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棟「通經致用」思想及其學術轉型意義

惠棟「通經致用」思想及其學術轉型意義

王應憲 楊翔宇

摘要:「:通經致用」是傳統儒學的基本價值觀。惠棟是漢學吳派巨擘,系一代學風之際會,講求「通經致用」。惠氏之「通經」,追求「明於古今,貫天人之理」,本「諸經之義存乎訓」,恪守古訓,尊崇漢學,確立了乾嘉漢學的治學典範;惠氏之「致用」,強調「天生之才,蓋為時用」,慕漢代取士之法,求漢儒致用之方,帶有較重的「以經術飾吏事」色彩。惠氏的「通經致用」思想代表了當時漢學家的普遍觀念,反映了他們的學術旨趣與經世關懷。惠棟「通經」尚古文之說,「致用」引今文之法,調和古今的學術傾向是其經學實踐的一種寫照,同時也在一定意義上折射出清中後期由古文經學向今文經學學術轉型之端倪。

關鍵詞:惠棟;通經致用;學術轉型

自漢代儒學一尊,崇奉孔孟以來「,儒者沿波,學凡六變」,[1](P1)「而通經致用」作為傳統儒學的基本價值觀則亘古未變。經學大致可分為漢、宋兩大陣營,無論宋明理學家、抑或清代漢學家,無不奉「通經致用」為治學鵠的,四庫館臣雲「:古之儒者,立身行己,誦法先王,務以通經適用」。[1](P769)關於「通經致用」問題,學界多有論述。①筆者認為,考察「通經致用」的內涵,應當以「發展」的眼光,關注其「常」與「變」。所謂「常」,指先驗的「理論預設」。「通經」之「常」表現「為聖人之道,載於五經」。[2](P73)如班固所言, 「《六藝》者,王教之典籍,先聖所以明天道,正人倫,致至治之成法也。」[3](P3589) 「致用」之「常」表現為「儒者之學,明體達用」。[1](P555)傳統儒學早在孔孟時代已流露出明顯的致用傾向《,論語》、《孟子》,論政者居其半, 「學以致用」是儒學的最終旨歸。所謂「變」,指後天的「現實實踐」,主要產生於時代、儒學經典及解經者三者之間的互動。經的原生態是史,從史籍步入聖壇,經的神聖性與權威性均為後天法定。從五經、九經至十三經以至四書五經的並立,經的範圍和領域在不斷擴充中。不同歷史時期的詮釋者「通經」的過程,自覺或不自覺地帶有時代的、個人的烙印。「通經致用」的「常」與「變」之間存在一定張力,其關係或可謂一種弔詭,惟其有「常」,儒學得一脈相承;惟其有「變」,儒學得異彩紛呈。在「常」「與變」的交錯迭達中,儒學或分或合、或盛或衰,形成各具特色的思潮與流派,作為儒學的精神內核的「通經致用」,

也相應地呈現出符合時代特徵的學術內涵。惠棟為漢學吳派巨擘,其「通經」本諸「經之義存乎訓」的治學取徑,信古尊漢,追「求明於古今,貫天人之理」;「其致用」強「調天生之才,蓋為時用」,並帶有較強的「以經術飾吏事」色彩。②本文即對惠棟「通經致用」思想展開論述,探討乾嘉漢學家的學術旨歸與經世關懷,進而考察惠氏「調和古今」的治學傾向所折射出的學術轉型意義。

一、明於古今,貫天人之理

近人柳詒徵有言「:凡論一家之學術,莫難於其人未曾自襮其宗旨,非就其生平種種著述,比較而歸納之,不易得其要領也。若其人生平已歷述其宗旨,則後之學者,第須就其宗旨演繹而導揚之,不必更下己意。蓋學問之事,甘苦自知,他人之議論,斷步入自身之舉示之確也。」[4](P20)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惠棟於《學福齋集序》自道為學宗旨雲:

