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經濟學的故事24-窮和富的差別

  窮和富有什麼差別?

  無非是沒錢還是有錢而已。——雖然有點兒循環論證的味道,但還是說到了問題的點子上了——錢包成為了判斷一個人有錢還是沒錢的尺度。不過麻煩的是,多和少總是相對的概念,譬如說,2000年在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一個三口之家一年收入10,000美元肯定屬於小康了,但是在美國,這個收入水平卻比聯邦政府規定的適用於除了阿拉斯加和夏威夷外的48個州的貧困線14,150美元——卻又低了那麼一大截。

  怎麼辦呢?看來窮和富也不能一概而論,1999年聯合國規定的絕對貧困線是人均收入380美元,平均每天也就1美元多一點,有了這筆錢你在阿富汗算得上是一個闊佬;但是到了紐約你就會發現,對於絕大多數衣衫襤褸、無所事事的乞丐來講,一個星期「掙」到380美元,根本就不值得高興。問題就是這麼「氣人」,這就是國家、社會、地域、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對於經濟學來講,窮和富的界定其實是一個很傷腦筋的問題。

  在談論貧富問題時,人們最常掛在嘴邊上的就是「基尼係數」。這是一個表示收入在全體社會成員中分配的平均狀況的參數,按照聯合國的看法,基尼係數低於0.2表示收入絕對平均;0.2~0.3表示比較平均;0.3~0.4表示相對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較大;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懸殊。由於這個係數計算起來有些複雜,因此雖然其結果經常被人們引用,但是其真實含義卻經常被誤解。這個係數表明的只不過是收入分配的平均或者懸殊程度而已,它對於貧和富的具體界定標準沒有意義。

  非但如此,在有的經濟學家看來,用基尼係數來研究貧富的界定問題是一種很「壞」的做法,因為它有意無意的開創了一種膚淺的、惡劣的研究方式——將窮人之窮與富人之富加上一層因果關係。這種誤導產生的危害是有目共睹的,它「鼓勵」人們不去認真思考造成窮人貧窮的真實原因,而不分青紅皂白的將窮人說成是富人的犧牲品。其結果必然是使一批人異想天開的認為,只要挖空心思的利用一切手段削弱富人,以至最終「剷除」富人,窮人就「得救」了。富人當然是能夠被「消滅」的了,但是窮人卻未必能因此脫貧。那些滿嘴「社會正義」、熱衷於降低基尼係數的人們,折騰一番的結果往往是隨著「絕對平均時代」的到來,富人的確被「消滅」了,——因為大家都成為了窮人。

  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他們犯了兩個致命的錯誤:第一,是將窮人和富人的界定問題一概的看作是了分配問題;第二,是將一個社會的財富當成了一個不變的定量,而不是一個增量。這樣一來,窮人和富人就成了對立面;消滅窮人的任務也就和「幹掉富人」划上了等號。這種思想最可怕的危害在於,它免除了窮人通過自己的努力加入富人行列的責任,而將受窮當成了受「富人控制的社會」迫害的結果。於是乎,作為貧窮的受害者和當事人,自強不息的努力,就被無可救藥的怨天尤人堂而皇之的代替了。對於一個社會來講,沒有比這更可怕的了。我們不否認窮和富是社會問題,但我們卻反對用「基尼係數」來將社會大眾對於貧困的討論領入歧途。

  還是換個角度看問題吧。

  那麼貧困線這個概念呢?貧困線的計算與恩格爾係數有關。所謂恩格爾係數通俗的講就是一個家庭用於食品的開支佔全部收入的比例係數。1960年代,一名叫莫利·奧桑斯基的美國官員經過大量統計發現,一個典型的中等收入家庭的恩格爾係數大約是三分之一。從這一結論出發,美國政府認為一個家庭中用於食品的開支如果超過了三分之一這一標準就算是貧困。當然你會反駁,人與人不一樣,有的人天天泡在山珍海味里,他的恩格爾係數即使超過了40%,也不能和那些吃糠咽菜的窮人混為一談。不錯,不過請注意,這裡的食品開支,不是針對特殊的個人,而是指能夠滿足營養標準所需食品的最低費用。

