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基本法底線,港人應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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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3日 10:18:00來源:海外網 作者:和靜鈞國新辦10日發表了《「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政策說明白皮書,首次闡明了憲法和基本法所確定的國家基本權力關係,釐清了中央的全面管治權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之間的特殊法理關係。白皮書指出,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規定的特別行政區制度,是國家對某些區域採取的特殊管理制度。在這一制度下,中央擁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權力,也包括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實行高度自治。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中央具有監督權力。這就說明,在這一特殊管理制度構架下,香港所擁有的高度自治權,是一種被授權的權力,是中央管理權力的派生權,而非基於一個國家主體所擁有的絕對主權。這種特殊的權力關係,才使得「一國兩制」下的「港人治港」有了實施的條件,破壞這一特殊權力關係,也等於破壞了「港人治港」的法理基礎,沒有「一國」,哪有「兩制」?為維護這一法理基礎,香港所有的管理機構及公職人員,必須得效忠於香港特殊行政區基本法,「港人治港」的主體,必須是愛國愛港、不與中央政府對抗的香港愛國人士,香港無論今後如何發展變化,這一底線是不可能更改的。鑒於這一特殊管理制度的維護,關係著香港的前途與未來,筆者曾在五年前就建議在香港設立「基本法法庭」,對所有違反基本法的機構和公職人員作違憲審查。個別當選的香港立法會員,公然拒絕宣誓效忠於基本法,一些機構試圖推行超出基本法的政策,都需要有一個專門的違憲審查機構予以制約和制裁。長期對藐視和違背基本法的公職人員不予制裁,將令基本法失去權威,將實質危害香港和香港人民的根本利益。「一國兩制」實施以來,香港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和發展,無論是經濟還是在政制建設方面,證明了「一國兩制」這一特殊管理方式在香港的靈活性與生命力,我們應倍加珍惜。然而,正如白皮書所指出的一樣,要始終警惕外部勢力利用香港干預中國內政的圖謀,防範和遏制極少數人勾結外部勢力干擾破壞「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施。守住基本法的底線,我們應強化中央監督權,不能讓分離主義分子有渾水摸魚的機會和想法,不能讓破壞分子以「佔中」等名義搞亂香港。應加強對基本法的普法宣傳和教育,應讓更多的港人認識到基本法是護港之本。應從制度上建立對違反基本法的審查機制,懲罰肆意踐踏基本法原則的違法分子。應堅決回應所有利用香港干涉中國內政的圖謀,維護國家的核心利益。(本文選編自海外網,原文地址>>)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求是》及求是理論網立場觀點,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未經本站證實,僅供讀者參考,並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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