「明於古今,貫天人之理,此儒林之業也。余弱冠即知遵尚古義,年大來兼涉獵於藝術,反覆研求於古與今之際,頗有省悟,積成卷帙。而求一殫見洽聞同志相賞者,四十年未睹一人,最後得吾友雲間沈君學子,大喜過望。夫所貴於學者,謂其能推今說而通諸古也。……(略沈氏論《易》數條)凡若此者,無慮數百條,不能悉舉,皆餘四十年通俗窮經而得之者。沈君與余,不啻重規而疊矩。以此見同志之有人而吾道之不孤,為可喜也。沈君邃於經史,又旁通九宮、納甲、天文、樂律、九章諸術,故搜擇融洽而無所不貫。古人有言,知今而不知古,謂之盲瞽,知古而不知今,謂之陸沉。溫故知新,可以為師,吾於沈君見之矣。」[5](P279)

由此可見,惠棟治學,以「明於古今,貫天人之理」為宗旨。今試分兩橛析論。「明於古今」見於漢成帝鴻朔二年詔書雲「,儒林之官,四海淵源,宜皆明於古今,溫故知新,通達國體,故謂之博士。」惠棟於序文中兩次引用此段文字,[5](P280—282)可見其以儒者自期,對於「明於古今」的看重。《學福齋集序》中「古人有言」指王充《論衡·謝短篇》,[6](P555)惠氏引「盲瞽」、「陸沉」以為借鑒,在於強調治學打通古今隔閡,明「古」通「今」「。貫天人之理」,即明曉「天人關係」是傳統儒學的基本論題之一,孟子認為「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7](P295)荀子強「調明於天人之分」,[8](P308)太史公主張「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9](P2735)在儒學經典中《,易》與《春秋》對「天人關係」有著集中探討。孔子「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以贊《周易》, 「上揆之天道,下質諸人情,參之於古,考之於今」以修《春秋》。後之學者,若董仲舒、劉歆、班固、朱熹均以《春秋》、《周易》闡釋天人之學。惠棟也不例外,他援引劉歆之說,「以《易》與《春秋》,天人之道也」,[10](P3)通過詮釋儒學元典、尤其以抉發《春秋》《、周易》經義以「貫天人之理」。

由此,如何「通經」,以何種方法論達到「明於古今,貫天人之理」,成為惠棟所面臨著的重大課題。從地域學風來看,吳地為東南文藪,伴隨著清初的「理學清算」浪潮,吳地學風表現為漢學之風的復興,而以訓詁之學明經成為當時學者崇尚的為學之道。正如錢大昕所概括的「:國朝通儒,若顧亭林、陳見桃、閻百詩、惠天牧諸先生,始篤志古學,研覃經訓,由文字、聲音、訓詁而得義理之真。」[11](P375)從家學承傳而論,惠氏四世傳經,咸通漢學。惠有聲據《周易集解》稽考漢《易》,作《左氏春秋補註》以正杜預。惠周惕以尊經崇漢為尚,采六經之說,疏通證明以成《詩說》。惠士奇學尊古訓,《易說》、《禮說》《、春秋說》皆為抉發漢儒經義之作。惠棟後出,遠紹吳地遺風,近承家學淵源,鄉賢先輩的學說主張,無疑為惠棟留下豐富的學術遺產,為其治學提供了重要借鑒。

在《九經古義述首》中,惠棟提出了「經之義存乎訓」的治學取徑,他說:

「漢人通經有家法,故有五經師。訓詁之學,皆師所口授,其後乃著竹帛。所以漢經師之說,立於學官,與經並行。《五經》出於屋壁,多古字古言,非經師不能辨。經之義存乎訓,識字審音,乃知其義,是故古訓不可改也,經師不可廢也。」[5](P269)③