  美國政府每年都會計算各種規模家庭的食物消費標準,再乘上3,就會得到貧困線的收入標準。當然,這個貧困線的具體標準顯然與家庭規模和所在地區的物價水平有關,比如說,一個三口之家在阿拉斯加州的貧困線標準2000年是17,690美元,在夏威夷則是16,270美元;在華盛頓特區,一個光棍年收入少於8,350美元屬於貧困,而一個8口之家年收入少於28,650美元則在貧困線下。在這裡,你會發現雖然針對8口之家的貧困線要遠遠高於單身漢,但是平均下來攤到每個家庭成員頭上的竟然只有3,581.25美元——僅相當於單身漢的43%!實際上,一個大家庭的生活費用的利用效率總會比單個成員自己開伙要高得多。其原因大概可以用規模經濟造成的邊際費用遞減來解釋。

  用貧困線我們可以輕易的區分哪些人屬於窮人,但是並不能就此得出結論——收入高於貧困線的就是富人。解決這個問題,美國人靠的是另一途徑——貨幣收入等分法。根據這個辦法,美國的家庭總數被除以100,貨幣收入最高的前20%的家庭,可以被劃入富人的行列,緊隨其後的20%的家庭屬於中產階級的上層,以下按照20%依次排開。除了最底層外,每一個20%都有一個最低收入的臨界線。只要知道了這四條線,你就可以對號入座劃定你的階層了。

  1990年,在美國收入最高的20%的家庭,佔有全部家庭財產的46.6%;而收入最低的20%的家庭則只擁有3.9%的財產,窮人與富人之間的差距高達將近12倍。而在這最高的20%的家庭中,將近40%的財產又被五分之一的家庭佔有。這個「5%」算得上是貨真價實的富人,這些家庭的年收入超過100萬美元。當然強中更有強中手,「窮」還有一個底線,但「富」卻沒有上限,富人里也還有更富的,即使沒有互聯網推波助瀾,這個世界上億萬富翁的數量也不會少於一個加強團。

  正如我們所看到的,儘管窮和富的差別隨著人類的誕生就已經存在了,但是能夠從理論上講這個問題講清楚的人卻十分罕見。絕大多數研究這個問題的人們都會從金錢或者收入的角度去研究窮人和富人的差別,然而他們很快就會發現由具體的數量層次得出的標準換一個時間、地點可能就根本行不通。而且,儘管在現代社會中,財富的確是以貨幣數量的形式衡量的,但是財富卻可以以貨幣之外的多種形態而存在,比如說:豪宅、名車、珠寶、土地、股票、企業,甚至執照、高爾夫球俱樂部的會員證等等,可謂五花八門。在解決這個問題的無數嘗試中,美國的貨幣主義者米爾頓·弗里德曼為了解釋個人貨幣數量需求的難題而製造的一個「副產品」,可能算得上是做的比較成功的一個。

  我們首先來看看弗里德曼的貨幣方程:M=f (P, rb, re, rp, w, Y, u)

公式中,

M表示個人持有的貨幣量,

P表示一般商品的價格水平,

rb表示市場的債券利息率,

re表示預期的股票市場收益率,

rp表示預期的物質資產的收益率,

w表示人力財富和非人力財富之間的比例;

Y表示名義貨幣收入,

u為其他影響因素。

  在這個公式中,對我們的討論最有意義的是「w」——一個人所擁有的人力財富和非人力財富之間的比例。弗里德曼認為一個人的財富可以分為兩大部分:人力財富和非人力財富,或者說無形資產和有形資產兩個方面。人力財富,也就是無形資產,指的是一個人掙錢的能力,例如工作經驗、工作精神、知識水平、受教育程度、社會關係等等內在於一個人自身的「資本」。而非人力財富則表現得多種多樣,像鈔票、有價證券、不動產、耐用品、生產資料等等。

