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構、秦檜聯手開創「賣國合法化」的歷史先例
06-20
郭海強北宋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金兵攻破北宋首都東京(今河南開封)。次年農曆四月,金兵擄劫徽欽二帝北上,北宋滅亡。這是中原漢族王朝的太上皇及皇帝首次被外族俘虜劫持,史稱「靖康之恥」。五月,康王趙構於南京即位稱帝,是為宋高宗,自此開啟南宋王朝。南宋紹興八年(1138年),宋高宗趙構再次起用秦檜為相(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自是專主和議」。紹興十一年四月,宋高宗先後罷免抗金愛國將領韓世忠、岳飛的兵權;十月,岳飛及其部將張憲被誣下獄;十一月,南宋與金國達成和議,「約以淮水中流畫疆,割唐、鄧二州界之,歲奉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休兵息民,各守境土」(見《宋史·本紀第二十九》);十二月,宋高宗「賜岳飛死於大理寺,斬其子云及張憲於市,家屬徙廣南」。岳飛蒙冤被害,首開中國皇帝與權臣聯手鎮壓愛國力量、出賣國族利益以保一己私利的歷史先例。本來,尊奉儒家道統的中國專制皇權最為看重「忠孝」二字,大力提倡「禮義廉恥」。但宋高宗趙構為了保住自身的皇帝寶座,竟然置自己的父兄、被敵寇擄劫的徽欽二帝於不顧,一味向金國屈膝求和,並對力主「迎回二帝」的岳飛暗加忌恨、多方掣肘,乃至創下一日之內連發十二金牌召回岳飛的「千古奇聞」。而秦檜這個「奉旨賣國」的賣國賊,成為其後歷代漢奸的一個影響深遠的「榜樣力量」,這個「榜樣」就是最為無恥、同時也是危害最大的「賣國合法化」。據宋史記載,紹興八年十月,宰執入見,檜獨留身,言:「臣僚畏首尾,多持兩端,此不足與斷大事。若陛下乕欲講和,乞顓(專)與臣議,勿許偂(《康熙字典》:偂,進也)」。」帝曰:「朕獨委卿」。檜曰:「臣亦恐未便,望階下更思三日,容臣別奏」。又三日,檜復留身奏事,帝意欲和甚堅,檜猶以為未也,曰:「臣恐別有未便,慾望陛下更思三日,容臣別奏」。帝曰:「然」。又三日,檜復留身奏事如初,知上意確不移,乃出文字乞決和議(見《宋史·列傳第二百三十二》)。這個史實表明,秦檜初時還不敢執行對金和議,還要趙構再三地表示「堅定意志」和「明確態度」之後,才算是吃下了「定心丸」。由此可見,正是因為宋高宗自身背棄父兄、不忠不孝的示範作用及曲意庇護,逢君之惡的秦檜也就無須顧及什麼「禮義廉恥」,可以理直氣壯地「對敵求和」,而自命為「忠君之事、分君之憂」,一面暗中勾結金國「挾金人以自重」,另一面則肆無忌憚地打擊、鎮壓愛國力量。紹興十年,在成功召回岳飛後,秦檜被封為莘國公;十一年,在成功收回岳飛兵權後,秦檜被進封慶國公、加封冀國公;十二年,在岳飛被害不到一年後,秦檜又被加封秦、魏兩國公;紹興二十五年,秦檜在臨死前被加封為建康郡王,在死後「贈申王,謚忠獻」。由於他出色地幫助宋高宗坐穩了二十多年的皇帝寶座,因此不僅「兩據相位」把持國政長達19年,還在打擊、迫害岳飛的同時,多次獲得象徵皇帝恩寵及大臣榮譽的公爵、王爵的封賞。秦檜如此「輝煌」的人生「功業」告訴人們,愛國不僅「有罪」而且招致禍害,賣國不僅「合法」反而可以富貴。南宋末年,降將張弘范率領蒙古大軍滅掉南宋後,竟然在石壁上刻下十二個大字:「鎮國上將軍張弘范滅宋於此」。如此行徑,反映其不以背叛國族為恥而反以為榮的卑劣心態,更反映出趙構、秦檜推行「賣國合法化」所造成的極為惡劣的負面影響。最近,澳大利亞華裔學者雪珥從羅斯柴爾德基金會的檔案中找出了一份李鴻章署名的英文密信,此信顯示「洋務運動」主將李鴻章運用其個人權力(即所謂『政府公關』),成功地「暗助」羅斯柴爾德名下一家在華企業「福公司」(PekinSyndicate)獲得了山西、河南以及陝西的開礦權;而基金會檔案中的另一份資料顯示,李鴻章正是「福公司」的秘密股東,其擁有四千萬兩白銀的巨額遺產也就有了合理的來源。日前,美國前駐華大使、現總統候選人洪博培在CBS訪談節目中表示,美國製造業要重新崛起就必須扳倒中國, 美國要扳倒中國就必須依靠「在中國內部的盟友和支持者」。試想,在今天的中國,究竟誰是美國所借重的漢奸賣國賊?!11、11、16、關鍵字:秦檜漢奸賣國合作者:郭海強文章發於:烏有之鄉點擊數: 關鍵字:秦檜漢奸賣國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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