自漢代至乾嘉年間,傳統儒學經歷了近二千年的發展。欲理解「經之義存乎訓」的學術涵義,有必要將惠棟對此間學術變遷之見解作一簡單梳理。

惠棟認為《春秋》以前只有四經,「孔子贊《易》作《春秋》,始著六經之目」,[12](P502) 「六經定於孔子、毀於秦、傳於漢」。[5](P270)惠氏對兩漢經學讚譽有加,對魏晉、宋明經學則微辭最多。他認為漢儒謹守聖經,承先師訓詁,講「究師法」。「④經學則斷推兩漢」、[12](P525) 「經學衰則始於魏以後」。[12](P514)惠棟斥責王肅「亂經」、[13](P480)杜預為《春秋》「罪人」、顏師古、孔穎達「無識」,[12](P525)批判宋儒「疑古而好作」、[14](P562—563) 「作偽以亂經」、[14](P412—413) 「不識字」、[13](P474) 「未可與窮經」。[12](P525)惠氏認為漢與魏晉、宋的訓詁之學存在高下之別, 「文字亡於晉」,何晏注《論語》,王弼注《周易》,杜預注《左傳》, 「盡易先儒訓詁」。[14](P562—563)漢儒訓詁「詞約」而「義古」,宋人則「辭費」而「文鄙」,[12](P507)宋儒經學不及漢唐,在於「臆說」而「不好古」,[12](P525)自宋、元俗學流傳,至今「遂成膏盲」。[14](P412—413)關於易學傳衍,惠棟認為「《易》為王、韓所亂,漢法已亡」、「王肅詆鄭氏而禘郊之義乖;袁准毀蔡服而明堂之制亡;鄒湛譏荀諝而《周易》之學晦」。[11](P663)他對清初易學也不滿意「,近代經學,北平孫退谷承澤五經皆有著述,而其書不足傳。崑山顧寧人博極群書,獨不通易學。蕭山毛大可《仲氏易》、南海屈介子《易外》,非漢非宋,皆思而不學者也。」[12](P514)

惠棟認為「聖人信而好古」,[12](P525)故其治學以「好古」[5](P271)為尚,闡述古義。「古義者,漢儒專門訓詁之學」,[1](P277)惠氏之「好古」正可謂「尊漢」。以此,惠棟在治學過程中自然轉入對漢儒經說的闡發,帶有強烈的「信古尊漢」色彩。

「士不通經,不足致用;而訓詁不明,不足以通經」。[15](P13230)惠棟本「諸經之義存乎訓」,恪守古訓,尊崇漢學。「以明於古今,貫天人之理」為旨歸,融會貫通,發明經義。沈彤、戴震、錢大昕、王鳴盛、盧文弨、余蕭客、江聲、段玉裁、王念孫、焦循等或交相論學、或先後羽翼,惠氏之學「卓卓然成一家言,為海內談經者所宗」。[16](P675)以訓詁之學為明經達道之津筏,遂成為乾嘉漢學普遍的治學信念。惠氏之學系一代學風際會,時人「豪傑之士」、[17](P239) 「儒林典型」、[16](P675) 「古人之功臣而今人之碩師」[18](P25)之贊,殆非過譽。

二、天生之才,蓋為時用

在傳統社會,參加科舉考試是學子入仕參政、實現經世之志的主要途徑。正如馬克思·韋伯所指出的,中國的士大夫是「在遠古語言的不朽經典方面訓練有素併科考過關的文人」,他們「利用取法中國古代而發展出來的一套規矩,決定著整個中國的命運。」[19](P73)