  在弗里德曼看來,一個人的無形財富和有形財富之間是可以互相轉換的,比如說我們的父母出錢使我們接受高等教育,實際上就可以看作是在進行一種人力資本投資。當我們拿到了高級學位或者資格證書,一般而言,我們自然就會獲得要求更高工資的「資本」。然而,在實際生活中,由於各種因素的制約,我們會發現,要將人力資本轉換為物質財富,特別是金錢,往往是存在很多困難的。否則也就不會有失業存在了。

  在一個現代社會中,人的生存是離不開金錢的,儘管一個人的無形財富和有形財富最終都能夠轉化為金錢,但是有形財富變現所受到的制約肯定要比無形財富少的多得多。通過買賣和交換,物質財富可以很容易的變現。對於一個急需資金的人來說,只要他肯付出足夠多的資產,通常都是不成問題的——市場、當鋪、抵押貸款者都可以解決問題。可是,如果他的「財富」只是他自己的話,那麼問題就複雜的多了,他必須首先找到主顧來購買他暫時還不存在的勞動,而不是用已經有了的物質資產去交換金錢,解決問題。這實際上就成了一個找工作的過程。在這種情況下,一個人如果不能恰好就提供別人所需要的勞動,那麼他的無形財富再多也是枉然。而且如果,一個人需要的金錢超過了他的「掙錢能力」所能支撐的水平,同時又沒有足夠多的其他物質財富來彌補的話,那麼他實際上也就等於是「破產」了。

  從這點,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凡是妨礙一個人的掙錢能力轉換為實際的物質財富的因素,都是製造窮人的罪魁禍首。在這些罪魁禍首里,經濟周期是一個重要因素,在繁榮時期,窮人會因為工資價格上漲和就業率提高而減少,而富人也會增加;在蕭條時期,隨著失業率上升,工資價格下降,窮人也會越來越多,而富人則會變得相對減少。勞動力市場的發育狀況則是另一個至關重要的因素。可以肯定,勞動力市場越發達,人們找工作的努力就越容易產生效果;地區間的勞動力流動越順暢,失業現象就會越少。如果你有興趣進行一下統計工作的話,你就會發現,在那些人口流動受到嚴格管制,勞動力市場不發達,特別是為勞動力供求雙方提供信息的中介業不發達的國家和地區,窮人總是特別的多。這大概並不是偶然現象。

  對於任何人來講,有形資產肯定要比無形資產使用起來靈活的多。因為人最基本的需求還是要通過物質財富才能得到滿足,而且即使是高級的精神需求,往往也是通過物質財富作為紐帶才能實現的。一個才高八斗的飽學之士很有可能會因為別人根本就不需要他的勞動,而活活餓死;但是一個繼承了萬貫家財的白痴根本不需要進行任何勞動就可以過上無憂無慮的幸福生活。當然,像比爾·蓋茨那樣的僅憑大腦就當上了世界巨富的例子還是有的,但那畢竟是極為罕見的少數,否則還有什麼必要吵吵嚷嚷弄得盡人皆知呢?

  上了年紀、經歷過三年自然災害的人們,相信都能夠體會出「手中有糧,心中不慌」這句話的份量。這句話清楚的表明了在突發事件面前,有形財富和無形財富的實際意義。儘管我們承認勞動是財富的源泉,但是從勞動到產品、從產品再到金錢是要有過程的。而且這兩個過程,特別是第一個過程能否實現,往往還是一個未知數。碰到了三年自然災害那樣的問題,人多力量大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沒有足夠多的硬通貨和物資去買糧食、換糧食,結果只能是營養不良,甚至於餓死人。

  從這個角度出發,我們不難看出,物質財富的儲備多寡,不但決定了一個人在危機中的命運,而且也表明了一個人的貧富。因為在弗里德曼那裡,窮和富的差別就是,在你的全部財富中,非人力財富,也就是物質財富,所佔的比例。這個比例越大,你就越有錢,就越富;這個比例越小,你就越窮,越禁不起折騰。仔細想想,在現實生活中似乎也是這樣,窮人的窮不單單表現在他沒有多少錢,而且還在於除了他的無形財富——自己的勞動能力以外,他幾乎沒有什麼可以為生的東西;而富人則相反,他們除了大筆的金錢以外,往往還擁有許多可以令他們即使不勞動,也能夠活很久的東西。

