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古參今】論大唐盛世的矩陣式管理模式

一起來看看吧!

在學習項目管理組織模式的課程時,不少朋友肯定都或多或少的聽說過「矩陣式組織模式」,也了解一些該模式的特點。

雖然,我們現在學習的項目管理算是一個舶來品,但雙重領導結構可並非是歐美獨創,早在一千多年前,在我們的大唐盛世,就已經有了成熟的雙重領導結構。

比較一下中國古代歷代的中央管理機構設置,唐代的政權組織形式是相對比較合理的,它繼承和發展了前代的三省六部制,既可相互制約,又分工明確,正因為具備了一定的積極的、合理的封建科層制功能,才在一定程度上確保了政務清明,迎來繁榮一時、洋洋泱泱的盛唐氣象,創造了中國封建社會最昌盛的時期,而且走在了當時全人類社會的發展前列。

唐朝的管理方式,是宋朝的直線管束和漢朝字幕疊合的過渡期。唐朝把政府的功能分成三個部門:

1、中書省----發令。這些命令唐代叫做「敕」,雖以皇帝的名義發出,卻不由皇帝擬定,而由中書省擬訂,最後下達門下省。

2、門下省----複核。由中書省發出的皇帝命令,至此須經過複核。若複核不通過則「塗歸」,若複核通過,還需簽名,詔書才正式生效,然後下達尚書省執行。

3、尚書省----執行。尚書省實權遂在其副官,稱左、右僕射者。左僕射管吏、戶、禮三部,右僕射掌兵、刑、工三部,每部下有四司,共二十四司。

而其中,尚書省下設六部二十四司,包括:

(1)吏部——掌管官吏選拔、任免、升降、考試等

(2)戶部——掌管戶口、經濟、財政等

(3)禮部——掌管禮儀、祭祀、科舉、學校、教育等

(4)兵部——掌管武官選拔和軍事行政

(5)刑部——掌管司法行政和審判

(6)工部——掌管各項工程建設和後勤有關工作

把上述內容用現代的組織機構圖表達一下,如下圖所示。

當然,一個國家的行政機構,遠不是這麼幾個部門就能全部實現功能,除了政務機關,還有事務機關,包括九寺(太常寺、光祿寺、衛尉寺、宗正寺、太僕寺、大理寺、鴻臚寺、司農寺、太府寺)、五監(國子監、少府監、軍器監、將作監、都水監)以及其他一些侍從機構,在本帖中就不作深入分析了,請大家輕拍!

根據上圖所示,唐朝把政府的功能分成三個板塊,分別行使著決策、執行和控制的職能,由於每項決策(詔書)都要經過中書、門下兩省才正式生效,為了方便並提高效率,就在討論重大事件時,由中書、門下兩省長官召開聯席會議,而為了提高效率,會議所在稱「政事堂」,如下圖所示,用今天的話說,這就是決策委員會的誕生。

好了,上面都是中央政府機構的設置,我們再來看看地方行政機構。

唐代的地方行政系統,在唐代前期,採用州、縣二級制。到唐代中期演變為道、州、縣三級制,同時出現了新的二級行政區——府。

今天,我們重點來看看州的設置。

唐朝的每一個州,州的長官為刺史,其下屬僚佐主要有上佐、判司和錄事參軍。判司指司功、司倉、司戶、司兵、司法、司士六參軍,與朝廷尚書省六部相對應,具體分管州的官吏考課、禮儀、賦稅、倉庫、戶口、驛傳、刑獄和工程水利籌各個方面的事務。

讓我們同樣用圖來表達一下上文的意思。

從圖中,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地方行政機構中的每個政務板塊中的官吏,一方面受本級行政長官官吏,一方面受上級對應六部管理,這應該算是典型的「雙重領導」了。

換句話說,我們可以默認,其實,刺史就是個「項目經理」啊!

而我們今天的公司里,當公司選用「矩陣式模型」做項目時,大家感受到的雙重領導的痛苦,其實早在唐朝歷史中,早就屢見不鮮了。

例如,因一些特殊原因,唐朝邊境上會設置節度使(大項目經理),有許多事情需要全權決定,節度使下也會有自己的參謀部,同時,也會調用地方行政機構中司兵(職能部門)的人員,這時候,雙重領導的表現極為嚴重,同時重疊較多,浪費很大,而當節度使(大項目經理)許可權膨脹太快,將行政職能吞併時,就不好說是福是禍了(藩鎮之禍)。

至於唐朝的御史台,究竟在管理中和今天我們企業中的哪個角色能對應?

歡迎大家留言,分享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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