惠棟身處官宦之家,其祖父惠周惕為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進士,後選庶吉士,改授密雲知縣。周惕素好經濟之學,明於天下利病,任內提出修廢學、開河渠、立保伍、課種樹、寬徭役、省共張、時廢斂、議積儲等治策,革除弊政,與民休息。[14](P1037)其父惠士奇為康熙四十八年進士,選庶吉士,後充會試同考官、正考官。五十九年,督任廣東學政,化導士習,養育人才。惠棟寖淫其中,耳濡目染,秉承先世的經世意識。康熙五十五年,惠棟年二十,補元和縣學諸生。乾隆九年(1744年),參加鄉試,以用《漢書》立論,為考官所黜,從此息意科考,沉潛著述。乾隆十五年,朝廷詔舉經明行修之士,兩江總督黃廷桂、陝甘總督尹繼善以惠棟博通經史,學有淵源舉薦,後因大學士、九卿索所著書,未及進而罷歸。惠棟並非熱衷科舉、汲汲功名之輩,然負經世之志而懷才不遇,未免內心寥落《,九曜齋筆記》所作「士不遇」[12](P511)可視為其自況之喻,以下兩則材料,則更多反映出惠棟「學以致用」的經世關懷。其一,對李葂仕途不遇之感慨。李葂,號嘯村,安徽懷寧人。工詩詞律令,為一時之絕,卻屢困棘闈。松崖嘆謂「:天生之才,蓋為時用。既已才矣,世之人又指而目之慮。無不旦夕致用以顯其才也。」[5](P281)其二,對汪對琴仕途得遇之期待。汪對琴,通經史,學優文麗,後以需國子博士將入都,一時同人賦詩贈行,惠棟代作《送汪國子序》雲「:君以強勢之期,經任博士,合於漢之舉,成之明詔,講議洽聞,為弟子率,豈不偉哉!……他日國家釐定典章,博觀眾議,君以聰明威重之選,攝衣殿廷,如康國子獨出蒙輪,以當一隊,亦足以張吾軍矣!」[5](P282)考慮到惠棟不偶的仕途際遇,可見其中隱寓著惠棟強烈「的經世」期待之情。

傳統儒學以「人」為出發點和現實關懷的歸宿,「通經致用」則不期然地表現出對「人才」問題,尤其是取士制度這一現實性內容的關切。自元明以來,科舉盛行「以八股取士」,而社會輿論對之非議頗多。顧炎武認為「八股行而古學棄《,大全》出而經說亡」、「經學之廢,實自此始」,[20](P650—652)表露出對這種遴才制度的不滿。惠棟對於八股取士也持批判態度,他說: 「自元明以八比取士,始用一家之言,始定《大》《、中》、《論》《、孟》為四書,《書》用朱子所注而結以己意斷之;《易》用程氏、朱氏;《詩》用朱氏;《書》用蔡氏;《春秋》用三傳及胡氏《禮記》。加之以試帖語詞,周章雜出而經學晦。」[13](P490)

惠棟鍾情漢代選士制度,尤關切博士制度。他說:「今之學校官,古博士也。博者,博通古今,士者,辨於然否。漢重其選,以聰明威重者居之。」又說: 「漢法天子創製,詔公卿大夫御史謁者議郎郎官會廷中,博士亦得預議。」[5](P280—282)博士本屬秦官,職在掌通古今。武帝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立五經博士,以經術取士,儒學傳業者寖盛。兩漢博士兼官師之職,綜政教之權,他們參與廷議有一最鮮明的特點——「習文法吏事,緣飾以儒術」。[3](P2618)據《漢書·循吏傳序》「:江都相董仲舒,內史公孫弘、兒寬,居官可紀。三人皆儒者,通於世務,明習文法,以經術潤飾吏事,天子器之。」[3](P3623)⑤「以經術飾吏事」同樣是漢代廷臣理政的主要特徵,皮錫瑞論一時盛況雲「:自元、成以後,皇帝詔書,群臣奏議,莫不援引經義,以為據依。國有大事,輒引《春秋》以為斷。一時循吏多能推明經意,移易風化,號為以經術潤飾吏事。」[21](P67)⑥近人梁啟超對此也有精闢之論。[22](P127)⑦

