請的同時,僱主必須提供證明來保證工作邀請中所寫的工資數目是真實的;如果僱員是被一個歐盟外的公司僱傭在瑞典工作,公司必須在瑞典註冊分支機構。Alejandro Firpo強調,這必須是一個「真正」的分支機構,須已成立一年以上,且僱主還要提供證明,此間公司都在正常運營,有相應的營業額。

  喬納斯·林格倫對這樣的新舉措頗為自信。他強調,移民局對申請的審查也會更嚴格,這將使虛假公司的欺詐變得更加困難。

  本文三位特約記者是《瑞典日報》(Svenska Dagbladet)的記者


推薦閱讀:

牛X的多工作表求和
雄安新區公布領導手機號效果如何?
小鹿情感參與武漢留人才計劃是真的嗎?
岩土工程小碩糾結於出國和工作,求指導?
二本畢業學生物的, 出路在哪?想轉行金融,很迷茫?

TAG:工作 | 中國 | 移民 | 瑞典 | 欺詐 | 簽證 | 工作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