  弗里德曼的貨幣方程,主要是為了解決個人持幣數量問題而提出的。W——一個人所擁有的人力財富和非人力財富之間的比例,在這個方中的含義是:窮人的w值大,說明他對貨幣的渴望就強烈:而富人的w值小,相應的對於貨幣需求的渴望程度也就比窮人小。而且,富人的w值越小,說明他的非人力財富就越多,其結果是他的財產組合品種就越豐富——除了現金以外,他們還擁有存款、房屋、汽車、股票證券等等投資品。而對於窮人來說,情況則剛好相反,因為他有限的非人力財富主要是用來糊口度日,而不是用來投資生利,或者滿足其他奢侈需求的。從這個結果出發,我們甚至可以推論,由於現金對於窮人的邊際效用要大於富人,因此鈔票在窮人手中的「利用效率」——周轉速度,要遠遠大於在富人手中。進一步,一個社會中要是窮人太多了,一個政府控制貨幣供應量的努力也就很難見效了。

  實際上,利用w值來研究窮人和富人,只不過是弗里德曼貨幣方程的一個「副產品」。但是對w的研究,卻能夠幫助我們解決許多像貧富差別這樣有意思的問題。w的妙處在於它不再是從整個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相對標準來衡量貧富,而是從個人的財富分布——人力財富和非人力財富之間的比例關係,來定義窮人和富人。雖然人的掙錢能力很難具體量化,但是我們畢竟還是可以根據社會的一般工資水平來對此加以大致的界定。儘管弗里德曼也沒有告訴我們w究竟具體是多少才能夠作為劃分窮人和富人的標準,但是如果我們將這個標準按照生活費用來的平均水平來界定的話,也許還是能夠找到令人滿意的答案的。

  在許多人看來,窮人和富人是天生的一對冤家,在任何社會中都是與生俱來,形影不離的。這種看法的關鍵就在於,所謂窮人和富人的概念是通過相互比較而得來的。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沒有絕對平均,就沒有辦法消除窮人和富人。但是,弗里德曼的w則隱含著這樣一個驚人的結論,既然窮人和富人是根據自己的財產規模和分布所確定的,那麼它們就不再是一對必須互相依存的生死冤家。換言之,窮人或富人是可以在沒有對方的情況下在一個社會中單獨存在的。也就是說,在一個社會中,可以只有窮人而沒有任何富人;而在另一個社會中,則可以有許多富人,而壓根就沒有一個窮人存在!

  這個結論無疑免除了收入的社會差別「是造成窮和富的結果」的「罪狀」。既然在一個社會中,窮和富之間的因果關係不存在了,那麼窮人也就是可以消除的了。

  途徑是什麼呢?社會脫貧的最終出路是想方設法的將蛋糕做大,而不是製造社會對立。——按照w的定義出發,我們不難發現,如果一個人的「無形財富」能夠自由的、順利的轉化為有形的物質財富,那麼w的比值就會下降,隨之而來的就是由窮向富的轉變。在弗里德曼那裡,社會和諸如勞動力市場之類的制度性因素,是制約無形財富向有形財富轉換的罪魁禍首。這實際上就是一個如何發展生產,如何消除制度性障礙,如何促進勞動力市場發展,如何使勞動力的供求雙方達到信息均衡,從而實現更大規模的就業的問題。如果在一個社會中,人人都能夠順利的找到工作,獲得應有的報酬,那麼窮人作為一個社會階層,即使不能被徹底消除,無疑也會大大縮小。

  當這個問題解決了,對於窮人來說,脫貧的攔路虎也就不再是社會,而是他們自己所掌握的「人力資本」——「賺錢的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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