漢儒「以經術飾吏事」的事例多見前後漢書,惠棟於筆記中詳為摘錄。《九曜齋筆記》卷一《經術飾吏事》條: 「漢儒以經術飾吏事,故仲舒以通《公羊》折獄,平當以明《禹貢》治河,皆可為後世法。」[12](P500)同書卷二《經術》條「:潛丘語:以《禹貢》行河,以《洪範》察變,以《春秋》斷獄,或以之出使,以《甫刑》挍律令條法,以《三百五篇》當諫書,以《周官》致太平,以《禮》為服制以興太平。斯真可謂之經術矣。」[12](P509)同書卷三《漢時明禹貢者使治河》條: 「《漢書·平當傳》:當以明經《禹貢》,使行河,為騎都尉,領河堤。」[12](P537)

惠棟還特別指出「以經術飾吏事」的重要意義,他說「:儒林不通達國體,經術不潤飾吏治,匪特學不足以經世,而其治之及於民者亦不能服教畏神而至於久遠。」[5](P285)由此可見,惠棟慕漢代取士之法,求漢儒致用之方,其「致用」思想帶有較強的「以經術飾吏治」色彩。

對於漢儒「以經術飾吏事」,自來非議不斷。班固曾質疑道: 「自孝武興學,公孫弘以儒相,其後蔡義、韋賢、玄成、匡衡、張禹、翟方進、孔光、平當、馬宮及當子晏咸以儒宗居宰相位,服儒衣冠,傳先王語,其醖藉可也,然皆持祿保位,被阿諛之譏。彼以古人之跡見繩,烏能勝其任乎!」[3](P3366)周予同也對今文學者「六經致用」的史例提出批評意見,他說「:就我們現在觀察起來,真有點非愚即妄。試問假使黃河決口了,你就是將《禹貢》由首一字背誦到末一字,你能像靈咒似的使水患平息嗎?孔子和《六經》的相關度,以及《六經》和致用的相關度,不僅相去很遠,而且根本上還是大疑問。」[23](P103)

六經皆史,剝除六經的神聖外衣,其內容包含著先民豐富的歷史經驗,可資後世治策效法。艾爾曼曾指出,經義,尤其是那些《春秋》衍生的經義是漢代及至後期帝國儒學法律解釋的基礎,那種把《春秋》視為「聖人之刑書」的傳統一直保存到中華帝國後期。[24](P194)又有研究者認為「,春秋決獄」作為政治、司法慣例行盛行於漢代,在魏晉南北朝時形成法律制度,至唐朝基本結束,而其餘緒則延至南宋。[25](P1)據此而論, 「《春秋》決獄」在特定時期確實起到替代法律制度的積極作用。同時「,以經術飾吏事」畢竟包含「通經」而「致用」,即「學」而「用」的意味,通過儒術化民,有益於世風教化。正如賀昌群所指出的, 「漢人以經義斷事,以儒術緣飾吏治,論者謂其不過假儒術為工具,非真有得於儒,然吏能通經,固猶以學問為本,不以交遊夤緣,趨勢求利為務,故兩漢風俗有質樸淳厚之美,士修節義,彬彬成一代之治。」[26](P168)以此,漢儒「以經術飾吏事」於當時後世曾產生過一定的積極作用,這是應當加以肯定的。

對於惠棟在「致用」問題上表現出的「以經術飾吏事」色彩,筆者完全贊同前賢時哲的批判之辭,此處也不再多作價值與是非評判。「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問題在於,惠氏萌發此種觀念的緣由以及其中所折射出的學術轉型意義更值得探討。

