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為寵物狗,莫做幽默人
有道是「士可殺,不可辱」。但如今對於某些人來說,是「狗即不能殺,也不能辱,甚至作為幽默談資也是政治上不正確的」。把一種道德推崇到神聖不可理喻的程度,大概就是我們今天所稱的原教旨主義吧。
人的一些道德觀念是為了維護人與環境和諧關係,這些道德觀念也規範了什麼能吃,什麼不能吃。
文化唯物主義者認為,文化做為社會上層建築,是與社會經濟基礎密切相關的。比如印度敬牛的習俗,與牛是農業生產必備的畜力有關,如果把耕牛吃了,來年生產就成問題了。如果這種文化形成了社會心理定勢,則會落後於經濟基礎的發展,限制了人類的理性行為。現在印度耕地可以用拖拉機了,還把牛視為神就是非理性行為。
北美有些土地能耕種,但有些土地,無論歐洲移民試種什麼,總是不合適農業耕作,那麼這麼大片處女地,究竟怎麼能被人利用呢。後來發現,這些土地不適用於農業,卻很適用於畜牧業。種不了莊稼就種草,人不能吃草,但可以吃牛肉,喝牛奶。所以,理論上素食是人類利用太陽能最高的,食物鏈越長,利用的太陽能就越少,即人吃糧食直接攝取的熱量多,而比把糧食喂家畜,然後再吃肉攝取的熱量就沒有直接吃糧食的熱量利用率高了。但凡事不是絕對的,人體沒有酶分解草,所以北美崇尚吃牛肉,是符合當地地理環境的。如果北美套用印度敬牛如神的道德觀點,就破壞了人與環境的和諧。
苗族有十三年一度的牯臧節,節日儀式就是殺一些(十幾頭)最壯的耕牛。這和我們今天經濟軟著路一樣,就是控制經濟規模,保護生態環境。
中國人比印度人實惠,也尊重牛是重要的生產工具,但有些地方待牛老得不能耕地了還是把它殺了吃。這種風俗延續到今天就阻礙了畜牧業的經濟效益。牛在一年內是長得最塊的,以後就基本不長了,對於如今普遍吃牛肉不用耕牛的時代,西部一些村莊還是等牛老了才殺,結果不單牛多吃了三五年的草,而且牛肉也要化更多的燃料來熬熟才能咬得動。以往牛不老不殺的習俗是非常道德的,但這一習俗到今天就變得不道德了。
吃牛,不吃牛,吃老牛,吃嫩牛,在不同地區,不同歷史階段,都有其對應的道德標準,這一標準就是人與環境的和諧共存,這一標準就是社會生產和生活方式適合當地資源和氣候。
狗是人類的朋友,特別是打獵採集社會,狗是先進生產工具,就跟牛與農業社會一樣。狗是狼科,肉食動物。打獵社會分一點給狗吃就行了,但對農業社會,養一兩隻看門狗還可以,多了就和人爭肉食了。所以一不小心生了一窩狗崽子時,必須要吃掉幾隻才是家庭經濟可以承受的。這就有如菜地間苗,把一些菜苗吃掉以適應土地栽作能力。吃掉一些狗崽子是窮人養一兩隻狗量入為出的理財之舉。西方不許殺狗,結果沒有經濟能力養一窩狗的人家,只好把狗趕出家門,耗費納稅人的錢財讓市政收養看管。
東北、雲貴高原由於氣候風寒,人們偶爾吃點狗肉是水土使然,因為狗肉性溫熱,有驅寒的功效,所以一般人都喜歡冬天吃狗肉而不是夏天吃狗肉。要當地人不吃狗肉,就有如印度人不讓北美人吃牛肉一樣,把區域文化道德絕對化了,變成原教旨主義了。佛教講不殺生,但西藏佛教不吃肉無法在西藏這種氣候生存下去,所以臧傳佛教吃肉也沒受到其它佛徒指責。
今天不是魚獵採集社會了,狗已經不是生產資料了。西方養寵物狗,在某種程度上是現代人際關係緊張所致。人是不能相互信任的,但狗是可以信任的。人與人之間感情被財產和金錢關係代替了,人的正常情感生活要由寵物來支撐了。西方社會不從政治和經濟制度上改善人際關係,而推崇寵物以逃避和諧人際關係,實在是人類悲劇。
看過傑克·倫敦的小說就知道,如果要真正尊重狗的本性,就不要把它養成寵物,而應該把它養成狼,把狗養成寵物是扭曲狗的本性的行為,應該受到動物保護主義的譴責。但狼又不是人類的朋友,這也是一個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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