在傳統儒學尚未解體,經學依然佔據主流意識態的情況下,經學大致可分為漢、宋兩大陣營,再具體而論,漢學陣營又可分今、古兩派。漢代今文學家將「以經術飾吏事」奉為圭皋。在清代學人中,漢學家閻若璩、[12](P509)惠棟,今文學家皮錫瑞、[21](P56)魏源[27](P24)均對漢儒「以經術飾吏事」頗有好感。漢學今、古文兩派講求「通經致用」,兩家均秉持同一「理論預設」:六經是真理的蓄水池,通過訓詁之學可以闡述古義、抉發義理,然後應對現實之需,此即前文所言「通經」、「致用」之「常」。從「變」的層面來看,今、古兩家對元典真理的探求取徑,即方法論上存在差異。大抵今文家「重義輕事」,好談微言大義;古文家「述而不作」,力主「實事求是」。這種方法論上的差異直接導致今文家最終走上以經術緣飾政治、附會現實的致用之路,而古文家逐漸走上純考據之路而與現實有所隔膜。經學中存在的自相矛盾的這一對基因,每每成為學者選擇治學目的論中的巨大障礙。「通經致用」呈現出「常」與「變」之間的矛盾在不同學人的認識論體系中,其演化結果也是不同的。清初,以顧炎武為代表的一批學人抨擊晚明士子空談心性,提倡「經世」之學,當時學風總體趨勢是「蹈實」,即重實學考據,摒棄空疏玄談,這是古文家的治學取徑。清中期,以惠棟為代表的一撥學人,認為通過音韻、訓詁之學,明曉六經大義,恢復古代典章制度即可服務現實。事實上,訓詁「通經」,恢復古代典章制度,步入「純」學術的道路,帶有「學術獨立」的意義,偏離或遠離現實政治之需。然而,漢學家潛意識中的經世關懷是根深蒂固的。就惠棟而言,在尊奉「信古尊漢」的前提下,只能調和今古, 「通經」用賈馬許鄭, 「致用」取賈、董。惠氏對今文學家「以經術潤飾吏事」的主張津津樂道,正是其經學實踐的一種寫照。他雖然對今文經學的理論基石「大一統」、「張三世」、「通三統」學說不甚措意,對於漢學今文、古文並未體現出明確的門戶家派意識。相較於庄存與倡導今文的自覺,惠氏「致用」引今文是一種無意識的行為,在很大程度上是基於對於漢學的信奉。但是,惠棟引「以經術潤飾吏事」的「致用」傾向,確實透露出乾嘉學界調和古今學風之端倪。

周予同先生在《治經與治史》一文談到歷史變遷與史學思想的關係,他說「:歷史本身終究是變的,變是歷史唯一的本質。從鴉片戰爭以來,中國社會的本質起了突變,於是中國的史學也隨著內在的和外加的因素而起了突變。」[23](P624)周先生這一見解是深刻的,雖僅就近代史學而言,但同樣適用於理解清中後期的經學轉型。在經學佔據意識形態地位的情況下,經學之變顯然是一個漸變的過程。經學思想內部的遷衍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學術轉型,但制約這一進程急緩的根本因素在於社會的、時代的變遷。就「通經致用」而言,嘉道以後,在內憂外患的社會大變局中,學人逐漸認識到恢復古代典章制度並不天然地具有現實可資利用的思想因素,即用古文經學的方法「通經」以後未必能夠「致用」,而今文經學緣飾儒術、附會政治的「通經」路線所顯示出與「致用」的相關度顯然更適合時代所需,學者的志趣較多地轉入今文經學,這是他們在困惑的當下,不能不如此的一種經學選擇。也正以此,從初期「調和古今」的治學傾向到後期的今文經學成為顯學,清中後期的經學經歷著一個從古文經學到今文經學的學術轉型。

注釋:

①朱維錚指出, 「學隨術變」乃經學傳統。「通經致用」必須重視「儒術」與「經學」的區別,術重使用,學貴探索。「通經」與「致用」二者之間,不可避免地要發生衝突。當統治術需要變更的時候,這種衝突就會以經學內部派系紛爭加劇的形式表現出來。(《關於「通經致用」》,《壺裡春秋》,第108—111頁,上海文藝出版社2002年版。)龔書鐸、黃興濤認為, 「通經」與「致用」之關係為兩者並舉,甚至視「通經」為「致用」的前提條件。(《 「儒臣」的應變與儒學的困境———張之洞與晚清儒學》,《清史研究》1999年第3期。)王世光認為,通經致用是指通曉經術以達到實用目的, 「致用」在儒家那裡主要指立德與立功,前者強調個人道德修養,後者強調經學對社會的政治干預。(《 「通經「、」致用」兩相離———論清代通經致用觀念的演變》,《人文雜誌》2001年第3期,第125頁。)王利器認為: 「漢有通經致用之說,謂治一經必得一經之用也。如平當以《禹貢》治河(見《漢書》本傳),夏侯勝以《洪範》察變(見《漢書》本傳),董仲舒以《春秋》決獄,《漢書·藝文志·六藝略》有《公羊董仲舒治獄》十六篇,《後漢書·應劭傳》:「董仲舒作《春秋決獄》二百三十二事。」王式以三百五篇當諫書(見《漢書·儒林傳》),皆其例證。」 (《顏氏家訓集解》(增補本)卷第三《勉學》,第177頁,中華書局2002年版。)王宏斌認為,清代漢學家積極提倡「通經致用」,通經是「精通經義」,其根本目的就是為了「致用」(《關於「經世致用」思潮的幾點質疑》《,學術月刊》2005年第7期,第107頁。)鄧立光認為, 「通《經》致用」具有強烈的古為今用、復古更新的意涵。通《經》之始,須先對經典文義有所掌握,就經文所涉人倫物理有所發明,此為訓詁考證之大功;其終就所研治之經籍以體會「其常道」所在,以統攝一《經》之大義。如此,則通經可以致用。(《 「通〈經〉致用」———以王夫之的易學為例》,載彭林主編《清代經學與文化》,第1—3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②關於惠棟的「通經致用」思想,學界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漆永祥指出,乾嘉學者的致用思想表現為「膜拜六經、通經治世」,惠棟對明堂之制與禘祭之禮的復原則是其「法古致用」思想的具體體現。《(乾嘉考據學研究》第241頁,第151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版)尹彤雲認為,惠棟「通經致用」思想表現為「以經術之學以濟經世之用的治學目的論」。參《惠棟學術思想研究》,《清史研究》1999年第2期。張素卿指出,惠棟主張治經明義,而推求義理趨向不離乎「通達國體」或「以經術飾吏事」,對漢儒能以所學施用於政事常表嚮往之情,實含有經世致用之終極關懷。惠氏《春秋》學「尚禮」的經說取向也與「學以經世」的思想互相關聯。參《惠棟的〈春秋〉學》,《台大文史哲學報》2002年12月第五十七期,第99—140頁;《「經之義存乎訓」的解釋觀念———惠棟經學管窺》,載林慶彰、張壽安主編《經學研究叢刊》(6)《乾嘉學者的義理學》(上冊),第281—318頁,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印行2003年2月。

③關於惠「棟經之義存乎訓」思想,詳參張素卿《「經之義存乎訓」的解釋觀念———惠棟經學管窺》。

④惠棟以漢儒重「師法」、守「家法」為可信,《九曜齋筆記》、《松崖文鈔》、《荀子微言》中多處點明「師法」的重要意義。王欣夫《蛾術軒篋存善本書錄》也收錄不少惠棟校勘古籍作批語強調「師法」的重要性。

⑤二十四史中, 「以經術潤飾吏事」凡三見,一為前文所引;一為《梁書》卷五三《良吏傳·序》: 「若新野庾蓽諸任職者,以經術潤飾吏政,或所居流惠,或去後見思,蓋後來之良吏也」;一為《宋史》卷三三○《王吉甫傳》: 「論曰:宋取士兼習律令,故儒者以經術潤飾吏事,舉能其官。」

⑥漢儒通經為吏、漢吏以儒術化民事例,多見前後漢書。顧炎武《日知錄》卷七「通經為吏」條(《日知錄集釋》,第635—638頁)、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二十一「兩漢郡吏皆以儒術化民」 (《康有為全集》第3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574—579頁)搜羅較備,可資參考。

⑦梁啟超:「兩漢之間,儒者通經,皆以經世,以《禹貢》行水,以《洪範》察變,以《春秋》折獄,以《詩》三百五篇當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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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於《重慶社會科學》2006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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